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看完热播剧《开端》后, 劳动法律怎样才能不再“循环”? | 劳动法行天下

刘秋苏 劳动法行天下 2023-01-07

  劳动法行天下   ldfxtx  

国内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劳动法公众号,创始人刘秋苏专著《劳动争议案件35个胜诉策略及实务解析》正在销售。
_

者暨本公众号创始人 | 刘秋苏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管理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南京审计大学兼职法学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市江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南京市律师协会江宁分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特邀律师调解专家南京市优秀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律师江宁区十佳律师全国首家劳动法庭特聘专家江苏省社会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会第十届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员,新浪十佳法律公众号“劳动法行天下”创始人。(点击加粗字可打开链接)
刘秋苏原创: 414篇原创文章汇总(2015-2021) 

:《劳动争议案件35个胜诉策略及实务解析》



正文如下

    

最近,一个名字叫做《开端》的电视剧火了。

《开端》讲述的是一个有现实主义内核的故事。游戏架构师肖鹤云与在校大学生李诗情在乘坐的公交车爆炸后,意外地发现居然“死而复生”,在公交车出事的时间段内不停循环。两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在 焦虑与绝望中苦苦挣扎,尝试着在每次循环的短时间里,于密闭的公交车内, 依靠有限的线索,努力寻找公交车爆炸案的真凶。公交车上的乘客们,身份和经历各异,通过他们的经历,可以看到生命的厚重、生存的姿态,感受到生活的意义。



《开端》中的主角在一次次时间循环中又一次次想办法,最终实现破局后的“开端”。

我们的世界,被划分为年月日时分秒。每年365天的循环,每日24小时的循环。但时间在循环,我们却不能循环,而是要不断的成长和破局。作为有志于劳动法的人士,不能年年不变,而是要通过学习和实践实现新的突破。要在时间循环中积极作为,每年实现劳动法律的小突破,最终成为更好的自己。那么,怎样做才能不再“循环”而实现破局呢?
不知不觉,我系统接触劳动法已经8年了。

其实,我属于跨界。不是法律专业的我,大学毕业后不慎踏入了法院的大门,从此开始学习法律。准备了两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其中劳动法占6分以内,基本上属于放弃的备考内容,因为就算你很熟悉也基本上做不对,所以对于选择题而言瞎蒙就行了。记得2016到2018年连续三年,很多公众号公开做司法考试中的劳动法题目,只有我做的全对,可见难度是很大的。

在法院工作,最重要的是民法和刑法,至于劳动法不去审理根本不去学,因此基本上不懂。直到2014年国庆节,突然打开一扇门,组织上把我从研究室调到民三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和房地产案件。作为劳动法小白的我顿时懵圈:我想去的可是少年庭(审理少年案件和婚姻家事案件)或者民二庭(审理商事案件)啊!

说实话,当时我是抗拒的,我根本不懂劳动法啊,怎么审啊?现在回想起来我尤其感谢这次调动,劳动法逐渐渗入我的血液,成为我立身的根本和最爱的法律类别。并且在2015年7月25日开始在自己创办的微信公众号发出第一篇劳动法原创文章,耕耘至今已经收获16万余人的关注和支持。

经过这些年的劳动法实践和摸索,我觉得“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劳动法的专业化,需要专业化的劳动法知识储备。那么,如何进行劳动法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并逐步走向劳动法专业化?我愿意把我的学习经历和方法分享给诸位。



一、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学习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是劳动法律知识最主要的来源,是最基础性的劳动法律知识,包括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

1.国家层面。

最常用最重要的5个法律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1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另外,还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通过系统掌握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架构劳动法律(含工伤)知识体系。

2.地方层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劳动法规和规章,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伤保险、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最低工资等方面的法律文件(规定、条例、办法),也要加以研读和掌握。如各地的劳动合同规定、工资支付规定、最低工资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劳动保护监察条例、集体合同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失业保险办法、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在处理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纠纷时,应当学习和熟悉当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做到“胸有万壑凭吞吐,笔有千钧任翕张”。

二、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意见、地方会议纪要等文件的学习

这类内容就更多了,也非常重要。在仲裁委和法院审理案件中,会以规范性文件、答复意见、地方会议纪要等作为裁决和判决案件的参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此类包括国务院以及原劳动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答复、规范性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人社厅、仲裁委以及地级市的人民法院、人社局、仲裁委制定的会议纪要、审理指南、指导意见、问题解答等。

它们到底有多重要?答案是很重要,非常重要。

举个例子,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多少小时?你会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的“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回答44小时吗?这样回答就错了。《劳动法》尽管仍然有效,但每周工作时间却发生了变化。目前仲裁委和法院都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作为依据。而且,20.83天也是按照每天8小时、全年250天除以12个月得出的,也就是说每周标准工时是40小时,而不是44小时。而40小时却来源于原劳动部的文件答复等。试想如果不掌握这些,仅仅抱着法条啃,也许你会不再相信法律,认为怎么可以把《劳动法》的条文给改变了?

