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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雷:想救冤案当事人于水火,家属应该做些什么?

伍雷 知鸦书舍 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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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雷曾提出,坚强的被告人、家属和辩护律师,是冤案不可或缺的三大「台柱子」。


但作为台柱子之一的冤案家属,骤然面对司法不公,本身也不一定具备法律素养,时时还面对着勾兑的诱惑。

想要救当事人于水火,但家属具体该怎么做?有哪些文章、经验是值得参考的?

「知鸦书舍」计划推出「当事人应知应会」系列文章,希望能帮助当事人更好地了解、摆脱案件所面临的困局。

正如伍雷所说「这样能避免、少走很多弯路。」




 基本概念的厘清


我是伍雷。

冤案是社会系统性风险的产物,但如果家属一开始就选择好的方法,也可能会有比较好的效果。

在此,首先需要对我国刑事司法的形势、现状,有基本的评估。

以下是几点基础观念:

1、并非你无罪就会被判无罪。

事实上,几乎每天,我国都会有很多无罪的人被判决为有罪。这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也是我执业多年的真实感受。家属千万不要认为「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2、并不是有法庭的地方就会实现公正。

为什么?因为这是历史性阶段所限制。当然,我们相信我国的法治水平在不断进步。但是,现在一些地方,法庭已变成领导干涉案件的工具。


■ 正义女神像
图片来源:Unsplash

3、并不是无罪证据非常扎实,就会得到公正的判决。

是不是法官一定比普通人高明或愚蠢呢?是不是检察官一定会看不出这个案子的问题?为什么当无罪证据很多,而整个案件昭然若揭时,还是会被判有罪?

这说明,我们的审判,并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说明法庭不一定是实现正义的地方。

4、并不是精彩的辩护一定会得到正义的结果。

经常发生等情况是,律师做了非常精彩的辩护,揭露了证据之间的矛盾,刑讯逼供被充分揭示,提供了无罪的证据等等。总之,被告人的冤情得到了充分的证明,庭审效果非常好。

那么多材料不合理,前后矛盾,证据体系一塌糊涂,连三岁小孩到七十老妪都能听出是假案子。但没用,最终的判决结果,不甚理想。

为什么?难道真的是法官检察官不懂吗?

不是!因为法官不一定对法律负责。法官、法庭经常会受到干涉,他不能独立做出判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道理都是没有用的。

5、家属并非法律的专家,千万不要拿自己亲人的案件和其他「相似」案件相比较。

尤其是职务犯罪的受贿案件,有多家属看到其他人被指控贪了10万,但不斗争,静静地接受审判。因此会想,我是不是也应当如此?

殊不知别人实际贪污100万以上,甚至达到千万,却只被起诉了一丁点。不斗争是为了轻判。

而你的亲人却是完全冤枉的,怎能不斗争?

6、刑事辩护分三个时间段、两个空间。

三个时间段是:开庭前,开庭时,开庭后。

所以,辩护应当从被抓时就开始,整个辩护过程,一点都不要放松。

两个空间指的是庭上和庭外的辩护。

法庭之外的辩护,是要迅速向社会进行呼吁,要求公正的审判。事实上,很多时候正是这样才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视。当法庭不公时,应该将法庭搬到全社会。



怎么引起较大的社会影响? 

这是互联网时代,有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要贡献所有家属的智慧和精力,吴华英、念建兰是天下所有冤案家属学习的榜样。

以上有些是家属的工作,有些是辩护律师的工作。只要案子一天没结束,每天都应该不停地呼吁,不停地工作。


 刑事案件启动之后,家属应该怎么做?


众所周知,冤案会给家属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但越是困难的情况下越是考验我们的智慧。大难来临,家属要稳住阵脚,不要慌。家属的工作非常重要。

第一,冤案申诉、拯救家人的三个重要因素,即三大「台柱子」。

1、最坚强的被告人。


担心自己被打死、家人孩子的安危没挺住,尤其编造口供会让自己的案子进入危险境地;


2、最坚强的家属。


因为家属要请律师,决定案件的辩护方向;而且家属时刻面对着勾兑的诱惑。


3、最坚强最执着的辩护律师。


并非一开始就要求律师跟公检法PK,而是要有非常清晰的思路,坚持无罪的辩护,不妥协不勾兑。


很遗憾,很多职务犯罪中三者无法齐备,甚至三者都不具备。

三股力量缺一不可,相互鼓励、相互支持。律师单方的辩护是远远不够的。家属的辩护是进攻性、抓主动权的辩护,被告人的自我辩护是最重要的自我防守和主动进攻,也非常重要。

最典型的是江西周建华、北海孟荣展的自我辩护,由此社会对案件具体怎么冤、进行了解,否则被告人真的会被外界认为有罪。

第二,怎样做才能有效地为家人伸冤?

