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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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人是目的,不是工具

人不是任何人的工具而是自身的目的1804年2月12日,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伊曼努尔·康德逝世。康德的一生都在为人类思考,他的学说深深地影响了近代西方哲学,并开启了德国古典哲学和康德主义等诸多流派。康德是启蒙运动时期最后一位主要哲学家,是西方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康德提出“人是目的,而非工具”,文明的第一步就需要重视个体生命本身,人若不懂得尊重人、重视人的生命与价值,那么就永远处在未启蒙状态,无法获得人的尊严。本文节选自康德在1784年在《柏林月刊》上发表的《什么是启蒙?》,从康德的论述中,可以看见启蒙与现代文明应有的样子。-1-什么是启蒙?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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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人肉占车位被车顶开,愤而报警,网友吵翻了!

在南京一商场地下车库,一女子和同伴“人肉占车位”遇到狠人,对方强行开车进入车位,女子和同伴被车顶得连连后退,愤而报警。1月16日晚,记者从南京汤山百联奥特莱斯工作人员处获悉,当天下午确实有此事发生,后来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带走调解。据网传视频显示,在一处地下车库,两女子站在停车位处,前面一辆黑色SUV缓缓倒车进入停车位,两女士试图用手撑住车尾部,以阻拦该车辆倒入,终因人车力量悬殊,SUV成功占据车位。中途女子见无法阻拦,让另一名同伴拍摄视频,她自己则称将报警。1月16日,南京汤山百联奥特莱斯工作人员回复记者,当天下午确实发生两名顾客因车位起争执的事情,当时一位顾客称自己占据了空车位,对方司机说这是车位不是“人位”,便自行将车停进车位,双方起了争执,但并没有人受伤。因先占据车位的顾客报警,后来警方来到现场将当事双方带走调解。该工作人员还介绍,此前没遇到过类似情况。因临近年底,商场客流量较多,当时地下车库车位确实紧张,只得等警方协调,后续具体情况暂不知情。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王雯律师认为,商场地下车库等公共场所,公共停车位应遵循先到先停原则,不得私自占用停车位。人肉占车位的做法并不违法,但抢占、浪费了公共资源,是一种不合理、不安全、不道德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君:胡适先生曾说过,一个肮脏的社会,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的正常社会,道德也会自然回归。一个干净的社会,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那么这个社会最终会坠落成一个伪君子遍地的肮脏社会。人首先应该遵守规则制度,再来谈道德。违背了规则制度的道德没有任何意义,只谈道德不讲规则,这样的社会很虚伪。网友评论:但也有人表示,人都过来了车要是在不远处,让让也无妨来源:极目新闻记者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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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子被绝育后,连续三个月到宠物医院门口骂街,医生崩溃道歉…

前两天,一位宠物医生拍下一只狗子,每天准时到自己所在医院“打卡”的视频……刚到医院的时候,狗狗还并未意识到“危险”的来临,看起来还十分开心。可自从医生给它做了绝育手术后,狗狗好像跟他记上了仇了似的。每天下午三点都会跑来医院门口叫骂,连续三个月,从未间断。这个故事得从3个月前说起,那天一大早,宠物医院就迎来了一位铲屎官,她从一进门口就和医生诉苦,这位女士说,自己家养了一只狗狗,从2年前开始,这只狗狗就到达了生育年龄,因为家里处于城中村,平时狗狗都是散养的。因此在这2年以来,狗狗每年都会生下一胎,生完之后,狗狗又开始每天出去浪,然而最后辛苦的还是自己,不仅要照顾狗狗坐月子,还要照顾家里的狗宝宝。这还不算最惨的,因为狗狗不是什么品种狗,就是一般的土狗。所以生出来的小狗狗也没有人要,苦不堪言。很快,女士就道出了今天来宠物医院的目的,她想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母狗不生孩子,听完女士的讲述后,医生很淡定地回答:“有办法呀!给它做绝育就好了。”听完这句话,女士什么都没问,连价格和手术方面的事情都没有问,立马转身就回家去了。1个小时后,女士再次返回宠物医院,这次跟在女士后面的还有一只狗狗,想必这就是女士口中的那只母狗吧!手术进行得非常顺利,当天下午女士就带着狗狗回家去了。这种手术对于宠物医院来说非常普通,谁都没有想到最后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半个月后的一天清晨,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发现,门口不远处一直站着一只狗狗,看上去很眼熟。刚开始还以为是附近谁家的狗狗走出来了,在这一带地区是很正常的事,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但是一直到中午休息,那只狗狗还站在那里,而且一直望着医院方向,这种怪事一连好几天。直到狗狗看见了帮它做手术的那位医生后,就开始一直吠叫。听狗狗的那个语气,一听就知道是在”骂人“,估计是因为医生帮它做了手术后,它怀恨在心,于是就有了这出”骂街“戏码。原来,狗子在做绝育前正谈着一段甜甜的恋爱呢,可做了绝育回去后,便立马失恋了。于是狗狗生气之下,便将这火给撒到了医生身上。宠物医生听了后也是哭笑不得,无奈极了。还曾因此跟狗狗道过歉,并劝解过,希望它能看开一点:"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没曾想,狗狗根本不买帐,第二天依旧准时过来报到,不断吠叫宣泄着自己的不满。狗子:什么事都能过去,但断我香火这事,我还真过不去了。也是哈,这事搁谁身上,都没法忍啊…(不过好笑归好笑,但这狗主人啊,咱可长点心吧,萌宠君瞅着这狗子怎么没有牵绳呢,发生点意外啥的,这喜剧可就变悲剧了!!)没想到这年头,宠物医生也当的如此艰难啊。不过像这样敢过来报仇的狗子也是少数,毕竟大多数狗子跟萌宠君一样,一遇到医生就怂的要命……真的是,恨不得这辈子都不要再见他第二面。那过程真是现在回想起来,都还是让人很是恐惧,怕了怕了…所以说,狗狗到底记不记仇呢?狗子:别看我们脾气好,但该记的还是得记!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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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自制香肠遭10倍索赔案,为何法院力挺卖家?

