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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琶视点||谢俊贵: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机理、功能与适用情境






重大疫情社会防控:

机理、功能与适用情境


谢俊贵



 重大疫情防控的关键在医学防控,但由于重大疫情的社会特性和社会危害,往往又离不开社会防控。重大疫情社会防控是指根据重大疫情的社会特性,通过整个社会的组织体系运用特定社会规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对社会系统中与疫情相关的社会行为进行调节和约束,以有效防控重大疫情蔓延并减轻其社会危害的过程。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创设机理是传染病学机理、人口流动机理、社会控制机理。重大疫情社会防控具有多种社会功能,主要有疫病传播的社会阻隔功能、疫情态势的社会监控功能、疫时秩序的有效维护功能、疫情应对的社会参与功能等。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适用情境主要有疫病强势侵入社区的情境、医学防控相对被动的情境、医疗资源发生挤兑的情境、社会恐慌明显加剧的情境、社会秩序面临失稳的情境等。实践证明,医学防控和社会防控是重大疫情科学防控的一体两面,不失时机地启动重大疫情社会防控,对于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入防疫抗疫行列,保证医学防控顺利推进,有效落实国家联防联控机制、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具有重要作用。


一、前言

无论是2003年发生的SARS(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疫情还是近来发生的COVID-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都对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带来极大危害和巨大冲击。尤其起自2019冬末延续扩散至今的COVID-19疫情,明显构成一场重大疫情。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及时且全面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已将此疫情确定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简称PHEIC)。本着人民至上、生命之上的理念,我国举全国之力,不惜一切代价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目前,我国疫情控制形势明显好转,但疫情防控的坚定目标仍然是我国一种普遍共识,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的执行力度依然显示出毫不放松的状态。尤其疫情在多国爆发,更加引起我国上下的高度重视。

这些情况业已表明,COVID-19疫情并非一场普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是一场突发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的分类来讲,此次的COVID-19属于乙类传染病的首位(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来讲,属于“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范畴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从此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尤其是扩散速度和涉及范围来讲,也是属于特别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即使是在普通人的心目中,也都会感受到,对于这次COVID-19疫情,国家和地方、干部和群众、医护和保障等各个方面都动员起来,打响了抗疫的人民战争。

重大疫情的防控,从医学的角度来看,关键要靠医学防控。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的肆虐,没有医学的介入,没有医护人员的辛勤工作,没有医药科学技术的快速研发,疫情防控就没有基本的倚靠,就没有办法有效地控制。诚然,这是一个基本的道理,谁都懂得,谁都十分重视。然而,重大疫情防控除了医学防控外,还有一种防控方式,这就是社会防控。社会防控是重大疫情防控的一种重要方式,高度重视重大疫情社会防控,不仅有利于重大疫情的应急管理,提高重大疫情的防控效率,而且有利于保证重大疫情医学防控顺利推进。本文拟从社会学角度对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创设机理、重要功能和适应情境进行必要探索,以推进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科学化,为重大疫情防控的应急管理行动提供参考。


二、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创设机理

从古今中外的治疫实践来讲,重大疫情防控历来存在两种并行互补的防控方式,即医学防控和社会防控,中国历史上如此,世界历史上也如此,只不过在较早时候人们并未对此加以类型分析和系统论述罢了。所谓重大疫情社会防控是指根据重大疫情的社会特性,通过整个社会的相关组织体系(包括政府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运用特定社会规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对社会系统中与疫情相关的社会行为进行调节和约束,以有效防控重大疫情蔓延并减轻其社会危害的过程。重大疫情社会防控与重大疫情医学防控一道,共同构成重大疫情科学防控的两大抓手,在重大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二者优势,形成抗疫协同效应,为重大疫情联防联控做出更大贡献。那么,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创设机理何在呢?

