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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整合|律师资源的全球整合——法律服务的国际化与本土化

春秋吕释 2020-11-11

【第十一章 律师职业管理论】

 

律师当具全球视野:要融合“本土智慧与全球资源”、“全球智慧与本土资源”,在提升客户价值的同时提升自我价值。

你能整合别人,说明你有能力;你被别人整合,说明你有价值。在这个年代,你既整合不了别人,也没人整合你,那说明你离成功还有很远!

所谓“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同样适用于律师的法律服务领域。中国律师一方面要学习好外语等技能,另一方面也要善于说好中国话也能做好国际业务。

——题记

 

律师的国际化业务素质不仅仅在于对外语的精通与对国际法律知识技能的掌握(正如中国的外交家不应该主要甚至仅仅从外语学院毕业生中产生),更在于全球化的视野与格局,能够从全球资源配置与合作的基础上洞悉各种客户的需求与服务全球客户的途径,通过广泛深入的全球化合作拓展律师服务的领域与价值,要融合“本土智慧与全球资源”、“全球智慧与本土资源”,在提升客户价值的同时提升自我价值。

 

一、律师跨界与整合的应有之义

 

律师的跨界与整合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应有之义:

第一,律师界本身的跨区域整合。如大成、盈科、京师等近年来的飞速成长。

第二,律师促进客户之间的整合。律师原本就是促进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有效因素,律师本身也正是在提升客户价值的同时实现自我提升。除却传统的律师业务之外,律师服务网络化(如绿狗、绿云)、律所经营多元化(如律金所)等“+互联网”与“互联网+”的新发展模式也是值得关注的跨界整合新思路。

第三,律师促进民主法治进程的历史性整合。我素来认为:自由学者、独立媒体、职业律师,是公民权利的忠实代表、社会理性不同声音的忠实代表、集合私权制约公共权力的忠实代表。一个社会基本的启蒙完成之后,“知行合一”的律师们往往会成为社会民主法治进步的先导性力量。

 

二、律师整合的对象

 

“成长不能超越过程”:无论律师个体、律所群体还是行业整体。一个个体、一个组织、一个行业影响社会的基础是其所能有效掌控的社会资源。发展的过程,就是社会资源积累与运用的过程。律师整合的对象应当包括以下三类基本社会资源:

第一,人力资源。人是一切资源的载体。律师队伍的专业能力、人生智慧与工作平台,构成了律所与行业的发展基础。

第二,人气资源。具备良好素质的律师,如何为公众所知并赢得公众的信赖?如何被市场认可并赢得商业机会?如何服务社会并赢得应有声誉?律师的社会地位与执业权利,是一个社会民主法治是人权保障最灵敏的晴雨表;律师的社会声望与公众信任度,取决于律师的修养与努力。人气资源最突出的表现莫过于拓展市场与提升律师的社会综合影响力。

第三,人脉资源。律师通过政府资源整合的是权力,通过企业家资源整合的是市场与资本,通过专家学者资源整合的是智力资源与社会认可,通过媒体资源整合的是公共舆论......这些社会公共资源的整合运用,是律师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有力推手,也是律师业自我提升的坚实基础。

 

三、大成所在整合中着力提升的三种社会影响力

 

律师(大成)在跨界整合与颠覆式发展过程中,始终着力于提升律师的三种社会影响力:

第一,民主的精神影响力。律师是政治人、法律人、商业人与文化人的四位一体,生来就负有政治使命。推进民主法治是律师的使命,这种民主与法治的实践理应从律所内部做起。大成近十余年来的发展,首先就是得益于民主的氛围与机制,寻求共同发展的“最大公约数”,使每一个律师尤其是合伙人,都能够通过这种民主的机制成为事务所的管理者、建言者与监督者。

第二,专业的品牌影响力。品牌是律师综合社会影响力的最重要载体,品牌的基础是专业水准、责任担当、律师业绩。互联网时代,还包括律师的精准推广与资源跨界整合。

第三,高端的文化影响力。一是努力帮助律师个体成为“有文化”的人。二是在律所形成一种文化氛围,如我们的读书会,骑行去西藏、环台湾;更重要的,是形成一种符合职业特征与时代特色的“律师职业文化”。三是使民主、法治、效率为特色的律师文化,成为社会主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大成所在整合中始终遵循“三个契合”的基本原则

 

我们的跨界、整合与发展始终遵循“三个契合”的基本原则:

第一,始终与社会发展战略相契合,即与时代的契合。

大成以北京为高地,联合京津地区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为龙头,布局契合国家“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一路一带”等战略。同时,以香港为“桥头堡”、以台湾为“兄弟”,以新加坡为“连接东西方纽带”,进入华尔街、巴黎、伦敦等金融中心,同时关注东盟、俄罗斯、外蒙古等,均是契合与依托国家战略的大方向顺势为之。而与DENTONS的合作、对“国企改革”、“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提前布局,亦使大成有效地居于相关领域法律服务的前沿。

 

第二,始终与律师职业属性相契合,即与历史的契合。

今天这样的评比,乃至钱伯斯、ALB之类的评比,难得见到近年来为人权宪政而“折腾”、而呐喊的律师参加;而我参加的《律师文摘》年会则鲜有商业成功的律师参与;而中央、政府组织的各类座谈、研讨里出现的,则总是那几张“律界官方”面孔。——我想说的是:中国律师,既要“承接地气”,也要“仰望星空”,需要寻求我们共同的“最大公约数”。

 

