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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丨白而强:一个淘气捣乱男孩的世纪之问

白而强 新三届 2020-06-14
 
作者档案
本文作者


白而强,1944年生,海政文工团退休军人,律师。1949年在刚解放的沈阳上小学和初中,高中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后到海军军乐队工作。文革中是北京冲派(新三军)头头之一。被关押“牛棚”七年后平反。在亲身经历中痛感法治中国对保护人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性,遂于40岁开始自学法律并考取第一批全国律师资格。


原题 
老师们,
我真是个坏蛋吗?




作者:白而强


 
我1949年在沈阳市政府和市府公园北边的“沈阳市府北小学”上一年级。清楚地记得上学那天的我是提着妈妈用过的一个民国式样、黑色大绒的女式旧手提袋去上学的。


                  
班主任是个女老师,叫陈南。


我上学时只有五岁,个子太小,坐在椅子上被书桌挡住了半个脸,连放在课桌上的书本都看不见。陈老师就把我抱起来,让我坐在第一排中间的课桌上上课。


听她说——真是听老师说的,我根本不记得有这个事——上课到一半,我要尿尿,憋了半天大概是实在憋不住了,就坐在课桌上掏出小丁丁来,冲着老师就滋了一泡……


直到我当了兵,穿着军装去看望她老人家,还听她说过这段光彩往事。
 
那时候的课本太简单——

第一课“人,一个人”;
第二课“一个人,两只手”;
第三课“人有手,会做工”……

课本发下的当天我就全部看完并且能念出来,然后的上课时间就全是我没事找事的捣乱了——妈妈是北平中国大学国学系学生,在家里看护我的时候就教我认字,结果是我四岁半就能经常在亲人邻居面前表演读报:基本能把报纸文章念下来。所以这种基本没有“技术含量”的语文课本真的是对我一点吸引力也没有!

——小屁孩儿,没吸引力,你们说他能怎么样?捣蛋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上课无所事事的我不老老实实的坐在那里听课,为了消磨时光,只好自己找事干,比如给老师画像,旁边还画上了她的大怀表。这幅画被陈老师“没收”,然后就恨不得在教员室向每个人“秀”上一番……

大概从那个时候起,上课捣乱、学习捣乱、永远捣乱,就成了我的标志性动作。
 
后来陈老师的爱人被划作“右派”……
 
1950年我转学到沈阳市保育院附属小学。院长鲁璐是四方面军老资格领导人李卓然的夫人。
              
与老同学看望鲁璐院长


老师和阿姨有一些是从延安保育院转过来的。后来的王院长还是苏联“留学”(参观学习教育方法和经验)回来的。

我在保育院的表现则是“外甥打灯笼——照(舅)旧”! 



晒两张我1952年在保育院上三年级的操行考察表:(真心谢谢老爸为我保存了这个历史文献!
 
看看班主任朗老师给我的的评语:“非常不受纪律,不爱劳动”、“生活中不够守纪律,还是打架骂人”、“打架现象还存在,上自习、吃饭、睡觉都不守纪律”……


后排右侧第一位紧盯着我们的女老师就是我的班主任郎玉珍老师


记忆中,这位郎玉珍老师大概对我实在是头痛不已。经常地,在实在忍无可忍的时候,她就把我叫到教员室,在她身后用粉笔在地下画个圈,罚我站在里面不许动……
 
后来,老师还发明了不让我上课的方法——省得影响其他同学听讲——让我离开教室回到楼上宿舍“反省错误”,再让管理宿舍的阿姨来看管我……
 
不料,上楼的次数多了,我倒和管宿舍的侯阿姨熟悉了。这位阿姨长期在午睡时候没收“破坏纪律”小朋友的小人书,现在堆放在她房间里太碍事,就全部推给了我,让我逐一去归还——于是我就非常认真地执行了阿姨的指示:把全部小人书都平铺在我床上褥子下面,足有三四层!然后就一本一本地看,等看完了也不知道小人书的主人是谁,就等楼下的同学下课休息的时候在二楼窗户里“撒报儿”——扔下去让大家抢!——又给自己添了一个新错误!
 
