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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向|美国最高法院将对平台第三方内容责任豁免做出重要裁决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2023-06-07



2023年2月底,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谷歌和推特两个案件展开了口头辩论,案件的判决结果预计要到今年6月底7月初才能出来。这两起案件都涉及1996年通过的《通信规范法》230条款(Section 230)对互联网公司的免责保护,此230条款被看作是互联网最近四分之一世纪得以蓬勃发展的支柱。而且,这两起诉讼的核心不单纯是网络平台上传播的内容本身,而更是网络平台推送内容的算法。这是作为任何网络平台赖以运作的核心机制的算法首次在美国成为诉讼目标。这两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将直接关系到美国互联网行业过去二十多年繁荣昌盛的保护伞,故而吸引了广泛的关注。如果最高法院做出对互联网公司不利的判决,那么整个美国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体系都要进行重建。

2月21日,美国最高法院就“冈萨雷斯诉谷歌”(Gozalez v. Google)诉讼进行了超过两个半小时的庭审。紧接着第二天,最高法院又就“推特诉塔梅”(Twitter v. Taamneh)进行了近三个小时的庭审。两起诉讼有着相似的背景,都指向同一个核心问题:互联网公司是否要为自己平台上用户发布的内容承担责任?在Gozalez v. Google案中,诺伊米·冈萨雷斯(Nohemi Gonzalez)原本是加州大学长滩分校的一名大四学生,2015年在法国巴黎做交换生。2015年11月13日-14日,恐怖组织伊斯兰国(IS)在巴黎多个地区连续发动恐怖袭击,共造成130人死亡和368人受伤。正在餐厅和朋友吃饭的23岁的诺伊米遭到恐怖分子开枪扫射,不幸中弹身亡。诺伊米的父母痛失爱女之后,随后在2017年正式起诉互联网巨头谷歌。当时Youtube上存在着诸多伊斯兰国的宣传恐怖主义和招募圣战战士的视频。Gozalez 夫妇因此指控谷歌旗下YouTube平台的推荐算法推广伊斯兰国的宣传视频,违反了美国《反恐怖主义法》。他们的诉讼在联邦地方法院遭到了驳回,因为美国《联邦通信法》230条款明确规定,互联网平台不必对平台上的用户生产内容负责。尽管连续败诉,但诺伊米的父母一直没有放弃,持续上诉。最终在去年10月,美国最高法院正式受理了这一诉讼。事实上,持续起诉谷歌的诺伊米父母并不需要承担天价律师费,因为其实是专业法律机构主动联系这对痛失爱女的夫妇,希望借他们之手来调整互联网行业的230条款。有评论认为,这起诉讼可能会损害互联网,可能会为平台向其算法向用户推荐的任何内容提起诉讼打开大门。与此类似,第二起诉讼“塔梅诉推特”的原告也是恐怖袭击遇难者家属。在2017年新年的伊斯坦布尔恐怖袭击事件中,共有39人死亡和69人受伤,约旦公民阿拉沙夫(Nawras Alassaf)不幸丧生。伊斯兰国同样宣布对此负责。阿拉沙夫的家人也认为推特等社交媒体没有在自己平台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恐怖主义内容传播,违反了美国反恐怖主义法,因而需要承担附带责任。他们在美国对推特、Meta以及Youtube提起诉讼。但与Gozalez v. Google案件不同的是,旧金山的第九巡回法庭做出了对推特不利的判罚,推特因此提起了上诉。延续二十多年的保护伞2022年10月,美国最高法院同意复审这两起案件,当时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九位大法官并不是随意挑选案件的,联邦最高法院每年收到6000件以上的复审请求,往往只有不到100件能够得到复审受理。这两起案件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自2015年以来首次受理涉及《联邦通信法》230条款的案件,而这是美国互联网行业过去二十多年繁荣昌盛的保护伞。要理解在没有第230条的情况下,或者如果法律被大幅缩小,互联网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运作,首先要从一个简单的概念开始:缩小平台责任豁免范围意味着让网站平台面临更多的诉讼和相应的责任。