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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线索:vanwestca@gmail.com
一个6口之家的母亲以寻找租房时,因家庭人口状况遭到歧视为理由,将出租房屋的房东告到BC省人权法庭。
根据人权法庭的文件显示:2017年4月12号,Abernathy太太通过邮件和拟出租房屋的房东约翰·史蒂文森(John Stevenson)联系,表示想为其家庭寻找房屋,并表明自己有4名8岁以下的儿童,另外还有一名宠物猫和宠物猪。她说,她的孩子还小,可以二人用一间房间。
房东史蒂文森在邮件答复:“对不起,你的家庭人数太多了。”史蒂文森想往外出租的房子,有三卧室,二卫生间。
Abernathy太太则回答解释指,家人现在住在一个三居室的房子里,只有一个卫生间,孩子们很小,所以想寻找更大的房屋。
但是房东史蒂文森则答复指他没有兴趣把房租给她们。他说:“更多人入住,意味着房子遭受更多的磨损,我的这栋房子相当新,状况良好,我想保持现状。”
最后,Robbin Abernathy以家庭状况遭歧视,将房东约翰·史蒂文森告上法庭。她现在找到了另一套房子,只是比房东约翰·史蒂文森的租金,要每月多付500元。
房东约翰·史蒂文森则申请将案件驳回,他指根据BC省住房租赁部门发布的指导方针,房东认为限制有多少人入住他出租的房屋是他的权利。
但法庭最近驳回了这位房东要求不受理此案的申请,允许案件继续审理。
对于这个纠纷,双方的支持者都表示,这个案例表明BC省租赁市场很紧张,再加上“住宅租赁法”中的一些规定也不明确,导致矛盾发生。
双方发生冲突所涉及的规则
房东决定不出租房屋的理由是根据现时的房屋出租指南:“房东通常不会因为有孩子而拒绝出租,但可以限制住出租单位的人数”。
但是,行为规则本身也有些矛盾。
该行为规则不包括居住人数作为设立租赁协议的条款之一。但是,如果说“出租单位的住户人数不合理”,那么房东可以通知结束租赁。
BC省住房部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说:“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房东在签订租赁协议之前就否认了要往外出租房屋,这个规则就不适用于这种情况。”
“BC省房东联盟”首席执行官David Hutniak表示,他觉得规则非常明确。
选择“最好的候选房客”
租户资源倡导中心的租户倡导者Lorna Armstrong也同意,围绕租客数量的规则是一个灰色地带,但在现实中非常明确。
阿姆斯特朗说,房东和租户在签署租约时,就视为同意房屋入住的人数,由每一方决定可接受与否。
她还说房东显然不能歧视家庭,特别是对长期以来难以找到租房的有孩子的家庭,特别是现在租赁市场非常紧张的情况下。
她建议,住房短缺,租管一般有几十个申请人, 房东不必直接表示不欢迎有孩子的家庭。房东要做的就是挑选最好的房客候选人,那么就不会惹上被指责歧视的麻烦。
来到加拿大的朋友们,不管是留学生,新移民,或是上班族,只要还没有买房,那么租房会是大家很关注的一方面。小编经常听到身边朋友们抱怨房东的种种,也见过房东朋友们遇到过难搞的房客。那么今天小编就来讲讲租房的须知,让租客和房东都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法的保护自己!