而地方上的会议纪要、审理指南、指导意见、问题解答等文件,一方面弥补着法律法规的不足和漏洞,实操性更强;另一方面不断地对现行法律进行反馈。

如《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如果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地将劳动报酬发放给劳动者,按照较低的工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当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时候,就应当支持劳动者的请求。

实际上,全国很多地区并不支持。譬如,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15年1月19日)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作为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或缓缴社会保险费已经征缴部门同意,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因此,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社厅、仲裁委以及地级市的人民法院、人社局、仲裁委制定有会议纪要、审理指南、意见,则优先适用,所以应当掌握和熟悉。



三、通过网上公开的裁判文书、仲裁裁决书进行学习

1.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学习查阅公开的裁判文书。

目前,更新最及时、最权威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是中国裁判文书网。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生效实施,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特殊情形外,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均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劳动争议裁判文书,是学习劳动法和及时了解一个法院、一个地区的劳动法审判实务最有用的方法。

2.通过人社局网站学习查阅公开的仲裁裁决书。

仲裁裁决书,一直很神秘,因为之前在网上是找不到仲裁裁决书的。直到2018年,个别地区开始选择性地公布仲裁裁决书,给我们提供了较好的网站平台。如2019年8月19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发《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文书互联网公布意见》,决定即日起在互联网公布的仲裁裁决文书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的补正决定书。

四、从公报案例、十大案例、专业书籍、专业文章中学习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公开的劳动争议指导性案例(工伤案件),是对各级法院的规范性指导,应当作为劳动法律从业者重点学习的案例。各地公开的劳动人事争议十大案例或者典型案例,以及行政工伤案例,也是当地的主流观点,亦应当重视。

为了增强理论水平,要注意阅读劳动法律方面的专业书籍,增强自身的法学理论水平。在实践中学习理论,在理论中深化实践,相得益彰,不断进步。

在代理案件、办理劳动法律事务中遇到疑难问题或者需要深化的,还可以从劳动法的期刊、报纸,以及相关网站上的专业文章中汲取养料。

五、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的学习

随着自媒体的迅猛发展,通过微信学习越来越成为劳动法学习的一个重要选择。

目前劳动法专业领域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力比较大的微信公众号包括李迎春创办的“劳动法库”、徐增鹏创办的“子非鱼说劳动法”和笔者创办的“劳动法行天下”等,经常性地阅读这些公众号上的专业文章,有利于提升劳动法实务水平。

从笔者自身来讲,也是通过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通过从很多微信公众号中学习文章、案例继而走向劳动法专业化道路的。所以说,通过关注公众号来学习劳动法,是掌握最新劳动法热点、动态和劳动法知识的有效途径。

加入到专业的劳动法微信群,也能有效提升自己的劳动法专业水平,参与讨论、吸收有益的意见和观点,进而增强自己的分析、研究、处理和判断、预判能力。

六、办理案件中的实践学习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所有劳动法知识的学习和储备,都是为了解决现实中的实际问题。要在劳动争议纠纷中,不断学习劳动法,在处理实际问题中得以学习和提升。劳动法从业者需要在实践中成长和走向专业化。实战经验越来越丰富,知识水平越来越厚重,那么专业化程度就会越来越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就会越来越强,这也是专业化的终极目标。


最后回到《开端》,这部剧中很多演员演技在线,如饰演张成的刘奕君、饰演陶映红的“锅姨”刘丹,男女主白敬亭、赵今麦,以及黄觉,是剧情推着走,尚可。如果说最令人失望的,应该是带着假发套的刘涛了,饰演的公安局副局长大部分是看问讯过程、下达命令、喝水等,总是一副半睡半醒状,台词有气无力。我说,如果把她的戏份全部剪辑掉会更好,你觉得呢?


👉  刘秋苏原创:414篇原创文章汇总(2015-2021) 

👉  玛莎拉蒂女司机被判拘役引发十个劳动法(刑法)问题!

👉  刘秋苏到省委讲解离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

👉  重磅! 发改委答复: 律师代理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刑事诉讼等案可风险代理!

👉  不能提供劳动合同, 为公司打赢二倍工资的15条胜诉思

👉  去北京, 胜诉策略帮她赢30多万赔偿金,锦旗刚到! 👉  十个胜诉策略, 帮助公司合法解除俩员工!👉  不履行病假手续拒不到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孕妇遭违法辞退获赔偿金、生育津贴、医疗费损失4.6万👉  解除劳动合同后将辞职报告给员工,员工要赔偿,结果…  👉  2021: 南京社平工资130155元! 社平工资有哪些作用?👉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是劳动关系吗? 详解五种情形!👉  劳动争议: 一旦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再无机会!👉  老蔡栽了!仲裁认定他碰瓷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公务员辞职和劳动者辞职的八大不同👉  2022版: 婚假 产假 年休假 病假 事假 法定假 哺乳假 探亲假等25类规定和待遇  劳动法行天下 发布        

(点击图片,长按1.68秒识别图中二维码即可购买)


推荐新书:《劳动争议案件35个胜诉策略及实务解析》(作者刘秋苏,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9月出版)一书是刘秋苏的鼎力之作,作者曾任法官十余年,现为执业律师、兼职劳动仲裁员、兼职法学教授,系江苏省南京市优秀劳动法业务律师。本书凝结了作者数年来的实务心血,通过近50个案例,就当前劳动法数个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解析,书中既有法官、仲裁员的裁判思维,又有律师的办案技巧,还教当事人以胜诉策略,正反双向分析,被称为迈向劳动法专业化的教科书式著作。既可作为律师办案的枕头书,也可作为企业防范劳动风险、法官和仲裁员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参考以及高校的实务教材、当事人的维权指南。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