1.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传染病学机理

在汉语中,疫是形声兼会意字,疒(nè)为形,役(省略彳)为声,役也表意,指服兵役、劳役者。疫则是指服役的人患的疾病,即群体性疾病,也即传染病,后来泛指急性流行性传染病,瘟疫。在医学界和社会学界,只有群体性的传染病才能称为疫病、疫疬或瘟疫。重大疫病就是在更为庞大的群体中流行的传染病,相当于英文中的“Infectious Diseases”(传染病)。疫情则是疫病发生和发展的情势。重大疫情则是疫病发生和发展的非常严重的情况。疫病在医学研究中有个专门的学科叫做传染病学(Lemology),是一门研究传染病在人体内发生、发展、转化的原因和规律,以及传染病的早期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从而促使病人恢复健康,进而控制传染病在人群中传播的科学。与之相近的还有一门学科叫做流行病学(Epidemiology),它是研究特定人群中疾病与健康状况的分布状态,探寻引起疾病的决定因素,提供有效防治疾病以促进人群健康的策略和措施的科学。这里的流行病指的是发病人群广、发病范围广的疾病,而不限于传染病学专门针对的传染性疫病。

传染病学认为,传染病具体由三个要素构成: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在最初的时候,传染源可能不是人,但经过一定的途径传播到易感人群后,易感人群中的病患者便成了新的传染源,再通过一定的传播途径,便造成了人传人的传染病现象。人传人的传染病现象,最易发生于人群聚集的社会交往场合和群体活动之中,产生“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的人传人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从而形成重大疫情。如将这种重大疫情置于社会系统中考察,便可以看出重大疫情所具有的显明社会特性和严重社会危害。稍微放任这种疫情无序发展,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因而,从社会学角度看,重大疫情防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不仅要对疫病进行医学防控,而且要控制人们的社会行为,这种社会行为包括人们的群聚行为、患者或隐性患者与其他人之间的社交行为等。

2.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人口流动机理

人口流动与流动人口是当今社会两个出现频率较高的概念。随着城市化与全球化的快速推进,不仅我国人口流动速度加快、流动人口迅速增多,而且国际人口流动非常频繁,造成不同地区、国家人口的聚集和扩散。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流动人口规模从1982年的657万人增加到2017年的2.44亿人,这只是因务工而流动的国内人口,贸易、出差、旅行等方面的流动人口还不计算在内。据2018年春运统计数据显示,广州南站日均发送1135趟列车,30万旅客左右;北京西站日均发送932趟列车,22万旅客左右;上海虹桥站日均发送924趟列车,21.5万旅客左右。这仅仅是北上广的数据,全国、全世界的数据难以估测。虽然“人口流动优化了劳动力资源配置,为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提供了人力和人才保障,促进了我国社会结构转型,提升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水平”,但人口流动明显增大了多种多样的社会风险,尤其传染病四处传播的风险。COVID-19疫情的出现正值我国人口流动高峰的春运期间,这无疑对疫情的快速扩散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无论从医学还是从社会学角度来讲,人口流动都是疫情控制之“大敌”,更是疫情控制之大忌。我们的先民很早就发明了应对重大疫情的“隔离”方法。所谓“隔离”方法,就是在医学防控难以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有效实现疫情防控目标的情况下,通过对人口流动的合理限制,将人们从空间上分隔开来,阻止人们进入特定社区或场所、切断病毒的传播和蔓延,从而达到以空间换时间、以空间换平安的目的。正如我国医学专家所言,隔离是最有效的、最原始的防控办法。在西方世界中,据美国医学社会学者所说: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期的传染病控制,都还是以阻断传染源和易感人群之间的传播为主要预防手段的时代。即使到21世纪,仍将是生态流行病学从分子层面、介质层面(社会行为)、人群层面和全球层面多学科多方位防控的时代。由此不难理解,2020年1月23日我国武汉启动“封城”之策,其根本目的在于截断城市内外的人口流动,紧缩重大疫情控制包围圈,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

3.重大疫情防控的社会控制机理

社会控制来源于埃米尔·迪尔凯姆对社会现象进行讨论时所用的“强制”一词。而作为一个正式概念,最早出自于美国社会学家爱德华·罗斯1901年出版的《社会控制》一书,他强调的是社会成员之间的心理互动。后来,美国社会学家艾伯特·K·科恩则从越轨行为的角度探讨社会控制,认为社会控制即防止和消除越轨行为。我国社会学家孙本文认为,社会控制是社会给予个人行为的各方面约束。由此可知,早期学者所讨论的社会控制,重点在于弱化人的某些不良行为。然而,控制论创始人N·维纳于在《人有人的用处:控制论和社会》一书中,则从科学角度采用足够的信息、反馈与社会反馈等新的概念来讨论社会控制。受维纳的启发,学术界对社会控制进行了知识创新,并从控制方向上将社会控制分为正向控制和逆向控制。前者即通过某种规范和措施以强化人的某种行为的社会控制;后者是通过某些规范和措施以弱化人的某种行为的社会控制。此外,人们还从控制方式上将社会控制分为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前者主要是人为控制,后者主要是规范控制。