房客搬进房东的房子,一定事先会有交流的说好一个双方都同意的条件的,但它不一定非要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因此口头的协议也是有效的,只要房东和租客双方认为口头协议能够得到执行和遵守就行。只有租住家庭护理房屋的情况是例外。
不过,一旦在租房居住期间出现纠纷,口头协议往往很难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害并最终平息争端。
如果房东和租客确认要有书面的租约,那内容必须包括:
双方法律认定的姓名和房东地址,以确保一旦租客有疑问或是有异动,能及时通知房东;
租客入住的日期;
租金;
租金支付日期;
房东所提供的设施和服务项目;
除房租外租客必须支付的其他费用及额外收费项目。
反正根据租屋法,可以上网下载
房东必须向告知租客双方应享受的权益和承担的义务;
如果房东没有在规定期内交给租客租约或通知法律认可姓名及地址,租客可以不付房租;但房东一旦按规定做了,租客就要把暂时扣下的房租付给房东。
房东有权在双方确认租约之前或当天收取押金,但押金金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月的数额。
房东有权拒绝接受饲养宠物的人成为租客,也有权在租约上写明禁止租客饲养宠物。但租客入住之后,在某一个时期开始饲养宠物,房东无权驱逐宠物或租客,而只能向租屋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由他们出面驱逐租客。
租客租房时,第一个租期的租金是双方协商谈妥的,按租客保护法的规定,房东第一次加房租必须是在租客入住12个月之后,然后每12个月中可以加一次租。各省每年会对房租价格出一个指南,大多数情况下,租金的涨幅应该在这个指南所规定的范围之内。
涨房租之前房东应该先通知吗?
是的,如果房东决定加租,必须在加租开始之日前90天通知租客,而且必须是书面通知,上面要写明新的租金是多少,从哪一天开始实行。这样才能保证租客有足够的时间作出决定,一旦租客认为租金太贵而不续约,有时间另找住所。
如果租客提出要收据,房东不得拒绝,而且不能收取开收据的费用。除此之外,租客还可以就房东在任何方面的收费索取收据,如果房东拒绝,就是违反了有关法规。即使是已经搬出的租客,只要搬出期限没有超过一年,仍然可以向前房东索取相关付费的收据,房东照样不能拒绝。
收据上应该有什么内容?
收据的内容应该包括所租住房屋的具体地址、租客的姓名、收费项目及其金额、付款日期;房东姓名、房东或其代理人的签名。
房屋的保养和维护是房东的责任,即便租客在入住之前就发现房间有问题,或房东在租赁合同上注明租客有责任维护房屋,从法律上讲,责任还是在房东身上。但是,租客有义务保持所租住空间的整洁,如果是租客的原因导致房屋内的出租设施有任何毁坏,租客则要支付所有的修理费用。
在租务法中对出租房屋的维护和修理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我们有必要有所了解。
房东必须保证物业的正常状态,所有出租给租客的设施都应该运转正常,这其中包括:供电、下水道设施、供暖设备;家用电器;地毯和公共区域;墙壁、屋顶、天花板;门窗、锁、电灯;停车场、洗衣房、门廊、走道或游泳池。
这些设施一旦出现问题,房东有责任进行维修或更换,但并不一定非要以全新的或新一代的设施去代替。例如,租客屋里的炉灶坏了,房东要进行修理或更换,但只要有炉灶正常工作工作就可以了,而不需要用功能更多的型号来代替。
房东还必须保持出租物业的乾净整洁,范围包括门厅、大堂、电梯、洗衣房、水池、停车场。同时还有责任杀灭蟑螂和老鼠。
房东必须保持出入道路的安全和畅通,保持有足够的储水,将物业指定垃圾倾倒地点的所有垃圾及时处理掉。
总之,房东要确保出租物业及租客的安全和健康,并达到市府的附例规范及省级维护标准。
如果出租物业出现维护方面的问题,租客首先可以做的就是给房东写一封要求信,提出需要进行维护的具体事项。有些物业有专门的维护申请表格,租客可向管理员索取。租客填写之后,要自己保留一份影印件。
租客要留给房东合理的时间,之后如果房东仍然置之不理,就可以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市政及房屋厅调查执法组投诉。
如果你所在的社区有这方面的附例,那有关执法部门就会派出调查员对违反附例的行为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调查员会向房东发出一个违法及限期整改的通知;如果房东仍旧没有行动,该部门会将房东告上法庭,并有可能对出租物业徵税及对物业进行维护,要求房东支付维护开支。
租客在投诉时则要说明出租房屋的问题所在,提交租客在试图自己处理这个问题时与房东的往来文件影印件,在租客提出问题之后,房东耽搁、延迟的次数记录,及执法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副本。
在处理这样的问题时,租客可以提出要求返还部份房租,或自己进行必要维修,由房东支付维修费用,或禁止房东加租;但租客无权扣押房租不交。
冬天谁负责铲雪?
