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河长制为什么优秀?(网上公开课第21课)
5月1日,湖北省发布第4号河湖长令(点击链接可查看命令全文及解读)
编者按:
今天是5月27日,“湖北河湖长制网上公开课”第21课开讲了(前20课链接见文后)。
5月24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专门抽出时间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看望慰问湖北代表和湖北人民,并作重要讲话,其中部分内容让我们河湖人印象深刻。
5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的审议。
比如:他讲到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罗杰代表在“代表通道”上讲述的十几位医护人员救治一位87岁老人的感人故事。这,启发着我们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来谋事干事、监督评价、考核问效,在致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一个都不放弃”;启发着我们在河湖长制工作中,要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奋力建设更多更美的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启发着我们既要关照到社会焦点中的大江大河大湖的生态保护,又要治理管护好位置星星点点、数量千千万万、影响到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环境的最容易被遗忘被忽略的小微水体。
比如:他强调,新时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坚持预防为主,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深入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启发着我们要将河湖治理保护纳入爱国卫生运动范畴来系统开展,不可漏项、弱项;启发着我们要在河湖治理保护中既要注重治理,更要预防为主;既要传承既有的好经验,又要改革创新方式方法,跟上新时代的步伐;既要提升治理管护的强度,更要强化宣传教育、引领文明习惯、促进社会共治;既要统筹推进城乡河湖环境整治,又要特别注意深入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散居乡间河湖塘库边的人民群众持续共享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
5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的审议。
比如:他反复叮嘱湖北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依靠人民,发扬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展现的精神面貌,真抓实干,奋力拼搏,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负责、敢于斗争、敢于克服困难去取得新的更大的胜利。这,启发着我们要在河湖长制顶层设计、制度制定、流程打造、问题发现、工作推进、监督问效、考核评价等方面,要更加注重吸取基层和群众的智慧,依靠基层和群众的力量,要更加务实扎实踏实,要更加担当坚韧勇敢。
比如:他深情寄语湖北人民,困难再大,也压不垮英雄的湖北人民,经历了这场磨难的湖北、武汉一定能够浴火重生,创造新时代更加辉煌的业绩。这,为我们湖北各级河湖长和河湖长制工作者增添了无穷的奋斗动力。
浴火重生,为人民创造新时代更加辉煌的业绩,河湖长制也不例外,更应有所作为。
5月以来,湖北省发布第4号河湖长令,部署开展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明确了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年度主攻方向和目标,吹响了3.8万名官方河湖长、24万名民间河湖长牵头推进湖北河湖长制提档升级的“集结号”;省第3号河湖长令部署的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的成果遴选任务正式启动,省级100个“幸福河湖示范”、500个河湖长制示范单位、1000名河湖长制示范人物即将亮相全省,以各具特色的内涵,示范引领湖北河湖长制开创新的局面;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全省河湖长制考核结果,并辅以“一市一单”的详细分析评价,引发了各地河湖长制工作调兵遣将强保障、查漏补缺“补短板”、“比学赶超”争先进的热潮。而前一段推出的20节河湖长制网上公开课,正好为各地工作互学互鉴、创新赋能提供了重要参考,很多经验已经写入各级总河湖长令和年度计划中,一颗颗来自全国各地的河湖长制智慧“金种子”正在荆楚大地全面播撒、生根发芽。
前段时间网上公开课第一阶段课程20课告一段落。从今天21课起,正式进入第二阶段。
今日为我们湖北河湖长们授课的老师是安徽省池州市的鲁绪文同志,他授课的题目是《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者》。这是前期第17课“安徽省黄山市河湖长制的两本秘籍”之后的安徽河湖长制经验第二课,值得期待。
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2018年度考核位列安徽省第一。池州市被省政府通报表彰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市”;池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被水利部和全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评为长江经济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单位”;秋浦河获评长江经济带“美丽河流”称号。2019年,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省级考核位列全省第二,入选安徽省政府河湖长制工作激励市名单。
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为何如此优秀?他们的工作秘诀是什么?鲁绪文同志将首次通过网络全面、系统、无保留的为大家授课介绍。
按照惯例,授课之前,先介绍一下安徽省池州市,和大家一起俯瞰九华山脉,漫步秋浦河畔,共同探寻池州市河湖长制促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之源。
池州市位于吴头楚尾,在安徽省西南部,北临长江,南接黄山,西望庐山,与武汉直线距离不到300公里。
2000年撤地建市,下辖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设江南产业集中区、国家级池州经开区、平天湖风景区,面积8399平方公里,人口162万,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设州置府,迄今近1400年,素有“千载诗人地”之誉。
(唐开元二十九年宣州,底图@中国史稿地图)
(佛教圣地,灵秀九华---九华山)
(九华山脉,图片源自@摄图网)
(九华山十王峰,摄影师@林夕相心)
(远眺天台,摄影师@随鱼欢游)
(佛国九华山,摄影师@随鱼欢游)
南朝昭明太子萧统曾住池州编著《昭明文选》,成为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诗文总集;诗仙李白三上九华、五游秋浦,留下《秋浦歌》十七首等著名诗篇;晚唐诗人杜牧曾任池州知府,所作的《清明》诗,让杏花村饮誉天下,清代贵池学者郎遂编撰了《四库全书》收录的唯一村志《杏花村志》。
(秋浦河示意图,制图@上骑艺林/安徽人文地理)
(秋浦河源头溪流,图片源自@网络)
(秋浦河瀑布,摄影师@随鱼欢游)
(航拍云雾下秋浦河,摄影师@随鱼欢游)
(秋浦河漂流,摄影师@随鱼欢游)
(秋浦河,摄影师@吴志刚)
(池州杏花村,摄影师@老贡(弓))
历代名人陶渊明、苏轼、岳飞、陆游等都曾驻足池州,并留下宝贵的文化珍品。同时还有 “中国戏剧活化石”贵池傩戏、“京剧鼻祖”青阳腔和东至花灯等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源远流长的佛文化、诗文化、戏文化、茶文化,享誉海内外。
(傩戏高跷马,摄影师@随鱼欢游)
(傩戏舞伞,摄影师@随鱼欢游)
境内森林覆盖率近60%,拥有佛教名山九华山、国际重要湿地升金湖、华东“动植物基因库”牯牛降,主要河流水质均在优良以上,是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全省首批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
