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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伦理学批评与文学跨学科前沿(四)|| 张同胜&苏晖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华中师大学报人文社科版 Author 张同胜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

/ ZHANG TONGSHENG & SU HUI 

张同胜 教授

苏 晖 教授


文学伦理学批评与中国古代文学研究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张同胜

ZHANG TONGSHENG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外文学与文化关系研究。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水浒学会副会长、中国比较文学学会理事、中国比较文学教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红楼梦学会理事、中国聊斋志异学会理事、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研究员、中国西游记文化学会研究员等。已出版学术专著5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140篇。主持和完成省部级学术课题12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5项。



文学伦理学批评是当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学理论和研究方法,是创建中国特色话语体系的丰硕成果之一。迄今为止,文学伦理学批评主要应用于外国文学作品的研究,而中国文学尤其是中国古代文学作品,其伦理性、道德性和教化性更为浓郁,相关研究却相对较少,因而其研究空间就更为宽广。

一、文学伦理学批评与中国神话研究


文学伦理学批评

不仅可以解读和分析中国神话的伦理性,

而且可以辨析

伪神话叙事背后的深层文化结构。

文学伦理学批评是“用伦理学的方法去解读文学”,它以文学文本为本位,从伦理的维度对文学文本进行跨学科的立体研究。文学文本包括脑文本、书写文本和电子文本,而神话是人类蒙昧时代表述伦理混乱的脑文本。

神话时代所反映的人伦物理,存在形态即伦理混乱,如神祇家族内部的血缘婚。不过,伦理混乱也是人类伦理之一,主要是对蒙昧时代人类生存状态的伦理表达,包括禁忌、图腾、巫术礼仪、宗教教义等。神祇仙灵、妖魅鬼怪、魑魅魍魉等都是远古时代一类人的伦理幻相,表征着政治立场上的伦理身份,教诲或警诫着伦理环境中的伦理选择。神话叙事通过脑文本中的伦理禁忌来规训并建构族群的道德传统。聂珍钊先生认为,“希腊神话是古代希腊人用文学艺术形式对伦理和道德观念的一种朴素和抽象的表达”。同理,中国神话也是伦理道德的表述。不仅如此,中国神话的伦理性特征更为鲜明,如后羿射日,是因为天上十日并照,天下大旱,射下九日,以解黎民之苦;大禹治水,是因为洪水泛滥,民不聊生,疏通东流,以治水灾;女娲补天,平洪水杀猛兽,万灵始得以安居……古代中国神话,表述的是崇高的伦理道德责任。

《山海经·南次三经》云: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曰凤皇,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叶舒宪认为,“华夏神话之根的主线是玉石神话及由此而形成的玉教信仰”。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称:“玉,石之美。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鳃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专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桡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技,絜之方也。”伦理道德文化是古代中国主要的文化形态,因此在古人眼里,即便是鸟或玉,也无不被赋予了伦理道德色彩。从中可以发现,中国神话是以伦理教诲为主要价值的。因而,文学伦理学批评之于中国神话研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文学伦理学批评不仅可以解读和分析中国神话的伦理性,而且可以辨析伪神话叙事背后的深层文化结构。中国神话中的伏羲、女娲兄妹婚问题,从时间维度来看,它最早见之于唐人李冗的《独异志》,而神话是远古时代的真实叙述,因此它不是神话叙事,而是受唐代西域祆教影响而形成的一种文化返古书写。从伦理意识来看,故事中男女主人公交合之前的羞耻意识是婚姻禁忌、乱伦规训的宗教道德性产物。从称谓和发生学的角度来看,南方伏羲女娲兄妹婚叙事是少数民族洪水远古记忆、兄妹婚故事与伏羲女娲对偶符号相结合而后起的口述史。因此,伏羲女娲兄妹婚的问题是古代中国阴阳思想、丝绸之路文化、祆教族内血缘婚、同姓不婚礼法禁忌等杂合的时代性生成物。如此一来,文学伦理学批评就解决了人们的疑惑:伏羲女娲兄妹婚叙事为什么出现在中晚唐而不是上古时期?

