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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中美两国的根本不同——一个层层向上负责,一个层层向下负责[@裸嘢李 转]

沈群 裸嘢李 201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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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路灯的城市,关于路灯的法令生效前,不需要城市所在的州政府批准,更不需要国家一级联邦议会批准。美国社会中会出现很多让我们觉得难以理解事情,州长可以不听总统的,市长可以不听州长的。


这些让人难以想象的事情,在美国却理所当然地发生着。因为它不需要向上负责,这是一个层层向下负责的社会。

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美国社会和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同是什么?两个社会的不同确实有很多,但依我看最大的不同是:美国是个层层向下负责的社会。

在中国,一个人的工作是否出色,衡量的标准是领导是否满意。只要领导满意,此人便有进一步晋升的机会,从底层到高层,层层工作都要领导认可。令人欣喜的是,近些年来这种延续了几千年的思维开始出现变化,譬如对新任领导的公示程序,对岗位领导人的问责制,村级干部的民选等等。

在美国却正好相反,美国社会是层层向下负责的。有了本城市中的百姓支持,你才可能当上市领导;有了本州选民的支持,你才能当上州长或议员;有了全国选举人的支持,你才有可能当上总统。不论在美国哪一级做官,你都首先要对给你投票的选民负责。因为是他们的努力、支持和付出才使得你有了从政的位置。“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你当选后不能做出符合选民利益的政绩,那你也不会在这个位置上停留多久。不出大事的,会在换届时说再见,出了大事就马上弹劾,没有一息缓冲的余地。

美国的这种机制使得选民活得理直气壮。为官者服务于民的态度也无需进行学习教育,因为选民本身就是他们自己的生命线。换句话说,在美国,愿不愿意为选民服务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只有服务了你才能生存下去,服务的内容、好坏及实现程度也还有一层层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怕选民们不知情。

在美国的历史上,从政者也从来不是终身制的。最初的国会议员们的工作是不拿工资的,工作就是要为民服务、治理国家,他们都是工作几年后再重返自己原来的位置。美国建国两百多年来,当官往往是一件赔钱的差事(虽然近年来也出现了不少像克林顿这样当官后发财的例子),不管官至何级,无论是总统、州长、议员、还是财政部长,这对比一下他们当官前和当官后的收入即可一目了然。对于当事者来讲,从政只与自己的理想和理念相关。

由于美国是一个层层向下负责的社会,所以人民更容易当家作主,这种当家作主也使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看似荒唐的难以被我们理解的现象。譬如说:在旧金山湾区有一个城市叫希尔斯堡,这个城市的议会通过了一项决议:本城市不设路灯,不开商店。

这决议让外人很难理解,但它为何能出台呢?2000年,我有幸在这个城市居住了大半年的时间,才了解到这条法规背后的奥秘。

希尔斯堡是一个住满了富人的、坐落在山腰间的小城,依山傍海风景秀美,每一栋房子的均价都在250万美元以上。以城市的平均房价统计,这个城市排列美国前十。由于这里的山路曲折宛延,茂密的绿色植被又造成处处曲经通幽,因而不熟悉这里的人要想找到这城市中的住家往往颇费周折。在我最初几次拜访这城中的居民时,如果不是有一页详尽的路线图简直无法想象可以顺利抵达。正是由于这种特定的城市环境,当地居民认为路灯的建立是弊大于利。因为这里的人出行全部依赖驾车,车灯打亮时道路清晰可见,而每一个当地居民都非常熟悉往来的道路,无需凭借路灯照亮路牌寻找。城外来的访客,只要是应邀而来,也一定会得到邀请方详细的路标指示,所以路灯多数情况下只能为那些不速之客所用。如果没有路灯,不速之客又有不轨行为时,想要迅速逃离这个城市便会难上加难;对于熟悉城市道路的警员来讲,想要抓获这些不法之徒便易如反掌。因此路灯这个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城市都会服务于民的设施,在这座城市却改变了意义,不设路灯也就自然在市议会中被立法确定。


同样的理念使这座城市的市议会还做出另一个决定——在本城市中不开设商店。这在外人听来同样匪夷所思决定实际上也有它特定的原因。由于这个城市完全建在山里,城市居民出行全部驾车,所以这个城市本身没有任何商业和办公的机构。大多数人家都会在白天开车出城去工作,下班后可以很方便地在办公地的路边商店购物,然后再进城回家。这已经成为家家户户的生活习惯,因此没有必要在城市内开设商店。当然由于这城市都是富人居住,地价奇高,加上特定的山地地形使得任何一家店铺开张都会造价不菲。而这种造价回过头来还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因此开设商店也会因价格过高而影响销售效果。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就是大多数市民认为,商店的开办会打破这小城的宁静,带来不必要的喧闹和闲杂人等。综合考虑,开办商店弊大于利,使得市议会最终通过立法——本城市内不开商店。这可真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地盘,我们自己就能作主。

而在这种自己作主的法令生效前,不需要城市所在的州政府批准,更不需要国家一级联邦议会批准。美国社会中会出现很多让我们觉得甚至来荒唐的事情,下级可以不听上级的指命就是典型的一种,如州长可以不听总统的,市长可以不听州长的。这些让人难以想象的事情,在美国却理所当然地发生着。因为它是不需要向上负责,这是一个层层向下负责的社会。 

摘自纪实文学《美国也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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