一个没有对人的行为进行必要控制的社会是不存在的。即使是当代社会,人类“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上”,在遭遇社会风险和面对社会危机之时社会控制更有必要。重大疫情防控更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特别是在医学防控处于暂时被动的情况下,社会控制(或社会防控)乃不可缺少。这时,既需要通过某种规范和措施以强化甚至鼓励人们的优良行为,更需要通过某种规范与措施以弱化甚至杜绝人们的不良行为。像SARS疫情和COVID-19疫情肆虐期间,都有必要通过社会规范和应急措施来强化或者弱化人们的某些行为。为此,在2003年SARS期间,我国社会学者便撰有《突发性公共事件与社会控制:由SARS引发的反思》《试论SARS的社会控制》等论文,及时关注到SARS疫情的社会控制(或社会防控)问题,研讨了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社会控制理路,并提出SARS疫情社会控制(或社会防控)的相应策略,从而促进了某些地区针对SARS疫情的有关社会防控实践。


三、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功能分析

重大疫情社会防控是借由整个社会的相关组织体系协同开展的一种疫情防控方式,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社会防控本质上是一种组织化程度很高的社会行动。按照社会学的功能理论,任何社会行动都有其特定的社会功能,重大疫情社会防控自然也有其特定的社会功能。很明显,正因为它具有特定的社会功能,国家或地方才会积极推崇和合理运用。如果重大疫情社会防控不具有特定的社会功能,或者其社会功能可以为其他更为有效的疫情防控方式所替代,那么,国家或地方就不必或很少将其用于重大疫情防控之中。但当面对的是重大疫情,且缺乏特效药物、更无可靠疫苗使用时,社会防控的功能更能凸显出来。从历史的和现实的重大疫情社会防控做分析,重大疫情社会防控显在的功能就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疫病传播的社会阻隔功能

传染病学认为,多数疫病或传染病的病毒或细菌,总是通过人们较近距离的接触或相同空间的聚集实现人传人,并导致病毒或细菌四处扩散到处肆虐的。历史地看,前面所讲的汉语中的“疫”字的本意,就代表了我国古人对疫病传播关键特征——接近性——的认识;从现实角度看,SARS疫情和COVID-19疫情主要都是通过人们近距离的接触或相同空间的聚集而导致人传人的。这在医学领域已经通过科学实验得出科学结论。正因为如此,便给重大疫情防控亮出了一个着眼点,留下了一个着力点,这个着眼点或着力点就是,如果能够将已带毒者和未带毒者从空间上区隔开来,或让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从空间上保持较大的社交距离,便可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实现防控重大疫情的目的。这就是重大疫情社会防控在创设过程中就已经考虑好的疫病传播的阻隔功能。

疫病传播的阻隔功能是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第一功能。这一功能事实上正应了人们经常说到的一句口头禅:“惹不起,躲得起!”或者正应了今年抗疫初期某地某村庄的一幅抗疫标语:“远离病毒,居家抗疫!”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第一功能是依据重大疫情的流行病学机理和人口流动机理,并在空间社会学的指导下谋划和设计出的一个最基本的功能。正是由于重大疫情社会防控有了这一基本功能,便有了当前联防联控机制推动的在宏观层面全国人口流动的合理控制,在中观层面地区和社区的封闭防控,在微观层面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硬核防疫。当然,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第一功能实际作用的发挥往往与重大疫情医学防控作用的发挥不可分割,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当医学防控的作用暂时难以对抗疫情时,社会防控的作用便显得越大;反之,作用就越小,甚至带来某些负面作用。

2.疫情态势的社会监控功能

众所周知,疫情态势的监控最重要的医学监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七条规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这不仅表明对传染病、流行病的监控是各级疾控中心的责任,同时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对传染病、流行病的疫情监控是一项专业化要求很高的工作。然而,法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疫情态势监控职责,也并不代表所有的事情都得由疾控中心来做。我们应当看到一个重要的事实,现在各级疾控中心的人员不多,专业力量不足,遇到重大疫情或紧急的公共卫生事件,显然会忙不过来。为了做好重大疫情下的疫情态势监测工作,为重大疫情防控提供疫情信息和决策依据,还必须设法借助于社会的力量,协助配合疾控部门切实做好社会监控工作,才能把疫情态势的监控做得更好。

