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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在线丨给“高富帅”婚恋对象“输血”170多万?谨防“温柔陷阱”!

宁波检察
2024-08-20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

大家好

一周一期的FM939检察官在线

如约和大家见面了

今天由余姚市人民检察院的朱岱敏

和大家分享一则案例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外地90后姑娘小王(化名)眼中,自己从婚恋网上结识的“余姚白马王子”是妥妥的“高富帅”,不仅事业有成富足多金,对待自己还千般温柔万般细心。然而,让小王没有想到的是,这样完美无缺的男友,身份竟然是假的,不仅如此,他还是一名“脚踏多条船”的老赖,他的温柔和细心只是为了骗取她的钱财。

案情简介

小王到了适婚年龄后,便想找个靠得住的人携手一生。由于身边没有合适的人员,小王便抱着试一试的念头打开了某婚恋网,也就是在这个平台上小王结识了邬某。初识时,邬某自称住在本地某高档别墅小区,是经营模具厂的企业家,与某知名汽车品牌有长期合作关系,当过兵、长期单身……双方经过进一步聊天,不断拉近关系,在一次线下见面后,二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在小王面前,邬某表现得十分温柔,还体贴入微。小王认定自己已然找到了“白马王子”,并憧憬着以后和邬某携手步入婚姻后的幸福生活。

因双方工作地点不同,小王和邬某确立恋爱关系后平时也主要通过社交软件联系。在确立恋爱关系的后几个月,邬某以生意上需要送礼、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多次向小王索要钱财,每次金额在1万元到3万元之间不等。每次借款时,邬某信誓旦旦,称等几千万元的货款结算到位就给小王买车、带她去境外旅游。同时为消除小王的顾虑,邬某还向她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件”图片,不定期赠送小王化妆品、西洋参等小礼物以博取好感。就这样,在双方确立所谓“恋爱关系”后的约半年时间,小王共向邬某转账了20余万元。

后来,小王的家里人发现小王的账户有大量资金支出,察觉情况异常,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调查结果让所有人大跌眼镜:原来,邬某的身份信息是假的,他说的做生意住别墅也是假的,就连“单身”也是假的。实际上,邬某向小王出示的“身份证件”为P图伪造,且早已结婚,没有别墅豪车,只有高达几百万的债务。并且,邬某还在法院“老赖名单”上,他所谓的资金周转,目的只是为了向小王骗取钱财,用于还债及个人挥霍。

随着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让小王崩溃不已的真相进一步浮出了水面。民警发现,在结交小王的同一时间段,邬某还“脚踏多条船”,采取同样的手段对多名女子进行诈骗。其中一名受害人小钱(化名),累计被骗的金额高达150余万元。此时,小钱已经准备和邬某结婚,正在筹备同邬某的婚礼,直至案发,小钱都不敢相信自己被骗的事实。

2022年10月,公安机关依法将邬某抓获归案,邬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2023年3月,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了对被告人邬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的量刑建议。近日,余姚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如上判决。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邬某伪造“高富帅”人设,打着恋爱的旗号,实际上却是骗取钱财还债挥霍,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说法


近年来,通过婚恋交友实施的诈骗屡见不鲜。犯罪分子利用婚恋关系假意交往,设置“温柔陷阱”,在骗得被害人信任后编造各种理由达到骗取钱款的目的。检察官提醒适婚女性,在信息网络和陌生人交往,均应当保持警惕心,多方查验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要保护好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面对对方的借款、转账等请求时,更应提高警觉,不能被“恋爱”冲昏头脑盲目信任,到时候悔之晚矣。



《检察官在线》栏目介绍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做到用典型案例宣传检察职能、讲好检察故事,经市检察院与FM939宁波交通广播协商,共同开设一档《检察官在线》栏目,于每周三中午12:30播出,通过对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释法说理,实现办好案件、选好案例、用足案例的目标定位,扩大宁波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承办人:余姚市人民检察院  陈雨禾

展播人:余姚市人民检察院  朱岱敏


来源:余姚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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