第三,始终与中国对外开放相契合,即与世界的契合。

当代中国律师,当具整合“全球资源与本土智慧相结合、全球智慧与本土资源相结合”的眼界、胸怀与智慧。大成此番与德同的“合并”,也正是契合中国融入全球化进程的大势而为之。我们希望合并后的新所能够融合中西文化、去国界、去法域、去中心、去组织边界,为全球客户提供及时、便捷、高效、优质、成本相对低廉的法律服务,迅速提升中国律师在全球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整合:法律服务的全球化与本土化

 

律师的国际化业务素质绝不仅仅在于对外语的精通与对国际法律知识技能的掌握(正如中国的外交家不应该主要甚至仅仅从外语学院毕业生中产生),更在于全球化的视野与格局,能够从全球资源配置与合作的基础上洞悉各种客户的需求与服务全球客户的途径,通过广泛深入的全球化合作拓展律师服务的领域与价值,要融合“本土智慧与全球资源”、“全球智慧与本土资源”,在提升客户价值的同时提升自我价值。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律师的国际化绝不等同于律师必须操着熟练的外语、精通外国的法律,中国律师法律服务的全球化才是真正的全球化,这种全球化既表现为中国律师协助中国客户走向全球过程中广泛与全球律师事务所的广泛合作(典型者如你的客户走向世界的过程中需要你作为“法律管家”替他把好关),也表现为全球的客户在进入中国市场时获得中国律师的有力支持(典型者如国外客户在进入中国市场时需要获得有效的本土化的法律服务)。——所谓“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同样适用于律师的法律服务领域;中国律师一方面要学习好外语等技能,另一方面也要自信:说好中国话,同样可以做好国际业务。

 

笔者曾多次在给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授课过程中反复强调:巨大的国内市场,中国经济迈向国际化的巨大需求,是中国律师与全球律师广泛深入合作的强大后盾。中国律师一定要明了我们自己所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我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后盾与根据地是什么;对于国外合作者我们既不能以“阴谋论”的先入为主和“受欺负”的“弱者心态”去面对,也要对成熟商业机构惯有的强势与投机乃至“欺负人”的职业手法了然于胸、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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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笔者在《方圆律政》“2015:跨界整合与颠覆式发展——律政年会暨年度精英律师评选揭晓”仪式上的演讲整理。那年,笔者同事商建刚律师获年度知识产权律师奖,商律师次年在上海的司法改革浪潮中被选任为三级高级法官;笔者二十余年前的学生广东省华瑞兴律师事务所主任魏济民律师获年度房地产律师奖,令我深感欣慰;而年已六十的京衡律师事务所陈有西律师获年度管理律师奖,这种职业激情令人深感钦佩。

 

【精气神——云居山暮鼓】



【参考阅读】

中国当代律师论纲(目录)

第一编 律师职业价值论

导语|律师这种东西......

第一章  职业属性论

职业属性|律师十大“职业原罪”!

职业属性|法律人的角色正义及其冲突——公检法与律师为何如此“恶语相向”?

职业属性|律师高尚,可能吗?!

第二章  职业价值论

职业价值|律师,不仅仅关乎正义

法律价值|律师为何专为坏人说好话

政治价值|律师的庙堂之高与江湖之远

文化价值|什么样的律师才算有文化?

商业价值|马云身后的律政佳人们

第二编 律师职业素养论

导语|律师的面子

第三章  职业精神论

职业精神|法律人当具贵族精神

职业胆识|律师死磕现象批判

职业精神|律师职业精神的基本要素

第四章  职业伦理论

职业伦理|律师要处理好六个基本关系

职业伦理|法律人公共表达中的职业伦理(上)——法官当如何怼律师

职业伦理|法律人公共表达中的职业伦理(下)——律师该怎样怼法官

职业伦理|莫要让我们的技能超越自己的良知

职业伦理|敏感案件律师最好不要接受指定

第五章  职业素养论

职业思维|如何像律师那样思考?

职业素养|律师法庭内外的表达

职业健康|活在当下与向死而生——法律人,英年莫早逝!

职业修养|律师,怎样成为一个好的情人?

职业博弈|律师如何有效运用庭审直播?

职业通透|律师的业务融会贯通与团队默契合作

职业敏锐|律师有效延长职业寿命的六个习惯

职业视野|辩护律师,仅仅精通刑事法律是远远不够的

职业风骨|从“屡战屡败”张思之到中国律师理想状态的于宁

第六章 职业心态论

职业心态|做好“法律骑士”的三大内功心法

职业心态|谨防十类“律师病”

心理调适|律师的面子、里子与乐子

职业修行|莫要把自己搞得一身“律师气”

职业心态|律师当远离中国式辩论与撕逼式营销

第三编 律师职业博弈论

导语|律师何以为人“辩冤白谤”?

第七章 职业营销论

职业营销|什么才是律师的“高端业务”——诉讼与非诉业务关系辨析

间接营销|大陆律师职业营销宝典——生存与尊严之间

直接营销|律师如何讲好受众“想听的话”与“该听的话”

第八章 职业能量论

职业资源|律师的本钱(上)——人力资源、人气资源与人脉资源

职业能量|律师的本钱(下)——职业博弈的社会资源基础

职业成长|五四之际与青年法律人的对话

第四编  职业治理论

导语|律协该干些什么 ?

第十章  律师职业保障论

职业报酬|律师:站着挣钱,体面赚钱

职业风险|胆战心惊做律师——大陆律师执业风险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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