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掌握效不更方?
正确掌握效不更方
中医治病很讲究“守方”,即辨证准确则不轻易更方换药,“效不更方”对于治病肯定是有其一定道理的,特别是对一些慢性病、疑难病注意“守方”,更是必要的。
守方历来被中医名家所重视。如岳美中老先生在世时经常告诫我们,对于疑难病,要相信自己,注意守方,服药要坚持一定的时间,十剂药不见效,十二、三剂就可能见效。
当然,这种坚持一定要根据证候有无变化而定。证候、病情有了变化,治疗立法用药,当然也会随之而变;如果属于服药后变化不大,疗效尚未显露出来,而病机、病情、证候依然,认为方仍对证,那么坚持按病程治疗,坚持守方也就无可非议;若证候有变,辨证失当,则失去守方的意义了,这时不仅不应守方,还应重新辨证立法,选药组方,重新审核立法处方是否恰当。
余早些年曾治疗一胃结石患者。该患者因四天前暴食黑枣而致胃脘不适,继则胀满加剧,纳食减少,脘中疼痛,按之痛甚,有坚硬感,时有恶心欲吐,大便日一次,量少稍干,脉弦,舌苔腻,中黄,经X线钡剂透视,可见胃中有推之可移的包块,提示胃中结石。
当时见其身体健壮、年轻,属体力劳动者;观其脉症,当属阳明胃中实证,故以鮨伐消导之剂治之,方用枳实、大黄、厚朴、芒硝、莱菔子、木香、焦榔、半夏、白术、陈皮等药,连续服药十天,诸症见轻,大便始为稀便,每日2~4次,服药7剂后日行1~2次,胀满、食少均明显好转。
余便遵“效不更方”之理,让患者继服五剂,再诊已无胀满、疼痛之苦,按之腹软,钡剂透视已无积块影象。至此,该病的治疗本应中病即止,更方换药,选取调理脾胃之方,以善其后。
而余仍以通下鮨伐之剂,言仍遵效不更方,方中虽去芒硝,但枳、黄不除,患者又继服七剂后,反见胃纳食少,腹痛隐隐,兼见腹泻,便稀日行2~3次,四肢乏力,脉弦小,舌质淡,苔薄白微腻,观其表现已成脾虚胃弱之象,后得他医提示,此乃消伐太过而致脾土衰败,嘱改为调理补益脾胃药治之,十余天后,诸症平复。
从病例的整个治疗过程可以见知,首以尅伐之剂,消导攻伐积胃之物,当属恰当的治法,然而积滞消去不是随时注意疾病的变化情况,而是错误地运用“效不更方”的原则,造成误治。
因此我们在临床上必须认真掌握中病即止,不可盲目地只知效不更方,而忽略了掌握好效不更方的分寸。
○ 本文摘自《燕山医话》,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作者:晁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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