对于科技行业的怀疑者和社交媒体平台的批评者来说,更多的诉讼将意味着有更多的机会追究科技公司的责任。与谷歌和推特案件一样,网站可能会看到更多指控,称其协助和教唆恐怖主义,因为它们托管了恐怖主义内容。如果没有230条款的庇护,网站将面临一个可怕的选择。一种选择是先发制人地删除任何人、任何地方甚至远程声称令人反感的任何和所有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减少社交媒体上允许的言论范围。另一种选择是完全停止对内容进行审核处置,以避免声称网站知道或应该知道其平台上有一段令人反感的材料。在1991年的一个重要案件中,不进行任何审查处置,从而不了解诽谤内容,足以使在线门户网站CompuServe免于承担责任,该案件促成了230条款的产生。与此同时,诉讼量之大可能会压垮那些无力在多条战线上打官司的网站所有者或互联网用户,从而导致卡瓦诺(Kavanaugh)法官提出的那种商业连锁反应。这可能包括带有评论区的个人博客,或是提供产品评论的电子商务网站。幸存的网站会改变自己的行为,以避免遭受同样的命运。如果没有具体的场景可以考虑,很难理解这一切在实践中会如何发展。多个在线平台在向法院提交的书状中描述了230条款对他们运营模式的重大意义。维基百科在提交给联邦最高法院的一份书状中表示,它的存在归功于230条款,如果它对数百万志愿编辑的作品负责,它可能会被迫在非营利教育使命上妥协。其他公司表示,如果网站对其自动推荐负责,可能会影响新闻推送式的内容排名、自动好友和帖子推荐、搜索自动完成以及网站向用户显示信息的其他方法。在对该法律的解释中,Craigslist在最高法院的一份书状中表示,它可能会被迫停止让用户按地理区域或“自行车”、“船”或“书籍”等类别浏览,而不得不提供“无差别的信息泥沼”。它认为,如果Yelp可能会被任何认为用户餐厅评论具有误导性的人起诉,它将被激励停止提供最有用的建议,甚至可能在面对平台操纵时束手无策;恶意行为的企业主可能会在网站上充斥着虚假评论,试图提升自己,但这是以Yelp对用户的实用性为代价的。微软表示,如果230条款不再保护算法,将危及其向领英用户建议新职位空缺的能力,或将软件开发人员与在线代码库GitHub上有趣有用的软件项目联系起来的能力。责任也可能延伸到个人互联网用户。Reddit和一些自愿的Reddit版主在一份书状中写道,最高法院限制推荐豁免权的裁决可能意味着任何点赞、投票、转发或分享内容的决定都可能被认定为“推荐”,并引发一场可行的诉讼。1996年美国《通讯规范法》(Communication Decency Act)的第230条规定,“任何交互式计算机服务的提供商或者用户不应被视为另一信息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任何信息的发布者和发言人。”这条只有短短26个英文单词的法律条文,保护了交互式计算机服务——社交媒体公司、讨论论坛等——免于为平台上的用户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互联网公司也无须为他们善意删除平台内容的行为负责,由此给美国互联网行业的高速发展创造了宽容的监管环境,更为社交媒体的随后兴起铺平了道路。过去的二十多年时间,这条法律条文一次次地给互联网公司保驾护航,在诸多诽谤和欺诈相关诉讼中全身而退。此外,互联网公司也得以完全按照自身规则来删除他们认为不妥的内容和账号,免受用户的诉讼。硅谷圣克拉拉大学法学教授戈德曼(Eric Goldman)甚至认为,230条款造就了现代互联网。这项法规在1995年起草时,正值互联网起步初年:微软推出IE浏览器对Netscape宣战,亚马逊和雅虎刚满一岁,谷歌两位创始人刚刚在斯坦福校园相遇。互联网平台得以在这项条款的保护下,免受任何诉讼的干扰,而迅速膨胀发展。20多年后,网络平台的用户已经至少超过全球人口总数的一半,成为当今世界信息传播的重要媒介。如果说网络的发展极大的加速了信息流通的话,各种假新闻、阴谋论、色情、仇恨、暴力等内容也借这个任何人、任何团体都可以自由登陆发言的平台,恣意传播。该条款因此在美国社会开始越来越引发争议。在起草230条款的时候,一些国会议员开始注意到互联网上出现的各种色情内容,提出了《通讯规范法》以规范互联网,作为《联邦通信法》的修正法案。在最初的参议院版本,如果有意在网站上向青少年展示淫秽等不适宜内容,网络运营商将面临巨额罚款甚至是监禁惩罚。显然,这是把互联网平台当成电视和电台等传统媒体来对待。