我大嫂成了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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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2010
李普,1949年前曾任重庆《新华日报》记者、编辑,新华通讯社随军特派记者,新华社前线分社社长。1949年后,历任新华社特派记者,中共中央宣传部副处长,北京大学政治系主任,中共中央中南局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新华社副社长,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兰州大学兼职教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书记处书记。是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1949年10月1日,李普随国家领导人一起登上天安门城楼,见证并报道了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刻。李普说:“新闻记者的幸运在于,他们的岗位使他们能够接触历史发展的许多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场景,在历史发展的最近处观察和记录历史的进程。”主要著作《开国前后的信息》《记者甘苦谈》《李普自选集》《记刘帅》等。
我大嫂成了地主
李 普
家庭成分,看起来是很要紧的事,是很重要、了不得的一件事,甚至可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其实也不尽然,并没有那么严重。
建国前后我填表,家庭成分总是填破落地主,有时候干脆填地主。后来才知道错了。1931年以前,我家有八十亩良田,还有山地,地主无疑。1931年我家卖尽田地还债,宣布破产,按规定三年以内家庭成分还可以填地主,三年以后就必须改正了。不过,大家知道我对这种事是个稀里胡涂的人,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人们也就高抬贵手,不予深究了。
我大嫂这件事可大不相同,想想很有趣。
她嫁到了我家,自然也属于“小土地出租”。开头确实是这样,后来却变成了地主。这事说来话长,并且还得从我说起。
土改的时候,家乡的人虽然知道我早已当了干部,在外面永远不会再回家,但是照样给我分了一分田地,一间房子。可能是两间,我没有弄清楚。总之这使我很感动。干革命免不了犯错误,万一我犯了大错误,被开除公职,生活待遇一抹到底,我总算还有回老家这条退路。虽然我绝不会走那一步,家乡人的这种情分依然令我十分感动。
我那间房子由我大哥大嫂照管,当然也由他们使用。有一年有个农村干部打我那间房子的主意。他不说我大哥,只说我大嫂,说我大嫂是地主,不能占有那间房。我大哥大嫂只好把那间房腾出来。
那人的弟弟很快搬了进去,不料那弟弟不久就死了。这件事立马成了新闻,大家议论纷纷。那人找到我大哥,说,你弟弟的命大,这间房只有他能住,别人住进去都要出问题,我们不要了。
我不知道那人这样说,是他确实存在着这种迷信呢,还是为了遮羞。也许两者都带着点儿吧。
我大嫂呢,她虚惊了一场,又放心大胆当她的“小土地出租”。如果她真的当成了地主,那可很不好混了。
土改是好事。听说有些国家和地区搞了和平土改,为什么一定要搞斗争土改,为什么呢?
当初我也很不懂,既然已经实现了平等和平,何必还要记着邻居是仇人呢?人们教育我,说,土地是次要的,最要紧的是提高阶级觉悟。经过这样的斗争,记着阶级仇恨,阶级觉悟就提高了。我这才恍然大悟,觉得这说法很有道理。这几年我的思想发生了一些变化,认为在一个国家里面,这一群人和那一群人都能和平相处,彼此没有仇怨,岂不更好?可是有人批评我说,这是阶级斗争熄灭论。不过我以为,如果真的已经熄灭了,何必再点燃呢。
2007年1月,于北京
本文由作者之女李欲晓授权发表
图文编辑 | 張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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