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研究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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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通知丨第二届“乡村振兴与妇女发展”研讨会

第二届“乡村振兴与妇女发展”研讨会征文通知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持续巩固农业基础、积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已成为实现农业强国目标的关键步骤。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三农”工作需要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总抓手作出重要指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为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出有效路线。作为社会发展的“半边天”,妇女在乡村振兴中扮演着多重角色,从传统的家庭支柱到现代社会的重要劳动力,再到创新创业的先行者,妇女的全面发展直接关系到乡村全面振兴的质量和深度。为了深入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充分探讨妇女在乡村全面振兴中的作用及相关妇女发展问题,中国妇女研究会、《妇女研究论丛》编辑部联合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组织召开第二届“乡村振兴与妇女发展”研讨会,旨在延续和深化首届研讨会的讨论主题,审视、理解农业农村现代化背景下妇女发展所面临的各类难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新路径、新举措,为推动性别平等、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妇女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与实践支撑。本次研讨会计划于2024年8月31日召开。我们期待来自社会学、人口学、政治学、历史学、人类学、法学、传播学等领域的研究者积极参与,分享最新的研究成果,共同助力中国妇女/性别研究的进步及乡村全面振兴战略与妇女发展政策的完善。主要议题乡村全面振兴与妇女发展:理论与方法农村妇女创业与乡村电商、经济多元化农村妇女领导力的培养与挑战农村妇女组织与妇女发展乡村全面振兴与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农村妇女的婚姻、生育与家庭照料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健康与福利农村妇女与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性别视角下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其他相关议题申请流程研讨会面向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同时欢迎对上述议题有研究的青年学生参与。请申请参会的人员及时提交会议回执和会议论文电子稿。参会论文须未经发表,字数15000字左右。会议回执(格式请见附件)截止日期:2024年7月31日会议论文截稿日期:2024年7月31日联系邮箱:funvwentiyantao@163.com会议组织方将对投稿论文进行评选,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精选优秀论文将以专栏形式刊发于《妇女研究论丛》。会议安排会议时间:2024年8月31日,会期1天;8月30日全天注册。会议地点:待定本次研讨会不收取会务费,会期间交通和住宿费用敬请自理。会务组联系方式:协调人:吴惠芳、宓瑞新、马冬玲联系人:孙明晓,18669587750;关子昱,13128659633邮箱:funvwentiyantao@163.com中国妇女研究会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妇女研究论丛》编辑部2024年5月27日会议回执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学习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论文题目论文摘要(限1000-1500字)备注请将此回执电子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funvwentiyantao@163.com。投稿请注明“第二届乡村振兴与妇女发展”学术研讨会征文。《妇女研究论丛》是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和中国妇女研究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期刊。1992年创刊,1999年成为中国妇女研究会会刊。
5月27日 上午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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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通知丨第二届“乡村振兴与妇女发展”研讨会

第二届“乡村振兴与妇女发展”研讨会征文通知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持续巩固农业基础、积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已成为实现农业强国目标的关键步骤。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三农”工作需要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总抓手作出重要指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为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出有效路线。作为社会发展的“半边天”,妇女在乡村振兴中扮演着多重角色,从传统的家庭支柱到现代社会的重要劳动力,再到创新创业的先行者,妇女的全面发展直接关系到乡村全面振兴的质量和深度。为了深入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充分探讨妇女在乡村全面振兴中的作用及相关妇女发展问题,中国妇女研究会、《妇女研究论丛》编辑部联合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组织召开第二届“乡村振兴与妇女发展”研讨会,旨在延续和深化首届研讨会的讨论主题,审视、理解农业农村现代化背景下妇女发展所面临的各类难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新路径、新举措,为推动性别平等、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妇女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与实践支撑。本次研讨会计划于2024年7月13日召开。我们期待来自社会学、人口学、政治学、历史学、人类学、法学、传播学等领域的研究者积极参与,分享最新的研究成果,共同助力中国妇女/性别研究的进步及乡村全面振兴战略与妇女发展政策的完善。主要议题乡村全面振兴与妇女发展:理论与方法农村妇女创业与乡村电商、经济多元化农村妇女领导力的培养与挑战农村妇女组织与妇女发展乡村全面振兴与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农村妇女的婚姻、生育与家庭照料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健康与福利农村妇女与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性别视角下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其他相关议题申请流程研讨会面向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同时欢迎对上述议题有研究的青年学生参与。请申请参会的人员及时提交会议回执和会议论文电子稿。参会论文须未经发表,字数15000字左右。会议回执(格式请见附件)截止日期:2024年5月1日会议论文截稿日期:2024年6月20日联系邮箱:funvwentiyantao@163.com会议组织方将对投稿论文进行评选,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精选优秀论文将以专栏形式刊发于《妇女研究论丛》。会议安排
3月29日 下午 9:32
社会

会议信息丨“生育、照料和社会再生产”学术工作坊日程

主办单位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妇女研究论丛》编辑部中国社会学会妇女/性别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策划人苏熠慧、李洁
3月20日 上午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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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研究论丛》2024年第1期目录

专题:“人口老龄化、照料与性别”梁晨多重身份互构: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认同与身份建构梁丽霞
2月4日 下午 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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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阳、刘睿睿 | 职业性别隔离的再生产与挑战:“货拉拉”女性货运司机的平台劳动研究

作者简介陈阳,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政治传播、互联网与社会、性别与传播。刘睿睿,浙江大学社会学系2023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劳工社会学、平台研究。摘
1月12日 上午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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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研究论丛》2023年总目录

淼革命与圣火:女工夜校与20世纪三十年代上海的劳工教育张慧瑜“火车头”:作为基层传播媒介的冬学运动及其对妇女翻身的影响——以晋冀鲁豫根据地(1937-1948)为例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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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楠、林惠 | 从“非人”到“非暴力”:朱迪斯·巴特勒的女性主义人学思想

Sartre)为代表的第一代法国思想家,把黑格尔式主体放置在马克思主义和存在主义的背景下重构,看重主体的时间性、历史性和生成性,实质上并没有修改黑格尔对主体的论述。以雅克·德里达(Jacques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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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徐选国 | 地方妇联与社会组织联动治理的嵌合机制探索——基于对上海市P区“家中心”项目的实证考察

作者简介高丽,郑州轻工业大学政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群团组织改革、社会组织与基层治理。徐选国,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工作理论、基层社会治理。摘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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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盈盈 | 缘何“口述”,何以成“史”?——口述史的立场、问题意识与明暗线

作者简介黄盈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研究方向:性/别与身体社会学、定性研究方法。摘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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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王彬彬、吉文婷 | “熬社保”:富士康劳动体制与女性农民工的劳动策略

作者简介黄岩,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研究方向:劳动关系与社会政策。王彬彬,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2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劳动关系与社会政策。吉文婷,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劳动关系与社会政策。摘
202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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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小将、黄雨晴 | “看见的看不见”:网络自媒体赋权农村妇女研究

作者简介卫小将,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社会工作、社会政策。黄雨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2021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社会政策。摘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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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珍 | 社会主义新浪潮:张暖忻电影的实验美学、历史纪实和社会参与

作者简介王玲珍,美国布朗大学东亚系教授、现代文化和传媒系兼职教授、潘布鲁克女性研究中心顾问委员。主要研究方向:跨国性别理论、世界电影和美学理论、华语女性电影和自传文学、文化冷战和左翼思潮、社会主义大众文化。摘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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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颜衡 | 生计、技术与妇女解放:合作化前后重庆璧山劳动性别分工嬗变

作者简介张华,重庆大学共和国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颜衡,重庆大学历史系202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摘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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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卓 | 更宽广的革命叙事光谱——以《漳河水》为线索试析延安时期的女性叙事与社会变革

作者简介刘卓,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理论。摘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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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霖、许莹琪、董晨宇 | 操纵“美丽”:中国秀场直播平台中的美颜工具及其关系性使用

作者简介1.王怡霖,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工作与社会行政学系2017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性别、平台经济、数字劳动。2.许莹琪,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传播学2021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数字亲密关系、媒介社会学。3.董晨宇,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平台社会、数码民族志。摘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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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亚筑 | “大跃进”的召唤与挑战——《耕云记》中女气象员的成长、压力与限度

