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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原创】齐家之道-企业家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系列之(一)中国民营企业家传承八大风险

2016-05-03 曹雁 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


编者按



都说企业家有钱,但是你知道中国的民营企业在传承中也是有巨大的风险的吗?今天小编就带你看看中国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会员曹雁律师的原创文章,详细解读企业家传承的八大风险!


注:本文开通原创已取得原作者同意,如有转载请注明“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




 

如今,第一代创业者多数已年近花甲。精力、知识结构、对市场的敏锐度开始逐步退化,根据2014年全国工商联研究室和浙江大学家族企业研究所联合课题组抽样对839家家族控股企业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仍然处于第一代创始人的管理控制之下,仅有92家企业在过去5年内完成了企业主的更替。从企业主的年龄分布来看,平均年龄为49.6岁,50岁以上的企业家占到总样本的40%。据此可以推断,未来的5-10年,我国的企业将面临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传承。尤其是近几年,二代财富传承全国遍地开花。

 

山西海鑫集团掌门人李海仓经过多年奋斗打拼,到2003年已将集团发展成为资产规模超过40亿元的地方支柱企业。而也就在2003年,李海仓突遭枪杀。其子二十郎当岁的李兆会被从海外紧急召回,受命成为海鑫集团的董事长。李兆会接班时信誓旦旦,“公司是我父亲的,不能让它败在我手里。”2014年11月16日,海鑫钢铁集团被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破产重整进入法律程序。十年后,海鑫终于还是败在了他手里。

 

无疑,海鑫钢铁集团的传承是一个失败的个例,通过个例看共性,却也揭示出我国目前在企业家传承领域普遍存在着八大风险:


一、缺乏应急预案

 

一旦掌门人不幸遭遇意外,整个企业及家族落入群龙无首的混乱局面。李海仓如果能及早进行部署,对企业的股权及管理继承做出安排,也不至于二代20多岁的年轻人仓皇被从国外召回接手企业,空有不能让父亲的企业倒的决心,却继承后依然是孤身一人承接价值40多亿的偌大企业,力不从心,最终破产。


二、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混同

 

很多企业家在创立伊始,将全部家当都投入公司,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没有做好隔离防护。老板们认为企业就是自己创办的,公司的钱就是个人的钱。所以平时既没有给自己做工资,也没有做分红。需要钱了直接从企业拿,个人资产和企业财产混同、财务混同。一旦企业发生债务危机,公司有限责任可能就转变为个人无限责任,将以股东个人资产清偿。这种做法在公司法上被称为“刺破法人面纱”。部分企业家因此倾家荡产。

 

三、婚姻风险

 

婚姻风险包括两方面。一是企业家自己婚姻风险。二是子女婚姻风险。

婚变首先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区分设立时是以个人资产,还是以家庭资产投资设立。个人资产投资设立的,那么婚后增值部分很可能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企业家子女获得的股权,有可能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发生婚变,将会导致子女配偶要求分割企业的股权。

 

四、股权代持的风险

 

中国的民营企业中股权代持的现象非常普遍。有时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或者控股多家子公司时,企业家可能就会自己出钱,请亲戚、朋友代持股权。

但是,股权代持不可避免会带来一些法律风险。比如,股权代持是否有协议约定清楚双方权利义务?代持股东,实际上也就是名义股东突然死亡,名义股东的家属是不是会与实际出资股东争夺公司股权?名义股东若因为经济纠纷被起诉,他名下代持的公司股权会不会被法院冻结?

 

五、二代接班意愿和涉外身份的风险



首先,根据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与浙江大学家族企业研究所联合课题组(2014)的调查报告显示,相比于父辈较高的交班意愿,家族企业二代的接班意愿并不高。明确表示愿意接班的二代仅占样本的40%,有15%的二代明确表示不愿意接班,另有45%的二代对于接班的态度尚不明确。由此可见,我国很多企业在传承过程中面临老一辈愿意交班而子女不愿意接班的困境。

 

其次,家族企业的二代大多被父母早早送出国门留学,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取得了境外身份,或者是外国移民绿卡或者是外国国籍。而中国的法律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也就是说,家族企业二代取得外籍身份后,若以外国身份承接境内公司股权,可能面临工商机关的审核和阻碍。

 

不仅如此,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某些产业是严格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的。如果企业所在的行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那么二代继承时变更股权登记同样可能会遇到阻碍。

 

六、离婚时法律适用风险

 

如果二代在境外登记结婚或娶的是外国人,离婚时将会面临适用哪国法律和法域管辖的问题。比如,中国人娶了美国国籍的妻子,又在加拿大登记结婚,夫妻二人又在中国香港居住工作。离婚时,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将会是个很复杂的问题。

 

七、职业经理人作为接班人选的风险


当前大部分企业依然属于传统制造业发展兴盛而起,对该行业年轻一代既缺乏兴趣,又缺乏经验。加上与父辈在管理理念、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更放大了代际间交接班意愿的分歧,如果企业家二代不想子承父业,企业就会面临无人可传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家会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将企业的股权整体转让,套现获利;二是将企业的经营权委托给职业经理人,将企业的股权所有权交给二代。这就形成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局面。

 

在中国,缺乏具有良好道德操守和专业能力的职业经理人,也没有健全的法制有效遏制和震慑职业经理人的欺诈和犯罪行为。所以,一旦企业交给外人管理,会不会等到家族继承人成长起来去接管时,公司已被掏空,也成为困扰民营企业家的一个问题。

 

八、制度的风险

 

与企业所有、经营和传承密切相关的还有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没有哪个企业说能脱离了国家制度独立发展壮大。改革开放,是以政府的退出与市场的扩张为主要内容的游戏规则变化。中国的转型目前还没有彻底完成,国家所有制下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基于产权的市场经济两种资源配置方式并存,两种游戏规则并存。在中国,对民营企业的保护程度明显弱于对公有财产的保护,但恰恰是民营企业有更高的风险承担意愿。没有了刚性的产权制度和司法约束,地方政府出于政策性负担、政治晋升或寻租等原因,容易伸出掠夺之手,直接损害企业或者偏袒另外的企业。

 

可见,民营企业家的财富传承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体系,不仅包括企业股权、管理权、现金、不动产等财富的传承,还包括核心价值观、家风、家规、一代创始人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等精神财富的传承,在传承时应尽量规避以上风险。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请法律专业人士参与介入,尽早制定、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和传承方案。这个体系和方案不仅要有愿景,即几代人愿意为之共同遵守的一致目标,还要有落地计划,以预防不同情况、不同模式下风险的发生,以确保企业的基业长青。

 

作者简介:曹雁

作者简介北京京翰律师事务所律师


小编有话讲


小编认为,企业家的传承其实也是可以利用家族信托的方式的。信托的好处是能够在保障家族财富顺利传承的同时,根据信托人的意愿,合理的分配信托基金及对其管理所的的收益。这样在面对八大风险的时候,就能够避免对企业造成损失,能够顺利的传承下去,降低企业风险,使企业获得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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