在神话研究中,文学伦理学批评为中国神话的体系性和理论性研究提供了思想的武器。因而,包括少数民族神话在内的中国神话研究可以进一步展开,从而结出文学伦理学批评视域中神话研究的丰硕成果。

二、文学伦理学批评与中国古代作家作品研究


中国古代文学的作家作品研究,

由于其内在浓郁的伦理性

而具有典型的教诲价值,

因而文学伦理学批评是适用的。

卜辞和铭识是商代文学中特有的两大文学类型。卜辞的预测,是殷人祭祀、军事、生产、生活中伦理关系的指南。“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从而可知,卜辞主要是战争和祭祀伦理选择的文字性记录。封演《封氏闻见记》云:“若有德业,则为铭文。”铭文是对先祖、神灵的赞美之词,或称颂,或警诫,或标榜。卜辞和铭文,都是殷人伦理需求的文字性表述。

《诗经》的创作,是春秋时期伦理道德的表述。《诗》在当时是言志和外交的语言,即“不学诗,无以言”。自孔子以来,《诗经》的阐释就是一种道德批评。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此即儒家诗教的纯正道德教诲。《毛诗序》说:“《关雎》,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文学理论批评与道德批评不同,它是一种伦理批评。聂珍钊教授就认为,《关雎》“抒发的是古代青年男女追求爱情的崇高道德境界”。

屈原诗歌中的香草美人,表征的是高洁人格和爱国思想。司马迁赞屈原道:“其志洁,故其称物芳。”中国文学史上的怨妇诗大多并非出自闺妇之手,而是文人士大夫借以抒发政治上不得意、士不遇母题的篇什。古代中国,是诗之国,而抒情诗是主流,所言之志,皆政教抱负或伦理情志,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和方法就特别适用于对它的文学性解读。

在古代中国,诗、文是文学之正统。《文心雕龙》认为,“鸟迹代绳,文字始炳”;圣人歌咏,笔之于简牍;孔子整理六经,传之后世,教化万民。司马迁“发愤著书”,意在通天人之际。曹丕《典论》认为,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王安石主张“适用为本”的文学功用观。顾炎武说:“文须有益于天下。”

在中国文学史中,小说、戏曲成为元明清文学的主体。中国文言小说深受史传之影响,带有善善恶恶的叙事特征。白话小说虽源自俗讲变文,亦富有伦理教诲色彩。冯梦龙在《情史序》中云:“我欲立情教,教诲诸众生。”他认为小说可以使“怯者勇,淫者贞,薄者敦,顽钝者汗下”。夏伯和认为戏曲“可以厚人伦,美教化”。高明《琵琶记》开篇即言,“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即使是小说、戏曲的作家,在创作上也力求以理节情、情理统一。从文学文本而言,诗、文、小说、戏曲等古代文学作品,皆深寓“正人心、厚风俗”之风化主旨,从而从事实上印证了文学伦理学批评关于伦理价值是文学作品最根本的价值之思想。

关于中国文学史中的白居易父母甥舅婚问题,罗振玉认为,“唐人娶甥为妇,可骇听闻,其出自乐天先人,尤可骇也”。陈寅恪进一步指出,“在唐代崇尚礼教之士大夫家族,此种婚配则非所容许,自不待言也”。莫砺锋认为,“白居易父母的离奇的婚事,使得后代的历史学家大伤脑筋。……因为近亲结婚又乱了辈分,在当时是完全不合礼法的”。当我们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方法,结合白居易家族的身世、种族、宗教信仰之伦理身份,透视和剖析白居易父母甥舅婚的问题,就接近了其伦理真相。白居易家族的伦理身份尤其是其宗教伦理身份是解决这个婚姻伦理问题的一把钥匙。白居易家族是西域龟兹胡,“乃亚(雅)利安人之支裔”,而波斯人、西域人曾信奉琐罗亚斯德教。琐罗亚斯德教实行族内血缘通婚,而它在中土又不外传,只在胡人聚落社区内部流传。因此白居易父母的甥舅婚表明其家族世代极有可能信奉祆教,践行族内血缘婚。对于这一过去难解或未解之文学史问题,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和方法就能将其解决了。