疫情态势的社会监控功能是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第二功能,它同时也是重大疫情医学防控的一种内在需要。在重大疫情防控中,虽然绝大多数人能自觉申报自身的交往、行踪和身体状况信息,但总会有一些人,他们对疫情防控不够重视,甚至视为儿戏,对涉及疫情态势的自身信息采取瞒报、谎报,甚至对疫情监测系统及其人员根本不予配合。这样一来,疫情态势社会监控便显得尤其重要。疫情态势社会监控作为疫情社会防控的一个重要功能,它的实现是通过各种社会的监测方式实现的。这种社会监测方式,是在党政部门以及疾控中心的指导下,依靠基层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基于社会观察、社会发现获得相关信息,并通过一定的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监督制度,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督促人们配合疫情态势调查工作,甚至于举报那些对疫情防控不予配合的人们。

3.疫时秩序的有效维护功能

在重大疫情到来之时,面对肉眼看不见的病毒实际的和可能的侵袭,人们的心理或者绝大多数人的心理会紧张,并对病毒和自己的生存产生一种莫名的恐惧,这种心理上的变化,往往会极大地干扰人们的行为,甚至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可能导致疫时社会秩序的混乱现象。例如,一些并未感染病毒的人因担心自己感染了病毒而纷纷挤占医疗资源,造成真正感染了病毒的人无法得到及时救治;一些人因担心疫情下的社会生产、生活供应难以保障而纷纷抢购物资;一些人因担心回不了家而闯关冲卡;另外也会有一些人或利用疫时社会管理的可能松动而行违法犯罪的勾当,或利用疫情之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或利用网络造谣生事传播各种疫情及其防控的负面消息。疫情中人们的这些行为,都会或大或小地对疫时的社会秩序产生影响,可能造成社会秩序不稳的混乱局面。

疫时秩序的有效维护是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第三功能。有效维护疫时秩序不仅是保证社会良性运行的需要,而且是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证疫情医学防控顺利实施,更好地救治患者、挽救生命的需要。而要有效维护疫时秩序,医学防控的作用虽很关键,但其着力点并不在此。而社会防控在此方面便能发挥直接和快速的作用。原因是在重大疫情下,社会防控依靠的是法律、法规、社会规范以及根据战役过程中的需要确立的各种应急规则和保障措施来规范引导人们疫时的社会行为。对于违法乱纪的行为者,可以及时依法处理;对于因恐而为的行为者,可以通过心理疏导加以减缓;对于行走于边缘的行为者,可以通过社会监管加以矫正;对于确有困难的行为者,可以通过社会关怀加以救助;对于条块关系的处理,可以通过社会沟通加以解决。这就切实保证了疫时社会秩序的有效维护。

4.疫情应对的社会参与功能

毫无疑义,重大疫情防控需要社会参与。社会参与意指不同社会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通过合法社会途径,参与到国家的社会事务之中,实际地介入或担负社会事务,从而协力推进社会良性运行的行动。我们知道,疫情的医学防控是专业化的防控,这种专业化的疫情防控是疫情防控的支柱。然而,在重大疫情到来之时,突然面对疫情的迅速扩散或在特定地区的集中爆发,通常都可能使医学防控产生某些被动局势,如力量单薄、设施不足、资源短缺等。一旦这种被动局势传导到社会,不仅会严重影响病人的救治,而且会使得本就受到疫情严重影响的社会犹如雪上加霜,进而严重影响到更大范围的社会生活、社会心理和社会秩序。在这种情况下,透过相应渠道积极开展社会动员,尽快汇集社会力量,有效推进疫情应对的社会参与就显得非常重要和十分必要。

疫情应对的社会参与是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第四个重要功能。社会参与彰显疫情防控的社会团结,同舟共济。借由疫情应对的社会参与功能,可以及时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包括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会服务人员等志愿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以解决疫情防控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如医护人员缺少的问题,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社会生活的保障问题,防疫知识的传播问题,社会心理的疏导问题,老弱病残人群的防疫与服务问题,滞留疫区外地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妥善安置问题,应急医疗设施抢建抢修、人口流动控制及体温监测、社区和社会秩序维护等的人力资源问题,以及重大疫情防控所需要的大量资金、物资、设备的筹集、运输、配送问题等。甚至于疫情防控中的自我防控、加油助威、社会监督等,都可视为疫情应对的社会参与。