(池州市区,图片源自@网络)
(九华山脉下的七都镇,图片源自@维基百科)
(牯牛降,图片源自@网络)
(牯牛降风光,图片源自@石台摄影协会)
(仙寓山,摄影师@随鱼欢游)
(大山村,图片源自@网络)
池州市气候属暖湿性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 16.5℃。境内气候湿润,降雨丰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502mm,水资源总量达65.81亿m3,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11%,人均水资源量4326m3,分别是安徽省和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和2倍。
池州境内河流、湖泊众多,江河湖水面348.4 km2,占总面积的4%。长江流经池州145km,岸线长162km。境内中小河流达238条,其中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河流有56条,流域面积300 km2以上的主要内河7条。境内大小湖泊40个,常年集水面积0.5km2以上的天然湖泊有35个,中小型水库有430座,丰富的水资源为池州生态立市提供了可靠的水利保障。
(池州平天湖,摄影师@随鱼欢游)
(升金湖,图片源自@网络)
(九华天池,图片源自@网络)
(“中国鹤湖”---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最美河流”--秋浦河)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介绍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温馨提示:学习打卡,十天内有效。省市河湖长办培训抽样调查仍在持续中,希望各级河湖长们针对工作难点与困惑,学有所思、学有所获、业有所进。
尤其是结合实情,借鉴好“金点子”,在筹谋和落实5月1日发布的湖北省第4号河湖长令《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命令》中,体现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展现出能力建设的可喜成果!
感谢安徽!感谢池州!感谢为我们倾情授课的鲁绪文同志!
【授课人介绍】
鲁绪文
男,汉族,安徽贵池人,毕业于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岩土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池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负责河湖长制、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利管理、水政执法等方面工作。
【授课内容导读】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概括起来就是“着力三个突出,做到三个实现”:
突出长效常治,建体系、夯基础,实现“统筹管”。一是实现四级河长全覆盖。二是分级设置河长制办公室。三是及时调整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四是建立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制度。
突出专项整治,清河湖、强攻坚,实现“重点管”。一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二是持续实施“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三是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专项整治。四是全面开展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五是组织开展违建别墅清查专项整治。
突出水岸同治,抓“三清”、治“五水”,实现“系统管”。一是严管水资源。二是严控水域岸线。三是严防水污染。四是严治水环境。五是严护水生态。
二、经验特色
以“河长制+检察”工作机制促进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率先在安徽省创新建立“河长制+检察”工作机制,并将进一步深化“河长+”工作机制,探索“党建+河长”、“企业+河长”、河湖警长模式。
以市级河湖长“头雁”作用引领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河长制湖长制的核心是责任制,通过明确责任,形成党政负责、水利牵头、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来解决河湖长制管理工作中“干什么”和“谁来干”的问题。
以水质溯源监管机制倒逼各级河湖长落实责任。强化以水质为导向的倒逼工作机制,以溯源监管压实河湖长责任。
以强化部门协作联动促进河湖管护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各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责,结合本部门实际,主动作为、当好参谋,为河长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同时,多部门联手,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构建河湖管护联合执法体系。
以共同参与长效机制促进实现河湖管理全民共治工作格局。河湖管护要落到实处,还需要形成社会公众和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通过组织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格局。
三、典型案例
介绍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开展的5 个典型案例,分别是长江采砂管理“池州模式”、保护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沿江沿河沿湖大排查大整治、城区水生态水环境改善。
(请边听音频边浏览)
推深做实河湖长制
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者
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池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以深入改革创新、强化系统治理、注重管护实效为重点,全力推动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开展河湖环境专项整治,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不断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和管护成效,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池州全市7个国控断面水质考核达标率均为100%,地表水质量优良率稳居安徽省前列。2018年,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省级考核位列安徽省第一,池州市被省政府通报表彰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市”。
池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被水利部和全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评为长江经济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单位”,秋浦河获评长江经济带“美丽河流”称号。2019年,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省级考核位列全省第二,入选安徽省政府河湖长制工作激励市名单。
概括起来就是“着力三个突出,做到三个实现”:
(一)突出长效常治,建体系、夯基础,实现“统筹管”。
立足全流域,统管全区域,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市级河湖长牵头抓总,上下联动,落实“点对点、长对长”责任网。
一是实现四级河长全覆盖。目前,池州市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湖长组织体系已经全面建立,全市分级、分段、分区共设立四级河湖长2478名,其中市级河长13名(市级总河长由市委书记和市政府市长共同担任,同时两位主要领导还共同兼任长江干流池州段市级河长),县级河长94名,镇街级河长585名,村级河长1786名,覆盖全市238条河流、39个湖泊、430座水库、3437座当家塘,实现全市所有水体河长全覆盖。此外,还聘请了54名民间河长,协助监督河湖环境问题和河长履职情况。各级河长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市、县级河长、湖长名单通报报纸、网站等媒体对外进行公布,在河湖岸边交通道口和人流活动密集处规范树立公示牌。