作家的文学创作,起于伦理及道德情感或观念表述的需要,是伦理意识的艺术性表征,其寓风雅,示劝惩,阐幽隐,以有裨益于风教为指向,其间的道德倾向决定于作者的伦理身份。然而,文学文本所表征的伦理道德,其自我表现却因为读者的接受而有多种形式。读者深受所读之书的伦理影响,或认同仿效,或反对批判,构成视域融合中的伦理选择,形成或改造着自己的伦理身份。中国古代文学的作家作品研究,由于其内在浓郁的伦理性而具有典型的教诲价值,因而文学伦理学批评就是完全适用的。

三、文学伦理学批评

与中国古代文论中的道德批评


文学伦理学批评,

通过对伦理选择或伦理身份的分析,

能够解决中国古代文学作品

以及古代文论中的诸多问题,

其阐释力在于

它能够自洽地阐释文学文本中的许多疑难问题。

任何民族的文学思潮,都不是只有一种声音,而是众声喧哗。中国古代的文学思潮,其中固然不乏唯美主义、形式主义的主张,但是儒家强调兴观群怨、政治教化、经世致用的思想一直是主流。

儒家提倡三纲五常,以维护伦理秩序;而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儒家思想之八目,纲举目张,家国同构,构建着中国崇德的礼教文化传统,伦理道德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和精髓。

中国古代文论,由于伦理道德文化的影响,特别注重知人论世。孟子说:“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文学伦理学批评“强调回到历史的伦理现场,站在当时的伦理立场上解读和阐释文学作品,寻找文学产生的客观伦理原因并解释其何以成立,分析作品中导致社会事件和影响人物命运的伦理因素,用伦理的观点对事件、人物、文学问题等给以解释,并从历史的角度作出道德评价”。文学伦理学批评与中国古代文论都提倡回到历史伦理语境。

文学伦理学批评所倡导的伦理批评,与中国传统文论中的道德批评不同。后者是一种道德善恶的价值判断,而道德价值具有历史性,从而道德批评往往忽视道德意识生成的具体条件和前提。前者则是一种历史文化批评,它要求回到历史的现场,从伦理场出发剖析伦理生态和伦理选择,以此解决社会关系总体中的伦理两难问题。要言之,“文学伦理学批评同道德批评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的历史客观性,即文学批评不能超越文学历史”。

当下多数读者认为,《红楼梦》中的贾探春不孝顺生母、鄙夷生母、不认亲舅、疏远胞弟等是严重的道德缺陷,令人不可宽恕,甚至有网民从现代道德标准出发过激地批判贾探春令人不齿的“不孝行径”。这种观点是从眼下而来的一种道德应然的评价,属于一种脱离历史语境的感性的肤浅的道德认知。文学伦理学批评超越了这种肤浅的道德评价,以贾探春的伦理身份为问题导向,分别从嫡庶制度、满洲府邸世家伦理环境、主体的伦理应对等角度来观照贾探春在贾府中的伦理选择。贾政嫡妻为王夫人,身份是主子;而贾探春是贾政与赵姨娘的生女,庶出;侍妾所生的子女,不能称生母为母亲,只能叫“姨娘”。贾探春则恪守嫡庶制度规定的世家礼法。满族习俗严主奴之尊卑,赵姨娘是奴,而贾探春是主子,故贾探春的伦理选择是遵从礼法,不认生母。当然,这一伦理选择也与她本人的个体性伦理应对密切相关。

伦理选择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核心术语,伦理选择的结果就是伦理身份的生成,文学伦理学批评注重对作品中人物伦理身份的分析。通过对伦理选择或伦理身份的分析,能够解决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以及古代文论中的诸多问题。文学伦理学批评的阐释力,在于它能够自洽地阐释文学文本中的许多疑难问题。