上面所讨论的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功能显然都是属于正功能。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功能不能说只有正功能,而没有负功能。根据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莫顿的功能分析理论,社会行动的功能可以分为正功能和负功能两类。正因为如此,对于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负功能,我们也有必要加以一定的认识。例如,重大疫情的社会防控一般都会对国家或地方的经济发展产生某种影响,会给人们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造成某些被动,这是事实。但这些负功能相对于重大疫情社会防控尽力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大目标,可以说算不了什么大的问题。如果真要算是一些问题的话,那也可以说,这些问题事实上并非重大疫情社会防控所造成,而是重大疫情本身造成的。当然,对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负功能加以充分的认识,可以尽力抑制其负功能,更好发挥其正功能。


四、重大疫情社会防控的适用情境

社会防控是重大疫情科学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医学防控一起共同构成重大疫情防控的科学体系。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重大疫情防控来说,可以认为,医学防控是主体和关键,社会防控是配合和保障。对于医学防控难以解决的社会性问题,社会防控显然具有重要作用,就如当年的SARS疫情防控和当前的新冠疫情防控,社会防控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病毒抑制和感染人群的最终治愈,是以医学防控的最终结果为标志的,社会防控主要是为取得医学防控的这种最终结果而压缩病毒传播的社会空间,争取医学防控的社会时间。这样一来,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社会防控便存在一个适用情境的问题。只有结合一定时空范围内的具体情况,才能确定社会防控必要与否。

1.疫病强势侵入社区的情境

疫病强势侵入社区的情境是指引发疫病的病毒或细菌等通过人传人及其他传播途径,在较大的空间范围迅速流传、广为扩散,强势侵入一定的社会区域,造成众人感染并导致大量人口死亡的情境。这种疫病强势侵入社区的情境在世界上出现过多次。例如,西欧1347年爆发的瘟疫黑死病,造成大约2600万人口死亡,相当于欧洲人口的1/4。1918-1920年爆发的“西班牙流感”,在全球造成了2000-4000万人死亡。1910年爆发于我国东北及附近周边省份的鼠疫,直至次年3月才逐渐平息,6万余人因此死于非命。面对这些重大疫情,由于当时医学并不像今天那么发达,当时的人们基本上束手无策,能够直接见效的办法是社会隔离或社区控制。即使是2003年发生在我国的非典(SARS)疫情,也可说是疫病强势侵入社区的典型例子。当前的COVID-19疫情更是属于疫病强势侵入全球的典型情境。

据最近有关学者的分析,当前的致使人类出现重大疫情的病毒是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并且这种新型冠状病毒的在人与人之间的传播力、对人类身体的侵入力和感染力非常的强。这就导出了一个十分典型的疫病强势侵入社区的情境,即疫病防不胜防,大众人人自危。为了尽最大可能阻断这种病毒的广泛传播,尽最大可能减少病毒对人们的入侵,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毅然做出了社会防控的重大决策,通过“封城”和将被感染者集中诊治、疑似被感染者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未被感染者尽量居家防疫等加大社交距离、减少人口流动的社会防控方式,打一场重大疫情的阻击战、攻坚战和人民战争。实践表明,采取这种社会防控方式是很有收效的,截至目前我国已取得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复工复产也比较顺利地进行,并能腾出手来支援其他国家抗疫。

2.医学防控相对被动的情境

医学防控相对被动的情境主要包括对导致重大疫情的病毒或细菌等了解不多,或用以诊治病毒感染人群的医疗资源相对不足,尤其缺乏具有针对性强、防疫效果好的药物和疫苗来对付病毒细菌和解救病患的情境。形成这种情境的原因既有内因也有外因。内因是当前人类社会的医学科学、医疗条件尚未发达到轻易对付所有的病毒和细菌,尤其是新出现的某些病毒和细菌的程度;外因是某些病毒或细菌属于新型病毒或细菌,它们神出鬼没、不断变异,使人难以捉摸。像当前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就是一种非常诡异的病毒,经过几个月以来世界许多科学家的研究,虽然早已完成测序,但什么样的疫苗或特效药才能有效抑制等,到目前为止仍未完全弄清。这就使得医学防控显得颇为被动。