二是分级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市本级、三县一区、两个风景区分别在本级水务部门或涉水职能机构内设立了事业单位性质的河长制办公室,市本级和县、区(风景区)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和人员编制陆续由同级编制部门的批复,并先后落实在编和抽调专职25人、兼职人员达35人;全市57个乡镇(街道)整合水利站、环保站等机构,设立乡级河长办,明确工作人员196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办能力建设,统筹安排办公场所,解决河长办工作经费,开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三是及时调整河长会议成员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分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名称和工作职责都相应发生了变化和调整。为保障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有序推进,整合调整原21个市级河长会议成员为17个,并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以及协助市级河长、湖长工作的单位分工及时作出调整。
四是建立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制度。2017年以来,池州市先后出台河长制会议制度、督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公开共享制度、督办分办制度、考核制度、巡河巡湖制度,以及河湖长制暗访制度、提醒约谈问责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河湖长制制度体系,为河长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突出专项整治,清河湖、强攻坚,实现“重点管”。
一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2019年2月份,签发市级总河长第1号令,决定在全市所有水域集中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河湖“四乱”问题大排查大起底,通过巡河、暗访、通报、督办等形式,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全市共排查整改销号各类河湖环境突出问题95处。今年,签发市级总河长第2号令,将河湖“清四乱”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持续推进。同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
二是持续实施“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2019年4月,安徽省在沿江各市部署开展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池州市以河长制为抓手,聚焦入河排污口、工业污染、黑臭水体、城镇污水垃圾、固废危废、船舶码头污染和岸线、农业面源污染、自然保护区等8个方面,实施“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全面开展河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起底”,全河段、全天候、全链条深入开展摸排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全市共排查整治涉河湖突出环境问题24处。少数一时难以解决的,应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抓紧实施,限期完成。
三是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专项整治。克服投入大、工期紧、任务重等困难,现场调度、狠抓落实,按限期完成污水处理建设投入4.3亿元,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58处入河排污口整改任务,并率先通过省级验收销号。同时,开展新一轮入河排污口排查,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数量及分布,建立长江池州段入河排污口名录。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有效规范和管控63个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
(东至县依法拆除5幢侵占水域岸线的违建别墅)
四是全面开展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制定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市、县、乡三级水库垃圾围坝大排查行动,对境内430座中小型水库大坝垃圾围坝现象进行排查,清理整治垃圾围坝11处。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做到垃圾围坝及早发现、及早处理。
五是组织开展违建别墅清查专项整治。组建工作专班,对规模以上河流、中小水库、农饮水源点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拆除5幢占用水库水域的违建别墅,恢复库区生态。
(三)突出水岸同治,抓“三清”、治“五水”,实现“系统管”。
实施“三清五水”联治,以保护水资源、管护水域岸线、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加强执法监管为主要任务,分级分河湖开展“清河、清湖、清江”行动,上下协调、水陆共治、联防联治,实施29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严管水资源。立足“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建设,坚持节水优先战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在全省率先开展跨县域河流水量分配试点,率先实现年取水量达5万m3用户用水在线监控全覆盖,率先完成中央环保督察58处入河排污口整改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境内13处省级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2018年,池州市获评全省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完成贵池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9家、节水教育基地2家,建成市直机关节水型单位51家、节水标杆单位2家。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全面达标。池州市水利局以全省最高分通过省级标杆性节水单位验收。2020年,将全面组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池州方案,打造“水润池州”节水品牌。