作者简介姜亚筑,清华大学中文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当代文学。摘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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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冠李、杨力超 | 隐匿与可见:新冠疫情前后城市双薪家庭家务劳动及分工的状态与感知

Marx)在其晚年进一步完善资本理论的过程中,明确指出家务劳动是生产劳动的一种形式,论述了家务劳动被忽视的经济价值及家务劳动从事者在资本体系中被剥削的状态[5];夏洛特·吉尔曼(Charlotte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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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瑜、邱博文、张凯婷 | 家庭社会工作实践中个人经验与专业经验的关系探讨——兼论性别对界限的影响

作者简介1.丁瑜,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性别研究、社会工作、妇女研究。2.邱博文,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2021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性别研究。3.张凯婷,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2021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性别研究。摘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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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善民、陈晓丽、张易为 | 社会治理视域下的基层妇女议事会运作

作者简介1.彭善民,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上海师范大学都市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研究方向:社会工作与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发展。2.陈晓丽,上海大学社会学院2021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区治理、青少年研究。3.张易为,上海大学社会学院2022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区治理、性别研究。摘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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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春华 | 中国儿童托幼服务公共化:整体框架和地方实践

goods)而言的。公共物品理论的奠基人萨缪尔森(Samuelson,P.A.)把“公共物品”定义为“集体消费的物品”(collective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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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湛、孙昕 | 反思中国式养老的“立”与“破”——基于家庭和性别的视角

作者简介1.胡湛,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人口老龄化、家庭变迁、社会性别与社会政策。2.孙昕,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2022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养老模式与社会政策。摘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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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跃跃丨在中国妇女研究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全党上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于今年6月正式出版发行,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妇女儿童的亲切关怀,对妇联工作的高度重视。《论述摘编》中的8个方面174段经典论述为新时代新征程妇女事业发展和妇联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学懂弄通做实《论述摘编》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深化内化转化的重要举措。《论述摘编》出版后,全国妇联第一时间召开了学习座谈会,随后下发了通知并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妇女研究会的同志们都自觉学习、深入研究,撰写理论文章系统阐述,体现了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所以我提议妇女研究会召开座谈会进行相互交流,共同分享学习体会。今天这个座谈会,主要是交流学习体会,推动《论述摘编》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实里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高质量发展。刚才,8位同志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大家的发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贯通历史与现实,总结经验与研究问题结合,既交流了学习《论述摘编》的深刻体会,又提出了贯彻落实的真知灼见,充分体现了研究会专家教授对学习理论、贯彻理论、履行职责的担当作为和智力优势,我们要多发挥这些研究会专家学者的作用。《论述摘编》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妇女儿童事业放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思考、来谋划、来推进,深刻回答了事关妇女儿童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下面,我就这一段学习《论述摘编》谈三点体会,与大家交流。一、从新时代10年妇女事业的历史性成就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新时代10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10年,也是我国妇女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10年。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妇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领导我国妇女事业实现长足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妇女事业、促进妇女发展。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阐述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保证、使命任务、方向道路、依靠力量、实现路径、重要责任、组织保障、外部环境等基本问题,形成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把妇女事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一体推进,“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连续三届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专章专节阐述妇女和家庭发展,研究出台、签署颁布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民法典》中专门有家庭和妇女的权益保障,以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有力保障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主持召开首次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亲自审定《妇联改革方案》,两次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多次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寄语亿万妇女,致信祝贺中国儿童中心成立40周年,就中国儿基会成立4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出席全球妇女峰会和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妇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等,给妇女工作指方向、定方针、交任务,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行稳致远。妇女发展水平全方位提升。新时代我国综合国力显著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包括亿万妇女在内的人民群众过上了美好日子。妇女生存状况显著改善,建成世界上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女童普遍接受义务教育,女大学生、研究生占比均已过半;在近一亿农村脱贫人口中,妇女约占一半;女性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5.7/10万,妇女民生福祉大幅增进。妇女人生更加出彩,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得到更好保障,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女性达55%,推介农特产品的村淘电商主播中53%为女性,全社会就业人群中女性比重保持在四成以上,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妇女“半边天”作用充分彰显。广大妇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挺膺担当、科技创新最前沿勇攀高峰、改革发展稳定一线敬业奉献、乡村振兴主战场开拓作为,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一批又一批优秀女性代表人物受到党和国家表彰,书写时代、奋斗追梦,带动更多妇女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发挥。妇联组织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把握“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的基本特征,立足职能定位,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各项工作。思想政治引领更加有力,跟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持续开展“巾帼心向党”系列活动,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信念更加坚定。服务高质量发展主动有效,深化巾帼建功系列活动,不断赋予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新内涵、激发新动能,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岗位建新功。家庭工作呈现崭新格局,多措并举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最美家庭扩面提质,立德树人家庭教育持续深化,“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深入实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维权关爱服务用心用情,健全完善党政主导的维权关爱服务工作机制,维权工作和关爱服务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妇女儿童权益更有保障。妇女领域交流更加广泛,坚持联谊联情联心,深入开展对港澳妇女、对台妇女主题交流活动,共同绘就民族复兴最大同心圆;加强妇女多边和双边人文交流,有力服务外交大局,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妇联改革纵深推进,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大抓基层,着力强“三性”去“四化”,新时代妇联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发挥。新时代妇女事业成就举世瞩目,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我们都是亲历者、参与者、见证者,都深切感受到“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最重大政治成果,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定盘星”和“压舱石”。新征程上,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最紧要的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顺应时代新变化和实践新要求,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贯通历史和现实、国际和国内,围绕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党的妇女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第一,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的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明确了新时代妇女事业发展的领导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政党学说,深刻阐述了为什么要坚持党的领导和怎样坚持党的领导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的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妇女事业发展的立身之本,体现和落实到妇女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广大妇女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追求和实际行动。第二,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明确了新时代妇女事业发展的方向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妇女解放与阶级解放、人类解放一致性的观点,深刻阐述了新时代妇女发展的时代内涵和根本途径,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也是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我们要牢牢把握这一时代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开展工作,引导广大妇女坚定历史自信,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业之中,做时代的书写人、追梦的奋斗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第三,强调团结带领妇女建功新时代,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明确了新时代广大妇女的使命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历史唯物观,深刻阐述了妇女的地位作用和妇女事业发展的主体力量,指出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我们党带领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每一个胜利都有着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和卓越贡献;实现党和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需要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奋斗;新征程上,每一位妇女都是主角,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我们要用伟大事业感召妇女、用伟大梦想激励妇女,引导广大妇女自强自立、奋发向上,用劳动追求梦想,书写巾帼不让须眉的人生华章。第四,强调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明确了做好家庭工作是妇联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重要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马克思主义家庭理论,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家国情怀、修齐治平等思想精华,深刻阐述了汇聚家庭力量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意义,指出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树立新时代的家庭观。我们要积极回应家庭新期盼,引导广大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倡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共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第五,强调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明确了新时代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和国家政权学说,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障作用,指出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要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消除针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我们要坚持妇女为本、儿童优先,扛起依法依规维护妇女权益的大旗,为妇女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第六,强调关心关爱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明确了全党全社会培养时代新人的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党的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后继有人,深刻阐述了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等重大问题,指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党和政府要始终关心各族少年儿童,努力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我们要以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重要使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用心用情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七,强调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明确了妇联组织的职能定位和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群众工作的论述,弘扬我们党依靠群众组织做好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深刻阐述了妇联在推动妇女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指出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要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工作;要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妇联改革进行到底。我们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以更实的举措推进妇联改革,牢牢把握联系和服务妇女的工作生命线,把自身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最广泛地把妇女吸引过来、凝聚起来,成为妇女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娘家人。第八,强调共建共享一个对所有妇女、对所有人更加美好的世界,明确了中国妇女事业与全球妇女事业命运与共的紧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坚守马克思主义胸怀天下的伟大情怀,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世界大同、亲仁善邻等思想,指出要加强全球妇女事业合作,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国际环境;要坚定和平发展和合作共赢理念,让每个妇女和儿童都沐浴在幸福安宁的阳光里。我们要讲好中国和中国妇女故事,宣传好中国经验和创新理论,助力共建共享对所有妇女、对所有人更加美好的世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守了马克思主义的魂脉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创造性地回答了中国之问、时代之问,回应了妇女之需、家庭之盼,是“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以全新的视野升华了我们党对妇女事业的规律性认识,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做出了原创性贡献,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深刻感悟重要论述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见实效。三、推动《论述摘编》学习宣传贯彻走心走深走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转化为推动妇女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论述摘编》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深学笃信、精思细悟、知行合一,深刻把握运用好贯穿其中的“六个必须坚持”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好深化内化转化文章,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妇女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要把深入学习《论述摘编》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通过培训、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结合实际学,努力学出政治忠诚,学出使命担当,学出实干精神,真正做到学而知、学而信、学而行。要大力开展宣传宣讲,用好巾帼大学习、大宣讲等载体,充分发挥妇联执委、三八红旗手、专家学者等的作用,通过各种平台,让创新理论以更加鲜明、生动、妇女喜欢的方式走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让群众好学、好懂、好落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在妇女群众心中落地生根,引导妇女群众学思想见行动。二是深化研究阐释。要加强对重要论述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理论品格等方面研究阐释,从“两个结合”尤其是“第二个结合”的角度,深入研究蕴含其中的理论渊源、发展脉络、立论依据、内在逻辑,总结梳理其中具有原创性、时代性、世界性的标识性概念和理论主张,进一步丰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要站在创造新时代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高度,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中优秀传统家文化的时代内涵,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由家而国,由修身、齐家到治国、平天下”的创造性发展、创新性转化,促进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贯通融通,成为人民群众厚植家国情怀的行为之道,共同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中国式现代化。要聚焦影响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妇女儿童的急难愁盼等现实问题,深化研究,加强正面引导,及时辨析澄清妇女领域可能出现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要通过设置研究选题、召开理论研讨会、撰写重点理论文章等方式,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促进新时代新征程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三是抓好贯彻落实。要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形成狠抓落实的新局面,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强化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创新开展“巾帼心向党”主题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千家万户、扎根群众心田;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创新推进巾帼建功系列行动,汇聚起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磅礴巾帼力量,团结带领亿万妇女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坚持立足家庭主阵地,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打造“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升级版,涵养新时代良好家风,呵护孩子健康成长,筑牢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家庭基石;深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发挥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纲要实施监测评估机制作用,为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优先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做深做细做实维权关爱服务工作,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维权关爱服务工作格局,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妇女儿童;持之以恒深化妇联改革和建设,不断拓展妇联组织和工作的有形有效覆盖,构建广泛联系妇女、深入服务妇女的工作体系,更加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重要论述精神在妇联系统开花结果。总之,宣传贯彻《论述摘编》是一个持续推进、步步深入的过程。中国妇女研究会作为全国妇联主管的学术影响较大、意识形态属性比较强的全国性社科学术社团,作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要坚持在学习把握贯彻重要论述精神方面走在前、作表率,推进研究阐释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更加自觉地承担起推动妇女理论创新的重要任务,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妇女研究论丛》是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和中国妇女研究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期刊。1992年创刊,1999年成为中国妇女研究会会刊。本刊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HSSCJS)、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JC)、中国核心学术期刊(RCCSE)、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社会科学版)、中国人民大学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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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信息丨“从社会出发:重探20世纪的中国妇女与中国经验”学术研讨会

