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钱宝系”案件集资参与人补充信息登记核实公告
被告人张小雷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以下简称“钱宝系”案件)涉财产部分,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10日,本院已组织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并于2023年4月3日起对有效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资金清退。因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在上述登记核实期间完成登记,为维护该部分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本院将依法开展“钱宝系”案件集资参与人补充信息登记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登记核实对象本次补充信息登记核实对象为参与“钱宝网”线上集资和“钱宝系”企业线下集资,但未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10日在“钱宝系”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有效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已在上述期间完成注册,但未确认损失金额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务必在补充信息登记核实期间完成后续法律关系确认、接收案款账户登记等工作。已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10日在“钱宝系”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有效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无需再次注册和核实,但身份证件或收款银行卡需要变更的,请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变更操作,以免影响后续的资金清退。二、登记核实方式补充信息登记核实工作采取线上方式开展。受损集资参与人通过微信扫描本公告下方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程序名:“钱宝系”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进行信息登记核实,微信小程序启用时间:2024年10月29日9:00。三、登记核实流程(一)未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10日参加“钱宝系”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在本公告公布的微信小程序上实名注册并登录后,按照提示依次完成核实“钱宝网”账户名称、填写收款账户信息、确认集资信息等操作。(二)已经在微信小程序中注册,但尚未确认损失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在“钱宝系”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中,按步骤完成剩余的信息登记,并确认损失金额。(三)已经在微信小程序中确认损失,但身份证件或收款银行卡需要变更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在微信小程序的个人中心完成相关信息的更新。四、登记核实时间补充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期限: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2日。五、登记核实内容集资参与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登记个人身份、联络方式、收款账户等信息,并对参与集资情况进行核实,具体如下:(一)登记身份信息: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二)登记联络信息:按照系统要求填写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等;(三)登记账户信息: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本人收款银行卡账号、开户行名称等;(四)核实集资信息:对参与“钱宝网”线上集资和“钱宝系”企业线下集资信息进行核实。六、登记核实所需材料(一)身份信息材料:集资参与人应上传本人身份证照片。(二)收款账户材料:为便于接收清退款项,集资参与人应准备本人名下银行卡,并将收款卡号、开户行等信息录入系统。提供的账户应为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开立的Ⅰ类银行卡,并确保该银行卡账户状态正常。(三)集资参与人如对信息登记核实系统展示的其本人集资信息有疑义,还应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微信小程序公告栏中《关于“钱宝系”案件集资参与人补充信息登记核实中申请疑义的说明》)。七、风险提示信息登记核实的结果是资金清退的基本依据。请受损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并确保填写信息准确,避免因不按时、不按要求参加登记核实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确认损失金额或填写信息不准确的,将影响资金清退进度,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八、注意事项(一)补充信息登记核实原则上应由集资参与人本人操作完成;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由本人进行操作的,由代理人代为操作;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操作完成(具体要求详见微信小程序公告栏中《关于“钱宝系”案件集资参与人补充信息登记核实中代理事宜的说明》《关于“钱宝系”案件集资参与人补充信息登记核实中继承事宜的说明》)。(二)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办案机关不会要求集资参与人通过其他途径提供个人隐私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三)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伪造证据材料、干扰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对信息登记核实有疑问的,请电话咨询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提交留言。信息登记核实咨询电话:025-83577822。咨询电话接听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2日,9:00-18:00。特此公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0月28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NEXT“钱宝系”案件集资参与人补充信息登记核实工作说明一、开展“钱宝系”案件集资参与人补充信息登记核实工作的对象有哪些?主要工作目的是什么?答:补充信息登记核实对象为参与“钱宝网”线上集资和“钱宝系”企业线下集资,但未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10日在“钱宝系”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有效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已在该期间完成注册,但未完成代理、继承关系确认,未提供有效接收案款账户以及未确认损失金额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务必在补充登记核实期间完成后续法律关系确认、接收案款账户登记等工作。已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10日在“钱宝系”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有效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无需再次登记,但身份证件或收款银行卡需要变更的,请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变更操作,以免影响后续的资金清退。补充信息登记核实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核定本案受损集资参与人的范围、损失金额,并为后续资金清退工作提供数据基础。为此,参与补充信息登记核实的集资参与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登记个人身份、联络方式、收款账户等信息,并对其参与集资情况进行核实。二、前期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是否也需要参加补充信息登记核实?如果前期未向公安机关报案,是否影响本次补充信息登记核实?答:前期向公安机关报案是为了侦办案件,不论前期是否向公安等部门报案,均需参加补充信息登记核实。三、补充信息登记核实采取何种方式开展?答:集资参与人可登录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公告,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进入“钱宝系”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进行登记个人信息、核实集资数据等操作。用于线上登记的微信小程序已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系统设计简明、清晰,便于操作。同时,人民法院制作了系统操作视频和文字教程,方便集资参与人清晰、便捷地完成信息登记核实流程。四、补充信息登记核实是否同时通过线下方式开展?答:“钱宝系”案件涉及的集资参与人分布范围广,为减少集资参与人参与信息登记核实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暂不支持线下登记核实。五、人民法院如何确保集资参与人在系统中操作的真实性?答:参与补充信息登记核实的人员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实名注册,并由本人在信息登记核实系统微信小程序中完成信息登记、数据核实、证据材料上传等全部操作。微信小程序系统在注册和操作关键节点均会对操作人员进行人脸识别验证,确保系本人操作。参与补充信息登记核实的人员应对其自行填写、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上传信息有误,或其他操作错误影响其后续资金清退,由参与信息登记核实的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六、补充信息登记核实期间,集资参与人在什么时间可以登录微信小程序进行操作?答:因补充信息登记核实采取线上方式开展,因此在信息登记工作期间的任何时间,集资参与人均可进行注册、登记、核实、留言等各项操作。为避免网络拥堵,集资参与人可错峰操作。如有疑问,集资参与人可拨打信息登记核实咨询电话:025-83577822。咨询电话接听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