四、教诲:中国古代文学为何进行伦理批评


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教诲思想,

落实到中国古代文学的伦理语境中,

可以发现历史上的伦理教诲

实乃成就了“立于礼”之礼乐文明。

自西周以来,中国就已经从殷人佞鬼的宗教社会转化为以人文为主的伦理社会,礼乐制度的制定、立人思想的规训创设了中国伦理道德文化的深层心理结构。从那时起,对伦理道德的倚重一直是中国文化的民族特色,中国文学具有更为绚丽的伦理风华,伦理教诲一直是中国古代文学及其文论的主旋律。

《论语》所讲的是“一种常识道德”,主要教人如何做人做事。《论语》曰:“文学:子游、子夏。”此处的“文学”意谓古代文献。孔子及其弟子述而不作,整理、保存文字文献,意图何为?“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克己复礼”。礼乐秩序之文字化文本化,就是为了传承文学的教诲思想。孟子主张“教以人伦”以别禽兽,认为“践仁尽性”可以通达道德律。儒家提倡“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自我克制的“仁”实现了可“普遍立法”的意志,而礼制是维护等级文明的体制,礼的规约就是伦理教诲。

《诗大序》云:“发乎情,止于礼义。”程廷祚认为,“汉儒言诗,不过美、刺二端。”美与刺,皆为伦理教诲。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纲常伦理关系在天人合一的政治结构中加强了礼仪文明的教化强度。

魏晋时期,受宗教影响,玄学兴起,文学趋向好奇尚异。南北朝时期,南朝文学精致明丽,北齐文学风流弘雅。然而,荀子所提出的“明道、宗经、征圣”依然是正统的文学观念。原道、宗经、征圣,不只是刘勰《文心雕龙》中的文章学思想,也是古代中国儒生的共识。

宋代理学崛起,文风尚理。王安石变法以经义取士,自此制艺文以儒家经典为考察对象。四书五经中的伦理思想既是为人处世的道德指南,又是古代文论的评价依据。明初以程朱理学为官学,文学也体现出崇节义、遵礼教的风尚。阳明心学主张致良知、即心是理,在晚明掀起一场思想革命。反传统、尚人欲、重个性的社会思潮直接影响了当时的文学,故文学作品侈谈性与暴力。虽然如此,道德批评及其教诲依然在场。清初复兴程朱理学,实学之风,直接导向了朴学。

聂珍钊教授认为:“教诲是文学的本质属性。”伦理教诲包括道德教诲与非道德教诲。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实际用途,就是“可以帮助读者在分析、阐释和评价文学文本时得到教育,获得启迪、教导和指引”。中国古人崇尚道德文章,其教诲功能自不必赘言;非道德文学,包括文学史上所谓的“诲盗”“诲淫”的文学作品,作为反面教材亦具有伦理教诲之价值。

文学伦理学批评指出了文学作品的伦理教诲功能,但并没有否定文学的审美价值。它认为文学审美是文学功能实现的媒介,是通达伦理教诲的一种手段,审美可以“存借鉴”“成教化”“助人伦”,其他手段还有审丑、审恶、审善、审真等多种形式和媒介。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教诲离不开审美,审美是认知过程,审美是为了获取教诲。

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教诲思想,落实到中国古代文学的伦理语境中,可以发现历史上的伦理教诲实乃成就了“立于礼”之礼乐文明。子曰:“不学礼,无以立。”从孔夫子的立人思想到当下的立德树人,伦理教诲可谓是一脉相承,两千多年来一以贯之。它绝非道德教诲之偏执或极端,而是道德意识、伦理认知、伦理选择的必然之路。

在中国古代文学世界里,伦理问题既具有四海相通的人性品格,又具有鲜明的民族特性,如正统僭闰、君子小人、义利之争、忠奸之别、义亲取舍等民族性话语皆富有伦理教诲的意蕴。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之于文学伦理学批评,是有待于开垦的新疆域和可资利用的新资源,具有广袤的研究空间。