主办单位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妇女研究论丛》编辑部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策划人常利兵、史凯亮会议时间2023年8月12-13日会议地点山西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专家公寓会议规则每位发言人20分钟,每位评议人10分钟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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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奕斐 | 隔代育儿对儿童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述评

grandparents)。作为监护人的祖辈是孙辈的主要照顾者,而孙辈的父母由于吸毒、监禁、健康问题等无法自己养育孩子,在这一类型中,中间代父母未参与照料孩子,因此也称隔代(skipped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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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庆元 | “连衣裙”与“地质包”:《年青的一代》中的性别叙事

作者简介熊庆元,扬州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摘
202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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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雅琳 | 如何呈现民众之“美”?——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左翼戏剧“难题”与张瑞芳的早期表演

作者简介罗雅琳,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辑。研究方向:抗战文学、女性文学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文学文化研究。摘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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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少鹏、王颖、高小贤 | “看菜吃饭,量体裁衣”:群众路线下的陕甘宁边区妇婴卫生的群众教育

作者简介1.宋少鹏,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女性主义政治思想、共和国妇女史、中共妇女工作史。2.王颖,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性别研究、教育社会学、社会福利与社会政策。3.高小贤,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创始人。研究方向:妇女/性别与发展研究、公益组织研究、中共妇女工作史。摘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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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迪 | 关注过程:妇女识字教育研究的视角转换——以1940年和1944年晋西北冬学为例

K.Fairbank)在1948年发表的著作中,把中国帝制晚期的识字标准定为掌握参加科举考试的文言写作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将识字与文人身份划了等号[6](P44)。而罗友枝(Evelyn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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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卫、蔡珂 | 数字素养、性别与可持续发展——从“性别与发展”理论视角探讨数字环境下如何促进性别平等的发展

作者简介1.卜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聘教授。研究方向:传播与社会发展。2.蔡珂,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研究方向:国际传播、传播与社会发展。摘
202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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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男友:数字化时代的男性情感劳动与女性情感消费

作者简介1.吴越,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部/北京社会管理研究基地讲师。研究方向:文化社会学。2.孙弋帏,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2020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家庭社会学。摘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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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赋权:乡村弱势女性与草根社会组织之间的共生机制

作者简介1.王晔安,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基层治理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社会服务递送、社会组织建设。2.潘莉,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基层社会治理与社会工作。3.郑广怀,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劳工与数字劳动、公益慈善与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治理。摘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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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晓慧 李秉勤丨灵活工作制能否留住照料行业的女护理员?——基于城市养老院护理员的职业选择研究

作者简介1.钟晓慧(1980-),女,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家庭变迁、社会照料与社会政策。2.李秉勤(1970-),女,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中国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教授,悉尼大学中国研究中心名誉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社会政策与社会融合。摘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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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瑜|“火车头”:作为基层传播媒介的冬学运动及其对妇女翻身的影响——以晋冀鲁豫根据地(1937-1948)为例

作者简介张慧瑜,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员。研究方向:基层传播、影视文化与新闻社会史。摘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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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淼|革命与圣火:女工夜校与20世纪30年代上海的劳工教育

女工夜校学生练习合唱作者简介冯淼,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革命文化、社会思想史、跨国视野下的中国革命和革命史研究。摘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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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超​|20世纪上半叶社会教育中的残障与性别——以盲人教育为例

Chang,?-1900)曾利用摩读法向当地的村民传教,他在集市上手捧凸字经文,指端划过经文,同时口中念念有词,被众人围观并赞叹此“神迹”。据常森的传记作者罗瑟琳(Rosalind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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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帆、温腾龙、菅苗|社会工作干预家庭暴力的社会性别视角:归因模式与行动框架

作者简介1.吴帆,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家庭政策、人口社会学、社会服务管理及评估。2.温腾龙,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2020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性别、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3.菅苗,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2021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妇女社会工作、家庭政策。摘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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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庄丽贤|成就单王:女性骑手的劳动过程及劳动策略研究

作者简介1.黄岩,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研究方向:劳动关系、社会政策等。2.庄丽贤,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摘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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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负增长与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李清如|日本育儿税收支持政策的制度设计及对中国的启示

作者简介李清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日本财政制度、日本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摘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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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负增长与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吴小英|制度边界与文化弹性:生育友好的不同维度解读

