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乾学案的背后
原载《群言》2017年3期
“昆山三徐”曾经创造了中国科举史上的一个奇迹。清顺治十六年(1659),老三徐元文考中状元,年仅25岁,是清代最年轻的状元之一。康熙九年(1670),大哥徐乾学考中探花。三年后,二哥徐秉义重演探花故事。清初诗人王士祯在《池北偶谈》中感叹:“同胞三及第,前明三百年所未有也。”而民间则以“兄弟三鼎甲,一门五进士”来形容徐氏科第盛事。还有一句民谚形象地说,“带叶黄瓜李,不如一个大荸荠”,戴、叶、黄、顾、李五个世家望族,被新贵徐氏完全盖过了风头。加之徐氏三兄弟的舅舅是明末清初大思想家顾炎武,谁都不会怀疑他们能当好官。
孰料,康熙二十九年(1690),原任刑部尚书徐乾学突然案发。
该年六月十四日,两江总督傅拉塔疏劾徐乾学与大学士徐元文兄弟放纵子侄、姻亲、家人等招摇纳贿,争利害民,并列其所行劣迹15款。疏中还指出,江苏巡抚洪之杰对徐氏趋炎献媚,甚属溺职。
《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5辑收录了《徐乾学等被控鱼肉乡里荼毒人民状》30余件,包括控告徐乾学及其子侄等九件、徐元文四件、徐秉义两件、泛指徐氏者八件,此外还有工部尚书翁书元等要臣劣迹状,证明傅拉塔所劾是实。
其中直接控告徐乾学的案件有五件,分别是:无锡县监生华原淳告徐乾学诈银逼命状,诈骗白银300两;昆山县贡生沈悫呈控徐乾学一门贪残昆邑状,诈骗白银1000两;附居太仓生员张恂如呈控徐乾学炙诈婪赃逼死父命状,诈骗白银3100两;休宁县商人吴淇禀控徐乾学冒旨诈骗银两财物状,诈骗财物数额不详;嘉定县民褚亮禀控徐宦管家褚昭仗势害民状,状告徐乾学包庇恶奴,未涉及财物。
且看张恂如诉徐乾学案。原告张恂如的父亲张希哲,为太仓州学正,岁贡出身,正八品。康熙十三年(1674)考满,迁调为山西平阳府稷山知县,官升七品。这本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哪儿想到,张希哲“文凭到时,适患痰症卧床,恐稽凭限,具文告病”,不能如期赴任。当时在京城等候“补缺”知县、知府的,几乎可以排成长龙。一不小心,就可能被人顶替。张希哲立即花钱在京城请托,但仍然觉得不踏实。这时候,丁忧在家、后出任刑部尚书的徐乾学提出,让弟弟徐元文在京中为之斡旋,自然要花一些交际费。假如手头不便,可以代为借款。张希哲根本没料到,徐乾学所做的一切类同诈骗,最终导致其倾家荡产,抑郁而死。16年后,他的儿子张恂如终于向两江总督傅拉塔控告,“血奏真冤,预鸣满汉大人洞鉴沉冤”,希望正典置法徐氏,“庶父瞑目于九泉”。诉状中附有徐乾学手札抄件17封,可谓证据确凿。
比如,张希哲原本答应交际费为白银500两,徐乾学却开价1500两,并且以月息五成计算。另外加中间人“手续费”60两。每次张家付款,先扣去利息,剩下的本金与利息一并滚利。放出这样的高利贷,实在是心狠手辣。张家拿不出钱,不得已派人去绛州金客处借金锭,徐乾学却嫌“黄色不佳”,每锭又加纹银12两。然而,从张希哲处拿到钱,却根本不告诉他这些钱去了哪里,说是要严格保密。张希哲稍有不满,徐乾学便严辞叱责:“至于利银,原是本到利至,无有不扣算利而先算本之理。在家在京,总无此理。”
他给张希哲的信札中有许多抱怨之词:“债主闻知,昼夜坐索”“一片热肠,反负重累”“贱兄弟于年翁心力竭矣,不求报效,乃反相累”,全然是好心不得好报的模样。可是谈及金钱,却口气严厉,丝毫也不肯通融:“幸而获济,飞凫花县,遂已二年。第固不明言功,但酌水知源,勿忘所自。小价此来,必乞一顿清据,不能再候伺矣。”
这似乎让人有些匪夷所思,精明过人、权倾一时的徐乾学为什么丝毫也不担心会给人留下把柄?我们或许可以从两方面作解释:一是清代朝野政治风气败坏,请托、说情已成家常便饭,收受礼金乃潜规则,根本不稀罕。二是他虽然知法犯法,却自恃在朝廷有背景、有靠山,更有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即使出点儿什么事,也不难摆平。
可是,徐乾学没有想到,局势并未按照他预设的方向发展,两江总督傅拉塔在张恂如控告后,下决心彻查。这时徐乾学着急了,赶紧跟张恂如打招呼,许诺“退回原银数”,千方百计索回自己的手札,以毁灭罪证。吊诡的是,徐乾学的手下见惯了贪婪,竟侵吞“退款”。张恂如见徐乾学一骗再骗,说话根本不算数,只得冒死告状,不告倒徐乾学,誓不收兵。
假如真如张恂如等人的诉状所说,徐乾学兄弟确实品行恶劣,仗势妄为,鱼肉乡里,使地方百姓苦不堪言,那么,清王朝的法律该对他进行怎样的制裁呢?
