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 | 财新榜首,南都垫底。五大媒体泉港泄漏事件同题评估
第一百零八期
记者 | 张兆青 张诗童 郭璇
美工 | 胡俊文
美编 | 张诗童
编者按
2018年11月4日,位于中国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的东港石油化工公司爆发的废弃物泄漏事件。事件发生后各媒体都对此事进行了大量报道,不同媒体的报道质量存在着较大差异。有的媒体在事发头两天即赶到现场进行了实地采访,有的媒体一直以转载其他媒体信源为主。有的媒体很好地平衡了政府、受害人、企业之间的声音,有的媒体基本以复述政府的救灾处置为主。那么究竟哪些媒体在这次报道中表现更好呢?
媒体选择
核真录抽取了《财新网》、《南方都市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新京报》六家报道此次泉港泄露事件的主要媒体进行评估。主要是对其在泄漏事件发生一周内,也就是从11月4日-11月10日期间,所有的原创报道进行质量评估。
但是由于《澎湃新闻》在这7天时间内未发表任何相关题材的原创报道,故在下面的评估中将其排除在外。在11月4日至11月10日期间,《澎湃新闻》的主要原创报道集中在上海召开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四大评估维度
1. 时效性:评估媒体对于泉港事件的报道反应速度。
2. 平衡性:评估媒体在有争议性的问题上是否给予多个争议方同时发声的机会,以及在报道篇幅上是否尽量做到平衡。
3. 独家性:评估媒体是否报道了其他媒体没有报道的有关泉港事件的一手信息。
4.监督性:评估媒体是否代表公共利益对政府相关部门及涉事企业起到舆论监督作用。
总体概况
在11月4日-11月10日期间,这5家媒体共发布“泉港事件”相关稿件37篇(图一)。其中《财新网》发布相关稿件5篇,《南方都市报》发布相关稿件5篇,《中国青年报》发布相关稿件2篇,《中国新闻网》发布相关稿件10篇,《新京报》发布相关稿件15篇。
( 图一:五家媒体泉港事件报道数量)
( 图二:时效性、独家性、平衡性排名)
时效性
排名
(图三:11月4日至11月10日五大媒体发稿时间轴)
注:根据《新京报》之后的报道,新京报于4日发布了一篇有关泉港事件的报道,但事后被删除。
根据图三显示,最早发布新闻的是《新京报》,其在11月4号发布1篇相关稿件,但事后被删除。11月5号,《新京报》《财新网》《中国新闻网》先后分别发布1篇对于泉港泄漏事件的报道。6号,《新京报》发布一篇相关稿件。8号,《新京报》发布1篇相关稿件,《南方都市报》发布2篇,《中国新闻网》发布4篇,《新京报》发布3篇。9号,《财新网》发布2篇相关稿件,《南方都市报》发布2篇,《中国青年报》发布2篇,《中国新闻网》发布3篇,《新京报》发布2篇。10号,《财新网》共发布1篇相关稿件,《南方都市报》1篇,《中国新闻网》1篇,《新京报》发布7篇。因此,根据这个顺序,我们的时效性排名为《新京报》、《财新网》、《中国新闻网》、《南方都市报》、《中国青年报》(图二)。
独家性
排名
独家性是指媒体是否报道了其他媒体没有报道的有关泉港事件的一手信息,为整个事件的报道提供了信息增量。它包括独家视角、独家事实性信息、独家证据、独家信源等。
在前述标准中,独家视角和独家事实性信息的权重大于独家证据和独家信源的权重。在泉港的报道中,一些媒体采访了当地的居民,描述了居民的生活情况。如这些关于居民生活的描写未提供重要的增量信息,则权重较低。
根据上述标准,独家性排名最高的是财新网。它在事发后的第二天,即11月5日编发的稿件中,除了采用官方通报的信息,还独立采访了当地村民及当地农林水局的官员,获得大量一手信源和证据,包括官员的现场感受、空气浓度、事故原因等。这些信息都具有一定的独家性。此外,在11月8日、9日的报道中,财新对事故原因和及应急处置提出质疑,并进行制度性分析,属于独家视角。其余媒体均未对此信息做出报道。总体来说,在此次评估的五家媒体中,财新网的独家性排名最高。
