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餖飣】讀《習近平用典》札記三則】
【讀《習近平用典》札記三則】
時間:西曆2015年4月
一、“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第十七頁)
按:察蘇子由(轍)《上皇帝書》語境,此“民之患”指費財勞民之吏弊。“除腹心之疾”典出《左傳·哀公六年》:“是歲也,有云如眾赤鳥,夾日以飛三日。楚子使問諸周大史。周大史曰:‘其當王身乎!若策之,可移於令尹、司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寘諸股肱,何益?不穀不有大過,天其夭諸?有罪受罰,又焉移之?’遂弗策。”蘇子由師友文中多“腹心之疾”語。如:歐陽永叔(修)《再論王倫事冝劄子》:“邊隅者,皮膚之患,尚可治;盗賊者,腹心之疾,深可憂。”司馬君實(光)《言高居簡第二劄子》:“使讒佞如居簡者旦夕常在左右,又寵而信之。此乃異日禍亂之根、腹心之疾也。臣職在去邪,不敢不再三上言。”蘇子瞻(軾)《御試制科策》:“及其有事且急也,雖唐代宗之庸,程元振之用事,柳伉之賤且疎,而一言以入之,不終朝而去其腹心之疾。”
二、“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不正,雖令不從。”(第二十五頁)
按:君若不正,民無所錯。《論語·子路》:“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爲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錯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又:“子曰:‘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另,《管子·法法》:“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萬物之命也。是故聖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國,故正者所以止過而逮不及也。”《尸子·神明》:“政也者,正人者也。”
三、“以天下之目視,則無不見也。以天下之耳聽,則無不聞也。以天下之心慮,則無不知也。”(第四十五頁)
按:此所謂“天下”者,人民也,百姓也。《孟子·萬章》:“舜相堯二十有八載,非人之所能爲也,天也。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堯之子而謳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而居堯之宮,逼堯之子,是篡也,非天與也。《太誓》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此之謂也。”《論語·堯曰》:“堯曰:‘諮!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禄永終。’舜亦以命禹。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周有大賚,善人是富。‘雖有周親,不如仁人。百姓有過,在予一人。’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僞《尚書·泰誓》:“虽有周親,不如仁人。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胡俊俊,字非才,號漕溪堂主,崇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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