如果这一监管法案通过,那么刚刚兴起的互联网公司必须为自己平台上出现的第三方内容承担责任;他们必须对网络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否则就可能面临各种诉讼和惩罚。这意味着新兴的互联网行业发展将受到极大制约。1995年的一起诉讼案也刺激到了新兴互联网行业和言论自由维权团体。一名匿名用户在互联网公告板Prodigy上指控华尔街券商Stratton Oakmont欺诈,后者随即以诽谤罪将Prodigy告上了法庭。纽约法官在判罚时将互联网平台视同于出版商,认定Prodigy需要为第三方用户在自己平台的言论承担责任。(实际上,这家券商也的确是骗子,他们创始人贝尔福特(Jordan Belfort)就是电影《华尔街之狼》的男主角原型。)对网络监管法案感到高度紧张的言论自由维权团体和互联网行业联合起来,成功游说了加州和俄勒冈州的两位联邦众议员,在他们起草的众议院互联网监管法案《互联网自由和家庭赋权法案》(Internet Freedom and Family Empowerment Act)中加入了好人豁免条款(Good Samaritian),授权互联网公司自己管理网络平台,这就是230条款的由来。最终两院的法案融合在一起,成为了1996年的《通讯规范法》。在过去的二十多年时间,230条款给了互联网行业一把免责的保护伞,避免了他们因为用户在自己平台上传的内容而遭到诉讼,更给了他们管控自己平台内容的权力。2020年,当时共和党联邦众议员努恩斯(Devin Nunes)因为不堪几个匿名用户在Twitter长期辱骂嘲讽自己,连带起诉Twitter要求交出匿名账号的真实身份。联邦法官就援引第230条款拒绝了努恩斯的要求。不过,230条款并不是无所不包的,互联网公司必须对自己平台上的人口贩卖和儿童色情内容承担责任。2018年通过的《打击性贩卖行为法》打开了缺口,这条法律明确规定互联网公司有责任举报和移除网络平台上的性贩卖(贩卖人口用于性剥削),否则会面临相关法律的处罚。社会割裂政治斗争激化过去几年时间,随着美国社会矛盾激化,种族骚乱、新冠疫情、大选纷争等重大事件引发了巨大争议,社会的割裂现状也在互联网平台上得到了体现。大型网络平台在国家政治和经济事务中变得越来越重要,政策制定者也开始怀疑,至少在目前的形式下,这种保护措施是否仍然值得保持不变。尽管出发点不同,但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都对互联网巨头的内容管控政策感到了不满,希望改变230条款。民主党人表示,这项法律给了网站一个忽略仇恨言论和错误信息的自由通行证;共和党人说,这让他们可以压制右翼观点。联邦最高法院并不是唯一一个审查230条款的国家机构;美国的国会和白宫也提出了对该法律的修改动议,尽管更新230条款的立法一直停滞不前。2020年美国总统大选前夕,谋求连任的时任总统特朗普就率先推动国会修改230条款,因为社交媒体推特以及脸书平台认为坐拥数千万粉丝的特朗普藉助他们的平台,频繁发送不实内容,扰乱视听。这些社交媒体甚至一度宣布暂停了特朗普的个人账户。推特及脸书平台的这项决定不止在美国,也在全球引发争议。支持者一方认为,社交媒体有责任疏导其平台上传播的内容,反对的一方则认为,这有违言论自由原则。但问题是,言论自由的核心当然是言论的多元,但假新闻是否应当被看作是新闻得到传播?脸书虽然一度关闭了特朗普的个人账号,但也认为自己不应当是内容真与假的仲裁者。不同观点围绕这一议题的对立,使得作为立法机构的美国国会显然目前仍难以就此展开讨论,并达成共识。相关争议于是藉助具体案件,送到了最高法院。


2020年5月,由于对Twitter屡屡给自己推文打标签不满,前任美国总统特朗普曾经发布行政命令,要求联邦政府对社交媒体的免责条款进行了限制,并直接喊出了“撤销230条款”的要求。随后美国司法部发布意见书,呼吁美国国会修改230条款。但随着特朗普的下台,此事也就不了了之。这一次,美国最高法院受理这两起针对互联网公司的诉讼,又再次将230条款带到了风口浪尖。那这一次,最高法院是否可能做出对互联网公司不利的判决,以此推动230条款的修订呢?早在去年,九位大法官中立场最保守的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就明确表达了他的立场。他在几次法庭异议书中呼吁国会重新审议230条款,认为社交媒体公司应该像“公共承运人”(Common Carrier)一样接受监管,禁止平台在内容方面存在偏见歧视。