二是严控水域岸线。实施“从严治岸”专项整治,修编59条河流、17个湖泊的“一河(湖)一策”,完成境内长江干流池州段、黄湓河、秋浦河等8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平天湖、升金湖等19个水域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为科学管理河道、实现岸线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可靠依据。编制长江池州段、秋浦河、平天湖等5条河流、19个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清理整治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项目32个。巩固长江经济带非法码头整治成果,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岸线管理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三是严防水污染。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开展生产矿山进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修复损毁土地560公顷,针对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和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加强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完成403艘400总吨以上的运输船舶已全部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率100%。实施主城区、县城老旧管网系统改造。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4%,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装备配套率达100%。基本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0.79万亩、缓控释等新型肥料7.53万亩,化肥利用率达39%以上。
四是严治水环境。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完成东至、青阳、石台三个县级备用水源地保护区技术划分。完成48处乡镇饮用水源地信息摸底及排查,实施千吨万人级别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县级以上地表水水源地水质、水量达标率均为100%。完成生态环境部督察反馈的6个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市本级、东至县、青阳县和石台县备用水源工程已完工。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整治“三大革命”,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16.198万吨,无害化处理率97%;建设33个乡镇政府驻地和106个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竣工23160户。全面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积极筹划水利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河湖水系贯通,改善区域水环境。
五是严护水生态。持续开展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落实资金13604万元,近几年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3平方公里。坚持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在安徽省率先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改革,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常态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运用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及遥感复核成果,针对排查和复核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实行清单式管理,督促违规项目限期整改,严控人为水土流失。完成长江岸线造林绿化10824亩。启动水生生物保护区划定工作,长江池州段提前1年实施全面禁捕,长江渔民减船1259艘,实施增殖放流鱼苗650万尾。强化湖泊管理,拆除违法建筑67000平方米、围网80万米、围湖塘坝6千米,收缴清理各类船只2300余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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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的经验特色
(一)以“河长制+检察”工作机制促进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2018年6月11日,市生态检察官工作室揭牌仪式)
2018年,池州市率先在安徽省创新建立“河长制+检察”工作机制,市河长办、市人民检察院、市水利局共建河长制生态检察官工作室,从信息共享、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之间协作配合机制,督促县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河湖管护职责,为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河湖管理水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自机制建立以来,各级生态检察官主动排查河道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涉河涉湖违法线索34个,受理案件22件,针对涉河涉水行政违法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有力促进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2020年,池州市将进一步深化“河长+”工作机制,探索“党建+河长”、“企业+河长”、河湖警长模式。
(二)以市级河湖长“头雁”作用引领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
池州市及县区(管委会)先后出台河湖长巡河巡湖制度,及时编制河湖长巡河巡湖工作手册,明确市级河湖长巡河巡湖工作有关要求,推动各级河长重点围绕河湖管理、河湖取排水、河湖设施管护等内容,对垃圾处理,河道、提防管护,河道采砂,水资源保护,生活、工业污水处理,河长公示牌设置,防洪,水库的日常管护等情况进行巡查了解。市级总河长以上率下,明察暗访,带头巡江巡河,抓整改落实,重点督导抓出成效。基层河湖长牵头抓总,持续开展巡河、治河、管河,定期统筹研究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措施,督促指导镇村河(湖)长和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职,积极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河湖水环境改善。
2019年,全市2478名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36000余人次。截至2020年4月底,池州市组织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河湖长履职专项督查,抽派了数24名专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河湖现场、电话抽查、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各级河湖长履职、河湖管理保护、河长办工作开展、公示牌设置等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对象覆盖全市39个乡镇(街道)、116个村(社区),共发现各类问题106个。针对发现的问题,各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河湖长和整改时限,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警示一片。同时,分年度出台考核验收办法,做到纵向考核到下一级党委、政府,同级考核到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全面强化考核杠杆作用。
(三)以水质溯源监管机制倒逼各级河湖长落实责任。
2018年,池州市出台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以7个国控考核断面和13个省级水功能区为基础,在全市建立以县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补偿办法出台两年来,共产生污染赔付金3100万元,生态补偿金1350万元,管控效果渐显。