伦理智慧与伦理选择:

关于文学伦理学批评核心范畴的思考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苏 晖

SU HUI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外国文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中外语言文化比较学会副会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文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湖北省外国文学学会会长,国际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会秘书长,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外国文学(1)”负责人,主要从事欧美文学、文学伦理学批评、戏剧美学和比较文学的教学与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资源与对外传播研究”等多项课题,著有《西方喜剧美学的现代发展与变异》和《黑色幽默与美国小说的幽默传统》、主编《美国文学的伦理学批评》等学术著作,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马工程教材《外国文学史》编写,合作主编《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五卷)、马工程《外国文学作品选》(上下)等著作和教材;发表论文90余篇,获得多种奖励。



文学伦理学批评以“伦理选择”为理论基础和核心范畴,强调“用伦理的观点阐释和评价各类人物伦理选择的途径、过程和结果,从中获得伦理选择在历史上和现实中所给予我们的道德教诲和警示,探讨对于我们今天的意义”。在聂珍钊教授关于伦理选择理论的基础上,我们还有必要思考如下问题:作家和作品中的人物为什么会作出不同的伦理选择?在伦理选择过程中是什么因素支配价值判断和选择的原则与标准,并在多重可能性中进行选择?伦理选择体现了作家和人物怎样的伦理智慧,如何运用伦理智慧在复杂伦理环境、多重伦理身份和尖锐伦理冲突中进行合理的伦理选择?伦理智慧在伦理选择中所发挥的作用给读者怎样的启示?下面将围绕伦理智慧与伦理选择的关系,回答上述相关问题。

一、伦理智慧之于伦理选择的重要性


伦理选择的主体

虽然会受到客观规定性的限制,

但选择还是主要取决于主体自身,

取决于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从哲学角度看,伦理选择有如下特点。一是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即伦理选择是作为一种行为而存在,这种行为既是一个认识过程,又是一个实践过程。二是自由与责任的统一,即伦理选择是主体的自由和责任的统一,它以主体的存在为逻辑起点,在选择中显示出主体的自由和创造,但同时又受到客观物质世界规律性的制约,尤其是受到主体伦理身份和伦理责任的限制。三是理性与感性的统一,即伦理选择主要是一个理性的过程,但在选择的过程中,主体的知、情、意是融为一体的,情感、意志等非理性因素总是参与其间并在伦理选择中发挥作用。四是肯定与否定的统一,即伦理选择总是在设定、不设定或否定中进行取舍,这一过程体现了肯定与否定的辩证关系,因为选择本身就是扬弃,选择了一种可能性,同时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其他的可能性;即便是选择“不选择”,即选择不设定或否定,究其实质也是一种选择。这一取舍的过程同时又是价值判断和价值实现的过程。因此,人总是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判断作出相应的伦理抉择,由此构成了伦理选择的价值所在和道德所指。

由伦理选择的上述特点可以看出,选择的主体虽然会受到客观规定性的限制,但选择还是主要取决于主体自身,取决于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虽然主体的感性选择和理性选择是不可分的,但具有思维能力的自我才是构成伦理选择主体的本质。

这正体现出研究伦理选择的主体所具有的伦理智慧的重要性,即研究伦理智慧如何能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主体的伦理选择。所谓“伦理智慧”,主要指在伦理实践中处理各种伦理关系、进行伦理选择时所体现出的认识、辨析和判断能力以及有助于道德价值实现的能力。

