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领会好发展好历史决议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3处提出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
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进行总结,从面向未来的战略高度作出部署。
《决议》第四部分用“十个明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作了进一步概括。其中,在第三个“明确”中,对“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了阐述,深刻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关系。
《决议》第四部分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决议》第七部分指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往期回顾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里程碑——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首次召开
◆用人民底色绘制全过程人民民主画卷——北京市“万名代表下基层”纪实
◆国家法律由人民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纪实
◆四级人大联动、四万代表参与——河北人大在监督中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贵州:把民意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三次审议解读医师法修订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