同时,增设了39个市级河湖跨界考核断面,逐月开展断面水质监测,形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的断面水质监测网络,动态掌控河湖水质状况。对水质不达标或水质下降的河湖断面,及时提醒相关责任河湖长,强化以水质为导向的倒逼工作机制,以溯源监管压实河湖长责任。如:池州市月亮湖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近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评选结果揭晓,池州市月亮湖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入选,此案是安徽省首例运用磋商程序办理的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之前已荣获2019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该案是对涉事企业因雨污管道错接而造成月亮湖水体污染执法事件进行的一次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的生态修复案例,破解了过去“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为同类型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提供了借鉴。
(四)以强化部门协作联动促进河湖管护执法监管体系建设。
各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责,结合本部门实际,主动作为、当好参谋,为河长领导决策提供建议。按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务实高效”的原则,每年召开2次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会议,落实省、市会议决策部署及工作任务。成员单位按月报送工作进展,市河长办汇总后进行通报。组织开展河湖长制部门联动暗访,制定部门联动暗访排查行动方案,充分调动成员单位协助河长巡河的积极性,每2个月组织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开展1次联动暗访排查,对发现的河湖环境问题,采取“一单三制”(问题清单、交办制、销号制、通报制),跟踪督促整改。
同时,各级公安、海事、水政、渔政、环保等多部门联手,全面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危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设置行洪障碍等行为,重拳打击生态类违法犯罪活动,构建河湖管护联合执法体系,确保航道畅通、水域安全。
(五)以共同参与长效机制促进实现河湖管理全民共治工作格局。
(抽调专家开展河湖长履职专项督查)
河湖保护要落到实处,还需要形成社会公众和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池州市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河湖治理,市河长办与共青团池州市委打造“河小青”品牌,与市妇联打造“清溪姐姐”品牌,发挥团员青年、“半边天”的作用,组织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开展河湖管理志愿服务,推进河湖长制;会同市工商联、市总工会,聘任54名社会知名人士和民营企业家为“民间河(湖)长”,充分发挥社会贤达人士带动作用,带动壮大河湖管护队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通过建议、提案等形式参与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为河湖管护工作建言献策,逐步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民共治的河湖长制工作格局。
(“河小青”助力河长制集中行动启动仪式)
(“清溪姐姐”助力河长制志愿活动启动仪式)
举个例子,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罗城村在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结合村情制订系列村级工作计划,由村支书和主任任村级河长2名,安排了专职巡查员若干名。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结合本村特点,对村域内河段、水库、山塘、沟渠,划段分担河道保护、保洁和管理责任,建立从村到组、从组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村级河长每周对所属地域巡查1次,巡查员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做到河道、水库、山塘、沟渠中出现脏乱差等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民间河长聘任证书)
同时,罗城村村两委在全面推行河长制中,结合罗城民歌的曲风,集群众智慧、融乡土民情,自创自编了这首传唱河长制的罗城民歌。歌词这样唱:“歌乡人民听我言,我把政策来宣传。全面实行河长制,河畅水清最关键。绿色发展新观念,都与大家有关联。全村上下齐努力,岸绿景美定实现。”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罗城民歌”传唱河湖长制)
这首民歌七言八句、节奏舒缓、旋律优美、朗朗上口,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义、推行河长制的目标、以及动员社会参与河长制等方面,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唱至千家万户,让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家喻户晓,为宣传贯彻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再立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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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的典型案例
下面介绍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开展的5个典型案例,分别是长江采砂管理“池州模式”、保护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沿江沿河沿湖大排查大整治、城区水生态水环境改善。
(一)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出重拳治砂,打造长江采砂管理“池州模式”。
近年来,池州市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深入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以打保禁、标本兼治的重拳治砂“池州样本”,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一举跨入全江先进行列。
一是强化责任链,绘制作战一张图。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重拳治砂”作为生态立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将河道采砂管理作为各级河长重要职责,构建“点对点、长对长”的责任体系。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定向选调监管人员12人,抽调公安、交通等单位人员17人,组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队,建立梅龙、乌沙2个执法基地,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专项经费260万元,配备执法艇4艘,专兼用执法车辆4多辆,夜视仪、照相摄像等取证设备10部。市水利、公安、交通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全面加强“采、运、销”三个关键环节和“人、船(机具)、砂”三个关键要素的监管,逐步建成河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联动机制。
