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财税问答(2021年6月15日-6月18日)大修理支出,能否一次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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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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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司将闲钱投给别的公司,取得了投资收益,需要开具发票吗?
答:如果是贷款服务的性质,需要开具发票,并缴纳增值税。如果不属于贷款服务,是单纯的股权投资性质,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开具发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
我公司发生了设备的大修理支出,计入了长期待摊费用,税法上是否可以一次性扣除?
答:如果不符合税法上资本化的条件,可以一次性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修理支出属于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若大修理支出达不到以上2个条件,不用分期摊销,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如果达到上述条件,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分期摊销。
问
我今年买了房子,是全款购买的,因为没有装修,目前在外面租房住,能否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如果您的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报:
1、在您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洲、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您的配偶在您的主要工作城市也没有自有住房。2、您是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并支付了房租。3、您和您的配偶都未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鉴于您的情况,您需要重要关注第一个条件,如果您购买的房子和您主要工作城市不在同一城市,或者您买的房子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同时您的配偶名下在您的主要工作城市也没有住房,可以考虑是否符合这个条件。问
我公司受疫情影响,从去年以来,销售量一直下滑,本月预计能达到小规模的标准,即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小于500万元,请问,下个月我可以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不可以的。去年增值税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已经到期,今天还没有出台新的政策。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即为“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情形。但此“除外”情形执行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在2021年后并未出台继续延续的政策。因而,只能适用一般规定,即“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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