猪肉摊主网上卖香肠被索赔2万,索赔的“小王子”曾有两起纠纷诉讼并最后都以撤诉告终,他否认自己是“职业打假人”。谌光辉和他的猪肉摊备受关注的“网售自制香肠遭10倍索赔案”,法院终于判了!四川岳池猪肉摊主谌光辉,在当地市场经营着一个猪肉摊,平时也做点腊肉和香肠卖给街坊邻居。谌光辉做的香肠口味地道,邻居们都交口称赞。谌光辉将平日里做香肠的视频发到短视频平台,传统的香肠制作手艺让网友们纷纷点赞,谌光辉也收获了不少粉丝。今年1月,一位名叫“小王子”的山西网友看到他拍摄的抖音后,主动联系他购买了2000元的香肠。谌光辉接到这样一个大单非常高兴,兴冲冲地把香肠做好就给这位网友寄了过去。没想到,这位网友收到香肠后却“翻脸”了,几天后“小王子”通过微信联系谌光辉,称香肠没有标签、没有生产日期、没有标注保质期、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等,并说:“老板,你销售的是三无产品,这是违法行为!”谌光辉告诉“小王子”,这些香肠都是自己手工做的,所以没有那些证件和标签,如果对香肠不满意或者介意这些香肠“无证”,可以退货。“小王子”不同意这样的解决方式,他觉得按照“食品经营管理规定”,谌光辉必须向他支付所售卖商品价值的10倍赔偿。2000元的香肠要赔2万,这让谌光辉非常郁闷和恼火,自己做点香肠卖,怎么就违法了呢?但是面对咄咄逼人的“小王子”,谌光辉只能选择跟“这位网友协商,看能不能少赔一点,“小王子”却坚持要求谌光辉赔偿2万元。2万元可是谌光辉卖猪肉大半年的收入,谌光辉自然是不能答应。协商不成,“小王子”便向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2021年12月30日,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宣布了一审判决结果:谌光辉退还网友“小王子”1000元,驳回“小王子”的“10倍索赔”诉讼请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出售的是散装食品,而非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需要在包装上标明标注标签。这样的判决结果,不知道“小王子”会不会继续上诉。对于谌光辉来说,被起诉这一年来,因为不知道法院会怎样判,一直担惊受怕,现在终于可以安心地跟家人一起跨年了!现在,很多人会通过网络销售一些农副产品或自家制作的散装食品,也时常会遇到像“小王子”一样的顾客,大多数售卖者会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般都会给这样的顾客退款或赔偿,这让有些人从中看到了“商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从整个事件来看,这个“小王子”绝非一般的顾客,看似正常的购买行为,实则来者不善。一次性买2000块钱香肠,并拒绝退货退款,狮子大开口索赔2万,明显是有备而来。据查实,“小王子”曾有两起纠纷诉讼并最后都以撤诉告终,但他否认自己是“职业打假人”。建议调查一下他过往的购买经历,如果有多次有类似的行为,是否可以起诉他敲诈勒索?这次的判决结果可谓是大快人心,打消了小商贩们心中的疑虑,也为大家提供了参考案例,那些妄想利用普通百姓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自认为有空子可钻的“精明人”,还是少动点这种歪脑筋吧!官司:网售2000元香肠遭10倍索赔,当事买家否认是“职业打假人”谌光辉从没想过,自己卖猪肉香肠会陷入一场官司纠纷。他在四川广安岳池县经营一家猪肉摊,平时除了卖肉,还用传统手工艺加工熏制香肠腊肉,销售给那些春节不能回家,或是不方便熏制腊肉香肠的顾客群体。平时,他也通过自己的短视频账号给粉丝传授挑选新鲜猪肉的技巧,以及他熏制腊肉香肠的过程……谌光辉与“小王子”的聊天记录官司,始于2021年1月份的一次网售香肠经历。当时,一位名叫“小王子”的山西网友看到他拍摄的抖音后,主动联系他购买了2000元的香肠。谌光辉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顾客要求快递,为方便运输,自己会用袋子装好后抽真空再给客户快递。但几天后,收到香肠的“小王子”微信联系谌光辉,称每包香肠都没有标签,并提醒他“违法了”。谌光辉告诉“小王子”可以退货,但需要自己付邮费。不过,“小王子”提出10倍索赔,谌光辉没有答应。之后,谌光辉收到来自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的传票,他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小王子”起诉。记者看到,“小王子”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内容显示:1月5日,他通过微信平台在四川岳池丘山光辉腌腊制品经营部购买了2000元的香肠。1月10日收到货后,发现该预包装食品无任何食品标签和信息,也没有生产许可证。该食品为4根一袋,全都真空包装,属于预包装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67条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退一赔十。收到法院传票后,谌光辉曾多次电话联系“小王子”希望“私了”,但“小王子”坚持至少要赔偿1.5万元才会撤诉,这让谌光辉无法接受。谌光辉与“小王子”的聊天记录谌光辉说:“他(‘小王子’)目的很明确,就是想找我赔偿。作为普通消费者,对买的东西不满意,首先想到的是找商家退货,但‘小王子’收到货后,马上就提出10倍赔偿,而且他当时也没有食用香肠,没给他造成任何损失。”谌光辉的一位朋友通过查询公开司法文书后曾告诉他,“小王子”此前曾有两起作为原告身份的合同纠纷诉讼,而且最后以撤诉告终,他据此怀疑“小王子”是一名“职业打假人”,之前故意购买2000元的腊香肠,然后提出10倍索赔,就是一种“碰瓷”行为。此前,“小王子”曾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并非职业打假人,“如果我是职业打假人,这么多年我才这么两个案件吗?”“小王子”说,这笔2000元的交易就是他的一次正常购物。自己当时是在网上看到谌光辉的联系方式,然后找对方购买腊香肠。收到货后,发现其中一包真空包装的腊香肠漏气了,之后又发现包装没有标签、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自己是按照《食品安全法》提出诉求。谌光辉与“小王子”之间的纠纷经率先报道后,引发全国网友关注。5月10日上午,这起备受关注的“网售香肠遭10倍索赔”案,在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开庭的方式远程审理。庭审上,“小王子”通过谌光辉网购的香肠是否属于预包装食品,成为争议焦点之一。当天,法庭辩论环节结束后,法官曾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调解。谌光辉和其代理人均表示不愿调解,“原告通过这种手段来获取赔偿,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老百姓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原告)这种手段来获取财物,我们坚决不同意调解。”判决:被告退款1000元,驳回买家10倍赔偿诉求对于这起官司,谌光辉说当初开庭时之所以不同意调解,也是希望通过这场官司让自己知道这种售卖方式是否合法合规,因为还有很多摊贩和自己一样,他们也想知道答案。12月30日上午,谌光辉终于等来这起备受全国网友关注的“网售自制香肠遭10倍索赔案”的一审判决。此案经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开庭的方式进行公开宣判。法院审理查明,“小王子”此前在法院有多起涉及消费赔偿的案件,被告谌光辉有营业执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备案证,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等。“小王子”通过网络在谌光辉处购买香肠,双方之间形成买卖关系,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规定,四川省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实行备案管理,被告有营业执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备案证等,“小王子”提出被告系无证生产的主张不予支持。此外,本案从“小王子”与“谌光辉”之间的微信聊天和交易结果可以看出,“小王子”是在了解了被告制作香肠的过程后,以预付款的方式购买了2000元的现制香肠,双方还就是否要打包进行了沟通,说明被告出售的是散装食品,而非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需要在包装上标明标注标签。法院认为,“小王子”以香肠不符合食品安全为由要求被告退款并10倍赔偿,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现在原告未退货,被告未退款,导致此前购买的香肠已不具有原有价值,双方对香肠变质均有过错,应合法承担损失。最终,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谌光辉退还“小王子”货款1000元,驳回“小王子”的其他诉讼请求。对于这个判决结果,谌光辉的代理律师——四川洪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青峰告诉,本案对于很多销售香肠腊肉等散装食品的小商贩来说,很有意义,这个判决结果给商贩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可以让四川的特产走得更远,当然也希望商贩们自身能增强法律意识,坚守好食品安全的红线,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生意:很多顾客知道他被起诉,经常询问“案子宣判没”年关将至,这个时节,不论你身处城市,还是农村,都很容易闻到腊肉香肠的味道。腊肉香肠,是不少四川人备年货的重要一环,特别是在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在春节来临前做好腊肉香肠,这是过年的味道。谌光辉和他的猪肉摊每年春节前一两个月,都是香肠腊肉的销售旺季,谌光辉也迎来了新的生意旺季。当天上午开庭宣判结束后,他又很快地返回猪肉摊。“特别是上午,忙得很。”谌光辉说,他每天不仅要照管摊位上的生意,空下来,还要处理熟人朋友在网上联系自己买香肠腊肉的需求。说到网售香肠腊肉,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记者笑了一下,“(网上)主要卖给一些熟人朋友,遭弄怕了。”36岁的谌光辉告诉记者,自己每天上午在摊位上卖肉,下午和晚上就加工熏制腊肉香肠。谌光辉的猪肉摊位不大,前来买肉的顾客也基本上都是脸熟的人。这一年里,很多人都知道了他因网售香肠遭起诉10倍索赔的官司。在判决之前,熟悉的顾客在付账后都会多问一句:“判下来了没得?”“还没有哦。”谌光辉接过话,然后再开玩笑地补充一句:“你莫到时候也把我起诉了哈。”顾客也笑着说:“放心嘛,不得”。陷入官司纠纷这一年,谌光辉开始变得小心翼翼,即便在网上联系他购买香肠腊肉的都是熟人朋友,他还是会主动给对方言明:香肠腊肉都是自己手工熏制,没有生产日期,也没有标签……如果对方要买,不要以“销售三无产品”起诉自己索赔。谌光辉告诉记者,他也想好了,如果网上有不熟悉的网友联系自己购买大量的香肠腊肉,他不会卖给对方,因为担心再次陷入10倍索赔的官司纠纷。【对话摊主】“判决打消了心中疑虑,维护了我们小商贩的权益”记者:官司对你今年的生意影响大不大?谌光辉:还是有很大的影响,因为这个官司,很多不熟悉的朋友找我买香肠,我也不敢卖了,怕惹官司。记者:之前有预料到是这样一个判决结果吗?谌光辉:说实话,我没有预料到,因为我对法律这一块也不太懂,不知道判决最终会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我想的是如果输了,我要上诉。我一直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记者: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有没有什么想说的?谌光辉:这个判决结果,让很多和我一样售卖香肠腊肉的商家看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也打消了我们心中的疑虑,维护了我们这些小商贩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让我们的香肠腊肉这些四川特产,走得更远。专家说法地方特色食品“食安管理”怎么管?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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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劲松诽谤、寻衅滋事、诈骗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河南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接受郝劲松妻子徐杰的委托,指派本人为郝劲松的辩护人为郝劲松提供法律帮助,本辩护人通过研究控方所提供的案卷材料,通过会见郝劲松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结合法庭调查所呈现的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没有证据证明郝劲松实施了所指控的三项犯罪,控方对郝劲松三项犯罪指控均不成立,应当判决郝劲松无罪。一、没有证据证明郝劲松实施了诽谤国家领导人的行为,郝劲松不构成诽谤罪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郝劲松在其推特账号上多次转发并评论对国家领导人侮辱、诽谤的言论”。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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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买了一个车位却想停两辆车,法院判了!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很多家庭都买了车有的还不止一辆停车就成了网友们的一大难题家住上海闵行的市民严某想出了这样一个解决办法把两辆车停进同一个车位但被物业制止双方僵持不下于是严某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严某于2015年在上海市某小区购买了房屋和一个地下车位的产权,该车位长约6米,宽约5.3米,建筑层高2.2米,建筑面积为44.46平方米。由于当初协议里并没有明确只能停一辆车,所以严某想在这个车位里并列停放两辆轿车。然而,严某的停车方式遭到物业的制止双方由此产生矛盾严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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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被指猥亵10岁幼女,六旬老汉喝农药自杀!法庭激辩:谁该为他的死买单?

2019年6月22日,山东滨州56岁的于某听孙女说同村67岁的尹海林猥亵了她,于是一个电话打到了尹家,尹海林矢口否认,但是两家的矛盾却愈演愈烈。为证清白,羞愤的尹海林服下农药身亡,子女将于某一家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就“诽谤”所导致的死亡承担责任,索赔30万元。法庭上,双方激辩……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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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女子情迷丑男“情圣”,失身败财,也是醉了!

35岁的杨某,河南省尉氏县人,只有初中学历,居然骗了12个女子,总共诈骗人民币4000多万元、美元125万余元。杨某长相一般,以开顺风车为名故意制造机会,结识多名阿里女员工并骗取对方钱物,其中一女子被骗1000多万元。诈骗犯罪嫌疑人杨某目前,杨某一审被杭州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处处注重细节“超级情圣”四步自我包装法杨某老家在河南,截至案发被抓,他在杭州至少生活了11年。杨某被抓时的情形2010年,杨某在杭州社交论坛“余杭情感”版块上开始发帖,都是关于情感话题,例如“我的青春我做主”,“原来我过得并不快乐”等。当年,他在帖子里陆续发了多张自己购买彩票的截图,并感叹自己想拥有一辆车,表示身边的人都买车了,自己也有这个冲动,但身上没钱。另外,他还多次发文,如“求伴游,有意约”“有没有一起去义乌的小伙伴”等相关主题的帖子。断断续续地发帖,到了2013年,杨某再也没发过帖。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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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抖音上打赏35万元,妻子能要求女主播返还吗?