就这么着,尽管老师、家长和学校领导不断地对我苦口婆心,可是我却痴心不改,坚持淘气到底,而且还靠着经常在老师面前即兴做自我批判和自我检讨而练就了非同一般的“好口才”——每年年终家长会都会被学校推举为“向家长表决心”的“非队员代表”上台发言。甚至1953年3月斯大林死了,中国举国哀悼,辽宁日报(沈阳日报?)记者来学校采访,老师还特别推出我和另一个同学(他当然是少先队员)接受采访。第二天我俩的名字还上了报,说是“继承遗志,争取入队”什么的……
 
五年级,我们保育院整体转到北陵那边与一个劳改营相邻的“育英小学”。


在这里,我们五年级班主任是胖胖的于老师,教数学的。
 

于老师


我记得的是这位于老师把我上课时不注意听讲反而用黄泥巴捏的马头、牛头什么的统统没收,然后在我再犯错误,被她叫到教员室的时候,就看见我的“作品”全都整齐地摆放在她身边的窗台上…… 


还记得有一次上课时我和一个同学剪头发玩,结果老师只把我赶出了教室!我自己孤零零地一个人站在院子里无聊,就滚了一个半人高的大雪球,打开教室门,一直推到“偏向”的于老师讲台……!!!
 
就这样,一直到小学五年级,我也没能加入少年先锋队。

直到现在,我仍然听到好多老同学的反映都是:“那时候你是真淘!”

——可是我真没觉得自己是那么一个坏蛋!真的很不服气!怎么会呢?
 
              
说到入队,就该说我下一个班主任了——小学六年级,我离开了保育院,转学到家附近的“三经街小学”,班主任叫林丰。这个老师是一个非常有想法,有追求的人,所带的一个班也是一个比较优秀的集体。好容易一路费心培育到了毕业班,“天上飞来个xxx”!——自打我进了他的班,如何别让“一条鱼腥了一锅汤”就成了林丰老师重中之重的心病。

那一年我不知道这位老师是怎么想怎么做的,反正我是每天上学都有班上指定的同学来“陪伴”我,帮助我,(谁说那“一帮一、一对红”是文革中发明的?)几乎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我的学习、我的纪律性、我的言行,都有了显著的进步。


1956年夏天,距离我小学毕业还有两三个星期的一天,我终于“轰轰烈烈”地入队了,终于是一个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了!林丰老师的这个班,也成了三经街小学成立以来的第一个“红领巾班”!那一天,学校特意召开了“第一个红领巾班”大会。我在会上“隆重的”戴上了红领巾,获得全场热烈的掌声。好像我是个英雄模范,先进代表!


小学毕业前,我终于是一个少先队员了


一年之后,1957年,我升入初中。


然后,林丰老师成了“右派”……
 
上了初中的我,初心不改,调皮仍旧,成功地引起多科老师的暴怒。最高记录为一周内荣获不同科目的5个“1分”(5分制)!初二更是勇攀高峰,4门功课期末考试共获8分,共获8分!得以降级!
 
值得记忆的是,我初中又遇到了一个好老师:沈阳市十九中初一(15)班班主任、语文老师孙盛堂;他高大的个子,仪表堂堂,课讲得好,板书漂亮,特别是他还很懂音乐,会弹琴、拉手风琴、吹笛子……多才多艺,真正一个大帅哥!


现在一说起他,老同学还会回忆起他站在讲台上讲范仲淹《岳阳楼记》:……“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这时的孙老师皍起头,眯着眼,用他那略带大连口音的男中音将文中炙热的情感传递到每个伶听着的学生心中!全班同学在他的带动下,几乎都爱上了文学课——我们上初中时语文课是分做“文学”和“汉语”两门课的。我正是因为不屑于学习那些诘屈聱牙、毫无感情色彩的“状语、定语、补语”什么的劳什子玩意儿,才在二年级得了个2分!