在这两起诉讼中,很多互联网公司通过“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文件,对谷歌的推荐算法表示了支持。他们提出,尽管230条款需要根据时代现实进行更新,但监管的调整更应该通过立法机构来推动,而不是通过司法机构的判决来实现。同样支持这一立场的还包括当初拟定230条款的两位参议员荣·怀登(Ron Wyden)和克里斯托弗·考克斯(Christopher Cox),以及诸多支持言论自由的人权机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和电子前线基金会(EFF)。另一方面,共和党议员和保守派势力则指责谷歌等互联网公司利用230条款保护伞,让自己对平台的有害内容推卸责任。这些共和党议员包括霍利(Josh Hawley)、克鲁兹(Ted Cruz),正是2020年力主国会修订230条款的几位特朗普拥趸,他们更希望看到最高法院做出推翻230条款的判决。大法官们态度谨慎不愿介入在口头辩论之前,许多评论专家对联邦最高法院理解此案所涉及的技术复杂性的能力表示极度怀疑。总的来说,最高法院在庭审对重新解释第 230 条的态度似乎没有预期的那么激进。法官们对自己对互联网运作方式的理解表现出适度的谦逊。尽管目前还无法得知九位大法官最终会如何做出判决,但看起来在两次庭审中,大法官们对“以判决推动修订230条款”的潜在深远影响表示了相当谨慎的态度。在第一天的庭审中,无论是自由派还是保守派法官,都表达了他们并不愿意直接干预230条款这一互联网监管法律。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表示:“我怀疑潜在的还有很多很多倍的诽谤诉讼、歧视诉讼……以及施加情绪干扰、反垄断行动。”他列举了突破230条款后可能提出的索赔清单。罗伯茨的言论突显了230条款在转移科技行业诉讼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或者,正如该规则的反对者可能说的那样,保护互联网平台免受一些监督。自由派大法官卡根(Elena Kagan)在庭审中直接暗示最高法院是否应该介入互联网监管法规。她表示,”我们是大法官,并不是九位互联网专家。”保守派大法官卡瓦诺(Brett Kawanaugh)也认为,如果互联网公司败诉,未来可能会面临一大波相关诉讼。“如果让国会来承担(调整监管法律)的重任,是不是会更好?他们可能考虑相关影响以及做出未来预判?”而原告则提出,230条款的确给了YouTube免责保护,不必对平台上恐怖分子发布的内容负责,但平台的算法推荐功能则需要给予更多的审视,不该同样享受免责保护。谷歌则提出,230条款的保护范围同样也包括了平台推荐算法,因为这是平台运行的基本功能。自由派大法官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对此表示认同,她在庭审中表示,用户每一次搜索都会涉及到谷歌的算法,因此230条款的保护范围也应该包括推荐算法。当大法官们质疑如果平台算法并不中立的时候,是否依然应该得到230条款的保护时,代表谷歌的律师立即强调,230条款明确无误地保护了互联网公司不该为用户生成内容承担责任。只要法律没有修改,这一保护条款就是明确的。此外,大法官们花了不少的时间,对恐怖袭击受害者家属的核心指控提出了质疑,即谷歌和推特是否有意在帮助推动恐怖主义相关内容。看起来,“有意”(Knowlingly)和“重要(substantial)”成为了大法官审理两起案件的关键词。因为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如果“相关方协助或者教唆,通过有意提供重要协助或是与恐怖袭击者共谋”,就需要承担附带责任。不同的意见则认为,允许法院对科技行业进行更多的审查将使其与其他行业监管机构的政策保持一致。反诽谤联盟在最高法院的一份简报中写道:“庞大的社交媒体行业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不受法院和法律体系约束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对于一个拥有惊人影响力的全球行业来说,保护其免受司法调查是非常不正常的。”。大法官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似乎在庭审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说法:“其他所有行业都必须将其行为成本内化,为什么科技行业会获得特殊通行证?