具体来讲,关于伦理智慧的内涵及其与伦理选择的关系有如下几个要点。首先,从伦理智慧在伦理选择中所发挥的作用来看,它能使主体在复杂的伦理环境、多重伦理身份和尖锐伦理冲突中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和取舍,合理地进行伦理选择。其次,伦理智慧指导下的伦理选择表现为:对具有历史合理性的伦理道德原则和规范予以遵守,对旧的伦理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束缚勇于突破,并倡导和践行顺应社会发展潮流的新的伦理道德。再次,伦理智慧常常以道德直觉的方式进行伦理选择,即主体将一定的伦理道德原则内化为自我意识,才能在伦理选择中以道德直觉的方式呈现出来,从而发挥伦理智慧的作用。作家进行文学创作以及作品中人物的伦理选择,一般是在道德直觉的支配下完成的,道德直觉就是理性与感性的统一,是作家和人物长期积累的脑文本在特定情境下发挥作用的表征,往往是来不及进行更多的理性思考而以感知的方式快速作出选择。比如罗密欧和朱丽叶敢于冲破旧的封建家族伦理观念,勇于追求爱情,他们的选择体现出自身的情感需求和反叛意识,也体现出作家的前瞻性思考。读者通过阅读文学作品,获得道德情感的滋养,并通过加强对道德理性的学习和掌握,努力培养自己的道德直觉,在自己的生活中亦能够作出合理和正确的伦理选择。

伦理智慧的产生需要主客观条件,它不仅来自人类的聪明才智,更源于历史的和现实的社会生活。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伦理环境、伦理关系的日益复杂化,主体亦面临更多伦理选择的困惑,更加需要伦理智慧加以指导和应对。在这个意义上,作家的伦理智慧对于其写作时的伦理选择显得尤为重要。虽然文学作品中的伦理智慧有时是通过人物所作出的正确、合理的伦理选择体现的,但更多的情况下,是通过作家的伦理选择体现出来的。优秀的作家往往具有前瞻意识,对人类历史发展方向有着正确的判断和把握,对作品中人物的错误的伦理选择予以质疑、否定和批判,对代表历史发展方向的伦理选择予以肯定和赞美。比如莎士比亚在文艺复兴时期就前瞻性地认识到,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和发展,在资产阶级内部出现了以伊阿古、麦克白、克劳狄斯等为代表的野心家、阴谋家,莎翁通过生动的形象塑造和对他们失败结局的情节设置,揭露和批判了这些极端个人主义者不惜以一切代价获取个人利益的伦理选择。再如许多优秀的科幻小说家,对人类从伦理选择阶段过渡到科学选择阶段可能面临的诸多伦理困惑和伦理悖论进行了富有前瞻性的思考,如备受人们关注的《克隆人》《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吗?》《克拉拉与太阳》等科幻作品,对克隆人、仿生人和机器人的出现所引发的伦理问题给予了反映,正是作家的伦理智慧和伦理选择在文学创作中的体现。

二、伦理智慧与伦理冲突中的价值判断


作家是通过人物的塑造

及其命运和结局的安排,

体现出价值判断和伦理智慧,

反映了作家对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把握。

“伦理选择”作为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核心范畴,与文学伦理学批评话语体系中其他的术语有着无法割裂的必然联系,如伦理环境、伦理身份等。尽管伦理环境、伦理身份等对伦理选择有着重要的影响,但伦理冲突中的价值判断更能体现出主体伦理智慧的重要性及其指导下伦理选择的示范性意义。为什么不同的人在同一情境下会作出不同的伦理选择?为什么同一人在不同的时空中会作出不一样的伦理选择?这都与其价值判断有关。

伦理选择是建筑在价值判断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价值判断是伦理选择的前提。价值判断即意义判断,其功用在于区分和把握善与恶、美与丑,体现人的精神需求和德行水准。表现善与恶的冲突是文学永恒的主题,伟大作家往往对善与恶做出辩证思考,并给予形象化的表现。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歌德的《浮士德》等都表达了善与恶对立统一的观点,善与恶既是对立面又相辅相成,并可以相互转化。