唯一能在班级集体照里裁剪下来的孙盛堂老师影像


我是在他身边亲眼看到一首诗是怎样被配上音符成为歌曲的;也是在他的指导下,兼任了他作曲的大合唱中的男高、女高、男低、女低四个声部的声部长,得以仔细领会多声部音乐是如何创作、如何配置、如何糅合在一起成为一部完整的音乐作品……就是在他的直接影响下,我狂热地爱上了音乐,立志把音乐作为自己的终身事业!


初中四年(包括降级一年),我从疯狂的抄歌谱开始学习记谱方法,抄写了N多个大笔记簿的歌曲词谱——这种习惯一直保持到改革开放后听写当时找不到谱子的邓丽君歌曲——然后就自己找歌词练习谱曲,一直到初中毕业报考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时在考场上选取两首歌词,在两个小时内完成谱曲,还要对考场老师讲述创作构思、节奏和旋律的选取、音乐风格等等,成为当年辽宁省唯一考取了三年制(高中)的考生。
 
遗憾的是,孙老师太帅了!他身边的女生简直就没法不迷上他!于是,他就“犯错误”了——别看其他大人物可以接二连三的“那个”,可是一个中学老师也要“那个”,即使是和女老师,也……听说他后来以“坏分子”的罪名被关进了监狱,然后,然后却死在了那里。在这个地方,一个小小的初中老师,企图跨界去享受干部的“福利”,结局自然是“内外有别”,严惩不贷!


我至今想念他……
 
初中毕业,我考进了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音乐理论班,这个班的班主任几经变更,最后是黄旭东老师当了我们的班主任。


在这个班上,我虽然创造了入学第一个月就被校长不点名批评的纪录,但终于摆脱了历来在班级垫底的“优良传统”:在毕业音乐会的《节目单》上,我的作品得以成为“压轴”作品,并且还是全班第一个被分配工作单位,成为海军军乐队队员,穿上了“四个兜”的军官服!




我不灭的记忆是:毕业多年后师生相聚,黄老师竟拿出了一个小小的贝多芬石膏像,是我在毕业时送给老师的礼物!这个小小的塑像被老师保留度过了整个文革,我在塑像背面的题字还保存完好!真的让我感动不已。


在学校时(看来又是上课时画的)给黄老师写像
 
在我做了律师之后,黄老师为了自己作品被剽窃、侵权一事找到了我。侵权方是某音乐学院党委书记某某。这种事我自然是当仁不让,一手揽下来,最后的结局是那位书记赔偿损失并被上级机关调出音乐学院了事。
 
从小学至今,我“转战”各个学校、单位,均能在极短时间内引起领导的格外“关注”。出了校门参军直至文革爆发第二年就成为全军第一个被揪斗、关押、审查的“516现行反革命分子”,被关押七年才得以“解放”、“平反”!

这个纪录看来是难以被打破了!

最终,也许,还是不得不承认(尽管我坚决不同意),事实证明我可能真是一个为“天地所不容”的坏蛋。
 
自上小学同学就送给我一个绰号“白眼狼”。在关押七年的时间里有暇对“狼”进行掘根究底的思考,终于在获得平反后的1984年写出了自己最满意的一篇杂文《狼和狼性》。它也许能说明点什么……

 
 延伸阅读
狼 和 狼 性


 

作者:白而强

                
 
也许是对“狗性”见得太多,早已深恶痛绝的缘故罢,我赞美“狼性”。


还是上学的时候,我第一次看到鲁迅先生那篇《论费尔泼赖应该缓行》,其中那段“狼狗多少有些象狼,带着些野性,不至于如此骑墙……”的文字,就使我想到狼与狗的区别,想到鲁迅先生对狼与狗的爱憎必深有缘故。


