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发展》投稿须知
《法制与社会发展》期刊简介
《法制与社会发展》创刊于1995年,由教育部主管,吉林大学主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理论法学专业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本刊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吉林省一级期刊”、“吉林名刊”,被“中国期刊网”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本刊是面向实践的学术理论期刊,融学术性、实践性、参与性为一体。本刊既关注对理论前沿、热点问题的探讨,又注重对法律理论的重新阐发和解释;既把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为终极关怀,同时又关注法学学科建设,努力把为实践提供理论服务与推动学科建设密切地结合起来。《法制与社会发展》的期刊影响因子一直居于全国法学类期刊前列。
《法制与社会发展》投稿须知
一、本刊声明
1. 《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是《法制与社会发展》唯一合法稿件编审机构。本网站(http://fzyshfz.paperonce.org/)是本刊唯一在线投审稿系统。除此之外,本刊未委托其他任何网站接收投稿,也没有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及个人为本刊组织稿件。
2. 《法制与社会发展》为理论法学专业学术期刊,要求文章具有鲜明的理论性。本刊不刊发以下类型的投稿:单纯介绍制度实践或理论观点的文章、书评、关于已经发表在国外(境外)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的译文、会议综述、学术综述。
3. 发表于本刊的文章其版权属于《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对本刊发表的任何文章进行转载、摘登、翻译或集结出版,均须事先征得本刊编辑部的许可。
4. 发表于本刊的文章其所体现的观点均属于作者个人,不代表本刊编辑部及刊物主办、承办单位的观点。
二、投稿要求
1. 来稿必须是原创性学术作品,必须由署名作者实际完成,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存在剽窃、抄袭现象,没有版权争议,未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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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请务必根据稿件特点选择最为适宜的“所属学科领域”(即投稿栏目)。稿件所属学科领域(即投稿栏目)选择不当,将对稿件评审结果产生不利影响。本刊各栏目介绍,请见本刊网站首页“栏目设置”。
6. 稿件必须附有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须简洁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及观点,不能使用诸如“本文认为”、“笔者认为”等表述,也不能使用“论文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这种模糊的、不能体现论文主要内容及观点的用语,字数在300字以内。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及观点的词或词组,数量为3至8个,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7. 作者应保证稿件内容的稳定性。稿件评审期间,除评审意见对稿件提出修改要求外,不接受作者自行对稿件进行的修改。
三、审稿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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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刊对来稿实行一事不再理原则,对未通过评审(包括初审、外审、终审)的稿件不接受再次投稿。
四、其他说明
1. 由于版面限制,对被采用刊发的稿件,本刊保留在尊重作者基本观点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文字上的修改和删减的权利。
2. 同一作者,在同一年度内,原则上只能在本刊刊发一篇文章。
3. 由于编辑部人员有限,并按通行惯例,来稿一律不退,也不保证对每篇稿件均提供详细的评审意见。
4. 本刊不以任何形式收取版面费,也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对于被采用刊发的稿件,本刊将按规定标准向作者支付稿酬。
《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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