古今中外大量的文学作品着眼于表现善与恶的动态变化以及二者的冲突。在动态变化的善恶观念中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并进行合理的伦理选择,尤其需要伦理智慧的指引。这里的伦理智慧,主要是指主体对于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把握。在社会良性发展时期,道德原则和规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当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出现大的变动时,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滞后性和负面性就凸显出来,新旧伦理道德冲突日益尖锐。于是会有一批先行者,在对旧有的道德体系进行审视和重新评价的基础上,选择挑战和背离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并加以革新和重塑,努力建构起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的道德体系。如果从旧道德的眼光来看,这些先行者是不道德的,是“恶”的。但正因为这种“恶”的存在和作用,才能使社会以及人类道德不断向前发展。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恩格斯充分肯定了黑格尔“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见解的深刻性。

对社会变革时期善与恶的动态变化,作家往往通过三种类型的形象及其伦理选择加以反映:

一是反叛者、超越者、革新者形象。他们具有超前的思想,在新旧伦理道德发生剧烈冲突时,选择对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予以反叛和抗争,这正是人类伦理智慧的重要表现。如鲁迅《狂人日记》中的狂人,看出中国四千年的历史就是礼教吃人的历史。狂人是思想的超前者,却被当时的人们视为疯子。实际上,文学史上的疯人形象往往都是悲剧的超越者形象,他们在揭露和反抗旧的伦理道德秩序中显现出前瞻性和超越性,具有巨大的震撼力和鼓舞作用,普罗米修斯、美狄亚、繁漪等也都是这一类反叛者和超越者形象。

喜剧中的超越者形象与悲剧不太相同,这些人物是以智慧实现超越,体现出作家的理想主义精神。如《威尼斯商人》中的鲍西娅,在法庭上以欲擒故纵、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等策略击败了夏洛克;在选匣择婿时,又在不违背父命的前提下以智慧得到了如意郎君。莎士比亚喜剧的主人公为了生存、爱情、正义,凭借机智和智慧作出了反抗不合理的法规和陈旧观念的伦理选择,最终超越了重重阻碍,获得了胜利。

二是旧制度、旧道德的维护者。可以举出的例子有《驯悍记》中比恩卡和凯瑟琳娜的父亲巴普提斯塔、《西厢记》中的崔母、《雷雨》中的周朴园等。作家往往对这类人物保守落后的伦理道德观予以揭露和批判,将他们视为阻碍主人公追求理想的恶势力的代表。

三是在社会转型时期陷入伦理困境的人物。他们无法对善恶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而导致了自我的迷失,甚至作出了恶的选择。如盖茨比的悲剧反映的是爵士乐时代人们普遍的伦理困惑,他追求财富的过程也伴随着良心的泯灭和道德的缺失。然而,他所作出的恶的伦理选择实则是出于善的动机,希望用金钱换来与黛西重温旧梦的机会。正是盖茨比对美好爱情的向往与拜金主义盛行的社会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使他陷入迷惘和伦理困境之中。

在以上三类人物形象中,作家将自己的伦理智慧赋予了第一类人物,使他们在社会转型期作出的伦理选择充分体现出前瞻性和伦理智慧;后两类人物形象本身并不具有伦理智慧,作家是通过人物的塑造及其命运和结局的安排,体现出价值判断和伦理智慧,反映了作家对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把握。

三、伦理智慧与伦理选择的价值标准


伦理选择的价值标准可以概括为,

既要有利于个体的人格完善和道德境界的提升,

又应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和谐生存和全面发展。

扬善惩恶当然是伦理选择最重要的价值标准。伦理智慧能帮助主体进行价值判断,辨别善恶,不过,我们在认识到善是人类的永恒追求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恶存在的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恶的存在增强了人的选择能力,也使伦理选择的道德原则更加明确。恶的出现是对进行伦理选择的主体的考验,它激发着主体的道德意识,能将善更好地体现出来。主体对恶的选择与善的选择一样具有伦理教诲价值。这一方面体现在,能反思的主体在选择了恶之后,当他意识到选择了与自我道德要求正好相反的东西时,会感到懊悔和痛心,后悔自己没有把握住扬善的机遇。如《复活》中的聂赫留朵夫,年轻时诱奸了农奴少女玛丝洛娃后将她抛弃,十年后,作为陪审员的他发现被审判的杀人犯玛丝洛娃是被人诬告的,自己年轻时作出的错误选择使他此时在忏悔中获得精神复活。他决心为玛丝洛娃上诉,并在上诉失败后随玛丝洛娃流放西伯利亚。可见,恶是对人生的考验,经历了对恶的错误选择有可能使主体更加追求善。另一方面,读者亦可从文学作品中人物对恶的错误选择中吸取教训。在这个意义上,选择了恶的主体又具有了善的意义,因为其选择使其自身以及他人认识到善的重要性,从而不断地总结经验和教训,通过逐渐积累的伦理智慧来辨识善恶,进而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伦理选择。