从那以后,我开始注意起有关狼的消息,每次去动物园时,也对其貌不扬的狼观察得仔细一些了。


关在笼子里的狼,与其它猛兽不同。游人们见到的狮、虎、豹之类,多是蜷在铁笼一隅,昏然若睡,无精打采,丝毫不见往昔称霸林莽的威仪。更可鄙者为素有“大力士”之称的熊,竟将其无穷的力气用来向游人打拱作揖,乞讨吃食。


唯独狼,总是在笼子里迅走,撞到铁栅扭头再走,不卑不亢,无休无止。
 
它双目低垂,对游人似乎视而不见;神情坦然,对铁栅仿佛毫不在乎。


它的有弹性的脚步;它的表面松驰实则充满活力的肌肉;它的全身向前的节奏;无处不使人感到它时刻准备着破笼而出,重返山林的决心。


啊!那时我才觉得自己对狼、狼性多了一些了解。
 
待到“十年动乱”,我有幸进了“牛棚”,而且是单间。每天,只要看守们不在,我就在那间小屋子里不停地踱来踱去,心中则浮现出伏契克写的那段看起来是那样平淡的文字:“从门到窗子是七步;从窗子到门,也是七步。”
 
我的小屋子,靠窗摆着一张写“认罪材料”的桌子,所以,从门到桌子是五步;从桌子到门,也是五步。


我就在这五步的距离内,慢踱、迅走、转身……两只耳朵时刻捕捉着窗外传来的生活的每一点声响……
 
那时,我想起了狼,想起了关在铁笼子里走来走去的狼——它关在笼子里的感觉,该是和我现在的心境差不多罢。
 
也许差别仅在于:

它,是狼;
我,是人。
 
若把狗关在笼子里,有吃有睡,它也许会感到心满意足,十分惬意;而狼却绝无心品味这种“安适”。如今,却把人关进了牢笼,难道是要把人驯成狗?
 
有一次,一个“革委会”头头不知是出于解闷还是好奇,向我提了一个问题:如果现在放你出去,你想最先去干什么?


我立即回答:到动物园去看关在笼子里的狼!
 
一句话,说得那个头头目瞪口呆,半天才忿忿然哼了一句:太反动了!终于摔门而去。


我,也终于七年之后才获得平反……
 
就是在这段永世难忘的时间里,我见到了一些“狗性”的“人”,也着实被它们咬过几口,吃了不少苦头。这时,我对“狼性”和“狗性”的区别也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我们的祖先创造了那么许多形象生动的成语:狗仗人势、犬马之劳、鼠窃狗偷、丧家之犬、摇尾乞怜……都活画出狗们的嘴脸。甚至连邀功请赏、仰人鼻息之类,我都觉得它们多少带着些“狗味”。


人类豢养狗,给它几根骨头,让它看家护院,任它仗势欺人。但狗终究是作为奴才而受到主子的宠爱。


狼,却是作为无法降服的强悍对手而遭到人类的恨骂。
 
几千年来,人类不知想出了多少办法,使用了多少武器,花费了多少心机,终于也没能使狼类俯首帖耳、甘受驱役。世界各地的马戏班,技术高超的驯兽师,可以驯猴、马、羊、狗表演,可以与狮、虎、熊、豹同台,但有那一家驯服了狼?


——像任何一场战争一样,败类总是难免的。我终于觅得几份资料,证明到底有过几只狼曾被人类驯化,成了帮助猎人猎捕野兽的“猎狼”;成了陪伴人类、看家护院的“驯狼”。


人,不愧于高级动物的称号,终于使得自远古以来的老对手臣服在自己的脚下!
 
且慢!正如任何一场对等的战争一样,战俘、败类也总是双方的。狼,也在为维护自己的名誉而战斗。
 
——几乎有同样多的实例可以证明,狼也多次把人的幼儿偷回自己的巢穴,花费了不会比人类更少的气力,终于把人孩驯成了“狼孩”!