1、怎样找律师,找什么样的律师?

(1)并非有钱就能找到好律师,这与家属的视野、知识面有关系。

(2)侦查、审查起诉、开庭时,一定要知道,具体案件有哪些,适合哪群律师做。「一物降一物」,这与钱并无多大关系。这并非指哪些律师不好,也不是贬低同行。

(3)此前已经有若干过无数的冤案,他们也有律师。此处,并不单指国内的这些死磕律师,而是说必须要找到有崇高正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对冤案家属有强烈同情,在法律范围内不达目的不罢休,敢于向法庭向中央陈述冤情的律师。

如果找不到这些律师,基本就会失败。找到这些律师并不意味着进入保险柜,就能平反冤情,但至少可以带来一些希望。

(4)避免错过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很多案件,耽误了最好的时机,非常令人可惜。家属千万不要幻想,以为自己亲人的案子目前无法解决,到了接下来某个阶段就可以解决了。要拼死防守、寸步不让、在每个阶段都全力辩护、抗争。

2、这是一个互联网的社会、国家。这既意味着包括庭审信息、刑讯逼供信息、案件作假的信息不可能得到保密,也意味着公布冤案的最快捷的方式。

古代的冤民女子千里迢迢去开封击鼓鸣冤,而今到北京上访没用,却可以有效借助互联网。

一个基本的问题是:你懂不懂怎样在互联网上呼吁?有没有实名制?是不是找到了呼吁点?

有些家属不敢实名制,这样以来努力基本没用。此外,每天都要大量转发、引起别人关注。很多案件,正是因为常年坚持不懈,律师、名人们才开始关注。

如果你是武林高手当然可以一招制胜。但如果你武功平平,就死缠烂打;每次被打趴下,每次都要再起来。我们都不是一招致命的高手,所以要不停站起来,不停呼吁,不要指望一蹴而就,解决案件。



3、给机关、部门邮寄信件。

往往最笨的方法,却可能是最有效的方法。最好是根据冤情,配合律师来寄信。从人被抓的那天开始,将冤情最具体的细节,按每天来进行详细的阐述。

如果一个人非常善于写作,让人读来爱不释手,引起深深共鸣、同情,就有可能达到效果。


(1)准备材料。每个案件都不一样,冤案要找到冤的特色,具体的冤点。


(2)寄给谁?不要只寄给院长、检察长一个人。我们每个案子成百上千封寄,最多一个案子寄了几千封,能找到的法官、检察官都会给他们写信。


为什么寄信是有效的抗争、披露方式?如果一个案子真冤,办案人不想让别人知道,希望案件保密。我们恰恰相反,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办案机关以及他的上下级所有同事、领导都知道详细的冤案情况。

这样,办案人员糊弄审委会、院长糊弄审委会就会增加难度。谁说不会出现审委会研究时即将退休的一名副院长一拍桌子,说:「这是一起重大冤案,我不同意。」的情况呢?

4、学会与律师、记者配合。

很尴尬的现实是:越有名有实力的律师,越忙。但一个聪明的当事人,要学会与律师沟通,帮律师做工作。



譬如,把律师写的东西一封封寄给法院、检察院、政法委;譬如,不一定靠电话沟通,把整理的案件思路,自己取的证,直接发到律师的邮箱。当然,以上是举例,可以根据律师的具体情况来做。



 具体案件中遇到的问题


【职务犯罪】

千万注意,刑讯逼供、虚假口供,一定要坚持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对此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很多案件中,被告人向我们泣诉如何被打,被刑讯,如果我们拿到相关录音录像,是不是就胜利了呢?

比如,有些笔录就只显示一页一句话,不超过10个字,讯问时间却有一晚上。这段时间有没有可能被刑讯?

【非法证据排除】

好多家属不懂,却很迷信这个东西。

非法证据排除这项立法初衷很好,但司法实践中已经成为非常坏的举措。好多当事人疑惑地问我们,这么明显的刑讯逼供、威逼利诱取得的证据,怎么没有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呢?

