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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重要!高院发文:关于执行共有财产的7个重要问题的详细解答(2016年11月印发)|浙江

2017-11-25 保全与执行


公众号保全与执行[Zhixinglaw]重新整理编辑,转载务必注明;若有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和政策变化对本文进行修订和调整的,请以新规为准。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关于执行共有财产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执行共有财产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浙高法执(2016)7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对执行被执行人的共有关系财产时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作出解答。


一、何种情形下可以执行共有财产?


答: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一般应当执行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无个人名下财产或者该财产难以处置的,可以执行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二、执行共有财产,是否必须先经诉讼明确共有份额才能执行?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因此执行法院在告知共有人有权协议分割共有财产或者提出析产诉讼后,共有人没有协议分割或者诉讼,则执行法院可以继续执行。


三、执行共有财产的一般程序?


答:共有财产的执行程序一般包括:

(一)对共有财产先行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同时将查控情况以书面或者其他确认知悉的方式告知其他共有人。

(二)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

(三)确定分割和变价方案,对共有份额进行强制分割变价。

以上第(二)、(三)项为裁定事项解决。


四、如何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的相关规定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有登记公示的,以登记记载为准;未登记但有书面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五、如何确定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案?


答:在份额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共有财产可以分割,并且分割不会减损共有财产价值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实物分割后再予变现。

如不能进行实物分割,或分割后会导致共有财产价值明显减损的,应当整体变价后执行相应的价款。


六、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如何保护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答:共有财产的处置过程中,其他共有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在拍卖、变卖前,应当以书面或可以确认知悉的方式,通知共有人,并发布公告。

采取网络司法拍卖的,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我院《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对优先购买权进行确认,在公告中载明有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其他共有人认为人民法院拍卖、变卖,以物抵债行为侵害其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进行审查。


七、如何处理共有人提出的异议?


答:共有人提出异议认为,人民法院查控财产非属其与被执行人共有或者对人民法院确定的份额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共有人认为人民法院对公有财产的查封、扣押、变价等执行行为提出与实体权利无关的执行行为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共有人认为人民法院分割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附:系列文章

编者按:我们已陆续推出100篇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与执行相关典型案例的分析解读,即将整编出版。我们从当事人角度结合财产保全与执行相关的法律问题,剖析最高法院裁判思路,期能对实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并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以供实务参考。正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作者希望通过对系列案例的解读,帮助当事人在保全与执行程序中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执行知识体系系列文章:

👉01:最高法院:如何判断财产保全是否存在错误以及相应证明责任如何分配?

👉02:最高法院:超标的额保全查封的判断标准、解决方式及救济渠道如何确定?

👉03:诉讼中的“行为保全”到底是怎么回事?(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4: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问题(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5: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问题(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6:最高院:诉前保全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相关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7:保全的范围应如何确定?(24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8:财产保全的解除及注意事项(1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9:如何才能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1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0:强制执行依据和管辖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1:执行行为异议和案外人异议中的法律适用实务及注意事项(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2:执行和解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及注意事项(6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3:执行担保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及注意事项(12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4: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死亡或终止时应如何处理?(14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5: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相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6:执行回转有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7: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8: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9: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一)(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0: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二)(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1:执行程序中应如何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2:受让的债权应如何申请强制执行?(12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3:应如何执行债务人的存款?(23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4:债务人的股权、证券、期货账户资金应如何执行?(1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5:如何对房屋和土地进行强制执行? (1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6:当事人如何申请撤销执行拍卖?(12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7:司法拍卖程序中评估价格太低当事人不服时应如何救济?(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8:强制执行过程中的"以物抵债"应如何处理?(1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9:执行过程中法院应如何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0: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迁出房屋应如何处理?(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1:执行过程中如何办理产权证照转移手续?(16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2: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指定行为怎么办?(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3:被执行人不按期履行义务时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13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4:被采取限高措施的自然人能否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2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5:执行程序中一人竞买的拍卖能否合法有效?(5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6:如何撤销破产拍卖?(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7: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怎么办?(2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关于我们

李舒律师   唐青林律师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 所高级合伙人

均从事法律职业多年,实务经验丰富。专业论文曾发表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及《法学研究》等。曾代理多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并成功获得胜诉,参与办理的各类案件总金额累计达百亿元。领衔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心及专业律师团队专门办理来自全国各地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团队“十大金刚”最低学位为硕士学位,全部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均取得法学专业博士或硕士学位,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在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出版《公司诉讼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公司并购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等法律专业著作十余部。团队深度耕耘的业务领域:公司法(含公司并购及公司控制权)、合同法、担保法、金融、土地与矿产资源法、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法、高端婚姻家事纠纷、重大财产保全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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