我看到关于“狼孩”四肢着地、茹毛饮血的报道;看到“狼孩”浑身长毛、眼露凶光的照片,不禁为这一顽强对手的坚韧和智慧而惊叹、叫绝。
 
天平的指针仿佛不偏不倚,直指正中。这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仍然是平局。
 
但是,驯服了那么多比狼更凶猛、更威武的野兽的人类,仅仅只驯服了狼中的少数败类;而狼却仅凭自己的本性,把高级动物——人,驯化成自己的“属民”,驱他爬行、让他撕咬、教他嚎叫,逼他废弃自己的大脑而返回野性时代。我心中的天平,无疑地倾斜到狼的一边。

对祖先留下来的“狼心狗肺”这条成语,我总是耿耿于怀,为狼们感到忿忿不平。
 
狼与狗,除了远古时期流传下来,到现在几乎在双方血液中连几万分之一也不到的血缘关系和某些外形特征之外,其他方面都是格格不入、相反相悖的。把狗与狼并列,岂不是抬举了狗!
 
对于人类,狗的最大长处是“忠”和其“可驯”性。让它狩猎,它就奔逐撕咬;让它守舍,它就寸步不离;让它表演,它就前滚后翻;甚至让它计数,它也会按主子的暗示,狺狺地吟叫几声。何等讨人喜欢!正是由此而推及其余,人才对狗宠爱有加。可惜,从欣赏狗的“忠”到要求人的“忠”,从驯狗的成功到“驯人”的奇想之间,并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很多要求人象狗一样愚忠、驯服的设计,正是由此而产生,甚至还曾得到实施!
 
狼的最可恶处,要算它们捍卫自己主权、原则和信念,在最困难时刻也不肯俯首帖耳,随时准备为自由而搏斗的“不可驯”性。任你设下陷阱牢笼,任你定下千规百矩,它自有一定主张。只要你放其出笼,狼,还是狼,绝不会变成狗!这样的大逆不道,怎不令人切齿!正是由此而推及其余,人才对狼格外仇恨。可惜的是,从恨狼的“不可驯”到不容人的“不可驯”之间,也没有一道万里长城。很多“不合孤意”的设想和改革现实的愿望、冲破桎梏的要求,都曾被归结于“狼性”“异端”而打入死牢。
 
久而久之,人们都开始习惯于按照前者的脚步、王者的好恶,亦步亦趋,甚而把陈规当做真理,把桎梏认做法则。最终是狮、虎、熊、豹皆成“驯犬”,万马齐喑,无所作为。人类社会的多少角落,正被包围在系着红布,借以吓狼的大圈子里,任其变成死水一潭。
 
我设想过,如果人们肯把自己的房门狗舍,把动物园的兽笼铁栅全部打开,会出现一幅什么情景:

猫,会到别家去讨一碗剩饭;

狗,会摇头摆尾,伸伸懒腰,然后再钻进自己的小窝;

而狼,则会在其它猛兽昏昏然未及觉察之前,抢先逃出牢笼,直奔山林而去。
 
尽管狮、虎之类最终也会进得山来,并仍会重登“兽王”、“山王”的头把交椅,但我仍要赞美狼的精神。
 
社会的惰性,要靠狼们去冲破,却靠着狗们在维系。这就是狼性与狗性的区别!


狼,才是真正的创业者!
 
1983年,我偶然看到一篇短文,著名史学家侯外庐先生对鲁迅先生的名字做了最新的解释:迅字,《尔雅. 释兽》云:“牝狼,其子檄,绝有力,迅。”注云:“狼子绝有力者,曰迅。”迅为古义的狼子。鲁迅的字意可理解为牝狼一个有勇力的儿子。文称:侯外庐先生曾对许广平先生讲过这一解释。许先生笑着,连声说:谢谢!谢谢!
 
啊!我终于理解了狼对于宣称自己是封建制度逆子贰臣的鲁迅先生意味着什么;也想到了狼性对于正处在改革时期的我的祖国意味着什么。
 
终于,我向狼和狼性献上了这一支野性的歌。


1984年5月写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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