案号:(2020)浙01民终3982号一审诉讼请求王某诉讼请求:1.判令孙某赠与隋某人民币30万元(此暂定金额,具体实际金额以申请法院调取的抖音后台数据为准)的行为无效;2.判令隋某将受赠的30万元(此暂定金额,具体实际金额以申请法院调取的抖音后台数据为准)返还给王某;3.本案诉讼费由隋某承担。一审认定事实隋某是抖音入驻主播。2019年6月,孙某注册成为抖音用户,先后在抖音平台充值50万元左右,用于购买抖音币,向多位抖音主播赠送礼物,其中向隋某赠送礼物金额达35万元左右(隋某自认30万元左右),后孙某之妻王某发现后就该赠送行为提出异议,致电有关受赠人员,要求退款,隋某退还孙某5万元。王某认为隋某需退还全部赠款,隋某拒绝,王某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裁判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本案虽没有书面赠与合同,但存在事实赠与行为,该赠与行为不是存在于王某与隋某之间,而是存在于隋某、孙某之间。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属于实践性合同,一旦赠与人转移财产权,赠与合同就完成,赠与人不可以撤销。2.关于孙某是否无权处分赠与的财产。王某与孙某系夫妻,孙某未提供其与王某实行“约定财产制”的证据,可以认为他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制。现金系普通“物”,非特定物,夫妻之外的第三人不能判断财产的性质,共有人对其他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不能因第三人不知情而随意主张处分行为无效,一般可以向擅自处分人主张赔偿。3.处分共有财产人是否为未成年人或者无法辨认自身行为的精神病人。如果是,处分无效。但孙某不属于以上情形。4.共有人的处分行为是否属于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王某没有证据证明孙某的行为属于该种情形。因此,孙某向隋某赠与的行为,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王某的诉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上诉人主张王某提起上诉,事实与理由:一、事实认定部分1.隋某明确知晓孙某赠与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上诉人新提交的证据显示,孙某给隋某在抖音的留言:“唉,最近加班的厉害,经常被老婆骂”,以及孙某在一审庭审中自述在与隋某的交往过程中明确告知其有家室,可以充分证明隋某知晓孙某为已婚人士,其赠与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2.隋某与孙某存在不正当关系,违反公序良俗。如果隋某与孙某仅仅是普通的网友关系,孙某不可能没有任何动机将如此大额的资金赠与隋某。上诉人新提交的证据显示,隋某的抖音页面中,有数个隋某与孙某的公开留言。隋某在几千条留言中,单单与孙某互相留言,且文字描述极其暧昧,加上一审已查明的基础事实,即孙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大额和持续赠与行为,在隋某与孙某之间不存在特定的身份关系及其衍生法律关系的前提下,从社会经验规则推定,其与隋某存在特殊的异性关系,即不正当关系。且隋某在明知孙某有家室的情况下,仍与孙某进行交往,接受大量赠与,其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3.民事行为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在法律规定上没有明确的解释及说明,上诉人是一个普通的公民,更难以用详尽的证据证明该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但是,上诉人认为,隋某与孙某之间存在线上、线下的暧昧关系,即通过抖音页面公开留言内容、互赠礼物的行为、频繁的微信以及电话联系等种种行为,明显可以看出,隋某通过暧昧手段,达到让孙某主动自愿将大额资产赠送给她的目的,这种行为显然与社会主义道德观相违背,当然有违公序良俗。4.虽然孙某赠与隋某的财物系虚拟资产,但可以通过抖音平台兑换成相应现金,因此本质上与赠与房屋、汽车等有形物没有区别。如果该类行为合法有效,婚内转移财产的行为则可以通过类似抖音等平台任意发生,且均得到法律保护,那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将没有实质意义,也不利于保护婚姻中的弱势群体。综上,隋某与孙某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同时其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已严重破坏上诉人与孙某之间的婚姻关系,隋某理直气壮地接受赠与的态度及行为已对上诉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二、法律适用部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因非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孙某赠与隋某的财产显然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孙某无权单方处分,同时根据常识,该等赠与行为根本不可能是上诉人的意思表示,隋某明知孙某与他人有夫妻关系,仍接受赠与,主观有恶意,亦非善意第三人,孙某对隋某的赠与行为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财产权益,当属无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孙某基于不正当目的向隋某赠与大量财产,是为了获得法律或道德不允许的与隋某之间建立并保持不正当关系。究其主观动机,已然违反公序良俗。同时在明知孙某有家室的情况下,隋某仍与孙某进行交往,接受大量赠与,其行为亦有违公序良俗,依法应认定其赠与行为无效。3.本案的实质是在无权处分基础上的赠与行为,包含赠与以及无权处分两个法律关系,而基本法律关系是无权处分,第二层次的法律关系为赠与,即先发生一个无权处分行为,再发生一个赠与行为,所以本案的基础法律关系应当适用无权处分。无权处分的合同或者行为,在所有权人追认或者同意前,效力存在瑕疵。4.一审法院认为“现金为普通物非特定物,夫妻之外的第三人是不能判断财产的性质的,共有人对其他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不能因第三人不知情而随意主张无效”的理由不成立。如果本案因为赠与标的为现金(虚拟资产)等普通物而财产共有人无权撤销,则忽略了一个大前提,即本案的赠与行为能不能撤销,重点不在于赠与的物是普通物还是特定物,而在于该行为的基础法律关系即无权处分是否有效,显然此类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赠与行为,无论是传统类型的房屋、汽车等赠与,还是互联网时代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等赠与,本质上都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如果该类行为受法律保护,那么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所有的大额现金、虚拟资产通过赠与形式转移,都无法追回,《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将会被架空。被上诉人辩称隋某在二审中答辩称:一、事实认定部分1.隋某知晓孙某有配偶,无法证明隋某知晓孙某处分的必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可能是孙某的婚前个人财产,上诉人的证据无法证明其上诉理由。2.隋某与孙某是主播与粉丝之间的正常互动,并非如上诉人所称是不正当男女关系。(1)刷礼物消费的行为并不能证明双方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2)隋某在视频下方对粉丝的回复并非仅针对孙某,属于随机与粉丝进行互动,无法证明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3)上诉人认为的暧昧关系仅是其单方面认定。(4)上诉人所称可能会给婚内转移财产提供便利,使得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没有实质意义,有失偏颇。其一,通过此种方式转移共同财产成本过高,因为抖音会收走至少一半的价款,将使得转移财产的意义丧失;其二,抖音软件的运营是一个正常的商业行为,一方若想转移共同财产,在正常的商业行为中,只要经过串通,即便不在抖音软件中进行,也都是可以实现的,并且法律对此也有救济手段。二、法律适用部分上诉人主张的与赠与相关的法律适用,并不适用于本案。隋某与孙某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孙某是与抖音公司建立了消费合同关系;隋某是与抖音公司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隋某与孙某之间不存在赠与合同关系。孙某在抖音软件中购买及赠送虚拟礼物的行为,是基于与抖音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在抖音软件中进行的消费行为,隋某是基于与抖音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从抖音公司获得报酬。依据如下:1.《“抖音”用户服务协议》第1条明确约定,抖音公司合法拥有并运营抖音客户端应用程序,并为用户提供个性化音视频推荐、网络直播等服务。可见,对孙某提供直播服务的是抖音公司而非隋某,孙某在注册抖音账号时,对此是明知且认可的。2.根据《“云账户”费用结算服务协议》第1条第3项约定,主播是为抖音公司提供演艺服务。可见,隋某是基于与抖音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在为抖音公司提供演艺服务。3.隋某作为主播,其获得的报酬受限于抖音的平台规则以及与抖音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并非仅基于孙某的消费行为。首先,《抖音主播入驻协议》第2条、第3条规定,抖音公司对签约主播的直播行为分别从播放质量、播放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肖像权使用等方面附加了大量义务。同时,平台对于主播获得的分成收入金额及支付方式也有权随时进行调整。其次,《抖音主播入驻协议》第五条违约责任中明确约定,在主播违约的情况下,抖音公司有权终止收益结算和支付,尚未结算的收益费用作为违约金扣除,不再支付尚未支付的收益并有权追回已经支付的款项。再次,《“云账户”费用结算服务协议》第2条约定,抖音公司根据主播的直播服务成果向第三方服务公司支付费用,费用由抖音公司结算给服务公司,服务公司再结算给主播。该条还明确了主播应服从服务公司的费用支付政策,且若主播开播内容、方式等未达到抖音公司要求,抖音公司有权不支付或部分支付费用,同时有权对主播等级、主播权限、费用政策等进行调整。可见,隋某获得报酬是基于与抖音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而非基于与孙某的赠与合同而单纯获益。4.抖音软件的运营本身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为用户提供网络直播是为了满足用户的精神需求,所谓的打赏礼物,只是其获得盈利的方式,其本质是在抖音软件进行的消费行为。直播服务本就是用于满足用户的精神需求,用户认可主播提供的服务价值后进行打赏、赠送礼物,只是一种事后付费的机制。并且用户通过在抖音软件中送出礼物的方式,获得主播的关注,进一步占用主播的时间与其进行交流和互动。所谓的虚拟礼物送出后,主播并不会因此获得虚拟礼物的所有权,或对该虚拟礼物进行任何支配,事实上,该礼物一经送出,就被抖音系统回收。虚拟礼物送出后,抖音公司当即确定能够获得收益,而主播的报酬需要在满足抖音公司的各项条件后才能拿到,甚至有可能拿不到任何报酬。孙某消费后,作为孙某消费的对价,抖音软件会为孙某提升账号等级,账号等级只能通过在抖音软件中积累消费金额而提高,账号等级越高,特权越大,娱乐性质越强。5.上诉人认为隋某与孙某成立赠与合同关系,明显违背常理。若要赠与金钱,完全可以在微信、支付宝内直接转账,不应通过抖音平台进行支付而让钱款被“打折”。因此,隋某仅是根据与抖音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为抖音公司提供演艺服务,并获取报酬。孙某也仅是根据其与抖音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在抖音软件中进行了消费。因此,基于合同的相对性,隋某只是与抖音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并基于这份合同从抖音公司获得报酬,并没有与孙某建立赠与合同关系。上诉人和孙某因忌惮抖音公司的强势社会地位,所以才选择向处于弱势地位的隋某索要退款。上诉人跳过抖音公司,直接要求为抖音公司提供演艺服务的隋某退还财产,既违反了合同的相对性,又对处于合作弱势的隋某显示公允。三、本案的结果将对直播行业产生巨大影响。2020年4月26日,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络经济与知识管理研究中心联合新华网、字节跳动,共同发布了国内首份《推动经济新业态成为新常态—抖音直播助力经济复苏白皮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技院大学等参加了论坛,可见抖音直播是新娱乐业态下的新趋势,抖音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根据抖音发布的《2019年抖音数据报告》显示,抖音软件当前的用户数量已经突破15亿,日活跃用户数量在4亿左右。抖音软件每日活跃主播数量在20万人左右,抖音软件目前每日的充值、消费的金额数以亿计,如果判决支持主播直接向已经消费完毕的抖音用户返还其从抖音公司获得的报酬,将会给所有已消费的用户一种不正当的指引,所有已婚人士均能够以配偶不知情为由要求主播返还报酬,这将造成极大的不公正,还会对网络直播这一行业造成毁灭性打击。综上,隋某请求二审法院作出公正判决。孙某没有提供书面答辩状。二审法院裁判二审法院认为,网络直播作为借助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技术应运而生的新兴发展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网络直播服务亦相应具有一定特性,即具有开放性、即时性。直播面向不特定对象,用户可随进随出,对主播的直播服务感到满意即可自愿打赏,但并不能当然以此来否定网络直播服务的对价性。隋某在抖音直播平台为用户提供直播等服务,孙某在接受主播的服务后,获得精神层次上的愉悦,将抖音币打赏给隋某,亦是一种消费行为,双方之间实际上存在对价给付,即时成立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同时亦即时履行。该网络服务合同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故王某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隋某返还打赏款项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关于王某上诉中提出的隋某与孙某存在不正当关系违反公序良俗一节,虽然王某在一审中提供了孙某与隋某之间的短信截屏等,欲证实双方关系极其暧昧,但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孙某与隋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故该理由本院不予采纳。关于王某上诉中提出的孙某打赏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孙某无权单方处分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而孙某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隋某在接受打赏时,没有义务去探究款项是否是孙某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且现金或抖音币均为种类物,而非特定物,相对人一般以持有状态来分辨归属情况,且隋某取得该打赏款项系基于其自身的直播服务,因此本案应适用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隋某属于善意取得相对人,王某不得以孙某未经其同意相对抗。综上所述,原审法院对本案的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得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国公序良俗第一案:泸州二奶遗赠纠纷案五旬男子打赏西瓜视频370名主播近30万元,妻子诉至法院要退款被驳回开大尺度直播的“奶茶妹”,你拿什么来挽救自己的店?挽救自己的生活?海航这位空姐,这次你玩的太大了!男子要求返还70万恋爱开销恋爱时给女友买凯迪拉克,分手后起诉要求返还,看法院如何判决?恋爱时给女友还房贷,转账45万留言备注是借款,分手后能要回吗?网上聊天巧遇“美女”搭讪,邀约“裸聊”后却被要挟支付13万元
202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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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金融圈!深圳券协副会长被女下属实名举报,官方:正在核查

编者按:举报者是法国商学院毕业的女研究生,父母培养一个女儿多么不容易,刚出社会就被这样糟蹋了,当父母的心里得多么的难受!或许这只是女硕士的片面之词,或许事件以后会有反转……但为了她父母而转发吧!一个海龟女研究生,举报了深圳证券业协会副会长以强迫离职作要挟,威逼利诱之下发生了性关系,并在此后长期保持了不正当男女关系。举报信只有4页,不长,女受害人的文笔流畅,把职场女性被上司欺压的感受写的很生动,我贴出来你们可以看看。13日晚20:59,推特账户“曹山石”发布了一则关于“深圳证券业协会副会长被女下属举报性侵犯”的推文,配图为举报信全文,“曹山石”配文:“实名举报迄今未有下文。”该举报信题为《关于实名举报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证监局监管干部李鹏以辞退逼迫女下属发生性关系的说明》,举报信落款人“张露”,落款时间2020年10月16日。张女士在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举报信01举报人实名举报证券业协会副会长性侵举报信中,举报者张露自述硕士毕业于法国排名前五商学院,于2019年8月考入深圳市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协会一直未与张露等同批入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2020年3月中旬,张露在未犯任何合作错误的情况下被李鹏要求离开协会,张露予以拒绝。在经历了心理、物质双重打击、降低工资、强制休假后,
202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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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猪盘之七】开保时捷滴滴顺风车专送上市公司女员工,骗取12人4千余万元及125万美元,网友:阿里姑娘真有钱!