编者按:2023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年末全国人口14117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0‰,近61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如何从性别视角解读这一现象,进一步考察和反思近年来随着生育政策调整而先后修改或出台的政策措施,推动社会安排和制度设计更好地回应包括产育期妇女在内的不同社会群体及其家庭的社会性需求,缓解他们的各种竞争压力和现实焦虑,创设生育友好、具有包容性的支持性环境,是学界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为此,《妇女研究论丛》编辑部特邀人口学、社会学领域的三位专家学者,围绕“人口负增长与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这一主题进行深度探讨,为推动构建具有性别敏感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智力支撑。兹编发如下,以飨读者。——编辑部作者简介吴小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性别研究、家庭研究。2023年初,与人口和生育相关的两则新闻先后冲上热搜榜,引起了意想不到的网络关注。一则新闻(1)是国家统计局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2022年中国人口总数比上一年下降85万的消息,这意味着中国从此进入了人口负增长阶段。回顾上一次人口负增长已是半个世纪之前(1961年),不过那是由于饥荒等非正常因素造成的,之后很快回到了增长的轨道。但这一次是在过去十多年来国内总和生育率不断下降、人口增长数量持续下行的趋势中发生的,即使生育政策不断放宽也未能使这种趋势发生扭转或者出现明显的缓解,人口专家及相关部门对此早已忧心忡忡。事实上,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普”)数据出来之后,就曾有人口学家预言,中国人口的零增长或负增长将会在“十四五”期间出现,最快可能在2025年或者2024年之前到来[1]。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如今比预期的更提前了。另一则新闻(2)是1月30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的有关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取消了以往登记对象要求提供结婚证明的限制条件。尽管发布者一再澄清这是为了使生育登记的重心回归到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的本位,丝毫没有鼓励非婚生育的意思,但其背后放宽生育合法化的认证条件、不再强调生育与婚姻的捆绑这一前提是显而易见的。由此引发的关注和争议,与当年国家出台“离婚冷静期”的情景相当类似,带有鲜明的代际和阶层分化特点——偏中产、更年轻的一方(尤其是年轻女性或长期以来处在被歧视边缘的单身妈妈们)更多持赞成和欢迎态度,甚至有“终于等到这一天了”的激动和共鸣;而偏底层或更年长的一方则不少持担忧和质疑态度,仿佛新规一旦推行,则家不像家、原本一地鸡毛的婚育乱象会更加不可收拾。这两则新闻引发的轰动和热议,表明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问题已经跳出单纯由政府与专家独揽话语权的时代,进入寻常百姓用身体和意识投票的时代。人口治理也从自上而下单向度的管控模式,回归到民众个人及其家庭共同参与并与政策相互博弈而做出选择的模式。本文无意加入这场无解的争论,也不想就争议各方的论点或担忧进行一一评判,只想理性地探讨一下,在如今不管你愿不愿意、担不担心,人口负增长已经实实在在到来的背景下,作为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定者或者研究者该如何顺应这个时代做出各自的调整和反思;同时也想讨论在生育制约与支持的问题上,是否可能存在制度无法跨越的边界以及文化自身蕴含的弹性,因而所谓“生育友好”可能存在不同层面、不同维度的多重解读。概言之,无论如何,仅仅拘泥于生育本身来谈论生育,这样的思路可能早就过时了。一、松绑与激励:生育支持的两个面向人口负增长是低生育率叠加人口老龄化起作用的结果,因而其实质并非人口总量问题,而是人口的结构性问题,这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许多发达国家共同面对的难题。之所以成为标志性的警戒线,是因为学界对多个低生育率国家的研究表明,一旦走上人口负增长的轨道,想要逆转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因而有所谓“低生育率陷阱”之说。“七普”数据公布的总和生育率为1.3,表明中国已进入所谓超低生育率的国家行列。更为严峻的是,与许多低生育率国家不同,过去十年来中国人的生育意愿也长期保持在低位,“七普”公布的数据只有1.8,甚至低于更替水平(2.1),这被人口学家认为是个极其危险的信号。也就是说,国内目前的低生育水平,是低生育率和低生育意愿双重作用的结果,二者之间的差距即“生育赤字”的存在,意味着尚有一部分生育需求出于各种原因未能得到满足而有待释放出来,因而也给全社会提供各种可能的生育支持留下了机会窗口[2][3]。这些在人口学家那里专业而精准的宏观数据和概念术语解析,在普通百姓人家可以通俗地概括为“不敢生”、“不能生”和“不想生”三种类型。过去十多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出台的各种与生育相关的支持配套政策,主要就是为了尽可能填补“生育赤字”的缺口,针对的是前两种类型。从政策取向来看,基本上可以区分为松绑与激励两个面向,包括清除制度层面的障碍和制约,即包容性生育政策,以及提供引导性的支持和服务,即积极生育政策。生育政策的松绑最主要体现在国家层面上独生子女政策的松动和调整,包括2013年开始实施的“单独二孩”、2016年的“全面二孩”以及2021年的全面三孩政策,同时伴随着对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者的处罚和社会抚养费的逐步解除,以及一些地方法规中与生育登记、孩子户口登记等相关的具体流程和手续的日益放宽或简约化。而激励性的生育政策主要体现在经济、时间和托育服务方面的支持性政策。经济方面主要是指生育保险、津贴、税收减免等常规性的支持政策,还有最近一些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的针对二孩、三孩家庭的一次性现金补贴或者住房贷款等相关优惠政策。时间方面主要是指各级政府或单位部门针对职场年轻父母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包括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三孩政策出台后,各地先后不同程度延长或新增了与生育、养育相关的假期,并将部分假期政策从过去仅限于女性的设置延伸到男性,这当然受到欧美发达国家流行的工作与家庭平衡战略的影响,目的是让男性更多参与家庭育儿,尽管在力度上还十分有限。除此之外,托育服务方面主要是指针对公共育儿机构、人员和服务设施等的配套支持政策,包括推进0-3岁公共托育机构的建设、面向幼儿园或幼教事业的各类支持政策以及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配置和服务等,不过目前这些尚停留在起步尝试阶段。可以看出,激励政策中的前两类(经济和时间政策)主要通过对家庭功能的辅佐和增强来支持生育,后一类(托育服务政策)则是通过对家庭功能的补充或替代来支持生育,这在西方福利体系及社会政策框架中分别被归之于家庭主义和去家庭化政策,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破解少子老龄化难题时常用的政策工具[4]。其主要依据是基于儿童的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计算,包括通常由家庭整体承担的直接成本,以及更常落在女性身上因而具有鲜明性别化特征的间接成本(如“母职惩罚”)[5]。而在这个政策工具箱中,有研究发现,各项政策对于改善低生育水平尽管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总体上十分有限,综合使用这些政策的效果更佳,这意味着决定人们生育选择背后的理由远非那么单一。与此同时,相对于经济和时间方面的支持政策,最有效的还是托育服务方面的支持,以及政策取向中所包含的性别平等理念[2][5]。有学者指出,日韩等东亚社会长期低迷的生育率,很大程度上源于不利于女性兼顾事业和家庭的社会制度、市场制度以及传统的家庭模式和性别文化规范。正是公私领域在市场中的不同制度逻辑,导致了女性在工作—家庭角色之间的剧烈冲突而使其选择了少生或不生[6]。也就是说,无论是家庭导向还是个体导向的政策设计,生育支持若没有国家的兜底已经很难奏效,同时仅仅通过国家推行的积极生育政策,即使短期内有一定程度的释放,长期看来其效果也并不能如愿。有学者指出,欧美发达国家在生育方面已经进行了长期的探索,且生育配套支持政策已相对完善,但除了北欧等福利国家依靠普惠性的去家庭化政策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低生育率陷阱”之外,至今未曾有一个国家的生育率回升至更替水平,日韩等东亚国家甚至在原有低生育率水平基础上出现了进一步下滑的趋势[7]。这意味着基于个人和家庭自由选择的生育,一定存在制度本身无法跨越的边界。二、制度边界与文化弹性:从“人口”到“人”公共政策的复杂性或者局限性,就在于它无法止于纸上谈兵,须得通过“落地”后的实效才能看出究竟。因此政策制定者需要从一开始就了解“潜在客户”(即政策对象)的想法和需求,否则很可能无法实现政策目标而沦为一厢情愿的结果。当然,政策实施的手段在此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学者指出,我国从过去立足于控制人口数量、降低人口生育率到如今以适度提高人口生育率、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目标,其政策导向经历了从计划生育时期的“抑制性生育政策”到全面放开后的“激励性生育政策”的转向,相应地,其政策工具也由原先以法律干预、行政处罚和经济手段等为主的强制性工具,转向以动员、服务、激励等为主的倡导性和支持性工具[8]。这种转向带来的最大变化,在于政府的角色如同家长的角色一样退居幕后,因为投票权回到了民众个人和他们所在的家庭手里,因此政策制定者或者研究者首先需要将政策对象从“人口”转向“人”。因为归根结底,人口不仅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版图上的一个数据,也不仅仅是经济学家口中的一个劳动力或者被供养者,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且充满想法、欲望及变数的人。这种从“人口”到“人”的转向,其实在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人口学研究趋势中已有清晰的体现。随着避孕、人工流产等技术的成熟和普及,避免“非意愿生育”成为可能,人口学中所谓理想子女数、期望子女数、打算生育子女数等概念的区分及其测量,将民众想不想生、能不能生、敢不敢生的问题层层剥开并细化,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之间的逻辑关联被提到重要位置。而在关于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考察中,研究者不仅关注社会经济、制度等结构性因素的制约,同时强调文化和价值观念变化带来的影响[9]。