二是扣紧管理链,织密监管一张网。重拳出击,严打重罚。全面开展系统治理,强化江河同治,协同开展长江、内河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清江清河行动、 “蓝盾2019”专项打击行动,对重点水域实行24 小时盯防,加大突击查、错峰查、迂回查力度,以打保禁、打财断血,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河道采砂违法违规行为。投资369万元,建设长江河道采砂监管系统工程,建成8处34个高清夜视监控点位,联网接入市水利局及两个执法基地监控终端,以及接入管理人员手机等终端,运用技术手段,实时掌控长江采砂动态。2019年以来,在全市长江、内河水域出艇801余次,出动执法车1251余车次,执法人员巡查10827余人次,爆破非法采砂船舶4艘,查处各类涉砂案件176起(长江涉砂案件73起,其中长江非法采砂10起),罚没款803.7万元。开展724专项斗争,侦破公安部督办的特大长江非法采砂案,39名犯罪嫌疑人落网,移送起诉33人,扣押船舶4艘、涉案赃款120余万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形成强大震慑。
水陆并治,合力攻坚。落实《水利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2019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发放告船舶、船员书,强化运砂船舶监管。落实河道砂石采运单制度,强化运砂、销售过程监管,依法查处、打击砂石来源不明的运输和销售行为;强化码头监管,严禁装卸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砂石,严防码头随意堆砂,从源头上查处非法运输砂石行为。近年来,依法清除沿江砂场30处、沿河砂场242处。结合河湖“清四乱”集中整治行动,持续开展砂场清除“回头看”,扩大排查范围,防止“死灰复燃”。
三是健全长效链,筑牢源头一道墙。立足“管得住”,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在河道采砂管理行业治乱上,注重从“治标”向“治本”转变。在全省率先启动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地方立法,于2018年5月1日颁发实施《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创新建立河道采砂规划、许可、资源国有等6项制度,以法规形式明确了砂石资源公开出让、采砂船舶集中停靠、违法行为纠正代履行等关键管理措施,实现对河道采砂全链条、无死角监管。
立足“堵得住”,强化源头治理管控。在长江安徽段率先实施“三无”采砂船舶拆解工作,从源头上根治非法采砂乱源,制定《池州市船舶拆解指导方案》,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依法处置、船主自愿,以打促治、保护生态”的原则,组织开展采砂船舶拆解工作,鼓励采砂船舶业主转产转业、自主创业、自愿拆解采砂船舶。结合“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全市组织出动工作人员150余人次、水政巡查艇5次,对长江干流池州段、内河水域实行拉网式排查,登记非法采砂船舶11处191艘,建立“一船一档”,按照“自愿申请、逐一审查、签订拆解协议、转产转业承诺、统一拆解、检查验收”的流程,在长江安徽段率先实施采砂船舶拆解,截至目前,基本完成长江及内河“三无”采砂船舶清理拆解。委托第三方机构,率先在长江安徽段公开拍卖长江涉案罚没砂石,2019年以来公开拍卖7100吨,实现从“依法查封”到“公开拍卖”的法治转变,有效维护砂石资源管理秩序。
立足“疏得通”,规范开采经营秩序。立足全市一盘棋,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坚持减量便民、集约规范的原则,在全省率先编制砂场集散中心建设专项规划,按照一般不超过22平方公里的服务半径,在河道管理范围外,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非基本农田布局建设砂场集散中心,总量由275个减少到23个,年度堆砂量控制在846万吨以内,建成运营管理的主城区300万吨标准化、工厂化、绿色化大型集散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同时,坚持生态保护、科学规划、总量控制、有序开采、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编制《池州市秋浦河、黄湓河、九华河、青通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3年),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其他内河河道采砂规划,合理确定可采区、禁采区。
(二)以湖长制为抓手,全面整治,深化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
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池州市东至县境内,因湖中日产鱼货价值“升金”而得名,湖区面积达132.8平方公里,是中国珍稀候鸟的主要越冬地之一,共有鸟类142种,有着“中国鹤湖”的美称。1988年,被编入《亚洲重要湿地名录》;2015年,被编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是安徽省首个荣获国际级称号的自然保护区。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了升金湖保护区存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池州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升金湖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市级总河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升金湖湖长研究部署、调度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抽调专班专人成立了升金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办公室和巡查督察组,实行驻点办公、挂图作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格局。
一是创新理念,完善体制机制。为全面禁止湖区人工养殖,市委、市政府将原分属市、区、县三方管理的升金湖湖面收归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统一管理,增加财政供给管理人员11人、聘用人员57人,增加财政经费500多万元,增加管理车辆7台、快艇3艘、机动船只22艘等。吸收50多名原专业渔民,组建升金湖生态保护发展有限公司,专职协助进行湖区管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修筑设施审批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保护区内修筑设施项目的规划、审批、建设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是加大投入,全面治理修复。池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分三个年度,投入和整合资金1.5亿元,用于环境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发改、林业、水务、农业等部门,积极上报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保护区发展建设。制定出台《升金湖流域综合管理规划(2018—2022)》。实施保护区补助、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开展退耕还湿、农作物补偿、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增殖放流等工作。流转保护区内土地15000余亩,种植芡实5038亩,为候鸟提供优质的栖息觅食环境;在升金湖核心区种植水生植被约5000亩,提高湖区的生物多样性,净化湖区水质。完成环升金湖周边三个圩口的水生植物种源基地建设,恢复湿地植物种源面积达1075亩。
三是举一反三,加强执法巡查。组织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区、县和乡镇政府,在升金湖开展地毯式问题排查和执法工作,重点打击湖区非法捕捞、畜禽养殖和违法违规建设等活动,收效良好。共计查处自然保护区内取土、烧荒、捕捞等违法违规案件8起,拘留2人,罚款3.65万元,没收各类违法违规工具100余件。同时,为做好越冬候鸟的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得有关部署,适时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张贴越冬候鸟保护通告,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活动,确保候鸟安全越冬。
(三)以河湖长调度压茬推进,注重加强监管,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