2003年笔者在讨论为何必须启用SARS的社会控制方式时谈到两点浅见,第一,SARS疫病是一种突发的急性传染病,医学界尽管已经做出很大努力,甚至付出了生命代价来进行探索、救治,但其进展曾一度无法跟上SARS病毒日益扩散和传播的速度。第二,SARS的发病规律至今尚未完全弄清,即使医学界在某种情况下对其实现了某种程度的控制,也很难保证它在以后某个时候不会卷土重来。这样,如果单纯依靠医学对SARS进行控制,就有可能出现某种严重的被动局面。当前的COVID-2019疫情防控又何尝不是如此!最近,某些国家因其具有发达的医疗技术和丰富的医疗资源,便对疫情社会防控持有偏见,但事到临头却显得十分被动。所以,面对重大疫情,我们不仅在医学防控相对被动情况下需要及时启用社会防控方式,即使医学防控实力很强,也当启用社会防控来配合医学防控。

3.医疗资源发生挤兑的情境

任何一个发展得较好的国家都拥有比较丰富的医疗资源。但任何一个发展得较好的国家,其医疗资源存量都不完全是按照重大疫情爆发时的社会需求量来确定的。在不少国家,医疗资源的存量基本上是按照能满足社会成员平时的医疗健康生活对医疗资源的需要来确定。这样确定医疗资源存量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经济效益以及资源节约的考虑;二是重大疫情往往无法加以预测的考虑。至于一些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的国家,其医疗资源的存量甚至还会大大低于这一水平,他们确定医疗资源的存量则只有一个量力而行的考虑。这就导出了一个问题,即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对未来将发生的未知重大疫情在医疗资源存量上都有可能是准备不足的,至少是缺乏针对性强的准备。基于这样一种情况,在重大疫情突然到来时,几乎所有的国家或地区都有可能发生医疗资源挤兑的问题。

事实上,在COVID-19重要疫情中,发生过医疗资源挤兑的国家和地区并非没有,甚至有的发达国家也发生了医疗资源的严重挤兑现象。一个国家或地区在重大疫情到来之时是否发生医疗资源挤兑现象,固然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医疗资源存量相关,但也与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及时启用重大疫情社会防控方式有关。及时启用重大疫情社会防控方式的国家和地区,由于社会的组织体系发挥重要作用,社会的行为体系得到有效规范,社会的医疗体系便可能科学运行,医疗资源的挤兑现象便不容易发生;而未及时启用重大疫情社会防控方式的国家和地区,医疗资源的挤兑现象便难以避免。基于这样一个经验观察得出的道理,任何可能发生医疗资源挤兑的国家或地区,都应及时启用社会防控;而已经出现医疗资源挤兑的国家或地区,更要果断启用社会防控方式化解这种危机现象。

4.社会恐慌明显加剧的情境

社会恐慌是社会心理学中的一个概念。关于这一概念,很少人对它做出明确的界定或解释。在中国知识资源总库(CNKI)收录的有关”社会恐慌”的文献中,其中一篇文献提到:“社会学家对恐慌的理解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恐慌是极端的、没有根据的恐惧情绪,虽然恐慌可能会导致非理性行为,但本质上还是内心的一种情绪反映;另一种观点认为,恐慌是试图摆脱无助情境的逃生行为,在强烈的逃生欲望下,甚至可能会表现出偏离社会规范的行为。”另一篇文献则对社会恐慌做了解释,“社会恐慌是心理疾患的急性发作”,是“认识上的病症”,是对现实的“不了解”,蔓延到整个社会,就形成了社会恐慌。”事实上,社会恐慌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群体性社会现象,当人们遭遇某种风险危机时,便会形成一种群体性恐惧心理和慌乱行为,这种群体性恐惧心理和慌乱行为即社会恐慌。

重大疫情是一种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大风险危机,因而任何重大疫情的出现都可能引发社会恐慌。在COVID-19重大疫情中,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在一定的范围内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这种恐慌是对肉眼看不见的病毒的恐慌,是对病毒可以在人与人之间传播的恐慌,是对医疗资源挤兑的恐慌,是对生活物资供应的恐慌,是对停工停产情况下失去劳动收入的恐慌。社会恐慌也是一种社会危机,它更可能造成连锁危机和次生危机,从而又可能引起恐慌的加剧。恐慌加剧则可能带来人们非理性行动甚至某些过激行为的出现,这对疫情防控具有很大的阻碍或冲击。一旦出现程度较大的社会恐慌或社会恐慌开始加剧,国家和地方便有必要即时开启社会防控。这里的社会防控,关键是要做好权威信息的传播工作,社会心理的疏导工作,以及恐慌人群过激行为的防范工作。