有点不清楚。”至少从庭审情况来看,大法官们似乎更倾向于互联网平台没有帮助恐怖组织。即便是长期抨击科技巨头的托马斯大法官也表示,当用户搜索伊斯兰国相关内容,谷歌的中立算法提供推荐内容的这个过程中,自己并不确定是否可以认为谷歌在协助和煽动恐怖主义。美国最高法院将在6月底之后宣布这两起案件的最终判决。案件可能的结果对于案件的判决结果,MIT Technology Review的一篇报道做了四种潜在情形预测:情形 1:一个或两个案例被驳回或发回。几位法官对Gozalez v. Google到底在争论什么,以及该案如何一路走到最高法院表示困惑。原告律师因论证不力而受到批评,有人猜测此案可能会被驳回。这意味着联邦最高法院可以完全避免对 230 条款做出裁决,并发出国会应该处理该问题的明确信号。Twitter v. Taamneh案也有可能被发回到下级法院。 情形 2:谷歌在Gozalez v. Google中获胜,但对230 条款的解释方式发生了变化。联邦最高法院在作出判决的同时,也会发表对判决的意见。这些意见可以为未来的司法裁判提供法律依据,可以改变下级法院对未来裁决和法律的解释方式。因此,即使谷歌胜诉,也并不一定意味着法院不会写下改变230条款解释方式的内容。如果这样做,法院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混乱复杂的问题。例如,在口头辩论中有很多关于“算法中立”的讨论——即技术可以与混乱、复杂的社会问题分开。目前还不清楚究竟什么会构成算法的中立性,并且已经有很多关于人工智能固有的非中立性的文章。情景 3:Twitter v. Taamneh案件的裁决成为重击者。Twitter v. Taamneh案件的口头辩论似乎更有说服力。法官们似乎更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问题集中在如何解释《反恐怖主义法》。尽管争论没有提到 230 条款,但结果仍可能改变平台对内容审核负责的方式。Twitter v. Taamneh的争论集中在 Twitter对 ISIS 如何使用其平台的了解以及公司的作为(或不作为)是否导致 ISIS 招募。如果法院同意 Taamneh 的观点,平台可能会受到激励,将视线从潜在的非法内容上移开,这样他们就可以申请豁免权,这可能会降低互联网的安全性。另一方面,Twitter 表示,它依靠政府当局向公司通报恐怖主义内容,这可能会引发有关言论自由的其他问题。情形 4:230 条款被废除。现在看来这种结果这不太可能发生,如果发生了,混乱就会接踵而至——至少在技术部门中是这样。然而,有利的一面是,国会可能会被迫通过全面的立法,让平台对其造成的伤害负责。引入亨德森测试?一些支持者认为,联邦最高法院削弱第230条的一种方法是支持亨德森测试(Henderson test)。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果谷歌选择这样做,它自己的律师可能会给法院更多的信心来支持这一测试。亨德森测试来自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在去年11月对Henderson v. The Source for Public Data案的裁决。该案的原告起诉了一群公司,这些公司从公开渠道收集有关个人的公共信息,如犯罪记录、投票记录和驾驶信息,然后将其放入数据库中出售给第三方。原告声称,这些公司违反了《公平信用报告法》,未能保持准确的信息,并向潜在雇主提供了不准确的信息。下级法院裁定230条款保护被告免受责任,但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裁决。上诉法院写道,为了适用230条款,“我们要求被告因其出版物中的一些不当内容而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不是内容本身有错,而是公司选择如何呈现。法院还裁定,The Source for Public Data应对这些内容负责,因为它决定了如何呈现这些内容,尽管这些信息是从其他来源获取的。法院表示,The Source for Public Data发送给原告的一位潜在雇主的一些信息“不准确,因为它遗漏或总结了信息,使其具有误导性。”换句话说,一旦The Source for Public Data对其提取的信息进行了更改,它就成为了信息内容提供商。