一名只有初中文化的男子,以通过开顺风车等名义,故意接近女性,谎称自己是大老板并对这些女子展开追求。待确定恋爱关系后,该男子就开始以资金周转、公司偷税漏税被查、拖欠工人工资、换美元等借口,从女子身上骗钱。这之中还包括2名阿里女员工,其中一位被骗555.3332万人民币、102.96万美元。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202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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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聊天巧遇“美女”搭讪,邀约“裸聊”后却被要挟支付13万元

网上聊天巧遇“美女”搭讪,邀约“裸聊”后却被要挟支付13万元,以买断裸聊中被拍下的不雅视频和图片……2月7日,上海警方公布了一起因“裸聊”引发的敲诈勒索案,遍布全国10个省市的11名嫌疑人落网。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了解到,今年1月下旬以来,已破获“裸聊”敲诈勒索案件34起,抓获涉及13个省市犯罪嫌疑人70名,19至35岁青年男性成为主要受害群体。2月4日,上海,遍布全国10个省市的11名嫌疑被抓捕归案。仅半月34名男子“裸聊”被敲诈2020年底的一天晚上,上海市民王先生通过某手机APP网上聊天时,遇到一位名为“米粒”的女网友主动搭讪。对方不仅样貌可人,而且言语露骨,极尽挑逗。王先生被撩拨得心猿意马,随后便根据对方要求,在手机里下载安装了一款所谓的直播软件,并添加对方QQ号进行网上视频裸聊。“正当王先生沉浸其中时,对方突然断线。不久,王先生的手机上收到几条彩信,正是自己刚才丑态百出的不雅视频截图和手机通讯录信息。对方威胁如不向指定账户转入钱款,就要将王先生的不雅视频发送给其亲朋好友。”办案民警介绍,为了息事宁人,王先生先后多次向对方转款13万余元,但对方仍不断威胁转钱,王先生只得选择向警方报案。2月4日,上海浦东警方分别在全国10个省市抓获11名嫌疑人。在此过程中警方发现,与王先生遭遇一样的裸聊敲诈案并非个例。“我们发现,在面对犯罪分子敲诈威逼时,有人因为无力支付钱款而被迫为犯罪分子提供服务,更有法律意识淡薄者竟将此作为一条生财之道,主动向犯罪分子投怀送抱,从被害人转变成犯罪分子。”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1月下旬以来,该总队牵头组织全市刑侦部门,已破获“裸聊”敲诈勒索案件34起,抓获涉及13个省市犯罪嫌疑人70名,缴获大量作案用手机、笔记本电脑、银行卡、电话卡等涉案物品。青年男性是主要受害群体从案发情况来看,19至35岁青年男性成为主要受害群体,涉及外来务工人员、公司白领、学生等,平均案值达到数万元,单起最多可达近百万元。办案民警介绍,目前“裸聊”敲诈犯罪的主要手法是:利用“美女裸聊”等字眼在网络社交平台吸引用户,诱导其下载含有木马程序的所谓直播APP,从而盗取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随后对“裸聊”过程进行截图或录屏,以公开传播“裸聊”视频、图片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警方揭秘:手机APP搭载病毒盗取个人信息“裸聊”敲诈犯罪链条大致可分为技术支撑、黑灰产辅助、视频裸聊和敲诈勒索等四个环节。其中,技术支撑作为前置环节,主要由网络科技公司或工作室为敲诈团伙开发制作植入木马的直播APP并负责运行维护,该APP往往具有自动上传通讯录、短信及实时定位等功能。黑灰产作为辅助环节,主要涉及为“裸聊”APP提供数据存储托管服务的云服务器运营商;提供APK封装、APP签名、分发服务的软件分发商;为敲诈团伙提供收款结算的洗钱跑分平台;在各类社交平台引导“色粉”出售给敲诈团伙的推广吸粉商。
2021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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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子打赏西瓜视频370名主播近30万元,妻子诉至法院要退款被驳回

法院终审认为,充值打赏的性质属于网络消费,不是无偿赠与。因为双方签订了《用户服务协议》和《充值协议》,直播平台也已经根据协议,向钟先生提供了视频直播、视频上传分享、搜索、虚拟社区币等服务。
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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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大尺度直播的“奶茶妹”,你拿什么来挽救自己的店?挽救自己的生活?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太阳升起,就要拼了力气的去争取;深夜无眠,还要想着明天怎么继续。肩上的压力,是生存的难题;心中的压抑,又是不能说的委屈。生容易,活容易,生活真的不容易;你不易,我不易,其实谁都不容易!交过房租,结束色情直播,那位奶茶店女老板蔡倩(化名)以为只要以后不做就可以了。未料几天后,女店主便被民警传唤。近日,女店主被检察机关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详情见本号第3文章《为挽救濒临倒闭奶茶店,未婚女老板开大尺度直播还房租被公诉》)根据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出女店主倩倩处于年轻未婚、目前正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状态。按照刑诉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此类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涉嫌犯罪,按理说完全可以取保候审。女孩倩倩至今仍处于羁押之中,只能说明女孩或者不是上海本地人,或者很有可能量刑在三年以上。关注法律人生路的朋友知道法律君一向关注小人物的命运。看到这样的故事,心里非常难受。一位年轻漂亮的未婚女孩,有理想、有追求,有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为了生活在努力打拼。一步不慎,毁终身?来自网友们的评论,有谴责、有叹息的,但更多的是同情这个女孩。有网友说,如果这个女孩换一种赚钱的方式,当小三、被包养甚至卖淫都不会构成犯罪,偏偏选择了这种并不是容易的方式来“挣钱”还奶茶店的房租……努力创业→遭遇疫情→房租涨价→生意血亏→面临倒闭→直播赚钱补贴,这是多么努力的打工人啊!疫情之下,底层屌丝奋斗打拼到如此。有人提出让女店主搞大尺度直播挣钱时,女孩倩倩曾经有过挣扎,也有过拒绝,说明女孩倩倩的内心是不甘堕落的。因为看着苦心经营数年的小店却濒临倒闭,攒钱结婚的愿望也遥遥无期,无奈选择大尺度直播。即使开了直播,居然还因放不开,所谓“尺度”不够,屡遭投诉。说明这个善良、人畜无害的未婚女孩,不仅一心一意想搞事业,还有着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如今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笼中人。法律君觉得,如果女孩倩倩涉案金额不多,警方当初完全可以将这起女店主网络大尺度直播行为作为治安案件处理即可,可以不移送审查起诉;作为检方,对这种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予起诉或者免于起诉,不必提起公诉;如今走到这一步,撤回起诉已经难度太大(除非迫于舆论压力)。现在唯有法院审理这一环节,看是否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了。我们常常讲国法、天理、人情,法律不能强人所难。对于这位替房东打工的未婚“奶茶妹”,法律人在司法办案评价衡量法律效果的同时,难道不能多考虑考虑社会效果吗?基于内心的正义感和基本的良知,通过定罪或者量刑来体现法律应有的人文关怀或自己的悲悯宽宥之心吗?法律君曾想,举重以明轻,出卖肉体的尚且不构成犯罪,为何出卖色相的却常常被判了刑?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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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美容医院院长醉酒将其强奸,一商会副会长竟被法院判缓刑,专家:从轻判决不应过多考虑经济贡献

12月1日消息,在一次由他人组织的酒局后,宁某因不甚酒力喝醉被组局者安排到酒店休息,其他人则继续在酒庄喝酒,然而参与酒局的张某一得知宁某一人在房间后,设法进入房间后将其强奸,后被返回酒店的酒局参与者当场发现。11月30日,记者获悉,张某一涉强奸罪一案近日在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能否对张某一适用缓刑成为庭审关键。法院一审后判处被告人张某一犯强奸罪,但其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其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资料显示,张某一为常德某商会副会长,受害者则是常德一家美容医院院长。张某一辩护人在庭审中曾提出,张某一在常德工作,一直表现良好,为常德经济发展作过贡献,属初犯、偶犯,建议对其适应缓刑。有法学专家认为,能否适用缓刑有法定的条件,自首属于法定从轻处罚,初犯偶犯,积极取得被害人谅解属于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但对经济贡献的大小不应成为过多考虑的情节,否则有违社会公平。参与酒局期间女子喝醉提前回酒店休息,嫌疑人趁机返回将其强奸2020年9月17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一犯强奸罪,向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院提起公诉。根据指控书,这是一起发生在酒局后的强奸案,发起者为常德市骨科医院院长欧某。根据指控内容,2020年7月4日18时,被告人张某一受欧某之约在柳叶湖帆船酒店某包房出席饭局。欧某还邀请了余某伟、张某、唐某,唐某又邀请了被害人宁某及其朋友谭某参加饭局。席间,被告人张某一与上述三名男子和三名女子喝了6瓶红酒(每瓶750ml)。饭后一行人又到河街“歌图人生”酒庄喝啤酒,宁某因不胜酒力已经在酒庄沙发上昏睡。7月5日凌晨,一行人离开“歌图人生”酒庄。欧某联系托斯卡纳酒店订房,后使用宁某的身份证入住D区某房。进房后,宁某独自进入房间睡觉,其他人陆续离开。宁某的朋友唐某邀请张某一到奥斯卡酒吧接蒋某,因蒋某一时无法离开也留下来喝酒。张某一得知房间只剩醉酒的宁某后,遂返回托斯卡纳酒店,通过服务员打开房门后进入房间。趁宁某醉酒毫无意识之际,与其发生性关系。后被返回托斯卡纳酒店的蒋某、唐某当场发现,蒋某随即报警。报警后,张某一一直在现场,直到公安民警赶到现场。辩护人:嫌疑人为常德经济作过贡献为初犯应适应缓刑据记者了解,张某一为常德某商会副会长,福建人,住常德市,今年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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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保过”?男子冒充美院副院长外甥,骗了900万余元