在强调伦理智慧有助于对善与恶进行价值判断和取舍的同时,有必要注意,在现实生活和文学作品中,人们在伦理选择过程中会遇到一种特殊情境,即善与善之间的矛盾冲突。两善冲突是指如果按照某种道德原则和伦理规范的要求作出伦理选择,就不得不放弃或妨害按照其他道德原则和伦理规范的要求作出另外的伦理选择。作出一种伦理选择虽然实现了某种道德价值,但同时牺牲了另一种道德价值,从而使伦理选择的主体陷入一种两难处境。如古典主义悲剧作家高乃依的《熙德》中,主人公罗狄克和施曼娜必须在爱情和家族责任之间做出选择,是选择爱情还是承担起维护家族荣誉的责任?他们二人都选择了责任,认为责任重于爱情,这是古典主义追求理性至上的反映。

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话语体系中的“伦理两难”就是指两善冲突:“伦理两难由两个道德命题构成,如果选择者对它们各自单独地作出道德判断,每一个选择都是正确的,并且每一种选择都符合普遍道德原则。但是,一旦选择者在二者之间作出一项选择,就会导致另一项违背伦理,即违背普遍道德原则。”例如,索福克勒斯塑造的安提戈涅面对的是血亲情感、伦理习俗与国家法律之间的两难选择,古希腊悲剧和拉辛悲剧中的安德洛玛刻必须在自己的贞洁和儿子生命中作出选择,《赵氏孤儿》中程婴必须在忠臣赵氏的遗孤和自己的亲子之间实际上是在忠仁和血亲情感中作出选择。

在面对伦理两难时,我们应该秉持“两善相较取其重”的取舍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人们在两种道德义务发生冲突而必须作出选择时,对这两种道德义务进行权衡,比较选择哪种道德义务能够成就更大的善,或比较选择哪种道德义务能够避免恶的发生。首先,从个人与社会角度讲,如果社会义务与个人义务发生冲突,应当优先履行社会义务。哈姆莱特在面对两难选择时,更多地考虑到自己肩负的重整乾坤的历史使命,而不仅仅是替父报仇,复仇任务的艰巨性加剧了其选择的困难。其次,从物质与精神角度讲,应该认识到精神价值高于物质价值、内在价值优于外在价值并作出相应的选择。《了不起的盖茨比》等表现美国梦幻灭的作品就给了我们这方面的启示。

由此,伦理选择的价值标准可以概括为,既要有利于个体的人格完善和道德境界的提升,又应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和谐生存和全面发展。这两个方面可看作伦理选择的最高目标和作为终极道德标准的“善”,体现了道德的外在规范性与内在追求的统一。掌握了伦理选择的价值标准,才能在伦理智慧的指引下进行正确的伦理选择。

总之,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以求善为导向的价值判断和价值标准能使其作出正确的伦理选择,即只有建立在求善价值导向基础上的伦理选择,才是正确的和合理的;作家以求美为导向的价值判断和价值标准,通过其艺术表现反映其伦理智慧,赋予作品以伦理教诲价值;文学批评家以求真为导向的价值判断和价值标准,能够引导读者提升其道德修养、获得人生的启迪。

原载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限于篇幅,注释删略。

责任编辑:曾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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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任洁 

审校 | 杨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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