2017年以来,池州市按照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和省、市关于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部署,对标对表、科学施策、精心组织、强化调度,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排查确认入河排污口58处,2017年9月底完成54处排污口登记建档、规范立牌、完善审批手续等工作,2018年底全部完成26处工程整治任务。此项工作,投入大、工期紧、任务重,市级河湖长现场调度、狠抓落实,按限期完成污水处理建设投入4.3亿元,并全面完成整治,率先通过省级验收。
一是压茬推进,对标整治。及时开展排查行动,完成摸清底数、登记建档、规范立牌、完善手续等工作。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工作,经排查确认,全市共有各类入河排污口58处,其中工业入河排污口20个(规模以上11个),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25个(规模以上7个),混合入河排污口13个(规模以上10个)。需要采取完善审批手续的54个,需要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整治的26个。截止2017年8月底,全市58个入河排污口登记建档全部到位。至2017年9月底,全市58个入河排污口规范立牌全部完成。至2017年年底,审批手续完善工作全部完成。
(排查入河排污口)
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印发《池州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从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审批、日常监督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统一规范监管部门和设置单位的职责和要求。指导排污单位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努力实现处理达标排放。定期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工作,对全市入河排污口进行取样,及时完成监测成果报告。通过省市共建模式,建设9处长江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工程,实现长江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全覆盖。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联合环保等有关责任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入河排污口开展巡查检查,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于2018年6月和8月分别对全市入河排污口开展了监测,实现了监督性监测全覆盖。对于6月份监测出水水质不达标的青阳县木镇生活入河排污口,市水务局专门下发通知,并通报市环保部门,要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对于8月份监测水质不达标的东至县青山乡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已责令东至县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尽早实现污水处理站投入使用,杜绝生活污水直排。
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工程整治。顺利推进入河排污口工程整治,东至县、青阳县和石台县均制定了工程整治实施方案,各地通过PPP项目及银行贷款的多种融资渠道,多方筹措建设资金,计划投资达到4.29亿元,其中东至县投资3.3亿元。
(设置排污口公示牌)
二是压实责任,合力攻坚。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市直7个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池州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发《池州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池政办秘〔2017〕175号),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及措施保障,层层抓好落实。强化部门联动。在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责任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其中,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政入河排污口工程整治,市环保局、市经信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强化督查指导。
(建设污水处理站)
三是压紧任务,强化调度。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务局)对照《池州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实行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2017年以来,共召开整治工作调度会和现场调度会25次,市级河湖长现场调度10次,印发整治通报30期,均呈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示,并发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形成了整治工作高压态势。
(四)以河湖长牵头带动,突出源头管控,开展沿江沿河沿湖大排查大整治。
按照水利部、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工作要求,池州市于2018年3月6日《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市长江干支流沿线固体废物点位排查行动;2018年3月30日,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再次开展长江干支流沿线固体废物排查行动;2018年4月6日,在前期开展的长江池州段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为期1个月的长江池州段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2018年4月7日,池州市委、市政府组织万名干部群众开展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其中市水利局牵头开展沿江沿河沿湖污染排查整治行动。各级河湖长牵头、干部群众参与的沿江沿河沿湖环境污染大排查大整治,由点及面,对多年积累的环境问题进行“大扫除”,共排查、整治突出问题506个,清除一般固废达12.48万吨,拆除违章建筑物、构筑物29.38万平米。
一是全面深入排查。在落实部署上,坚持高位推进、上下联动。市级层面,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密集开展调度,3月30日至4月1日,市级河长密集分赴长江干支流带队开展固废大排查,沿江沿河沿湖100米范围内未发现危险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行为。4月3日,连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固体废物再排查,并将沿江沿河沿湖区域由100米扩大到200米。4月7日,市委、市政府组织万名干部群众开展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部门层面,把固体废物点位大排查“回头看”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来抓,并延伸到沿江沿河沿湖污染全方位大排查大整治中,层层部署、层层发动、全面系统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分别成立了长江池州段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长江池州段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等,市水利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机关科室和局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沿江沿河沿湖污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调度。
