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全力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
近年来,舟山市把“海岛万幢农房激活”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切入口。2020年,以“盘活更规范、典型更彰显、推介更有效”为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多种主体,协同全力推进盘活工作。近两年来,全市共盘活闲置农房1700余套;闲置农房重点区域内累计盘活3200余套,共38.8万多平方米,打通了“两山”转化通道,使渔农村焕发出了新的活力。
(一)在政策和工作体系建设上下功夫,写好保障文章。出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及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目标任务、支持政策、工作措施等,明确了改革的路径和方向;制定《舟山市渔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程序、改造建设规程、宅基地经营使用权证颁发和抵押贷款流程等,确保了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规范有序;颁布《舟山市渔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示范区评定标准(试行)》,提出了示范区建设内容和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颁发了《舟山市渔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事指南(2020年版)》,明确了农房改造申请审批流程和办理时限,确保审批规范限时办理;金融机构出台相关贷款支持政策,把宅基地和农房租赁使用权作为增信依据,允许承租农村闲置房屋(宅基地)的个人及经营实体,用宅基地和农房租赁使用权抵押贷款,增加贷款额度,全市逐步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1+X”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政策体系,为盘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同时,市、县(区)和24个闲置农房盘活重点乡镇(街道)三级都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听取汇报、现场督查,每年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比学赶超”,确保工作落实地见成效。
(二)在规划和底数调查工作上下功夫,写好基础文章。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农房盘活意愿强、农房集聚效应大、农房盘活成功率高”原则,研究划定可盘活利用的闲置宅基地及农房重点区域26个。这些区域自然风景秀丽,人文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健全,传统文化浓厚,多数是已经过美丽乡村建设或者列入美丽乡村建设计划,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基础较好。委托第三方开展闲置农房调查与产业规划建设,对26个重点区域内渔农村居民和村集体所有的闲置农房进行调研,掌握农户、房屋及附属、风貌、资源转化利用等情况,摸清土地权利人、地类、面积、自然状况、盘活意愿、可开发模式等全要素信息,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基础数据库,农房信息“一户一档、一村一册、一乡一库”。经调查统计,重点区域共有闲置农房9000余套,其中已盘活3200余套、未盘活5800余套。
(三)在示范和招商推介建设上下功夫,写好引领文章。2020年,每县区选择1个条件较成熟的村落围绕体制机制、利用效果、人居环境三方面开展示范打造,经过一年建设,定海干览新建村、普陀虾峙河泥漕、岱山岱西上船跳、嵊泗花鸟村四个村建成全市首批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示范区,工作机制健全、农房流转规范、农房改造合理、规模效应集聚、示范带动明显,尤其是花鸟乡形成了“一套机制运行、一套规则管理、一个平台营运”三个“一”盘活闲置农房、发展海岛民宿的花鸟模式,具有较强的推广意义。根据“信息全面、安全快捷、实时沟通、多形式展示”原则,对全市闲置农房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打造2.0版,设置了信息动态、政策法规、项目招商、农房盘活、激活典型、求购信息、农房一张图等7个板块。现已完成平台搭建工作,即将发布闲置农房信息2000余套。同时做好闲置农房招商项目的包装设计和活动策划,挖掘整理项目19个,通过各种媒体和平台,有针对性的举办招商推介,项目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四)在盘活和多元发展建设上下功夫,写好激活文章。坚持实施多主体参与、多途径利用、多类型激活、多方式经营盘活闲置农房。积极引导多元主体以出租、合营、入股等多种经营模式投入闲置农房盘活,形成了“社会资本+农户”、“国资+农户+集体”、“农创客+农户”等多元主体投资模式。扩展“农房+”业态,积极开发“农房+休闲咖吧、农房+海鲜美食、农房+健康运动、农房+渔村电商、农房+文创手作”等多元业态,延伸农房产业链,构建起集风景、风味、风情于一体的乡村休闲产业链,有效带动周边旅游和消费,实现村民、村集体和投资者三方共赢。深化农房盘活模式,针对盘活利用条件差的农房,实行宅基地全盘复垦、土地造地项目和改造为渔农产品加工场地等,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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