若此时的你,正在画室疯狂练习,备考2021年高考美术类考试,你所在艺考培训学校的老师对你说,他有关系花钱能“保过”西安美术学院(以下简称:西美)校考,你会相信吗?千万别信!11月6日,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向媒体通报了这样一起案情,嫌疑人自称是西美校领导的外甥,可以帮办西美校考“保过”,85名美术生共计被骗超900万元,警方经过缜密侦查,谎言被揭穿,同学们被骗的钱已被嫌疑人通过网上赌博、购买奢侈品等方式挥霍。3年前考过了美院校考他自称是校领导的外甥嫌疑人吴某今年22岁,3年前参加西美校招考试,顺利通过并拿到了“优异学员”的证书,然而当年9月,他并未进入西美就读,而是去了韩国留学。留学期间,可能是思念家乡,他常常和当年一起参加艺考的同学朋友通过微信等方式联系,在网上叙叙旧。2019年寒假回国后,因为疫情原因,学校一直上网课未返校,于是吴某在一位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在西安办艺考培训学校的刘某。刘某今年29岁,家住西斜路附近,当时因为疫情原因,培训机构也没有复课,吴某和刘某在一次闲聊时,自称“家里有关系,我当年过了校考我都没去上,最后去了韩国留学”,并且晒出了自己当年通过西美校考时的“优异学员”证书。也不知道是不是说着无心听者有意,在刘某的追问下,吴某告诉刘某,自己的舅舅是西美的副院长,只要画的不是太差,‘保过’西美校考轻而易举。东仪路派出所民警李恒说:“据调查,刘某、吴某以每个学生10万元左右价格不等,共计收了85名同学,超900万元,承诺‘保过’西美校考。”校考成绩揭晓才发现被骗2嫌疑人手机关机玩消失据警方调查,这85名同学来自西安不同的艺考培训机构,相互之间并不认识,而他们相信花钱可以‘包过’西美校考的消息,均来自自己所在艺考机构的老师或者负责人。最先向警方报警的也是一家艺考培训机构的张老师。2020年7月30日,一家艺考培训机构的张老师,向公安雁塔分局东仪路派出所报了警,自称自己轻信了同行有关系能‘保过’西美校考的消息,自己所在培训机构的12名同学,一共给对方了176万,但如今高考成绩都已经揭晓,这些同学无一人考上,学没上成对方也不退钱,自己怀疑是被骗,就赶紧来报了警。“孩子上个好大学是每个家庭的最大的希望,歪门邪道对正规参加考试的同学不公平,若是真的,这种行为肯定违反了党纪国法。但若仅仅是自称,176万不是小数目,也不能让骗子逍遥法外。”接到报警后,公安雁塔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吴某与西美所有校领导均无血亲、姻亲关系,相互之间也不认识。吴某2017年确实参加并通过了当年的西美校考,但最终并未在该校就读。就在民警调查期间,相继又有2家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前来报案,其中一家有近30名同学被骗,涉案金额超300万元。前期调查,所有的信息均指向了当时也在西安办艺考培训机构的刘某,可民警在近3周的调查中,均未能直接见到刘某本人。受害人提供的各种联系方式,也无人回应,刘某可能猜测到警方正在找他,干脆玩起了消失。网上赌博买豪车奢侈品骗来巨款已被挥霍殆尽10月14日,刘某的生日,经准确研判,民警在位于西斜路上刘某家终于见到了刘某,见到警方,刘某各种不配合,最终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带回派出所问话。经询问,刘某承认自己确实收了多名学生的钱,承诺办上学,但他认为:“没办成只是经济纠纷,警方管不着。”在警方向其出示证据,对其多次普法后,刘某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犯罪的严重性,据其交代,自己只收下了一半“包过好处费”,剩下一半均已转给吴某,让他去找他舅办事。经过一天一夜的蹲点守候,10月31日凌晨,雁塔警方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一酒店里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据吴某交代,自己拿到钱后,并没有关系可以办“保过”,这些钱均被用于日常开销和购买名包、名表、保时捷、奔驰、摩托车等,维持自己表面的高消费生活,而刘某拿到的钱,大多用来网络赌博,几乎已挥霍殆尽。目前,吴某、刘某均已被雁塔警方刑事拘留,吴某购买的2辆豪车、2辆名贵摩托车及名包名表等奢侈品已被警方查扣。又到一年艺考高考季,雁塔警方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艺考从来不是什么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也没有什么捷径可走,更不要相信任何人所谓的“花钱保过”,源自心底的热爱和对每一场考试全力以赴的努力,才能挤进心仪的学校,赢得属于自己的艺术人生。来源:三秦都市报—三秦网高考录取中帮人走后门?安徽招生考试院原副院长吴福银获减刑银行副行长为儿子能考取川音,向声乐系老师行贿12万被判刑四川某高校被曝买卖学籍,一个卖25万成潜规则,副主任称回国"割麦子"高校腐败案!四川音乐学院原书记柴永柏受贿判决被曝光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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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这位空姐,这次你玩的太大了!男子要求返还70万恋爱开销

之前一起分手后要求返还86万元的新闻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而最近一则与空姐女友分手退婚,要求返还所有现金的事情又爆出来了。在得知这位男士的遭遇后小编只能说真的好惨,我们先来看下视频。(视频来自于网络,侵权联系删除)长沙小伙沈光(以下均为化名)通过网络发出一份“清单”,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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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给女友还房贷,转账45万留言备注是借款,分手后能要回吗?

诗经中有一首从民间采集的广为流传的情诗,“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这是说一名男子追求自己心爱的女孩,道路险阻又漫长,而心爱的女孩,就仿佛站在水中央。爱情就像是毒药,享受其中的男女,可以生死相许;而一旦分手,便会鱼死网破。范某(男)与汪某(女)建立恋爱关系。热恋中的范某为了讨好汪某,私下给汪某订购了一台车,准备作为礼物送给汪某。在“交款单”及《订车合同》上,均以汪某的名义落款署名。范某将“交款单”及《订车合同》送给汪某时,汪某确提议将购车款拿来偿还自己一处房产的按揭贷款。范某觉得只要汪某满意,怎么使用这笔钱都行。最后,范某就按汪某的提议,将购车款45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汪某,在转账用途里备注说明“借款”。时光荏苒,日月如梭。一年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了。分手之后,范某开始想着算帐。恋爱期间,自己付出的不只有感情,还有45万元的购房款。范某以借款为由向汪某要回45万元。汪某认为这笔款项是范某赠予给她的,不愿退回。范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汪某归还借款45万元及利息。那么,对于恋爱期间的大额钱款往来,如何进行定性呢?前段时间,我们分享过一个类似案例。女子以投资、炒股等各种理由,向男朋友借了42万余元。俩人分手后,男子要求还款,女子认为是赠与,不愿归还。最后,法院结合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以及男子是否有赠与的意思表示等证据材料,认定为借贷关系。本案,又将会是如何认定呢?《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范某认为两人之间是借贷关系,提供了银行转账凭证,备注为“借款”。从证据效力方面分析,转账凭证是为一方的意思表示,转账人对如何备注,具有绝对的控制权。银行不会要求收款人确认,收款人更无权干涉。转账凭证仅能表达一方的意思表示,不构成双方合意的效力。因此,仅凭备注为“借款”的银行转账凭证,不能认定为借贷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本案范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仅能确定转款事实,不能证明借贷关系。而汪某作为收款人,也有责任证明该款项非借款而为他用。范某为了讨好汪某,在拟赠送汪某车辆的“交款单”及《订车合同》上,均以汪某的名义落款署名。“交款单”及《订车合同》作为书面证据,该4S店老板及员工都可作为证人证言。证明汪某当时有赠送价值45万车辆给汪某的意思表示,虽然最终车辆赠送失败。但在赠送车辆与转账之间,间隔时间短,且金额一样,存在将赠与车辆转为赠与金钱的可能性。范某承认,当时两人处于恋爱关系。虽然诉讼时,范某不认可赠与45万的事实,但汪某提供的赠与车辆的证据,以及赠与车辆与转账之间的相关关系,让范某主张的借贷关系处于真伪不明状态。加之,范某无法证明为借贷关系,无法认定借贷事实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某仅依据备注“借款”的银行转账凭证主张其与汪某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不足以证明为借贷的事实。根据汪某抗辩主张及提供的相关证据,结合该款项发生时俩人为恋爱关系的事实,因而赠予款项的可能性存在,该事实与范某仅提交转款凭证的证明效力相较,足以使范某主张的借贷事实真伪不明,故应认定借贷事实不成立。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范某全部诉讼请求。范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恋爱不一定能修成正果,感情也不一定一成不变,多少人感叹,“人生若只如初见……”!年轻的时候并不懂得,感情不是应该越来越好吗?为什么会怀念当初呢?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应该可以感受到,初见时彼此间的爱情是多么的美好,为讨好一方欢心,赠车还房贷都心甘情愿。而当两人分手时,确要为之前的讨好行为对簿公堂。法律君:不少网友认为,找小姐都要花钱吧?何况你找的还是良家未婚女,都已经享受了啊,女人献身就活该吗?!你想搞就搞?脱完裤子,搞完,就要把赠予的要回去?拔屌无情,不应支持!莫非还要白嫖?也有网友认为,这与白嫖没关系,综合来看,认定借贷证据不足。男子转钱打款的行为,不符合民间借贷的基本条件,借贷合意+出借款项,更多的直白点像男的赠与(嫖资)。也有网友说,明显就是附条件的赠与,只不过这男的弄巧成拙,注明借款了。法律君认为,该男子不属于借贷,也没有赠与的意思。即便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分手之后也理应返还啊。法官发现案由不对,像本号第3篇《恋爱时给女友买凯迪拉克,分手后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如何判决?》判决那样,应该释明而不是驳回。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就是让你定纷止争的,法官通过判决树立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理念,如果不能让人信服,只能怪法官自己功力不够!英国作家夏洛蒂的小说《简•爱》就是例子,简爱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她强调,每一个人都应该平等、独立,谁也不能成为别人的附庸或者玩物。女性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应该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女子尚在恋爱期间,即将男子的巨额款项用于偿还个人房贷,除非这男子或者男子的老爹是亿万富翁,平时的开支、花销与这笔巨款相差不远。否者,女孩这样搞,与小姐卖身何异?法官这样判,与葫芦僧又有何异?附:房学才、王梅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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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给女友买凯迪拉克,分手后起诉要求返还,看法院如何判决?

王雷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法官助理张大梅书记员韦夷
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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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一万九,中国女网红、女主播被BBC扒光了

在当下中国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她们每天都会化着精致的妆容,搭配着可爱或性感的服装。然后坐在电脑前面,和人聊天、唱歌、跳舞或者展示独特的才艺…没错!她们就是中国网络文化中异常火爆又备受争议的“网络女主播”。从最初的YY直播、游戏直播、手机直播、到现在比较完善的直播平台,网络直播行业捧红了一批又一批年轻女孩儿。但是最让人震惊的并不是他们的蹿红速度,而是“一夜暴富、月入百万、名车豪宅”等远超任何行业的超高收益!这个令人浮想联翩的行业也同样吸引了英国BBC的关注。记者Natalia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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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中帮人走后门?安徽招生考试院原副院长吴福银获减刑

在高考录取环节为他人“走后门”,破坏考试公平秩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原副院长吴福银于2017年获刑五年六个月。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罪犯吴福银受贿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显示,吴福银近日获减刑半年。裁定书显示,吴福银,男,汉族,1964年10月14日生,大学文化。2017年9月29日,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皖0225刑初259号刑事判决,以吴福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执行机关安徽省巢湖监狱以罪犯吴福银确有悔改表现,于2020年9月8日提出减刑建议,报送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经法院审理查明,吴福银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至2020年1月获表扬奖励五次。另查明,吴福银案发后退缴了全部赃款,财产性判项已全部履行。法院认为,吴福银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最终裁定对吴福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据《安徽法制报》报道,
2020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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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拍不雅视频获利被判10年!网友:强奸幼女的判几年?