这说明,你对法庭的公正性一直存在幻想。这想法当然没错,但你完全忽略了案外因素对法庭的影响。

排非本意是排除公检法的刑讯逼供,结果实践中演变成了排除辩护人提出的事实证据、线索,最后法院都决定「不成立」。所以,我建议不要对此抱太大希望。

【刑讯逼供、口供】

一般来讲,没有威逼利诱、刑讯逼供,就没有冤假错案。

为什么很多人在里面疯了一样绞尽脑汁编造自己犯罪的呢?他难道疯了吗?这常常是人性中的软肋让人抓住了。再残酷的刑讯逼供也能扛得住,但如拿家人抓老婆孩子胁迫,立即崩溃了。「舍得我死,保卫全家」,必要时完全可以承认月球上杀人,火星上受贿。

所以,对刑讯逼供的揭露,是同类案件中,除了披露同步录音录像,最有效的辩护、抗争方法。


怎么证实?通过同步录音录像,以及当事人的自述。

在看守所里,让当事人翔实地进行自述,最后整理成文字稿。有的人记忆非常好,有的人会讲出令人非常震惊的情节,如「被逼吃屎、学狗叫」、「被逼倒背唐诗」……

对于刑讯逼供得到的口供,无法抛开证据内容去谈,这种口供经常是大量抄袭,一定要发挥主观能动性。

有次我把笔录放大到大号图纸上给他们看,对面的处长们也很难堪。

【二审不开庭】

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斗争问题,我自己也难以忍受。

很多家属问我,二审不开庭怎么办、冤案怎么办?我的建议就是,杜绝暴力,穷尽一切合法手段去呼吁公开案件,进行斗争。

【诉辩交易、协商刑期】

根据案件的特定阶段,根据具体事实而定。这比较微妙,需要较高的水平。

【改变心理状态】

不要整天苦大仇深的。保持最好的精神状态,才能保持旺盛的斗争状态。


知道哪些人可以帮助自己,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也是申冤的首要问题。

【家属视野】

另外,大家应该把视野放得更宽广,了解该地、该省市,有哪些党代表、哪些人大代表、哪些老红军、作家、记者,向他们紧急反映情况,请求帮助。

事实上,很多案件就是这样反映到了中央,引起重视。

另外,根据案情,当地的具体情况,要非常重视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关注他人案件、相互帮助,知道谁是自己可以依赖的力量。

【具体案件】

郭碰珍的案件(福建陈惠良被打断腿,被打成黑社会),我们两年来一直在控告,在非常诚恳地伸冤。

当然很多案件,都正处于焦灼的状况。我们不必恐惧,声嘶力竭的都是纸老虎。大家都是在考验耐力,包括福建小郑的案子,不要放弃斗争。



 整体策略与总结


整体策略是:

瞄准重点(证据);公开案情。

比如写信,尽最大努力地公开!这并不是鼓励大家上访,我是从研究学习清末「杨乃武与小白菜」申诉历史,从中得到启发。哭死也没人理会。

那么,现代社会的冤案家属应该做些什么?最典型的例子还是吴华英、念建兰。

她们为了救她们的弟弟,8年、12年里,做了多少事情!有些冤案家属,发了个微博被单位领导找了就来找律师说不行了,那你还能做什么呢?

总结几点:

第一,选择律师很重要。

如果律师不善于,不敢于公开抗争,不敢得罪办案机关和人员,基本上冤案注定无法平反。


这个说法是有实践依据的: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只要一追诉,除了遇到极其顽强的抵抗,法院基本上会照猫画虎。

举一个例子。关于浙江的职务犯罪,媒体是这样报道的:

「规范办案有助于提升办案能力,办案效果。」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陈春玉说,从2014年1月到今年2月底,浙江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556件1829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151人,没有发生一起因非法取证而被法院排除证据效力的事件,也没有出现一起办案事故,实现了办案数量、质量双丰收。



看到这个报道,冤案家属对自己的案子还会有幻想吗?会不会倒吸一口冷气?

第二,把自己演练成一位现代社会的老百姓。要对网络非常了解,人人都要成为网络达人。

第三,做公开的辩护。想尽一切方法公开自己的案子。

第四,最重要的工作:坚持同步录音录像,披露刑讯逼供。

第五,必须要承认,有很多冤案,是解决不了的,但一定要相信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坚信方法比困难多,绝不放弃斗争。律师也愿意与这样的家属、被告人一起工作。

目前对纪委办案模式,没有太有效的方法,最好的方法还是披露、写信,向更高的机关进行控告。

很多案件,都正处于胶着状态。我们不必恐惧,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大家都是在考验耐力,永不放弃,要坚持追求真相,依法斗争。

胜利属于执着的斗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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