颇具影响力的第二次人口转变理论作为西方国家解释低生育率现象的重要理论框架,其核心观点就是个体主义的兴起与观念的变革使得婚姻对个体的吸引力下降,生育与婚姻逐步解绑,动摇了婚育的制度性基础。也就是说,这次人口转变的社会驱动力主要来自人们观念上的变化所导致的家庭领域变革,包括对婚姻制度的冲击以及传统家庭功能的进一步瓦解[10][11]。因此,其关注点已经从人口转向家庭,有学者甚至直接称之为一种与人口转变并行或者相融合的“家庭转变”,其中家庭本身也不再是人口结构分析中常见的家户概念,而是着眼于“人”的、形态丰富多样的、多元而灵活的概念[12]。当我们将生育问题的主角从“人口”转向“人”时,自然而然就将其背后的家庭拉到了台前——人是处在家庭之中的,他们不仅仅是国家人口和社会发展战略中的“一块砖”,也是家庭合作社的一员,更是自我心目中规划的想成为的自己。然而,政策制定者或许忽略了此时的“家”已经不是彼时的“家”,中国传统家庭中生育的两大功能——“传宗接代”和“养儿防老”,在当下社会已经丧失了以往那种不容置疑的强正当性及可行性。尽管学界对于中国是否存在西方意义上的第二次人口转变尚存在争议,但是21世纪以来一些典型的特征如初婚年龄的推迟、结婚率和生育率的下降、同居率及离婚率的上升等在中国社会均已出现。这中间时时可以看到代际、性别和文化之间的差异甚至冲突,所以“催婚”“催育”的压力始终成为很多年轻人尤其是青年女性需要面对的考验。而互联网上满屏应对策略的传播,却表明父母辈及其所代表的那种传统婚育价值观,在年轻一辈这里已然失去权威性,不再被视为理所当然,而是更多遭到了被搁置甚至被嘲弄、被抵抗的命运。2021年国内一项针对大学生的婚育观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大学生的婚育观尽管并未出现西方式的所谓“去制度化”的转型性变革,但是其价值基础已发生了根本改变,婚育在传统中的保障性功能以及传宗接代的意义已经极大淡化,年轻人更强调恋爱、婚姻和生育基于个体意义的价值,包括互助进步、精神寄托、情感陪伴以及对自身成长的意义等[10]。所有这些意味着来自国家的生育制约或支持政策需要直面全新的家庭变革,理解和适应无论是实践中还是观念上已今非昔比的家庭多样化形式,而不是回避或者试图矫正。政府在这一点上或许和家长的处境类似,除了高调地松绑和默默地支持,别无他法,因为结婚与生育尽管不是一种纯粹的私人实践,但始终有其制度无法抵达的边界,这种边界本身是由文化的弹性所带来的。学界和媒体近些年来热衷于讨论年轻一代“恐婚恐育”的现实理由,无非是生育养育教育孩子的成本越来越高、经济收入和就业的不确定性风险加大、房价飙升使得家庭不堪重负、婚姻的脆弱性让人望而却步等等,这当然是一种很好地将生育问题下沉到普通“人”的处境来加以考量的视角,各级各地政府密集出台的各种生育放宽和支持政策,也都是基于这样一种功利的理性人假设,试图通过生育支持和服务政策的供给来降低成本、提振生育的信心。然而现实中或许还需要我们再转换一下思路,因为对于当代的许多年轻人来说,不婚不育可能不需要理由,而恰恰结婚生育才需要理由。有研究发现,日益扩大的丁克一族中流传着这样的说法:“丁克不需要理由,生孩子才需要理由,而且需要一个好理由。”[13](PP201-220)有关生育态度和动机的诸多调查也显示,青年人中传统功利主义的生育观正走向式微,而非功利主义价值观日益凸显,并逐渐从家庭主义生育观向追求人生价值和体验的个体主义生育观转变[14]。这也是将生育问题的焦点转向“人”之后难以回避的,即构建生育友好的配套政策体系固然重要,但对于提升生育意愿、解除生育危机最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还要看我们所处的是否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生育友好社会。三、从生育友好政策到生育友好社会:营造“人间值得”的氛围2022年7月,中央和国务院17部门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落实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多方责任,持续优化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健全服务管理制度,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这一文件所传达的婚育一体、多部门配合、各方合力的积极生育政策方案,以及明确提出的“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的精神,都显示了政府在人口生育立场上聚焦“人”和家庭、从宏观管控模式向微观服务模式转变的理念。需要指出的是,生育友好政策与生育友好社会并非一个概念,后者比前者包含了更加丰富而深刻的内涵。生育友好政策通常是指对生育制约的放宽和对生育行为的支持和鼓励政策,即前面提到的制度层面的生育障碍解除以及支持性的积极生育措施,包括直接或间接的婚孕产养教等“一条龙”服务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根据服务对象、目标和受益者的差异可以区分为“家庭友好”的生育政策和“性别友好”的生育政策。总体来说,它希望通过各项面向生育者、孩子及其家庭的服务,来打消那些想生而不敢生、不能生的人群的顾虑,弥补可能的“生育赤字”缺口。有学者将生育友好政策中的“生育支持政策”与“鼓励生育政策”进行了区分,认为二者的目标人群虽然一致,但前者关注的是人,通过政策支持手段来提升女性在整个生育过程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更能体现性别平等的视角;而后者关注的则是生育水平的高低,各种刺激和鼓励生育的政策往往会给女性增加无形的压力,更容易将女性物化为生育工具[15]。尽管生育的支持和鼓励政策之间并不见得那么界限分明,因而是否存在明确的性别倾向还有待观察,但至少说明生育友好政策由于政策理念或者实践路径的不同,可能会导致差异性的后果。有学者在比较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指出,鼓励生育政策对于未来中国生育率回升的预期效果可能十分有限,原因之一就在于对低生育率的认知偏误使得现有生育配套支持措施过度聚焦在“不敢生”群体,却忽略了“不想生”、“不能生”与“不让生”群体,致使刺激生育率的效果不佳[7]。还有学者在比较中西方第二次人口转变特征后发现,中国在生育方面呈现出以下极为不同的特点:一方面,生育观念在年轻群体中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中更为剧烈,且女性的变化幅度比男性更大,如大学本科及以上的“90后”男性和女性中不生育倾向都有明显上升,对女性生育必要性的认同度也大幅下降,同时对女性单身生育的态度也更加宽容;另一方面,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青年人在行为上选择婚外生育和婚内主动不育的比例依然很低[11][16]。这种观念和行动上的脱节,反映了现有生育制度和文化对于“丁克”、同居及其单身妈妈等群体还缺乏足够的包容度。处在“不敢生”和“不想生”之间的“不能生”群体,是在生育地位上暧昧不清而身处边缘化的群体,他们通常是有着强烈生育意愿却因身体和身份原因被迫选择不育的人群,包括常见的因健康和年龄等因素无法自然生育的不孕不育人群,因亲密关系破裂未能走向婚姻或者因非婚同居而无法获得生育保护的人群,也包括自始至终只想要孩子而不想走入婚姻的人群。这些人群中除了婚内的不孕不育者可以通过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获得医疗服务支持之外,其他几类人群的共同特点是因无法被纳入主流的婚姻制度框架而失去了合法生育的资格,也因此丧失了获得辅助生殖医疗技术相关服务或者享受政府和用人单位的生育支持相关政策待遇的通道。这些人群的比例虽然不算高,但是正在逐年上升,所以在数量上不可小觑。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属于具有生育意愿却因文化和制度障碍而无法实现生育行为的人群,久而久之有的可能会转向“不想生”类别,有的则可能通过海外或者地下灰色渠道以隐蔽的方式生下并养育孩子,这样的结果并不符合生育友好政策的初衷。文章开头提到的四川卫健委的生育登记管理办法调整之所以引起轰动和热议,也表明了民间对此尚且存在不同声音,其焦点在于婚姻和生育之间的分离是否可取。但是,社会政策的宗旨不是讨论应不应该这一伦理问题,而是解决现实中的困境,将各种差异化情景纳入秩序,同时维护社会成员的机会平等,让他们不因个人身份背景的不同而受到排斥,这也是“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所秉承的初心。当非婚同居、离婚、单身等现象日益常态化,当家庭社会学中早就将家庭类型扩展到单身家庭、同居家庭、离异家庭、单亲家庭、丁克家庭等等,意味着传统意义上性、婚姻、家庭、生育之间的一致性本身已经被撼动。因此,生育友好政策除了提供支持性的积极生育政策之外,还必须包含尽可能解除各种制度障碍的包容性生育政策,否则就无法让这一政策真正覆盖全人群。而生育政策包容性的核心就在于从制度上接纳婚育观念的多元化带来的生育形式的多样化,让生育自主权真正回归个人及其家庭。杨菊华在2023年国际劳动妇女节接受媒体有关“女性友好城市”的专访时指出,如果公共领域能做到同工同酬、两性能实现纵向社会流动的平等,私人领域能做到“家国共育”“夫妻共担”,女性结婚生育的意愿或许会有所提高。因为结婚生育与性别平等之间并非一定是相互对抗、互不兼容的关系,如生育支持就可以成为促进平等的一个抓手,因而也可以理解为内含在生育政策包容性中。我们不能强迫人们结婚生育,而应给予人们更多的选择自由,同时对于婚育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可供选择的支持[17]。孙立平在谈到生育危机问题时强调,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先有生活,然后才会有生育。”当人们都感觉生活得“屁滚尿流”,如何才能找到生育的意义和动力?因此仅仅靠降低生育成本可能还不够,得让人们的生活空间再大一点,生活稍微轻松一点、从容一点,生孩子才会成为自然而然的一件事[18]。由此看来,所谓生育友好社会的深层含义,在于与其把它简单地理解为一个能够为生育养育者及其家庭提供充分支持服务体系的社会,不如理解为一个能让女性和家庭免于生育困扰的社会。也就是说,无论人们选择何种婚姻和家庭模式,也无论选择生还是不生、何时生以及以何种方式生,都可以找到自己在这个社会不受歧视和干扰的生存空间。政府所能提供的是多样化的“菜单”,可以供民众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来“点单”,然后个人和家庭也需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共同完成并享受“这道菜的烹饪”。这样一种开放、包容的社会,或许才是长远来看缓解婚育焦虑、扭转低迷的婚育意愿、让人们各安其所的社会。归根到底,我们需要构建一个能让犹豫徘徊中的年轻人找到一个不会反悔的生育好理由的社会——这个理由就是你可以自由选择,但无论你如何选择,我们都会竭尽全力让你安心——这样面对未来未曾谋面的孩子,他们才会自信而笃定地推荐说:来吧宝贝,这届人间值得!参考文献和注释略本文来自《妇女研究论丛》2023年第2期《妇女研究论丛》是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和中国妇女研究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期刊。1992年创刊,1999年成为中国妇女研究会会刊。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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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负增长与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郑真真|以性别视角分析人口新格局下的生育支持