法律君:从写小黄文判十年开始,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罪与刑不均衡问题再次被暴露出来。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个罪名,三档量刑标准,究竟落在哪一档,取决于情节的严重性。而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出台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对此作了详细规定:以涉案金额论,获利5000元至1万元以上,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获利3万元至5万元以上,为“情节严重”;金额达到前款规定的5倍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但舆论普遍认为,即便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成立,十年的量刑也过重了。20年前的司法解释沿用至今未有任何修改。然而,20年多年来,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巨大,人均GDP增加了数倍,作为以数量和金额量刑的法律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确实有不合时宜的地方,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对其及时调整,重新规范。确保罪刑均衡,罚当其罪。法律一定是具体的,如果抽象成数字,就会引发巨大的荒谬,显得过轻或是过重。
202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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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谁非?暴躁老哥一脚油门撞飞占车位的大爷

最后,经过无数次商议,英国政府终于发现了奖励机制的弊端,并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就是把“上船付费”改为“下船付费”:船主们只有将犯人活着送达澳洲,才能赚到运送费,少一个人数,就少赚一笔钱。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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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副行长为儿子能考取川音,向声乐系老师行贿12万被判刑

静延伸阅读:四川某高校被曝买卖学籍,一个卖25万成潜规则,副主任称回国"割麦子"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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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某高校被曝买卖学籍,一个卖25万成潜规则,副主任称回国"割麦子"

据经济观察网8月7日报道,2020年6月30日至7月10日期间,四川音乐学院声乐系的3位女教授——杨婉琴、费莉、邓芳丽,先后被纪检监察机关带走调查。此3人案发,疑因被考生家长举报在招生过程中受贿,并进行暗箱操作。目前,四川音乐学院对三名涉案教授的应对处置仍无明确答复。此外早在2016年,四川音乐学院的女教授吴李红,就因收受考生家长贿赂而受到司法处置。潜规则:川音三名女教授被调查,疑似涉嫌招生过程受贿2020年6月30日至7月10日期间,四川音乐学院声乐系的3位女教授——杨婉琴、费莉、邓芳丽,先后被纪检监察机关带走调查。此3人案发,疑因涉及四川音乐学院声乐专业招生腐败一事。其中,邓芳丽还是四川音乐学院的声乐系副系主任。据媒体获得的举报材料称,“川音(即‘四川音乐学院’)的考生和家长,以及教职员工和退休老教师都知道:进川音要私下交钱,这是潜规则。”这个收钱的标准是多少?四川省外的考生是每人收18万元才会保证被录取。邓芳丽调至声乐系之后,甚至还涨了价,“每名外省考生收25万”。回国割麦子:每年收取考生家长贿赂,此次被查也因家长举报知情人士还称,邓芳丽等人在招生方面收取学生家长的贿赂,已有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她原来在美国生活过一段时间,临近招生考试季前,不顾她家人的劝阻,着急回国,说要回去‘割麦子’——她将收受学生家长的钱财比喻成一年一季的‘割麦子’。”邓芳丽等人此次被调查,就源于考生家长向四川省纪委等部门进行了举报。而举报者还包括校外的艺考培训学校。“邓芳丽等人按照这些培训学校‘进贡’钱财的多少来分配名额,给钱多的,多给名额;少的,少给名额。”关于举报者的说法是否成立,目前,四川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周思源表示,不便透露更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艺术类考试判分较主观,受贿考官操作空间极大艺术类招生考试存在着一个普遍公认的难题,那就是主观因素太大。一位曾任四川省内某高校党委书记多年的官员向媒体表示,“学生专业成绩的好坏,全由评委们凭个人主观判断、印象来打分。”一位在四川音乐学院参加过二十余年招生考试的受访教授同样谈到这一点,并表示学校也曾试图减少在专业考试打分里的非专业因素干扰。“比如在成都,每个考场设7个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值;并且,同时设3-4个考场,这使得考生‘随机’进入考察,而不知道面对的评委是谁。”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位教授随即解释到受贿老师的“操作”流程,“那些收了好处的老师,会帮忙搞定分配学生进考场的场外叫号工作人员,使得‘目标考生’能够如愿进入‘目标考场’。”“然后,这个考场里几乎所有的评委,都会被这老师事先打好招呼,或者干脆就是彼此心照不宣的互相照顾。”川音教授受贿已有先例,关照行贿考生给其高分值得注意的是,3年多前,川音的声乐专业,同样也曾爆出过由考生家长检举的招生受贿丑闻。2016年11月29日,一位李姓学生家长向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检举称,他在2012年向吴李红行贿7.5万元,让自己的女儿高分通过面试并考入川音,后因为女儿的毕业论文等事由与吴李红发生矛盾,于是前往检察院检举吴李红;同时,其还检举吴李红收受了另一位学生家长冯兴琼的12万元犯罪事实。吴李红的“操作手法”正如上文川音教授所介绍的那样:首先,在考试之前,吴李红把冯兴琼儿子穿礼服考试的照片拿给其他评委看,再告诉其他评委该考生的参考曲目,让他们能够加深印象记住他、给他打高分;然后在评委观看考生录像时,吴李红则向评委们称该考生是自己的学生,希望评审多加关照给予高分。在吴李红一案中,至少4位四川音乐学院声乐专业的教师证实,吴李红曾在招生过程中向他们打过招呼,要求关照过相应的考生;另外3位评委则都承认,因为吴李红打过招呼,他们都给相应的考生“打了高于真实水平的分数”。目前,该案细节正待进一步调查中。近年来,四川音乐学院的招生情况非常火爆。2017年,招生不过3000人左右,但报考学生超过10万人。其中,邓芳丽生于1973年左右,在中国音乐学院获硕士学位。她在四川音乐学院工作期间,先后任歌剧合唱系副主任、民族声乐系副主任,2019年年底2020年年初,调任声乐系副主任。邓芳丽等人在招生方面收取学生家长的贿赂,已有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她原来在美国生活过一段时间,临近招生考试季前,不顾她家人的劝阻,着急回国,说要回去‘割麦子’——她将收受学生家长的钱财比喻成一年一季的‘割麦子’”。这个收钱的标准是多少?该举报材料称:在过去数年,四川省外的考生是每人收18万元才会保证被录取——“个别没有缴费考生,是川音党委和学校领导专门打招呼要收的考生,或川音党委和学校领导特意照顾的点招名额”。但是邓芳丽调至声乐系之后,“每名外省考生涨价、收25万”。这些钱收到之后怎么办?举报者称,他们的“招生敛财20年来早已经从个体户单干演变为: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打分,统一分配”,“考生费(即贿赂款)由团伙中3位教师分别保管”。数位四川音乐学院的内部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邓芳丽等人此次被调查,就源于有考生家长向四川省纪委等部门进行了举报。而举报者还包括校外的培训学校,“邓芳丽等人按照这些培训学校‘进贡’钱财的多少来分配名额,给钱多的,多给名额;少的,少给名额。”值得注意的是,3年多前,四川音乐学院的声乐专业中,就已经爆出了招生丑闻——吴李红教授案。她的案发,同样缘于向其行贿的学生家长的检举揭发。一位李姓学生家长在2016年11月29日,到四川音乐学院所在的成都市武侯区,向该区检察院检举称,他在2012年向吴李红行贿7.5万元,让自己的女儿高分通过面试并考入川音,后因为女儿的毕业论文等事由与吴李红发生矛盾,于是前去检察院检举吴李红;同时,其还检举吴李红收受了另一位学生家长冯兴琼的12万元犯罪事实。冯兴琼,男,1967年生,湖北省恩施人,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利川市支行副行长。2012年至2013年,因为其儿子接受校外音乐辅导,冯兴琼认识了当时四川音乐学院声乐一系(后并入四川音乐学院声乐系)的教师吴李红。2013年3月,为寻求吴李红在招生专业考试中为其子提供帮助,冯兴琼来到成都,送给吴李红12万元。在后来的音乐专业考试中,吴李红利用她担任招考评委的便利,向其他评委老师打招呼,共同为冯兴琼的儿子给出了不实的高分,进而使他顺利被四川音乐学院录取。2017年11月,冯兴琼被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判决犯行贿罪,处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而吴李红及其共同受贿的丈夫,也均被司法处置。注:本文转载自网络,不代表本平台立场,仅供读者参考,著作权属归原创者所有。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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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面包犯罪?南京贫困大学生偷外卖被刑拘背后的人情伦理与社会责任令人深思

近日,南京警方抓获了一名偷外卖盒饭的小偷,是南京某校正在复习考研的大学生周某,他有据可查的偷外卖行为有10多次。目前周某已被警方刑拘。据抓捕周某的民警任国强介绍说:“虽然每次案值不多,但他构成多次盗窃,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而且对他影响,不光是经济上、人身上的损失,他是一个知名大学本科生,目前正在准备考研。他兄弟姐妹四个,他读书比较好,为了他读本科、读研究生,其他三个兄弟姐妹都辍学了。”目前周某已被刑拘。此消息被各大媒体转载后,在网上引发激烈争论。网上观点不一,怒斥者居多,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者有之,嘲讽者有之,同情者亦有之。不少网友认为,应当给周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能因此断送了他的前途。也有网友表示,周某已经违法,不值得同情。对此,多名律师表示,愿意为周某提供法律援助,周某其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比追究刑责更有意义,建议行政处罚即可。有网友评论:这么穷还读什么书、现在偷饭日后就得贪污、这人就是纯坏、对不起家里兄妹、这事看上去和体制无关、圣母该死、同情盗窃犯是可耻的……以及一切足以踩死他的大道理,因为这些大道理也就只有踩踩他了。看了这则新闻,法律君好心酸。无论如何苦,偷盗总是不对的。一个大学生,正在考研,就因为偷盒饭,被刑拘。这意味着,这辈子的前途基本上毁了。这是个污点,以后档案里放着这个记录,用人单位至少不会优先录用他。考公务员更是没戏,因为像公检法组织部等单位,直系血亲甚至旁系血亲,都不能有受刑事处罚的人。总有一些为“岁月静好”而自鸣得意的人,他们看到偷外卖的大学生,总是愿意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得意扬扬在进行冷嘲热讽,义正辞严地进行口诛笔伐,以显示自己的光鲜。讲真,你们真就那么有光彩?法律君认为:从情理上,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对弱者的尊重。这种尊重不是表达伪善的道德炫耀,而是发自内心地在弱者身上看到同为人的神圣价值。一般来说,为生存为果腹而偷面包,应该是值得怜悯和同情的。因为贫穷而被迫偷面包者,一般是被视为无罪的,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事例。如果说,因为贫穷而被迫偷面包是可耻的,那么,可耻的不是偷面包者,而是这个社会的每一个人。"一个人为金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一个人为尊严犯罪,则世人都有罪”,这一句著名论断,来源于拉古迪亚市长在82年前因为“面包偷窃案”对美国人的“拷问”。1935年,纽约贫民区的一个法庭在庭审一桩面包偷窃案,偷面包的是一位老太太。法官问老太太是否愿意认罪时,老太太嗫嚅着回答:“我需要面包来喂养那几个饿着肚子的孙子,要知道,他们已经两天没吃到任何东西了。”“既然,你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法官最后裁定:“很抱歉,我必须秉公执法。依据法律,你将面临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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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知名法律人士郝劲松由两罪变三罪!

郝表示羁押前曾因心脏病和脑血肿住院治疗,羁押期间曾有两次心绞痛,看守所亦能及时提供药物控制。会见期间检察院指派技术人员现场全程提供技术支持,看守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派民警全程在场监督。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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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坑人!副院长领着当事人找法官“照顾”,法官真的“照顾”了,结果自己“进去”了

法律君按语:盲目服从上级,不送达,不开庭,单方当事人到场即给出具调解书,犯罪获刑,可怜、可悲、可恨!法官时刻走在权力与法律的抉择之中,执业需要良知。唯有坚守法律底线,严格依法办事,才是法官最大的保护。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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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有人抢占车位,问你服不服?