进步商会(Chamber of Progress)的法律顾问律师杰西·迈尔斯(Jess Miers)表示,如果联邦最高法院支持亨德森案的裁决,这将有效地“使第230条变得毫无意义”。进步商会是一个中左翼行业组织,谷歌是其支持者之一。迈尔斯说,这是因为230条款的主要优势是帮助迅速驳回针对以用户帖子为中心的平台的案件。迈尔斯说:“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测试,因为它再次鼓励原告以这样的方式为自己的主张辩护,即:好吧,我们不是在谈论内容有多不恰当;我们谈论的是服务将这些内容组合在一起或编译这些内容的方式。”圣克拉拉大学法学院教授埃里克·戈德曼(Eric Goldman)在他的博客上写道,亨德森案的规则如果被联邦最高法院采纳,将是“一个灾难性的裁决。”Goldman在辩论结束后,在进步商会主办的虚拟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看到谷歌支持亨德森测试的意见,我感到震惊,因为这是对230条款的大幅缩小。”。“如果最高法院就此上钩,说‘亨德森测试对谷歌有好处,对我们也有好处’,我们实际上会看到230条款的范围大幅缩小,原告会找到很多其他机会来提起基于第三方内容的案件。他们只会说,他们基于的不是第三方属性本身的伤害。”谷歌在冈萨雷斯案中提到了其书状中讨论亨德森测试的部分。在书状中,谷歌试图将显示第三方信息片段的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网站或聊天室的行为与信用报告网站的行为区分开来,比如亨德森测试的问题。谷歌表示,就聊天室而言,尽管“运营商提供组织和布局,但底层帖子仍然是第三方内容”,这意味着它将被230条款所涵盖。谷歌写道:“相比之下,如果信用报告网站未能向用户提供其所需的消费者权利声明,第230(c)(1)条并不禁止承担责任。”。“即使网站也发布第三方内容,但未能总结消费者权利并向客户提供这些信息仅是网站的行为。”谷歌还表示,230条款不适用于“要求用户传达所谓非法偏好”的网站,比如那些违反住房法的网站。谷歌援引2008年Fair Housing Council of San Fernando Valley v. Roommates.com一案称,这是因为“通过‘实质性地助长(内容)的非法性’,网站将这些内容打造成自己的内容,并对此承担责任。”。为了理解谷歌的这一论点,一些人表示,谷歌或许试图向法官们表明,230条款并不是科技平台的无限免费通行证。这可能是一个战略决定,但在这样做的过程中,许多人觉得谷歌的这一尝试跑的太偏了。Cathy Gellis作为法庭之友(amici)在本案进步商会提交的一份书状中表示,谷歌的律师可能想说明230条款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但“通过广泛地支持它,它支持的可能比我们预想的要多,但是这不一定是法庭之友所赞成的。”谷歌支持的Tech Freedom的互联网政策顾问Corbin Barthold在另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谷歌可能试图传达的支持亨德森测试的想法本身并不一定糟糕。他说,他们似乎试图提出这样的论点,即使你使用亨德森测试提出的出版定义,组织信息也是平台所固有的,因为“不存在像野蛮传递信息这样的事情。”但Barthold说,在提出这一论点时,谷歌的律师“有点像是把财富作为人质。”他补充道:“因为如果法院不相信谷歌提出的事实上没有区别的论点,这可能会朝着一个糟糕的反方向发展。”。迈尔斯推测,谷歌可能认为亨德森案是一个相对安全的案例,因为它涉及涉嫌违反《公平信用报告法》的行为,而不是用户社交媒体帖子的问题。迈尔斯说:“也许谷歌的律师正在寻找一种方法,向法庭表明230条款的豁免权是有限制的。”。“但我认为,这样做会导致对230条款看豁免测试的解读出现一些相当大的问题,这可能会对未来的互联网法律诉讼产生相当无法弥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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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北京师范大学 徐梓宸
来源: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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