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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看门人”,千万别打盹儿
近期文章:一不小心,第三人出具的保证书可能无效电梯未经验收时,电梯公司如何主张电梯验收款?商业银行递延薪酬制度的合法合规问题抵押物可转让,抵押权人怎么办?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问题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如何自救?不动产抵押未办理登记,抵押权人救济途径竞业限制协议效力条款实务分析强监管下证券中介服务机构之勤勉义务本文中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文件简称:《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证券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主席令第37号《证券法》(2014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主席令第14号《证券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主席令〔1998〕第12号《会计事务所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7〕12号《证监会第73号令》——《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证监会第54号令》——《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5月20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安科”)发布了《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布“中安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二审判决结果。上海高院改判,就中安科因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损失,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15%的范围内承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作为国内中介服务机构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却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被判处承担连带责任的经典案例,二审判决一经公布就引起了圈内外认识的广泛关注,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近年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涌现,其中不乏证券中介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导致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以“五洋债”案为例,因未勤勉尽责,杭州中院一审判决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在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公国际在1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又在2021年6月,最新由四川省高院二审改判的“华泽钴镍”虚假陈述案,又将国信证券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比例从一审的40%直接提升至100%!故实践中对于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承担连带责任的比例各有不同。“勤勉尽责”四个大字看得见却摸不着,叫人好生迷惑。而从证监会相关规则或各中介机构的行业规范来看,一般均为较宽泛的宗旨型规范,投射到具体个案中仍难以把握衡量中介机构是否承担责任或者承担责任范围的标准。故笔者想蹭一波热度,结合近段时间司法实践中关于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对中介机构的责任判定规则,看是否能为大家厘清一下思路。一、什么是“勤勉尽责”?勤勉尽责义务究竟是什么?应当做到什么样的程度?毕竟,空谈“义务”还是显得有些宽泛。根据我们获悉的一些情况,“中安消”案中上海高院对本案给出了这样的判断标准:根据《证监会第73号令》第十六条;《证监会第54号令》第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独立财务顾问需对重组活动作审慎尽职调查,对上市公司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验,独立判断。独立财务顾问在出具的意见中采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者人员的专业意见的,仍然应当予以审慎核查,并对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人员的专业意见形成的结论负责。独立财务顾问应重点关注重大资产重组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盈利预测的可实现性等事项。上海高院直接引用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根据具体的业务管理办法直接审核证券中介机构的工作内容和其应尽的工作义务。这也就意味着不同的法律主体在不同案件中对于勤勉尽责的具体要求也并不相同。看似难以概括,但我们认为,对勤勉尽责的共同要求在于:严格按照机构规定或业务标准完成自己的工作,否则就没有达到勤勉尽责的标准。二、未勤勉尽责的法律责任未尽勤勉尽责义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其本质上是因虚假陈述行为导致的侵权责任。在“中安消”案中,上海高院则是通过核定各中介机构在投资人最终遭受的损失以及整个虚假陈述行为中所起到的“原因力”来判断相应的赔偿比例;而在“华泽钴镍”案中,四川高院则依据《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认为中介服务机构作为专业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并应予以纠正或者出具保留意见。如果其按照执业规则勤勉尽责,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那么华泽钴镍虚假陈述行为即应当被发现。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过错并非一般过失过错,属重大过错,系共同侵权,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全部连带责任。两个热点案件的最终判决及相应的依据不尽相同,但很难说哪一种更合理,还是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及庭审情况来综合判断:(一)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163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根据该规定的表述,只明确了在证券服务机构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并未区分过失、故意等不同过错程度的责任分配。(二)承担部分连带责任虽现行有效的《证券法》(2019年修订)并未区分故意、过失等情况,但结合先前《证券法》(1998年修订)第161条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对其所出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该条款规定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且,根据《若干规定》第24条的规定:“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违反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进一步明确部分连带责任的责任形式。同时,《会计事务所若干规定》第五、第六条,亦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中区分故意和过失侵权的不同程度责任及赔偿范围做出了不同规定。基于上述规定,我们认为,对于证券服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应视其是否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执业规范等,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关于证券服务机构的责任范围,也应考量其行为性质、过错程度以及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原因力等因素予以综合认定。故在当前环境下,未来涉及中介服务机构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中,投资者追究中介服务机构的案件一定会越来越多,不可避免的是法院对于其是否勤勉尽职的审查将愈发细致。对于各大证券中介服务机构来说,首先,其在履职过程中确实应当注重将自己专业领域内的工作做全、做细,遇到发行方无法合理解释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背书;其次,要对专业“包干区”内的工作过程和结果有效留痕;最后,重点关注跟进相关发行项目可能需要获得但尚未获得的前置条件(如行政审批、招投标等),对于可能对已出具的相关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及时进行调整。三、勤勉尽责义务在行政与民事上的关系区别“中安科”案中,招商证券认为已尽勤勉义务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在中安科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之前提下,招商证券却并未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只要未受到行政处罚,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就不用承担任何民事责任了吗?上海高院的最终裁判给出了否定答案,根据《若干规定》第六条:“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条款仅仅将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作为民事诉讼受理案件的依据,而非确定诉讼被告主体或者判定相关被告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那么对于违反勤勉尽责义务在行政责任及民事责任上有什么区别:(一)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责任行政上,对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行政处罚主要是罚款和对相关主要负责人的警告。民事上,证券服务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按份连带赔偿责任。《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违反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业务收入或者业务收入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停或者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以成都华泽钴镍一案为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华泽钴镍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导致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最终,证监会处罚瑞华所没收业务收入130万元,并处以390万元的罚款;对瑞华所相关负责人王晓江、刘少锋、张富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与其相关的投资者诉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等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国信证券对华泽钴镍的赔偿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瑞华对华泽钴镍的赔偿义务在6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二审四川高院又讲上述比例提高到了100%。可见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内容并不相同。(二)行政上的勤勉尽责与民事上的判断标准并不完全一致笔者认为,行政法角度和民事法律角度对于是否尽到勤勉责任的判断标准相差并不大,真要究其区别的话可能就是因审查目的的不同而导致的审查角度各异。1.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