该不该将车位让给她?地点:北京三里屯照片这位女士,快速站到一个刚空出的车位上,然后掏出手机打电话。而我开着车在旁边,看着那辆车驶离后,试图将车倒入车位。她上来阻拦,告诉我说她要这个车位,我问她,“你的车呢?”她说:“我朋友等下就过来了”。我虽然已经将车倒入了车位,但想了想还是离开了,把车位让给了她。我的理由是:1.我不知道国内的规矩是什么?在美国只有开车的司机才能进车位,人不能站在车位上,所以就不存在占车位问题,在美国我肯定不让。我要是在纽约碰到这种人,会第一时间打911报警让警察过来。美国停车场法律,停车位里只能车进,人不能呆。2.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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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知青爹娘留在荒原的一颗种子,看哭无数人

被知青爹娘留在荒原的一颗种子,看哭无数人作者:白描来源:老知青家园一对北京知青的私生女为逃避可怕婚姻,跑出荒原寻找她的生母,由此产生了一串揪扯人心的故事……。文章比较长,建议先收藏好,等有闲的时候慢慢读,故事挺感人的。011970年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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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检察官冒充副省长儿子,恋爱、重婚、生子,诈骗580多万!(附判决书)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案件的判决书:《冯磊受贿、行贿、诈骗、重婚二审刑事裁定书》。其中显示的案情细节简直就是一部狗血电视剧,一起来看一下原审被告人冯磊1982年7月21日出生于安徽省合肥市,本科文化,原任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员,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8年8月1日被庐江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同年9月25日经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次日由庐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裁定书显示,冯磊犯受贿、行贿、诈骗、重婚四宗罪,2019年8月被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八个月。关于受贿罪,原审法院判定,2013年至2016年,冯磊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法警大队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53万元。关于行贿罪,原审法院判定,2013年6月至2014年,冯磊为请求时任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姜某对鲁某办理取保候审、从轻处理、作不起诉处理提供帮助,先后三次行贿姜某共计20万元。关于诈骗罪,原审判决显示,2014年,冯磊被抽调到中纪委韩先聪(原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专案组。在办案过程中,冯磊以办案的名义,多次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涉案当事人洪某及其家属钱财,共计584万元。上述四个罪名中,冯磊所犯的重婚罪备受关注。2007年11月26日,冯磊与何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10年左右,冯磊冒充自己是安徽原副省长陈树隆的儿子,取得女方郑某的信任,两人开始恋爱、结婚、生子。在庭审中,出具了两人的证言。郑某证言称:大约在2009年夏天,“陈某”通过他的手机和其联系上,说他叫“陈某”,之后追求她,他们开始恋爱。在恋爱之后,他说他在省检察院工作,父亲是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冯磊为工作需要的化名。大约在2012年,郑某提出结婚,“陈某”也同意了。2012年5月18日下午4点多,他带她去蜀山区民政局,进行婚检、登记后接近5点,工作人员让他们下一周再去。21日他们去蜀山区民政局把结婚证领了,登记日期还是2012年5月18日。大约在2014年初,“陈某”让郑某搬到合肥市政务区置地栢悦公馆2幢2701室居住,说房子是他父母买的,但没有过户。之后他们一直住在那里。“陈某”基本上工作日都会回家居住,周五、周六以加班为由不回家居住,周日晚上一般回家居住。2014年郑某怀孕,2015年4月生下一男孩。郑某怀孕后就不工作了,日常生活开支由“陈某”承担。2018年8月1日纪检办案人员把“陈某”从家里带走,之后他的同学对郑某说“陈某”是假名,实际姓名叫冯磊,这时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对此,冯磊也提供了证言。冯磊说,他与何某2007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大约在2010年9月,自己发错了短信,将短信发至郑某手机上,之后与她联系。过了一个月左右和郑某见面,介绍自己叫陈某,单身未婚,在安徽省检察院工作。见面后,很喜欢她,便开始追求她,她也同意了,他们便以男女朋友名义交往。2012年郑某提出结婚,冯磊同意了。大约在2012年5月份,冯磊在路边找了一个办证的人,把郑某的身份证号码、“陈某”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及两人合照提供给那个人,花200元办了假的结婚证,结婚日期填2012年5月18日。2012年5月18日下午,冯磊故意拖到四点多才去蜀山区民政局办结婚登记手续,和郑某也进行了婚检,民政局工作人员说快下班了,让他们周一再去。周一早晨冯磊提前去了民政局,把两本假的结婚证放在工作人员桌子上,说先放着等会儿来拿。之后,冯磊带郑某去了,那个工作人员让他拿走他们的证。就这样,郑某认为他们结完婚,领完证了。为何没有举办婚礼?冯磊说,他以父母不同意为名没有办婚礼,但他们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2015年4月生下一男孩。一开始他和郑某居住在马鞍山路创智广场6栋2007室,这是郑某购买的公寓。2014年初,他和郑某租住在政务区置地柏悦公馆2栋2701室。大多数工作日,冯磊基本上回到郑某处居住,对郑某说周末要加班。周五晚上至周日回何某处居住,对何某说平时工作忙,住在办案点。裁定书显示,郑某怀孕后就不工作了,日常生活开支由冯磊承担。2014年6月冯磊给郑某汇款80万元,说是公婆给他们的,同年还给她买了一辆宝马X1二手车,大约20万元。2016年,冯磊通过中间人先后三次给郑某转账,共计160万元。这些钱,都是他从案件当事人洪某处骗取来的。原审法院认为:冯磊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53万元,其中索贿数额2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财物2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8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2019年8月,庐江县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诈骗罪、重婚罪,判处冯磊有期徒刑十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违法所得上缴国库;诈骗所得被责令退赔给被害人。案件宣判后,冯磊不服,向合肥中院提出上诉,提出四点辩护意见。对于重婚罪,冯磊说,他没有与郑某办理结婚登记,也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但合肥中院查证后认定,2007年11月26日,冯磊与何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子女,2010年冯磊又与郑某结识并同居,二人以夫妻相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于2015年4月共同生育一子。法院认为,冯磊有配偶而重婚,其行为构成重婚罪,因此该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2019年11月,合肥中院对该案二审宣判,驳回了冯磊的上诉,维持原判。附:刑事裁定书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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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个腿”的后续来了,男子朋友圈吐槽交警被拘 警方介入调查

“奶奶的腿”不过一句吐槽之言,又没有明确吐槽对象,亳州交警怎么知道自己是被骂对象的?人家犯了错吐槽自己一句不行吗?说实在的,“奶奶个腿”这样的口头语多了去了,当事人发泄一下能有多大点事?让老百姓骂句娘,天塌不下来。有网友表示:请把表示辱骂的词句都公布出来,不然以后都不敢说话了。以此而论,“卧槽尼玛”要判强奸未遂罪,“去你妹的”要判意图绑架罪,“日了狗了”应该判强奸罪、虐待小动物罪……这样倒也不错,以后脏话会完全绝迹,人人戴一口罩,文明社会你我他。坚决支持警方,打击那些挑衅警方权威、阻挠警方执行公务的辱警行为,但绝对反对小题大做,把一件吐槽的小事上升到辱警这样的高度。苏州交警引发的广泛关注,也让亳州警方发出回应,将组织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展开全面调查。【男子朋友圈发“奶奶的腿”吐槽交警被拘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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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如一夜春风来,“奶奶个腿”竟然成了流行语

昨天看到这事儿时,我第一时间想起了赵丽蓉老师,当年春晚的那句“我练你奶奶个攥儿”。一晃25年过去了.....言归正传,被贴罚单后在朋友圈发个“奶奶的腿,接个小孩停十分钟一百”就拘留?顺手搜了下,去年9月也拘过,也是在亳州。可能是我语文水平不行,怎么也看不来是恶意、侮辱,更像是吐槽遭遇、发牢骚。按这个标准,太多人都能被拘了......1+1=2的问题,没必要再讨论了,贴一些过去说过的话:1、适度、克制、规范的执法,不仅是对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也是对警察形象的保护,有益于提高执法权威。2、警察,尤其基层民警真的很辛苦。若真关心他们,别只歌颂牺牲精神,该做点实事,比如提升待遇、警械配置(常看到交警设卡被撞飞)、培训和心理干预系统(工作压力大,长期看到社会阴暗面)。厘清责任边界,规范警权,于警于民都是好事。
202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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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静 ▏我只是讨厌屈服

“在强大的机构面前人们往往除了服从别无选择,但是我不愿意。”他说,“我要把他们拖上战场,我不一定能赢,但我会让他们觉得痛,让他们害怕有十几个、二十几个像我这样的人站出来,让他们因为害怕而迅速地改变。”十年前,当陈虻问我如果做新闻关心什么时,我说关心新闻中的人——这一句话,把我推到今天。“人”常常被有意无意忽略,被无知和偏见遮蔽。这些思维,就埋在无意识之下。无意识是如此之深,以至于常常看不见他人,对自己也熟视无睹。你和我是平等的郝劲松剃着一个阿甘式的头,后脑勺剃光了,头发茬子硬硬地拱出来。2006年3月21日上午10:0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他坐在原告的位子上开口说话:“审判长,通知我的开庭时间是10点,被告迟到,我是否能得到合理解释?”审判长看他一眼:“现在你先遵守法庭程序。”冲书记员挥了下手。书记员跑出去大声叫:“北京地铁公司!北京地铁公司!”片刻,两位男士夹着公文包,匆匆入门,在被告席上落座。双方目光交汇的一刹那,法庭非常安静。我明白了郝劲松为什么说“不管你有多强大,当你被告上法庭的时候,你是被告,我是原告,大家坐在对面,中间是法官。你和我是平等的”。这场官司关于5毛钱。郝劲松在地铁使用了收费厕所,认为收这5毛钱不合理,把北京地铁公司告上法庭。两年多,他打了7场——他在火车餐车上买一瓶水,要发票,列车员都笑了:“火车自古没有发票。”于是他起诉铁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强大的机构面前人们往往除了服从别无选择,但是我不愿意。”他说,“我要把他们拖上战场,我不一定能赢,但我会让他们觉得痛,让他们害怕有十几个、二十几个像我这样的人站出来,让他们因为害怕而迅速地改变。”“钱这么少,很多人不觉可惜。”我说。“今天你可以失去获得它的权利,你不抗争,明天你同样会失去更多的权利,人身权,财产权,包括土地、房屋。中国现在这种状况不是偶然造成的,而是长期温水煮青蛙的一个结果。大家会觉得火车不开发票、偷漏税与我何干,别人的房屋被强行拆迁与我何干,有一天,这些事情都回落在你的身上。”“一个人的力量能改变什么呢?”“看看罗莎·帕克斯,整个世界为之改变。”他说。我只是讨厌屈服帕克斯是美国一黑人女裁缝。1955年12月1日,在阿拉巴马州州府蒙哥马利市,她在一辆公共汽车上就座。那时,南方各州的公共汽车上还实行种族隔离,座位分为前后两部分,白人坐前排,黑人坐后排,中间是“灰色地带”,黑人可以坐在“灰色地带”,但是如果白人提出要求,黑人必须让座。那天晚上人很挤,白人座位已坐满,有位白人男子要求坐在“灰色地带”的帕克斯让座,她拒绝。如果对方是一个孩子或是老人,也许她会站起来,但这次,42岁的她厌烦了每天在生活中所收受的不公平对待。她说:“我只是讨厌屈服。”之后,她因公然藐视白人而遭逮捕。她的被捕引发了蒙哥马利市长达385天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这场运动的结果,是1956年联邦最高法院裁决禁止公交车上的“黑白隔离”,帕克斯从此被尊为美国“民权运动之母”。50年后,在帕克斯的葬礼上,美国国务卿赖斯说:“没有她,我不可能站在这里。”起码我试过了!在电影《飞越疯人院》中,麦克默菲是一个躲进精神病院逃避惩罚的流浪汉。所有的病人都在医生的安排下打针、服药。但他建议更改日程,因为大家想看棒球锦标赛的实况转播。护士拉奇德小姐说:“你的要求是改变一项仔细研究后制定的规章制度。”麦克默菲说:“小的改变没有害处。”拉奇德小姐不同意:“有些病人过了很久才适应了作息规律,如果现在一下改变了,他们会感到非常不习惯。”麦克默菲说:“这可是世界棒球赛,比赛结束以后,还可以改过来。”拉奇德小姐像是有些让步:“我们进行一次表决,按多数人的意见办。”麦克默菲第一个举起了手。泰伯也想举手,一眼遇到拉奇德的目光,马上把手缩了回来;马蒂尼手刚举起,就停留在头顶,装着抓痒……大家都想看球赛,尽管麦克默菲一再鼓励,仍没有人敢违抗那目光。拉奇德小姐宣布:“对不起,不能按你的意见办。”说完起身向办公室走去。麦克默菲说:“我可要进城去看棒球赛。谁愿意和我一起去?”比利不相信:“麦克,你出不去的。”“出不去?”麦克默菲指着一个花岗岩的洗脸池,“我可以用它砸碎窗户。”比利还是不相信:“你举不起它。”麦克默菲搓了搓手,使劲抱住那个台子,没搬起来;再一次用力,还是搬不动。他只好退下。突然,他大声叫起来:“去他妈的,起码我试过了!”郝劲松打赢铁路发票的官司后,很多人以为他会和铁路结下梁子。但后来他乘车时,乘务长认出了他,亲自端来饭菜,问他:“发票您现在要还是吃完我再给您送过来?”“你靠什么赢得尊重?”我问。“靠我为自己权利所作的斗争。”郝劲松说,“权力是用来伸张的,否则权力就只是一张纸。”我问他:“你以谁的名义在诉讼?”“公民。”“公民和普通百姓的区别是什么?”“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却不傲慢,对政治表示服从,却不卑躬屈膝。能积极地参与国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恶知道愤怒,我认为他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公民。”我问他最后一个问题:“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世界?”这个年轻人说:“我想要宪法赋予我的那个世界。”(完)文章节选自《看见》丨柴静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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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劲松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先后提名为2005中国法制新闻人物,2005年度十大法制人物

