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重磅!财政部印发《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不再对通用机场建设运营进行补贴!

圈内新闻 通航圈 2021-05-30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表示将优化民航发展基金使用方向,将民航发展基金重点投向不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公共领域,逐步退出竞争性和市场化特征明显的领域将航空物流体系建设纳入民航发展基金补助范围不再对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和运营予以补贴
业内人士表示,这个通知可谓是“一喜一忧”,“喜”的是航空物流体系建设纳入民航发展基金补助范围,“忧”的是今后民航基金未来将不再对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和运营予以补贴——要知道这也是一笔比较客观的收入,根据2020年10月民航局对2021年民航中小机场补贴资金方案进行的公示,2021年共有202家中小机场获得共计24.7843亿元补贴资金,其中,25家通用机场共获得5275万元的补贴,其中像建德千岛湖通用机场(196万是196万,德清莫干山通用机场是197万,荆门漳河通用机场、平泉通用机场都是211万(见前文:202家机场获补贴超24.78亿!民航局就2021年民航中小机场补贴资金方案进行公示),虽然不多,但多少也代表了政策支持。看来,以后主要靠地方财政对通用机场予以补贴了,但是,也是在提醒我们地方政府,通用机场除了建设也要注重运营能力、盈利能力

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航空货运设施发展的意见》(编者注:见前文《两部委发文:航空货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性资源,2025年前建成鄂州货运机场!》),提出要“转变‘重客轻货’观念,培育专业化航空物流企业,提升货物运输专业化水平”。从“重客轻货”到“客货并举”,是后疫情时代我国航空公司做大做强、形成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现在财政部将航空物流体系建设纳入民航发展基金补助范围,也是理所当然。就在前两天,民航局正式印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和《五年行动方案》,其中提到的“智慧物流”正是瞄准的航空货运这个巨大的发展空间(见前文:重磅全文|民航局正式印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和《五年行动方案》)。
此外,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项目、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项目纳入旅游发展基金补助范围,低空旅游有望收益

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72号
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现将民航发展基金、旅游发展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征收民航发展基金、旅游发展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截止日期另行明确。
  二、优化民航发展基金使用方向,将民航发展基金重点投向不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公共领域,逐步退出竞争性和市场化特征明显的领域;将航空物流体系建设纳入民航发展基金补助范围;不再对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和运营予以补贴。
  三、优化旅游发展基金使用方向,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项目、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项目纳入旅游发展基金补助范围。
  四、2020年12月31日前已开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财政部门可提出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五、除本通知规定外,上述3项政府性基金的具体征收使用政策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六、请相关部门和地方切实加强有关政府性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及时组织实施政策执行情况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报告在次年5月底前报送财政部。
  财  政  部  2020年12月31日


来源:财政部官网;通航圈综合编辑。


延伸阅读



需要进入通航圈交流群的朋友,

关注本公众号后,

在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关键词:入群。


免责声明:本文及本公众号任何文章之观点,皆为交流探讨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公众号作者也不负有更新以往文章观点之责任,一切以最新文章为准。用户根据本文及本公众号任何其他观点进行投资,须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众号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平台综合编辑文章,转载本文请在作者处注明为通航圈,并在文首醒目位置注明“来源:通航圈(微信ID:tonghangquan)”,文末放通航圈二维码,侵权必究。

⊙部分图文源于网络,仅用于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投稿合作及商务合作:publicvoice@qq.com(欢迎您原创投稿)


通航圈:一个行业的跌宕起伏

欢迎通航圈内企业约稿、圈内人士投稿

邮箱:publicvoice@qq.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