出乎意料,康熙皇帝对此所下旨是:“所参本内各款,从宽免其审明。”徐元文著休致回籍。后谕徐乾学,严斥,免降调,仍留任。是年冬,康熙皇帝准他请假,命携书归籍编纂。引人瞩目的是,康熙还降旨褒嘉,赐手书“光焰万丈”榜额。不久,傅拉塔再次弹劾徐乾学嘱托苏州府贡监等请建生祠,纵容子侄交结洪之杰,为害益甚。康熙皇帝下旨,免去洪之杰官职,对徐乾学兄弟的劣迹却依然置之不问。
徐乾学案一波三折,足足诉讼了两年之久,始终没有被定罪处罚。清代史料中没有任何关于这些案子审判的记录。从清朝的律法看,仅张恂如控告徐乾学诈骗白银3100余两,“炙诈婪赃,逼死父命”,就应被定为重罪,依法重罚。即使有宽恕的理由,也必须述明原委,然后“皇恩浩荡”,从宽处理。可是在徐乾学被诉讼缠身的这一年,两江总督傅拉塔疏劾徐乾学与徐元文放纵子侄、姻亲、家人等招摇纳贿,争利害民,致使徐乾学被部议革职。但是革职后并未彻查,既没有给他一个清白,也没有证明他犯罪。
清朝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制朝代,康熙皇帝在位长达61年,文治武功,远迈汉唐,经济繁荣,财政稳定,而封建集权也达到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顶峰。当时的老百姓未必知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但谁都明白“圣旨”是怎么回事。让皇帝不高兴,可是要掉脑袋的。皇帝的意志就是法。尽管康熙皇帝被称为明君,但身份和位置决定了他手握天生俱有的莫大权力。徐乾学一案就充分体现了皇帝的霸权,真所谓圣旨大于天。皇帝的一句话就完全决定了徐乾学的命运。只要一句“从宽免其审明”,就根本不用考虑是非法律、罪与无罪。有关人士在评述时,还会加上“承蒙圣恩”或“皇恩浩荡”等字样。
应该看到,徐乾学一门被诉讼20余次,却并未获罪,与徐乾学拥有大量社会资本是密不可分的。
徐乾学为人机敏,拥有深厚的知识积累,使他的仕途一帆风顺,先后担任日讲起居注官、《明史》总裁官、侍讲学士、内阁学士,康熙二十六年(1687)升左都御史、刑部尚书。康熙皇帝对他眷顾有加。即使他返乡后,康熙仍念念不忘,觉得只有像徐乾学、徐元文、徐秉义这样的官员,才能够称得上学问才识俱佳。康熙三十三年(1694),康熙下谕大学士推举文章学问超卓的人,有人举荐了徐乾学等人。康熙命他们进京修书。谁知徐乾学已经逝世,遗疏将《大清一统志》进奉,康熙下诏恢复他之前的官职。康熙皇帝对徐乾学才识的欣赏,成为他最大的保护伞。
由于康熙的赏识,徐乾学有机会参与《明史》、《大清会典》和《大清一统志》的修纂。在修史过程中,徐乾学借机结识了许多文人学者,包括明代遗民学者,但似乎没什么政治意图。当时,康熙为了巩固帝王基业,一方面笼络汉族知识分子,另一方面又禁止学者文人聚会结社。徐乾学广泛招纳幕宾,名义上是为了修史,实际上很吻合清政府笼络明遗民学者的政策,客观上帮了康熙的忙。同时为他树立了学术上的声望,并且构筑起了厚实的社会基础。
徐氏三兄弟都是康熙朝重臣,多年官宦生涯和资本雄厚的家族背景,使他拥有常人所没有的社会资源。徐乾学案发时,他已乞休还乡,官位不再,所掌握的社会资源也有所变化,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在朝野的影响力仍不可低估。一些著名学者曾作过他的幕宾,与学者结交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网发挥着极其微妙的作用。康熙深知这一点,对徐乾学的眷顾,不仅是对他,更是对士林学者表达示好之意。为了稳固统治,为什么不能网开一面?在法治还是人治之间,康熙宁可选择后者。朝廷内外没有人敢说他任性。
事实上,康熙给徐乾学以宽容,最大的缘由是为了满汉势力的平衡。明珠与徐乾学的明争暗斗,此起彼伏,掣肘着朝廷的政治局势。而两江总督傅拉塔恰恰是明珠的外甥。
作为徐氏三兄弟的舅舅,顾炎武曾给予他们经济上的资助,对他们的学业功课也悉心指点。后来他的许多治理国家的观点,尤其是廉耻的观点、养廉的观点、振兴经济的观点经由外甥传播,让康熙皇帝在潜移默化中有所接受,进而作用于时局,施惠于百姓。他的《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等著作,四处流传,甚至“朝野倾慕之”。
然而,顾炎武与他们之间有亲有疏、时亲时疏。特别是对徐乾学有些疏远,觉得他功名利禄之心太重,但对于他的斑斑劣迹未必知晓。徐乾学也不可能在舅舅面前暴露自己丑陋的一面。顾炎武在给学生潘耒的信中,曾以长辈的身份批评了徐乾学的所作所为,更以一个学者的目光批评“世风日下,人情日谄”的社会现象。笔者在《顾炎武的峻厉》一文中已经写过,这里不再赘述。
点击阅读
【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