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刚:疫情防控逼出大批逃犯的司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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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刚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禁毒法研究会副会长。
(图片来源于每日经济新闻)
据报道,截至2020年2月22日,浙江省公安机关共抓获逃犯678人,其中外省逃犯74人,涉嫌故意杀人的有3人;差不多同一时期,江苏省公安机关共抓获逃犯481人,其中外省逃犯共77人;安徽省公安机关共抓获逃犯452人,其中涉嫌命案在逃的有2人。其他省份有不少地方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发布了许多类似逃犯落网的信息,加起来人数也不会少。
第一,是公安机关在日常的排查中主动发现的。例如,马鞍山市某社区民警在开展疫情防控流动人口摸排工作中发现一男子神情紧张、行为异常,刻意隐瞒姓名和户籍地址,民警通过信息采集比对发现,该名自称“韦某科”的男子即是多年前在广西杀妻后隐瞒身份潜逃的命案在逃人员韦某聪。
第二,是受制于疫情防控的压力,逃犯无法正常生活,被迫归案的。例如,四川某男子到公安机关痛哭:“现在查得太严了,都不敢在外面乱跑,警察同志,我要自首。”该男子主动交代自己因涉嫌贩毒被四川西昌警方网上追逃。再如,厦门市某中年男子独自一人背着被子和衣服来到刑侦大队,称“我受不了啦……警察同志,我要自首!”该男子于1995年伙同他人在贵州安顺持火药枪、炸药、刀具等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0年10月服刑期间,他趁外出劳动之机脱逃。在全国各地抗击疫情的阻击战中,深知自己被通缉,他无工可打、无房可租,也坐不了车,住不了宿,只好在小树林、排洪沟、桥底下风餐露宿,连续一个月的忐忑不安后,他终于下决心去自首,结束20年的逃亡生活。
从分类来看,在逃者既包括已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也包括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前者可通过公安机关被通缉人员名单精确匹配,后者则是犯罪学界所称的犯罪黑数。且不说犯罪黑数难以预估,单单是全国已被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嫌疑犯,数量就十分巨大。从各媒体报道内容可以发现,往往一个地级市的公安机关在一个周期的追逃专项行动中,就可以追逃近千名已被通缉的犯人,对特大城市而言,这一数据可能会成倍增长。据悉,在广州平均每天就有11人在逃人员落网。如此庞大数据的背后,暴露出追逃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第一,追逃工作应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应真正深入到基层社区网格里面。本次疫情防控最大特色是充分发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了基层力量,采取的非本单位人员不允许进入、访客必须登记、社区-公安联网等措施,对于发现在逃人员藏身地具有“直捣黄龙”“一招制敌”的作用。这次疫情将警民牢牢地粘在了一起,甚至很多群众自发组成志愿者服务队,配合民警摸排工作,在遇见陌生面孔时,就会发出“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拷问。侦查工作应真正压实基层,落实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第二,追逃工作应形成严密高效的跨区域联动效应。近年来,我们国家层面十分重视腐败犯罪的追逃工作,建立中央追逃办,集中纪检、审判、检务、外交、警务、司法、安全、金融等“优势兵力”,提高追逃效率,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不过,这主要是针对腐败犯罪而言,在其他犯罪人员的追逃上,虽然也形成了公安机关内部的全国联网,但在跨区域联动方面仍不紧密,这也是为何大部分犯罪分子在犯案后选择异地躲藏的原因。通过对各地疫情期间落网的案例分析可以发现,在逃人员异地落网的概率占到90%以上,这说明,追逃工作的跨区域联动应当进一步加强,必须更加紧密,特别是要利用高科技提高区域联动的实效性。
第三,运用科技必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这次意外收获里,不少潜伏了数十年的犯罪分子是主动前来自首的,这数十年,在强大的“科技追逃”措施下,这些在逃人员还能安然无恙,可见追逃工作仍有不少盲点。虽然现在的天网系统、人脸识别、轨迹分析、通讯技侦等新技术新手段对于追逃工作助力巨大,但这些技术尚未深入到一些阴暗偏僻的角落,还需人工配合,搜寻侦查盲点。从实践来看,不少在逃人员都是在非法工厂、建筑工地、砖窑厂、煤矿、私人作坊等环境脏乱、管理松懈处谋生,这些地方不能再成为追逃的死角,公安机关要随时能掌握这样的线索,及时进行重点排查。
逃犯落网往后,接下来的案件处理工作同样十分重要。如何将落网者绳之以法,在这些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对司法工作也是一种考验。具体而言,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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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建伟 王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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