郝劲松,男,1972年出生,山西忻州人,法律工作者,毕业院校:中国政法大学。从2004年夏天开始,他先后7次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原因是在火车上购物和地铁如厕时未能要到发票。他因对"打破行业'霸王条款'起到了一定作用"而入选"2004年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郝劲松被先后提名为2005中国法制新闻人物,2005年度十大法制人物。两起案件分别入选2005中国十大案件,2005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并以"维权战士"的身份写入《2005中国法治蓝皮书》。因介入推动铁道部春运不涨价案件入选《2006中国法治蓝皮书》,并当选2006中国十大消费维权人物,2008年因介入陕西华南虎案件和杨佳案被《南方人物周刊》评选为"中国魅力人物--公义之魅"。介入案例2017年刘国梁被罢免事件2006年铁道部春运涨价事件2007年华南虎事件2009年钓鱼执法事件2004年北京地铁厕所收费案郝劲松曾接受过专访的国内媒体有:《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新京报》,《南方都市报》,《中央电视台》,《南方人物》,《中国日报》,《北京青年报》,《凤凰卫视》,《北京卫视》,《东方卫视》,《浙江卫视》,《天津卫视》,《辽宁卫视》,《山西卫视》,《黑龙江卫视》。折叠春运涨价事件2006年4月27日,因买到涨价的火车票,郝劲松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铁道部2006年春运涨价不开听证会程序违法。2006年5月9日,北京市一中院书面裁定不予立案,郝劲松随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6年9月11日,北京市高级法院撤销北京市一中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指令一中院立案受理。2006年10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12月1日判决郝劲松败诉.12月7日,郝劲松上诉。2006年12月27日,铁道部发言人宣布,2007年春运涨价幅度将在1月中下旬公布,此时北京高院二审尚未开庭。2007年1月7日,郝劲松在最高检旗下的《检察日报》发表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公开信,要求彻底停止春运涨价。2007年1月9日,铁道部官员向《京华时报》表示,铁道部不会因为郝劲松写信而改变原先的计划。2007年1月10日上午11点,铁道部发言人突然宣布,实行了14年的春运火车票涨价制度废除,今后不再涨价,《南方周末》随即刊发文章:春运涨停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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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旅客诉铁路餐车无发票案——郝劲松诉北京铁路分局案

以私权诉讼维护公共利益——全国首例旅客诉铁路餐车无发票案案情简介2004年9月16日,郝劲松乘坐北京开往上海的T109次列车,在餐车用餐时共消费人民币100元整。郝劲松索要发票时,工作人员称火车上没有发票,只有列车段自己印制的收据,并将面值总额为100元的收据交付给郝劲松。由于T109次列车交付原告的不是正规发票,导致郝劲松100元的餐费一直不能报销。在索要发票未果后,郝劲松将北京铁路分局告上法庭。郝劲松认为北京铁路分局侵犯了其依法获得发票的权利,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原告开具100元的正规发票,并向其书面道歉。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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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序良俗第一案:泸州二奶遗赠纠纷案

泸州二奶遗赠纠纷案——中国公序良俗第一案一个基层法院判决的遗产继承纠纷,由于其特殊的背景加之媒体的传播,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激烈的争论。我国《继承法》对遗嘱遗赠有具体规定,《宪法》、《刑法》、《婚姻法》对合法的婚姻家庭关系作出了具体规定,本案的一份遗嘱将公民的财产处分自由权、遗产继承权和合法婚姻家庭关系的冲突推到了极致,而解决这个冲突的关键就是法律的适用和解释问题。“尽管继承法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而且本案中的遗赠也是真实的,但是黄永彬将遗产赠送给‘第三者’的这种民事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中国公序良俗第一案——泸州“二奶”遗赠案的裁判依据。该案判决是在法律出现明显漏洞的情况下,法官运用其自由裁量权,适用《民法通则》原则,依据公序良俗和法律的整体精神,解释法律并最终适用法律的结果。通过这一判决,合理地协调了社会公德、法律原则与具体法律规则的关系,符合法律推理和解释的基本原则和逻辑,而且在解决纠纷的同时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性和合理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案情简介四川省卢州市某公司职工黄永彬与蒋伦芳1963年结婚,但妻子蒋伦芳一直没有生育,后来只得抱养一个儿子。这给家庭笼罩上阴影。1994年,黄永彬与比黄永彬小22岁叫张学英的女人认识并于第二年同居。蒋伦芳发现后,劝告无效。1996年,黄永彬与张学英租房公然以“夫妻”名义生活。2001年2月,黄永彬到医院查出自己已患肝癌晚期。在黄永彬即将离开人世的这段日子里,张学英面对旁人的嘲笑,以妻子的身份守候在他的病床前。黄永彬于2001年4月18日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那份财产(价值约4万元)赠送给“朋友张学英”,骨灰盒由张学英负责安葬。4月20日,黄的这份遗嘱在该市纳溪区公证处得以公证。4月22日,黄立下遗嘱的第四天去世。作为原配妻子的蒋伦芳没有按照黄的遗嘱去执行。张学英即一纸诉状交到纳溪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据《继承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蒋伦芳按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10月11日,纳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为尽管《继承法》有明确法律条文,遗嘱也是真实的,但黄永彬把遗产赠送给“第三者”这种民事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中“基本原则”的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的规定。因此驳回了原告张学英的诉讼请求。遗赠属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是当事人实现自己权利,处分自己的权益的意思自治行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旦作出就成立,但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民事行为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违反者其行为无效。本案中遗赠人黄永彬与被告蒋伦芳系结婚多年的夫妻,无论从社会道德角度,还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来讲,均应相互扶助、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在本案中遗赠人自1996年认识原告张学英以后,长期与其非法同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第三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及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法律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遗赠人黄永彬基于与原告张学英有非法同居关系而立下遗嘱,将其遗产和属被告所有的财产赠与原告张学英,是一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违反法律的行为。而本案被告蒋伦芳忠实于夫妻感情,且在遗赠人黄永彬患肝癌病晚期住院直至去世期间,一直对其护理照顾,履行了夫妻扶助的义务,遗赠人黄永彬却无视法律规定,违反社会公德,漠视其结发夫妻的忠实与扶助,侵犯了蒋伦芳的合法权益,对蒋伦芳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在分割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本应对蒋伦芳进行损害赔偿,但将财产赠与其非法同居的原告张学英,实质上损害了被告蒋伦芳依法享有的合法的财产继承权,违反了公序良俗,破坏了社会风气。原告张学英明知黄永彬有配偶而与其长期同居生活,其行为法律禁止,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所不允许的,侵犯了蒋伦芳的合法权益,于法于理不符,因此不予支持。案情评析本案的关键在于法律的适用和解释问题。毫无疑问,本案是一起遗嘱遗赠纠纷,应该适用《继承法》。公证已经证明了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形式合法;而从现行《继承法》的条文中,确实看不到禁止“第三者”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的人接受遗赠的内容和规则。《继承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确认了遗赠的合法性。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明确了遗嘱遗赠限制的范围;也就是说,只有在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产份额的情况下,遗赠才可以受到限制(撤销、宣布无效或部分无效)。由此,很多法学家们解释说,立法者的原意是最大限度地尊重当事人(立遗嘱人)的意思自治,在符合其他形式要件的前提下,遗嘱的内容即使是违反道德乃至违法,只要不涉及上述必须排除的情况,就应认定其为合法有效。这种严格依据法条文义的解释对法官来说也是一种风险最小的选择,在一般情况下,法官都会以“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理作出这种选择,这样,即使判决原告胜诉,任何人都不会说这是一起错案。然而,当本案处在泸州民众乃至全国民众的关注之下时,问题就变得不那么简单了。人们提出的直接问题是:如果按照现行《继承法》的规定,支持了原告张学英的诉讼主张,那么也就是肯定了“包二奶”的行为,以及他们对合法婚姻家庭的侵害,并承认了他们可以从这种违法行为中获益。这种结果不仅违背《婚姻法》的原则和规定,而且与公序良俗背道而驰。本案的实质问题在于出现了法律的漏洞。那么,法官可以用什么方法对《继承法》以及本案遗嘱的合法性做出解释呢?法律解释的原则或规则是什么?不言而喻,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依附于其严格适用法律之义务的,超越权限的任意解释无疑会破坏法律的权威。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以下列规则作为出发点:(1)任何法律条文之解释,均必须从文义解释入手。(2)经采用文义解释方法,出现复数解释结果时,才可以继之以论理解释。(3)作论理解释时,应先运用体系解释和法意解释方法以探求法律意旨;在此前提下继之以扩张解释或限缩解释或当然解释以判明法律之疑义;若仍不能澄清法律疑义,应进一步作目的解释,以探求立法目的;最后可再进行合宪性解释,审核其是否符合宪法之基本价值判断。(4)在论理解释仍不能确定解释结论时,可进一步作比较法解释或社会学解释。(5)所作解释,不得完全无视法条之文义。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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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藤诗织——被性侵的她,改变了整个国家的宪法

伊藤诗织,26岁海归美女,这天晚上,应媒体界大佬山口敬之的邀约吃饭。山口是她在美国留学时认识的前辈,这次她回日本找工作,山口告诉她:我这里有个制作人的岗位,你要试试吗?
201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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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瘫女童被杀与无药可治的“穷病”

有一个叫黎明之家的慈善组织,专门照料智障人士。多年前,已是哈佛教授的卢云博士放弃了自己显赫的教职,来到这群智力低下的人中为他们服务。卢云说,在这里他找到了自我的价值,智障人士反而成为了他最好的老师。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