原则上说,铲雪是房东的责任,市政安全条例上有规定,房东必须保证物业的安全、健康标准,保证公众出入该物业的安全。但租物法并没有明确阐述遇到这样的问题如何处理。租客可以就此问题投诉到房东及租客局(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该机构会就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房东从哪天开始供应暖气? 如果房东不供暖怎么办?
如果房东在租赁合同上说明提供暖气,就必须遵守租务法的规定。另外,不同的地区政府有不同的物业标准或附例,租客可以查询住所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确认该规定对室温的最低标准。
如果房东有义务提供暖气而没有这样做,房东会被认为触犯了法律,租客可以致电有关部门投诉。
政府对提供冷气有规定吗?
目前没有针对提供冷气的城市附例,也没有对气温达到几度应提供冷气的任何规定。
房东须翻新租客的房屋吗?
法律上没有这个规定,房东并不需要在新租客入住前或租客居住了几年后,更换地毯或粉刷墙面。但房东有义务保持房屋状况及基本设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卫生、健康”的标准。例如,如果房间内的地毯破损,有导致租客跌倒受伤的危险,无论它是新是旧,房东都必须更换。
如果租客不在家,而房东需要进入其房间维修设备、进行设施维护或更换物件,必须在预定进入房间的24小时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租客,通知的内容必须包括:进入房间的理由,进入房间的日期及在上午8时至晚上8时之间的某一个具体时段。
租客一旦损坏了出租物业中的财产设施,或不做清洁导致出租房间里蟑螂出没,或形成火灾隐患,或改动房屋结构、设备设施性能,造成安全危害房东有权将租客驱逐。房东首先要做的是向租客发出书面警告,要求其改正问题;如果租客置之不理,可以向其发出终止租约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是经由房东及租客局认定的。房东也可向房东及租客局提出驱逐租客申请,或要求租客支付维修费用。如果租客放弃租用的房屋怎么办?
租客在没有通知房东,并在房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租屋,被称之为弃屋。当房东意识到租客已经离开而且不会再回来的时候,应该先想办法与租客取得联繫,并通过可能的途径确定租客是否留下了诸如邮件、电话留言等方式的搬出通知。
如果房东已经确认租客弃屋,可以向房东及租客局提出终止租约申请。虽然这一手续并非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但一旦房东把房租给了另外的人,而原租客又没有真正离开,原租客便可以依法律程序起诉房东。
通常房东申请驱逐租客的原因是租客持续一段时间欠租,或损坏了租屋内或建筑中公共区域的设施,或让非租客进入租屋造成损失等。
如果租客饲养了宠物,而宠物发出很大噪音,骚扰了他人,或者损坏了租屋内设施,或引起他人过敏,或经确定宠物带有致病菌,或对他人有攻击性,造成安全危害,房东也可申请驱逐令。
但如果是租客有了室友,房东不能将租客驱逐,除非该室友行为不当,如製造噪音、损坏出租设施。另外,如果室内同住人过多,房东也可申请驱逐令,驱逐多出的室友。
如果房东有充份的理由说明必须将出租的物业在出租期内收回,如自己或自己的家人要住进去;某人因为要照看房东而住进去等,房东可以申请终止租约并要求租客搬出。
听证通知发出后,当事人或代理人应到场,租客如果无故不到,说明对驱逐申请没有异议。如果有异议,应该在会上作出陈述。如果是欠租,租客可以就欠租理由所涉及的其他问题提出来。如欠租是因为房东没有适当对租屋进行维护,租客可以把情况都摆出来。
租客在提出抗辩的时候,最好带齐所有证据和相关文件资料。
当事人双方不一定要亲自到场,可以由代理人出场,但要代理人要有当事人签字的代理授权文件。当事人也可以请律师。如果因不懂英语而需要翻译,也可以带翻译。
如果当事人要改变已经安排好的听证时间,要征得当事人各方的同意,否则,听证按原定时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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