《新京报》在事件发生后均采写了大量稿件进行报道,有较多独家信源,也提供了部分独家的事实点。如在6号的报道中提到有村民掉进海里,并采访了村民和应急办的工作人员。在后面几日的报道中有提及居民区拆迁问题等。但其主要信源仍为官方通报,且证据采证片面。
《中国青年报》的两篇稿件均发布于11月9日,距事发当日已经过去了较长时间。不过,中青报对当地受灾居民进行了相当深入的采访,“政府发放摸底表”、“村民因鱼苗受损徒手清理油渍中毒”、“村民自行收集水样送检才知水体有毒”、“化工区距离居民区仅174米”等重要事实点仅见于中青报报道,和其他媒体报道内容重合很少,因此其报道独家性也是较高的。
《中国新闻网》在事件发生后也采写了较多稿件,并且在报道中提及当地居民抢购盐巴等独家信息点。但其报道的内容仍然主要以政府通报和记者对事发现场油污和处置工作的观察为主。中新网的报道与其他媒体重合较多,独家性一般。
《南方都市报》对该事件的报道始终缺乏一手信源,几乎没有对当地居民的采访。记者现场拍摄的画面也和其他媒体的配图或视频区别不大,具有独家性的事实点很少,因此其报道独家性差,在五家媒体中排名第五。
平衡性
排名
平衡性是指媒体在报道中是否给予多个涉事方同时发声的机会,以及在报道篇幅上是否尽量做到平衡。在泉港泄露事件中,主要的涉事方包括企业、政府多个部门、以及当地周围生活的居民。由于政府部门具有更方便迅捷的发声渠道,并且会给媒体发放新闻通稿,因此其在传播中具有天然的优势。所以在评估平衡性时,我们会给企业及周围生活的居民以相对更高的权重。
财新网的5篇报道中,基本每一篇都既有对村民的采访,也有对有关部门官员的采访,并且独家采访了一些专家对事件进行解读。在这些媒体中平衡性最好。《新京报》虽然没有每篇报道都平衡各方观点,但从报道的总体态势来说,基本上每篇各有侧重。其11月6日的稿件既有对村民的采访,也有对政府官员和业内人士的采访,总体上平衡性较好。中国新闻网的报道中既有政府的通稿,也有对于村民、相关部门官员的采访,但政府通报居多,平衡性一般。《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主要是对村民的采访,缺少对于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的其他视角的解读,平衡性较差。《南方都市报》大部分稿件为转述政府通报以及其他媒体的报道,缺少对当地村民以及相关政府官员和专家的采访,平衡性最差。
监督性
排名
监督性是评估媒体是否代表公共利益对政府相关部门及涉事企业的决策及其执行起到监督作用。比如说,是否有对事故的人为原因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是否有对政府及涉事企业在此次救援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独立评估。
在对这37篇稿件进行文本分析之后发现,除了财新网在11月8日和11月9日发表两篇文章对当地政府在救援中的作用进行独立评估之外,其他媒体对政府部门及企业的相关报道均来自政府部门的官方通报或企业声明。
11月8日,财新网发表题为《福建碳九泄漏后续:多位村民住院应急处置遭质疑》的报道,首次提出政府应急处置不力,以及信息不公开等疑点。文章中还邀请相关专家对碳九危害进行解读。11月9日,财新网另发表两篇报道指出垫片老化导致泄露的可能性,质疑企事业应急预案不健全和日常维护不到位。这两篇文章都很好地体现了媒体在报道中的监督作用。
其余四家媒体虽然大量报道了灾情、政府的救援情况等,但基本所有相关信息都来源于政府部门的通报。基本没有对政府及企业的表现进行独立调查和评估。
结语
综上。在本次泉港泄漏事件的报道中,表现最好的是财新网。除了在时效性上稍晚于《新京报》之外,它在独家性、平衡性和监督性等维度都表现最佳。《新京报》对本次泄漏事件做了大量报道,在独家性和平衡性上也表现不错。《中国青年报》和中新网在某些维度各有优劣,而《南方都市报》则基本没有对此事件做独立采访报道。
本文内容首发于《NJU核真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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