5.社会秩序面临失稳的情境

社会秩序一般是指动态平衡的社会状态,也即我国古人所讲的“治乱兴衰”中的“治”的状态。社会秩序历来都是社会学的两大核心概念之一。从孔德创立社会学这门学科开始,社会学就一直重视社会秩序的问题。古往今来各个国家都非常重视社会秩序。尤其在天灾人祸或重大疫情到来之时,社会秩序更是国家、地方和广大人民群众特别关心和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可以这样说,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就难以形成重大疫情科学防控的社会氛围,甚至医学防控都会受到严重影响,进而可能带来疫情防控的被动局面,哪怕有很强的医学防控能力也会因为社会秩序的失稳而无法有效发挥出来。有了稳定的社会秩序,就能够形成重大疫情科学防控的良好社会氛围,保证医学防控井然有序,将医学防控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更好地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快恢复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越是在天灾人祸时,社会中的少数人越可能趁灾添乱、趁火打劫,肆无忌惮地破坏社会秩序。重大疫情中同样存在这种现象。就COVID-19疫情来看,国内外都出现过一些破坏社会秩序的现象甚至明显违法乱纪的行为。如有的传播虚假消息,扰乱民心,制造社会不安;有的对别人嘲笑讽刺,把自己的快乐建立于人家的痛苦之上,制造社会对立;有的不按疫情防控期间的隔离规定行事,造情疫情扩散;有的打骂医生护士和疫检人员,实施刑事犯罪;有的趁机高价兜售疫控用品,牟取暴利;有的趁疫情防控物资紧缺之际,实施诈骗活动;有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如此等等,花样百出。这些都是对疫情防控极为不利的行为。从挽救患者生命、保证人民健康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之间关系看,这种情境下的疫情社会防控在任何时候都有必要。


五、结语

重大疫情的社会防控是相对于重大疫情的医学防控而提出来的一个概念。提出重大疫情社会防控这一概念,并非要动摇重大疫情医学防控的崇高地位,或者要否认重大疫情医学防控的重要作用。我们知道,在重大疫情防控中,医学防控是重大疫情防控的支柱,是重大疫情防控的关键,是重大疫情防控走向最终胜利的保证,这是一条铁律。只有做大做强医学防控,才能透过包括疫情监测、疫病预防、患者隔离、病状诊断、药物治疗、疫苗控制等的医学手段和方法,去真刀真枪地对抗病毒细菌,扎扎实实地救治每个病人,确保社会成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假如没有医生、护士和其他医务工作者的勇于担当、逆境而行,或者说假如缺少或者削弱了医学防控,重大疫情定将是愈演愈烈,病毒更可能异常凶猛地危害社会成员的性命。

当然,重大疫情社会防控乃是根据重大疫情的社会特性和疫情防控的现实要求提出来的。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社会防控也有其特有价值和重要意义。这在前文中已进行过相关讨论,在此不再赘述。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社会防控作为一个与医学防控相辅相成的概念,它所讲的是广义的社会防控,也即除医疗卫生系统之外的所有组织系统甚至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疫情防控,它是通过整个社会的组织体系(包括政府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体实施,它所要承担的防控任务同样非常繁重。除了要担负起疫病传播的社会阻隔、疫情态势的社会监控、疫时秩序的有效维护、抗疫物资的调配供应、抗疫队伍的生活安排等配合重大疫情医学防控的工作之外,还要担负疫情应对的社会动员、疫情期间的舆情引导、疫区生活的物资供应、疫时生产的合理恢复、疫时民生的有效保障等重要任务。

无论国内国外,医学防控和社会防控可说都是重大疫情科学防控的一体两面,在我国更是党和政府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开展重大疫情防控的两大抓手。虽说医学防控和社会防控确实也存在一定的主次之分,也即医学防控是重点、是关键,社会防控是配合、是保障,但真正面对重大疫情,我们就可全然明白,其实两者缺一不可,单纯地采用医学防控方式或单纯地采用社会防控方式来防控重大疫情,都有着明显的局限性。在当前重大疫情转入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的情况下,只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下,将医学防控和社会防控两大防控队伍、两种防控方式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才能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真正赢得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全面胜利。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研究》2020年第4期

基金项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智库课题(2017GZZK14)

文章作者:谢俊贵(法学博士、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教授)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编辑|肖文正

排版|肖文正

指导|陈  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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