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杨立初的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二、免去王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三、免去王伟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四、免去章志远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方玲(女)、柯胥宁、万琦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六、免去刘雅玲(女)、陈纪忠、汤锷、岳利浩、张晓阳、杨国香(女)、武建华、王云飞、张炎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件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