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牵头、上下联动”的要求,及时制定《池州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沿江沿河沿湖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排查内容,建立整治清单,计划到天、责任到人,构建网格式责任体系。设立7个包保督查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分别包保1个县区(管委会),督查指导县区(管委会)再排查工作,及时处置排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抓好整改。全市四级河长开展巡河7529人次。全市水利系统累计出动排查艇172艘、车辆1650次,出动2384人次,排查问题206个。
在排查方式上,坚持全域覆盖、突出重点。在固废排查基础上,全面推进沿江沿河沿湖全方位大排查,同时注重细化排查5个主要方面,即:排查整治沿江沿河沿湖围网养殖、农业种植等污染源、垃圾等固废乱堆乱放、非法砂场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取水口和排污口监管、修造船厂污水和废矿物油处理等情况。成立水资源管理、长江河道管理、河湖长制工作、村镇供水、水政执法、综合组等6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下发《关于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取水口、排污口专项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池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关于开展沿江沿河沿湖污染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河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专项排查,切实履行水务环保职责。
在排查手段上,坚持水陆并进、人机会战。自4月8日起,全市4个长江采砂执法基地,对沿江162公里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对长江162公里岸线、6条主要通江河流及其支流等全面进行环境污染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全市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执法艇、无人机、视频在线监控系统等,全方位全视角开展排查工作,确保无死角、无盲区。
在排查保障上,坚持沟通调度、应急协调。充分发挥局整治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建立日报告、日排查、日调度工作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漏一处。各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专项工作组加强衔接、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追责问责到位、机制建立到位。制定市水利局大排查大整治应急值班表,自4月8日起,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带班,2名工作人员进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全力做好台账管理、清单汇总、信息公开等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市水利局对照50项权力责任清单、职责范围,认真梳理监管漏洞,制定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二是全面彻底整治。坚持立行立改。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切实做到大问题和小问题一起找,问题排查与整改落实一起抓,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大排查发现的问题,列出翔实的问题清单。对于需要专项整治的30个问题,明确工作进度、排定时间表,持续用力,按时序进度加快推进,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
强化跟踪督办。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的原则,运用河长制工作机制,紧盯不放,下发专项整治督办单11件,督办问题123个,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坚决避免“雨过地皮湿”。组建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已整治到位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对需专项整改的问题,现场查看进度,切实推进整改,全面掌握整改情况,确保沿江沿河沿湖环境突出问题全部整治到位。
注重统筹整治。变被动为主动,以此次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为契机,对各类涉水环境进行系统全面排查,下决心扫除长期积累的顽症痼疾,并以此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理,注重过程监管,确保各类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五)依托海绵城市建设,强化工程措施,改善城区水生态水环境。
池州市作为全国首批16个试点海绵城市之一,选取中心城区核心区域18.5km2的范围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自2016年至2018年,通过运用“渗滞为先、蓄排结合、净用相成”思路,实施117个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总投资52.38亿元,成功解决城市内涝的困扰,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
一是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水环境明显提升。通过建设城区清溪河截污干管和合流制溢流调蓄池,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明显提升;合流制溢流调蓄池平均溢流次数从110次/年减少到平均12.7次每年,溢流总量减少83%。同时,通过清淤疏浚、增强水动力和有效的水质保持措施,让水连起来、动起来,将全市10条黑臭水体完全消除,清溪河、平天湖等城区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100%。
(污水处理尾水湿地生态岛屿)
二是径流污染削减明显,水生态得到修复。先后修复和改造生态岸线9.5公里,占试点区内岸线总长度的20.2%;将月亮湖、南湖湿地通过人大立法形式,进行永久性保护;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标落实到各排水分区和项目,通过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2%,根据池州市雨水径流监测与EMC计算分析,试点区径流污染物去除率超过50%。
(红河亲水平台)
(南湖表流湿地)
三是雨污水回用途径明晰,水资源有效利用。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试点区雨(污)水资源回用率达到3%。将污水处理厂尾水8万m3/d经湿地净化后,引入湿地公园进行生态补水,打造城区“后花园”,实现100%的污水资源的再利用,每年减少近3000吨污水处理厂尾水直排长江,有效保护长江生态系统。在市政建设公园、有条件的道路、湿地等建设末端生态设施,对整片区雨水进行收集净化处理,补至清溪河生态用水。实施平天湖换水补水,为城区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主城区排涝泵站建设)
下一步,池州市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决策部署,积极学习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作为、担当尽责,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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