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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第二届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批准,协会正式成立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和法制工作专业委员会。协会兼职副会长郭特华出任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主席,协会兼职副会长赵学军出任法制工作专业委员会主席。在致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信中,郭特华表示,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肩负法定职责和行业重托,是基金行业执业标准和行业形象的守护者。自2012年成立以来,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认真履行《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遵守《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公开透明地处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自律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基金行业秩序,树立了行业自律管理的典范。新一届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将一如继往地严惩违法乱纪行为,坚守行业底线,为净化行业生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在致法制工作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信中,赵学军指出,基金行业的过去受益于法制,基金行业的未来寄托于法制。当前,公募基金行业面临转型,私募基金行业需要规范,法制建设更加重要,制度改革愈发迫切,组建法制工作专业委员会恰逢其时。委员会必须肩负起反映行业制度改革呼声、完善自律规则、开展普法教育的重要使命,用法制为基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两个委员会全体委员表示,在未来的四年里,一定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在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的领导下,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努力汇聚行业声音,真正代表行业意志,依法治业,以法兴业,用法治维护好行业的长远利益、全局利益和核心利益,为基金行业的基业长青而共同奋斗。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一、主席郭特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兼职副会长)二、联席主席(按姓氏笔画为序)刘纯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协会理事)罗茁(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创始合伙人)赵军(淡水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三、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国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陈益民(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陈星德(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杨光裕(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子学(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原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林雯(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波涛(前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所长)姚俊逸(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监督处处长)蔡小雪(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高级法官、审判长)薛刚凌(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法制工作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一、主席赵学军(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兼职副会长)二、联席主席(按姓氏笔画为序)张学兵(中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卓福民(上海源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副理事长)莫泰山(上海博道投资公司董事长)三、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邓琪(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