编者按:2023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年末全国人口14117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0‰,近61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如何从性别视角解读这一现象,进一步考察和反思近年来随着生育政策调整而先后修改或出台的政策措施,推动社会安排和制度设计更好地回应包括产育期妇女在内的不同社会群体及其家庭的社会性需求,缓解他们的各种竞争压力和现实焦虑,创设生育友好、具有包容性的支持性环境,是学界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为此,《妇女研究论丛》编辑部特邀人口学、社会学领域的三位专家学者,围绕“人口负增长与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这一主题进行深度探讨,为推动构建具有性别敏感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智力支撑。兹编发如下,以飨读者。——编辑部作者简介郑真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人口学。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人口先后经历了高生育率和高增长率、死亡率下降、生育率下降、低生育率和低增长率的不同阶段,快速完成了人口转变,总和生育率在20世纪90年代初降至更替水平之下,并在21世纪维持在较低水平。2022年中国出生人数少于死亡人数,进入低生育率主导的人口负增长时代。未来数十年,在人口数量减少的同时,人口年龄结构将不断老化,为中国人口老龄化加速时期。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人口大国相比,中国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发生了一系列在时间和空间上大大压缩的人口变动,在经历高速增长之后达到人口规模的峰值,这在20世纪还是难以想象的。21世纪以来,随着更多人口数据的发布,人们对中国人口变动的长期趋势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王丰等学者2008年的研究发现[1],中国人口的内在增长率早在1990年就已经由正转负,根据人口发展的内在规律,十数年的低生育率已经逐渐积累人口负增长惯性,中国人口减少将是21世纪不可逆转的趋势。面对人口变化形成的21世纪人口新格局及其可能带来的新挑战,中国需要在政策上和制度上做出与之相应的调整和改变,生育支持政策即为重要内容之一。在人口转变的历史进程中,妇女地位改善对生育率下降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也不例外[2]。人口转变过程和转变后的一系列变化,也对妇女及其家庭产生了各方面的影响。持续30年的低生育水平,其形成以及当前的低生育率更与妇女的社会与家庭角色密切相关[3]。性别视角对理解和应对人口变动至关重要,在相关公共政策设计、实施和评估中更应重视性别平等主流化。一、人口变动与性别议题回顾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全球人口变动轨迹,可以发现中国的人口转变和低生育率并非孤例。20世纪60年代,主要发生在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快速增长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焦虑。不少国家(地区)出现了由政府主导的以控制人口增长为目标的计划生育项目,通常包括控制人口增长的宣传倡导、计划生育理念和避孕知识的普及、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等内容。根据联合国对其成员国的调查,很多政府不满意本国人口变动走向,往往主动加以干预。1976年27%的政府有降低生育率的干预政策(以发展中国家为主),1996年这一比例达到42%。而同期实施旨在提升生育率的干预政策的发达国家比例不断升高,从1976年的21%上升到2013年的69%[4]。1994年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前后,国际社会和学界对人口目标导向的公共政策及其实施进行了反思,提出人口相关政策及活动应当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增强女性的权利和能力,并强调改善妇女地位对人口与发展的重要性。在计划生育项目中重视保护女性权益,更是被反复强调,并在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中得到重申。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再次沿用了1994年和1995年的提法,将确保女性普遍享有生殖健康及生殖权利列为性别平等的目标之一(1)。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在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出了改革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启动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项目试点,同时加强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国际交流。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和国内工作的转变,1995年以后中国的人口相关政策和评估也发生了相应的明显变化(2)。中国人口变化的主要推动因素是生育率的变化,与生育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政策关乎千家万户,也受到最多关注。在过去半个多世纪中,中国的生育率变化幅度较大,20世纪70年代在全国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于较短时期内有效地降低了生育率,遏制了人口的快速增长。20世纪80年代以后逐渐形成的各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了家庭生育数量的上限,进一步降低了生育率相对较高地区的生育水平,全国各地生育水平逐渐趋同。在20多年的持续低生育率之下,生育政策自2013年经历了三次全国统一的调整,2016年以后政策导向很快转变到支持生育。202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在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任务中提出,“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无论是人口变动还是政府的干预政策,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人口和社会经济产生一定影响,其对男女两性的影响可能不尽相同。尤其是与生育相关的政策,对女性影响更大,其负面作用不可忽视。朱楚珠等[5]曾对计划生育给中国妇女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全面的评价,深入分析了计划生育对女性整个生命周期的正面和负面影响。例如,计划生育保护了不愿多育的妇女,普及了生育健康知识,提供了安全有效的避孕服务,提升了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改变了婚嫁习俗,由于少生孩子减少了家务劳动负担,有利于妇女参与发展。同时,计划生育政策及地方法规的一些具体实施,由于工作做法不恰当,也给妇女带来了更大的生理和心理压力。例如,在生男偏好强烈的地区,女性因未能生男孩而承受生理和心理等方面的压力;避孕选择有限和缺乏知情选择也给妇女带来了很多身心压力。朱楚珠等提出,将妇女作为“主人”而不是工作“对象”,有利于减弱政策的负面影响;在考虑行为服从国家需要的同时,还应当考虑每个行为个体的权利和需要。虽然任何政策都可能有正面和负面的影响,但应尽可能地趋利避害、综合权衡,减轻可避免的负面影响[5]。尽管这项研究是针对特定的历史时期进行的,但对我们当前的生育相关政策讨论仍具有现实意义。与低生育率和低增长率相生相伴的人口现象是人口老龄化。早在20世纪90年代,有关计划生育与妇女地位的研究不约而同地提及,生育率的急速下降,尤其是农村家庭的子女普遍减少,对缺乏社会保障的老年人而言,其养老前景将会有更大的不确定性[5][6],意味着老年生活的更高风险。在老龄社会中,老年女性在老年保障、主要生活来源、健康照料、社会参与等方面普遍不及老年男性,尤其是农村、高龄以及失能失智老年女性更是老年人中的弱势群体[7]。因此,在低生育率和老龄化社会中,人口变化仍与性别议题密切关联,人口相关政策及其研究的性别视角不可或缺。二、生育支持政策的性别分析近年来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各地先后修改或出台与生育相关的政策或规定,有关生育支持的政策研究和建议也大量涌现。已经实施或正在热议的生育支持政策主要为产假、陪产假和育儿假等父母照料时间的支持,发展0-3岁托育服务和普惠性幼儿园等婴幼儿照料的支持,以及育儿津贴和税费减免等经济支持。不过,有些政策讨论和对策建议仅针对生育本身,未触及问题根源和围绕生育的社会与政策环境,更缺乏性别视角,值得引起重视和警觉。例如,对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的育儿现金补贴、延长产假等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男主外,女主内”和女性照料角色的家庭分工。国际上政府主导干预低生育率的各类政策中,缺乏性别视角和不利于性别平等的政策已被证明不甚有效或仅有短期效应。中国应吸取国际经验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下文仅针对女性既是工作者又是母亲的角色冲突,对生育支持政策进行性别分析。发达国家在人口转变完成后,生育水平进一步下降,不过研究发现,少生或不生往往是多重压力所迫,并不一定是夫妇或个人的意愿体现。随着低生育率现象的持续,有关生育与性别平等的讨论在21世纪明显增多,性别视角在理解和解释低生育率现象中非常重要。彼得·麦克唐纳(Peter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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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萍、李宜桐、于小童|“中介化爱情”之困:理解线上交友平台的媒介化与性别化

