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际消费支付29元,商家却开发票37元,这属于虚开发票吗?
我在饿了么专星送频道上下单了一杯星冰乐,实际支付29元,却给我开票37元(如下图),这属于虚开发票吗?而且为什么要多开发票金额,对企业有什么好处呢?
现在各类平台经济层出不穷,与传统的商业模式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对于平台经济交易下的财税处理,我们不能还是按照传统商业模式的"老眼光"来看待。传统的商业模式,交易是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现在平台经济下,增加了平台这个中介机构,变成了是三方参与的交易,甚至还有第四方或第五方参与,比如快递小哥也是参与了的,支付机构比如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等也是参与了的。所以,现在平台经济模式下,表面上看到的是消费者直接付款给商家,但是实际上商家收款后还有一个"分账"的过程,每一个参与方都不是"雷锋",每一个参与方都会从中获利。由于现在的平台也很多,并不是那家就能垄断,平台与平台之间竞争也非常的激烈。还有,就是同一个平台上,同质化的商家也很多。所以,大家为了竞争,为了博眼球,为了吸引流量,平台和商家经常会制造很多噱头,积分啊,红包啊,买就送,跨店积分啊,免配送费啊……总之,只有消费者想不到,没有平台和商家做不到的促销方案,不然你以为人家强大的策划团队是摆设吗?!策划团队的作用,就是让你高兴的掏钱,让你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让你觉得不买就是吃亏,所以必须要买!所以啊,为了达到上述的目的,你再去看看每年双11各大平台的促销方案,作为消费者的你,你能算清楚吗?!本人虽然已经做了多年的财务工作,说实话,我看见双11的促销方案,我也是算不清楚的。消费者算不清楚就对了,只要你觉得有"欺头"可以吃,人家的目的或促销任务也达到了。在这眼花缭乱的促销中,既有平台的促销,也有平台上商家的促销,所以消费者得到积分或红包什么的,有可能是平台发出的,有的是商家发出的。当然,作为消费者不用关心是谁发的,只要能省钱就好。消费者可以不管红包或积分是谁发出的,但是商家和平台确实要说清楚的。本来,平台只是想从商家面前赚取各种手续费、服务费什么的,但是面对其他平台的竞争与分流,平台也要主动承担起自身平台APP的推广与发展,也要主动放下身段帮商家来"吆喝"。因为,只要平台有流量和流量大了,平台才有价值,"流量为王"啊!所以,才会经常见到和听到,互联网企业"烧钱"补贴。因此,当部分红包或积分是平台发出的,消费者使用时,是相当于平台代消费者支付了部分货款,事后平台与商家肯定会结算的。简而言之,你下单后实际支付29元,是减去各种红包后实际支付的金额,但是由于平台"补贴"了一部分,实际商家收到的金额应该高于29元,所以商家就按实际收到的钱开具发票。商家也就不是虚开发票,只是有人帮你支付了差额部分。财务人员不能仅仅是看热闹,其实从这个实务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下流行的各类平台经济中,财税业务变得是很复杂的。但是,万变不离其宗,需要层层拨开迷雾,看到问题的本质。2.免税项目捆绑不免税项目销售时,不免税项目可以通过折旧全部抵消,最后整张发票税额为0。此业务适用于部分特殊促销,比如超市销售免税的鲜猪肉赠送瓶酒,就可以按次操作。3.咖啡、冷饮店等属于餐饮服务业,卖出的咖啡、奶茶等属于餐饮服务,不是销售货物。
以上书籍均已上架,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即可购买。
如果觉得文章有用的话,请点击右下方的“在看”,或者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