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当法律问题之争演变成立场之争,伤害的是谁?





本来本号对留言的管理计较松散,即使反对文章作者的留言,只要是理性文明和经过思考的,都会精选公布出来,不像某些公众号,只显示跟作者观点一致的留言,但渐渐发现,有些留言的观点,立场已经超越常识,也就不得不选择性放行了。




昨天,关于戴帽子出庭是否符合司法礼仪,被责令退出法庭是否等同按撤诉处理的问题还在争论,一篇篇诸如《南通中院用铁手腕掀掉了纪爱美的“铁帽子”,这是该有的硬气,也是法官的职责所在》、《法庭容不下的是对司法尊严的挑衅行为而不是一顶帽子》、《“南通帽子事件”:谈完法律再站队......》......纷纷出炉,其中的内容不过是重复着帽子就是基本司法礼仪、不停法官指挥就是挑战司法权威、法官有权将案件案件撤诉处理等此前通报的逻辑和法条复述,更可喜的事,有的公众号此前放出的留言是质疑法院做法的,当转发以上文章时,放出的留言基本成了力挺法院做法的。




也许只有真切的发生角色的转变,才能深刻的体会到程序正义和严格依法办事的重要。小编有位辞职的法官,他在微信群里大叹,我以前在立案庭工作的时候,从来都是该立的案件肯定依法立案,辞职以后才发现,原来还有不立案不给解释不出书面手续一说。

关于原告戴帽子被责令退出法庭进而案件被撤诉一事,估计不会再有后续处理了,法萌君也不会再写此事的相关文章了,但是,关于法律认识与站位立场、角色换位思考与此时此地此景争议的事例,尽管不应该发生,但相信还会继续。




☟上下滑动更多热门推荐点击进入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清理整治“僵尸车”工作意见》的通知

👉重磅!关于不当得不一定需要返还!—最高院

👉签合同最容易忽略的12个法律问题—实务收藏!

👉人社部最新答复、关于有犯罪记录会影响就业吗?

👉微信微博可当证据(附9大电子证据取证.存证.举证指引)|定了、转需

👉老人横穿高速被撞身亡高速公路公司被判担责10%,是否合理?

👉重磅!取消证书期限!公安部2019修订版《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5号)

👉重磅!取消证书期限!公安部2019修订版《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6号)

👉新旧对照表来了!最高法: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转需收藏

👉可能是司法首例:地下车库收益权判归业主所有!

👉告别一省四标准,广东2020元旦起全省试点“同命同价”

👉【2019年度十大保险诉讼案例】关于保险合同中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

👉二手房买卖的法律风险+十大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提醒

👉离婚协议书怎样写?(内附范本)

👉人格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2004-2019)行政裁判摘要汇览

👉检察官及时纠正办案机关人员违法“监听”律师会见—担当

👉99条商事裁判(要点)指引—2019法院版

👉公安部正式明确:违法犯罪记录对个人不予出具

👉【离婚手册】最高法院:2020年最新离婚案件判决标准 · 精华版

👉公安发布2020年最新打架成本,一定不要再打架了!

👉【一览表】刑事案件重伤、轻伤、轻微伤标准汇总

👉单位承担工伤责任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 —最高院最新判例

👉法院:省高院规定不能提供证据材料;律师:没有案卷材料我怎么代理申诉?【申诉案】

👉交通事故中须承担连带责任的17种情形(必读常识)

👉力挺!法院给公安局开10万罚单,无需惊诧但也非同寻常!《人民日报》

👉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最高院观点

👉房屋征收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该如何确定?

👉【规范整理】非法拘禁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19.12.20更新)

👉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将亮相,内容新变化简要版现身—法律出版社

👉打官司需提交的证据汇总

👉律师执业风险“避坑”微指南

👉最高法:律师费可以计入违约损失!

👉法院版:借条、欠条、收条(范本)|2020转需收藏

👉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控11条指引(太有用了)—高院发布

👉最高院:依据离婚协议取得房产一方所享有的请求过户的权利,可对抗普通债权请求权从而得以排除强制执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收条但未加盖公司印章 性质如何认定

👉关于禁止反言原则在民事裁判中的应用-最高院

👉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裁判规则22条—最高法院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示范文本(全文)人社部权威首发《劳动合同(通用)》

👉不能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年检!【湖南高院裁判】

👉《商品装修房买卖合同装修质量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刚颁布

👉商品装修房买卖合同装修质量纠纷案件审理指南-江苏高院

👉借钱不还,起诉所需证据材料一览表!(2019年最新版,附: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

👉一锤定音!最高法:离婚约定房产赠与子女,未过户不能认定赠与关系成立

👉注意,离婚协议中这6种约定无效!99%的人不知道!(附协议范本)

👉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到底赔不赔?最高法答复+案例

👉最新整理允许律师周末会见的看守所增至189家,深圳郑州新加入

👉彻底搞明白:借条为什么比欠条更具有法律效力?(送借条范本)

👉关于层层转包的工程,收取管理费合法有效吗?

👉【最新】最高法院:争取在2020年全面实施法官惩戒制度

👉关于分期购买车辆出事故谁担责?(案例)

👉2020年、年底清账!一人失信,牵连全家!

👉中国政法大学吴丹教授宣布,担任“女魔”劳荣枝案辩护人!

👉正式宣布:欠钱不还,2020就是这下场!

👉交通事故赔偿,两大要点须知!—找律师解决问题

👉【经济活动必看】重庆高院发布: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

👉违约方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长期性合同的违约方符合法定的情形时,可以起诉解除合同。—最高院最新司法观点

👉借条和欠条,谁更有法律效力?

👉法院二审:依法打假应予支持;不生产不流通伪劣产品,职业打假人自然失去存在的基础

年底欠薪,律师来教你如何拿到钱回家过年!

👉2019车险知识,最新完整版介绍!看懂你也是内行人!

👉最高法判决书关于2019年8月20日后利率的表述

👉最高法裁判:关于《合同法》第49条表见代理的认定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不再列为假药、12月1日起施行假药、劣药新认定标准,

👉新《法官法》实施后,中级以上法院法官助理迷(尴)茫(尬)了......

👉公安部:只有7件事才可拨打110!


👉湖南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最新收费标准(新增货物吊装、现场清理服务费)—2019最新


👉(法律类禁用词13种)新增57个禁用词,说话得三思而后言!—新华社公布


👉你知道吗?借条,你可以追债20年,欠条,你只受法律保护3年—(附2019年最新借条范本)

👉政协委员炮轰交警:年底罚款如开印钞机!天量罚款去哪里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新读:九大问题之一、二、三


👉中央明确: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



转发告诉身边的朋友!

如果觉得本文对你有帮助,

请点支持!



团队介绍

        刘律师团队由执业律师和医学专家组成,共同协作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便捷创新服务。

        团队宗旨是帮助交通事故伤者快速获得医疗救治费用,提前获得事故赔偿,为事故当事人撑起关爱的大伞,解决交通事故涉人伤赔偿中诉讼相关费用垫付、定责异议、伤残鉴定、法律诉讼等事宜。

        本团队承接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法律咨询:18350078624 (微信同号)

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

如果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就发朋友圈分享给你的朋友再点个『在看』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