Connell)在最初讨论“男性气质”时将其定义为一种“霸权”,即男性占主导地位,女性处于附属或次要地位,但性别气质也是分层的,即便是在同一性别群体内[35]。“新兴男性气质”(emergent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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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冠文、张 慧 | “嗑CP”:青年女粉丝的创造性情感体验

Mazzarella)对马苏米的情动理论的发展。他认为马苏米的理论妥协于一种尚未理论化的“即时性的美梦”(the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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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苏娜​|翻身戏、城市电影与解放区文艺——从电影《姊姊妹妹站起来》看新中国成立初期文艺生产机制

作者简介查苏娜,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19级本科生。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摘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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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瀛培|国家卫生行政与城市妇幼卫生的基层实践——以20世纪50年代上海联合妇幼保健站为中心的考察

作者简介王瀛培,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医学史、妇女史。摘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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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秋|口述记忆中的性别因素与社会力:兼评女性口述史

Comte)把妇女视为承担社会三大动力(智力力量、情感力量与物质力量)中情感力量的阶级代表。涂尔干、帕森斯(Talcott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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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冠李、杨力超|技术与社会的共塑:校园流动女工的网络购物惯习与阶层差异

作者简介1.张冠李,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城乡人口流动,性别、婚姻与家庭,当代中国农村。2.杨力超,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性别与发展、反贫困社会政策。摘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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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 龙​ | “弹性”跷跷板:乡村女工的双重劳动与扶贫车间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郝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乡村数字发展与数字治理。摘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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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任大鹏、刘 岩 | 基于集体成员资格的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研究

作者简介1.任大鹏,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村法制、合作社、农地制度。2.刘岩,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乡村治理。摘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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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刘汶蓉 | 家庭现代化道路上的女性发展困境与政策出路

Transition)认为,随着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以及个体主义、性别平等、世俗化等价值观念的普及,结婚率和生育率下降、离婚率上升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而性别革命理论(the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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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跃跃 |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更好服务新征程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中国妇女研究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会暨2022年年会,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研讨妇女发展和家庭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动妇女研究创新发展,更好服务于新时代新征程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一、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妇女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党的二十大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牢牢把握”“三个全面”的明确要求。党中央专门作出安排部署,强调要做到“九个深刻领会”“七个聚焦”。我们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刻领会新时代的伟大变革重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是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更加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以全新的视野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全面把握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遵循“两个结合”的根本要求,做到“六个必须坚持”,掌握推动事业发展、战胜困难挑战、解决存在问题的“金钥匙”,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以及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科教人才、依法治国、国家安全等十一个方面的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谋划和开展工作。深刻领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勇于自我革命,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妇女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中统筹谋划妇女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牢牢把握新征程上做好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新要求,打开妇女事业发展新天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既要整体把握、全面系统,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我们要更加深刻认识“两个确立”是在新征程上不断夺取新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把着力点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聚焦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和信赖的领导集体上;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上。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自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家庭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妇女事业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妇女和妇女工作、重视家庭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妇女和家庭的地位作用以及妇女发展的政治保证、方向途径、目标任务、重要保障、外部环境等基本问题,形成了一个科学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是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家庭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主要包括: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理论,在我国妇女运动领导力量上,旗帜鲜明地提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命题,创造性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指出党的领导是做好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明确了中国特色妇女运动的本质要求,回答了我国妇女事业发展根本政治保证问题。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信念,立足五千年中华文明积淀,立足党领导妇女运动百年伟大实践,在我国妇女发展道路上,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指出了中国妇女运动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妇女解放和阶级解放、人类解放一致性的思想,在我国妇女运动时代主题上,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要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历程同促进男女平等发展的历程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要把实现个人梦、家庭梦融入民族梦之中,明确了妇女运动的目标任务,指明了新时代中国妇女运动发展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重视发挥妇女在创造人类历史、推动社会变革中伟大作用的思想,在我国妇女运动主体上,指出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发展离不开妇女,要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明确了妇女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坚持人民性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属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民为邦本、政在养民的重要思想,在我国妇女发展目的上,指出要推动妇女实现全面发展、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发展要惠及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要格外关心关爱贫困妇女等困难群体,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在保障妇女权益上,强调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提出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指出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要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强化了妇女权益保障,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妇女家庭地位、婚姻家庭伦理等家庭思想,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浓厚的家国情怀、家和万事兴、修齐治平等思想精粹,在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上,创造性地提出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新时代家庭观;指出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深刻揭示了家庭与个人、社会、国家之间的内在关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家庭建设的新期盼新需求。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群众组织作用的思想,发扬我们党关于依靠党的群众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在妇联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上,指出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把握“六个坚持”基本要求和“三统一”的基本特征,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工作,为新时代妇联组织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了遵循。坚持马克思主义解放全人类的远大理想,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天下大同、讲信修睦、亲仁善邻、协和万邦等价值观念,在促进性别平等、推动全球妇女事业发展上,指出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强调要加强全球妇女事业合作,通过交流与合作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国际环境,共建共享一个对所有妇女、对所有人更加美好的世界,体现了把中国妇女事业和全球妇女事业紧密联系的天下胸怀。习近平总书记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家庭理论的基本原理,又立足中国国情和妇女发展、家庭建设具体实际,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回答了中国之问、时代之问,回应了妇女之需、家庭之盼,赋予了创新理论深厚的文化底蕴、鲜明的中国特色、丰富的时代内涵,是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妇女和家庭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光辉典范,升华了我们党对妇女事业和家庭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家庭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展现出创新理论强大的真理力量,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征程上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基本观点、核心要义、科学体系、实践要求、理论品格,总结梳理其中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标识性概念和理论主张,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妇女事业发展和家庭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理论支撑。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中国妇女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伟大时代产生伟大理论,伟大理论指引伟大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妇女作用更突出更充分,妇女受益受惠更多、发展环境更为优化,妇女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党加强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保障妇女权益和加强家庭建设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妇女发展和家庭建设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统筹谋划,连续三次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党代会报告,提出“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将妇女儿童和家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顶层设计更加强化,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的基础不断得到夯实。积极完善妇女权益法治保障体系,颁布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专设婚姻家庭编,出台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回应社会关切和妇女诉求,着力解决妇女权益保障领域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新时代妇女权益更有保障。党政主导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和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合力更加凝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地落实,推动妇女全面发展取得全方位新成就。十年来,我们党坚守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努力消除影响和制约妇女发展的障碍,让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公平惠及广大妇女,不断满足妇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国妇女健康状况极大改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女性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0.88岁,2021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16.1/10万,妇幼健康核心指标位居全球中高收入国家前列。妇女受教育水平显著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距基本消除,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比重过半。妇女广泛参与经济发展,实现了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保持在四成以上,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中女性数量日渐增多,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女性占比已达55%;全国科技工作者中女性占比已超过45%。妇女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广泛深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女代表和全国政协女委员比例均创历史最高水平;2022年全国村“两委”换届后,村班子中妇女占28.1%,较上届提高7.1个百分点。农村贫困妇女全部脱贫,城乡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美好生活更有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广大妇女争做建设者倡导者奋斗者,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半边天作用日益彰显。十年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繁荣发展为妇女发挥作用拓展了更广阔的舞台。广大妇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期望,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投身创新创业第一线、科技攻关最前沿、脱贫攻坚桥头堡、乡村振兴主阵地、疫情防控新战场,在劈波斩浪中开拓前进,在披荆斩棘中开辟天地,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在拼搏奋斗中迎来梦想成真和人生出彩的机会,用实际行动撑起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半边天”。一大批优秀女性代表人物受到党和国家表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11位女性荣获改革先锋称号;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8名女性获得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8名女共产党员荣获“七一勋章”;在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一大批女性典型受到表彰。她们是各行各业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为广大妇女树立了奋进的标杆,向全社会展现了新时代女性形象。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家幸福安康的生动局面正在呈现。十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党委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家庭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妇联组织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家庭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中宣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央文明委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家庭,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妇联组织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五好家庭创建,推动家庭文明新风尚蔚然成风;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做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不断健全托幼养老公共服务,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将弘扬文明家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乡村振兴、移风易俗、清廉建设、创业创新深度融合,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职能更加强化,桥梁纽带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十年来,妇联组织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引领服务联系职能,服务大局更用力、服务妇女更精准,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妇联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持续开展“巾帼心向党”系列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妇女,用新时代新征程党的奋斗目标引领妇女,用党领导妇女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凝聚妇女,用新时代妇女事业发生的巨大变化鼓舞妇女,用典型示范带动妇女,以网上工作联通妇女,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广泛开展巾帼脱贫行动、创业创新巾帼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等巾帼建功系列活动,用特色活动吸引妇女,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贡献半边天力量。积极参与源头维权,注重在法律政策制定过程中反映妇女意志和诉求,在面对侵害妇女权益的普遍性问题和重大案件时适时发声,切实承担维护妇女权益的基本职能。建立完善集矛盾排查、纠纷调解、法律帮助、关爱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维权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健康中国母亲行动”、“两癌”免费检查与救助,大力实施“春蕾计划”,深化实施“春蕾计划——梦想未来”行动、“母亲健康快车”、“母亲水窖”等公益项目,以精准服务温暖凝聚妇女。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密切关注、严格防范并与打着“女权”旗号的极端主义作斗争,切实维护妇女领域政治安全。加强顶层设计,深化妇联改革和建设,创新组织设置,实施“破难行动”,破解基层组织覆盖不全不到、做妇女群众工作能力不足等问题,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有效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基层力量不断壮大,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增强。新时代妇女事业重大成就是中国非凡十年伟大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创新理论在妇女和家庭发展领域的生动实践,这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彰显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展现了创新理论的磅礴实践伟力。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党领导妇女运动百年伟大历程,深刻揭示新时代妇女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进一步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高质量的妇女研究助推新时代新征程妇女事业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就在于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运用了科学的立场观点方法。党的二十大报告用“六个必须坚持”概括和阐述了这一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我们要深学细悟弄通党的创新理论的道理学理哲理,坚持好、运用好“六个必须坚持”,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不断推进妇女理论研究创新发展,助力新征程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至上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条红线,是所有理论创新和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把妇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联系和服务妇女工作生命线,尊重妇女主体地位,激发妇女创造创新活力。要聚焦妇女和家庭发展重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妇女群众察实情出实招,自觉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建言献策。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坚持自信自立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特质。我们要坚持中国的问题必须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由中国人自己来解答这个基本点,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牢牢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自觉把个人梦想融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争做建设者倡导者奋斗者。要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增强历史自信,把握历史主动,开创美好未来。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守正创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品格。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反映妇女呼声,回应家庭关切,不断推进妇女和家庭工作创新发展。要深入研究党领导妇女事业取得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不断总结提升广大妇女和妇女工作者在实践中的创新创造,拓展妇女研究的深度广度效度,以创新的妇女理论成果推动妇女发展和家庭建设新的实践。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风格。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我们要强化问题意识,抓住妇女和家庭发展突出问题、妇女工作的短板弱项等,不断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和家庭根本利益,促进妇女工作创新发展。针对妇女领域已成为美西方对我渗透的重要突破口,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用理论和事实,有理有力与打着“女权”旗号的煽动破坏言行进行斗争,坚决防范妇女领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要把分析解决问题作为理论创新的生长点,及时把握妇女群众急难愁盼,精准了解妇女所思所想,不断提出思路办法、政策建议,更好服务妇女群众和广大家庭。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系统观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方法。要对标对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和家庭的结合点着力点;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妇女作用;要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党建引领,广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妇女和家庭工作强大合力。要心系“国之大者”,围绕“国之大局”加强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在深入研究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发展和妇女全面发展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上取得好成果。必须坚持胸怀天下。坚持胸怀天下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全球视野。我们要放眼未来,加强全球妇女事业合作,促进全球妇女互鉴共享,推动落实可持续发展议程,以积极的姿态迎接2025年全球妇女峰会的召开,坚持在推动全球妇女事业发展中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深入研究宣传新时代中国妇女事业对全球妇女事业发展贡献的智慧、力量和方案,研究吸收借鉴国际妇女运动的有益经验,推动建设对所有妇女更加友好的世界。中国妇女研究会作为全国妇联主管的学术影响较大、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全国性社科学术社团,责任在肩,使命重大。要团结引领各位理事和团体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本职,发挥优势,更好地承担起妇女研究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学术引领的历史使命。要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阵地作用,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党中央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决定中对理论研究提出的明确要求,组织系列理论研讨会、交流研究成果,推出深入研究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系列理论文章;要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正确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否定马克思主义立场的错误观点,及时辨析澄清思想理论领域可能出现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对歧视贬损妇女人格尊严的错误言论、打着“维护女权”旗号进行煽动破坏的言行敢于亮剑,巩固壮大奋进新征程的主流思想舆论。要切实发挥学术引领作用,不断提升运用创新理论立场观点方法的功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把做人、做事、做学问统一起来,增强研究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拿出更多有学理深度和学术厚度的研究成果。要进一步发挥社会智库作用,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组织力量深化研究,及时有效地为国家立法、党政决策提供服务,为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要进一步夯实学术共同体,充分发挥妇女研究会妇女教育专业委员会、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专业领域研究小组作用,团结凝聚妇女/性别研究领域专家学者,重视青年学者的培养工作,为妇女研究事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本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中国妇女研究会会长沈跃跃2023年1月4日在“中国妇女研究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会暨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本文来自《妇女研究论丛》2023年第1期《妇女研究论丛》是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和中国妇女研究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期刊。1992年创刊,1999年成为中国妇女研究会会刊。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