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吴思 | 潜规则概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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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著名作家、记者、历史学者。1957年出生于北京,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著有《潜规则》、《血酬定律》《隐蔽的秩序》《我想重新解释历史 》等。他提出的“潜规则”“血酬定律”等观念深刻影响了中国社会。
对话吴思|潜规则概念(下)
吴思 封新城
为什么采访吴思?因为潜规则概念提出10周年了。
同为传媒人,我敬佩吴思。他采访历史,对视现实,是我们时代罕有的追问者。拜访吴思,我视为一次“吃小灶”的机会。很遗憾,大家只能吃大灶了。因为珍惜这个机会,也因为忐忑,还约了我的学弟十年砍柴一同采访,给我助阵。在此鸣谢。封新城
中国的历史
就是权分的变迁史封新城:FT中文网有篇文章,刘再复写的,标题很耸动,叫“谁是最可怜的中国人?”。他对目前的孔子热现象做了一个观察。你们关注吗?
吴思:这篇文章没有读过,孔子热当然会关注。但是说孔子是最可怜的中国人,恐怕还要看从哪个角度说。
李零说孔子是丧家狗,孔子自己也认账,我觉得也是这样。关键你看孔子在历史上干了什么。他,还有后来的孟子,一直在游说各个暴力集团的首领。那会儿暴力集团可是赤裸裸的暴力集团,连一点礼义都不讲,就是公然宣称,我要多收税,寡人好财,寡人好色,就直接这么说,我怎么能去行仁义呢?那个暴力集团真是土匪般的。孔孟去跟这样的人对话,对话的核心是,你们要仁,要有同情心。你说他的命运会怎么样?
孔子是最倒霉的人吗?是最可怜的人吗?孔子想干的事一件也没干成,孔子是最反对用暴力的,整个儒家都有这个意思,要仁,要有同情心;当然我也充分尊重你的权利,你打天下也不容易,我们也尊重。在前一个意义上,孔子一生不得志,他的后代也没怎么得志。但是孔子充分尊重了大人的利益,主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因此又被人家抬到大成至圣文宣王的位置上。他的折中,使得双方都得了好处,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又是最走运的人。
能使双方得到好处,反过来说,也能使双方都得到坏处。孔子不得势,因为他要约束统治者,想给统治者套上笼头,尽管是用松紧带做的笼头。他的后代、后学,想给人家套个硬皮条做的真笼头,立刻就有性命之忧,所以也不得势。从这个不得势的角度来看,从上也不讨好。从下面来说,我们曾经批判孔老二为统治阶级服务,麻痹人民,欺骗人民,对下也不讨好。
于是两头都不讨好,同时又两头都可以讨好。看你强调哪一头。你强调两头都讨好,那你是大走运的一个——你何德何能?几句大白话,说要讲理,说不要杀人,他就成了中国的圣人,一圣就是两千多年,他真是太走运了!反过来你要强调两头都不讨好,也可以说他是最倒霉的人。刘再复的文章可能强调了他的那一面,当然他还存在着另外一面,我觉得他要是两方面都合起来,就完整了。
封新城:现在说孔这么热闹,是一种什么样的现实需求?
十年砍柴:我觉得是几千年的道统。孔子是这几千年来我们的一个道统的源头,一讲合法性,一讲道统,就讲孔子,所以说一旦谈到道统之争,孔子肯定是个尖锐人物。
吴思:找道统的话,你要有点民族自信,就能找到。现在的问题是,你怎么接孔孟?就是这么一个庞杂的、巨大的体系,你取什么?我刚才说孔子就是一个“血酬定律”的坚决反对者,元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的坚决反对者,这就是一种解释;你说孔子是统治者的最大的帮凶,但他又是最大的限制者,两种说法都行。
十年砍柴:薛涌最近出了本书,他认为孔子的仁义是权利之约,他讲的是一种文化意图。
吴思:的确在现实生活中,每个阶层,每个集团,每个个人,他的权利的面积是在变化的。在变迁中,你能看出博弈双方的兴衰。西方说他们的公民的自由是天赋人权,是天降的,比如说上来就是10平方米,上帝就给你这么多,一点不增,一点不减,一直不变,政府就要保护这个。按照那个思路重新解读孔子,你就会发现,10平方米其实是可变的,一直就在变,在哪个时代,在什么条件下就是1平方米,什么条件是5平方米,什么条件是8平方米,你能给他算成一个连续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中有很多可计算的博弈双方的利害关系。这个计算的路数,我觉得就比天赋人权要合理得多,更有历史纵深感,而且更可信。你说天赋人权,天在哪儿?怎么赋的?你追问几下,那个问题就变成了一个信仰。
十年砍柴:信仰是不需要论证的,别的需要论证,信仰不需要。
吴思:对,这是不言自明的。中国的这些事可不是不言自明的。关键要打通几个重要概念,就是当代西方,不管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还是西方宪政民主的核心概念——公民权利,还有自由,权利,是利益的利,要跟中国古代的概念接轨。我说的接轨的词就是“分”,本分,名分,你的名分就是10平米,臣民,他的名分是皇上,100平米,但是你得守你的边界,你得各守本分。
十年砍柴:孔子说的各安其分实际上就是说,一种秩序,他说的秩序不是平等的,但是一种和谐的秩序。和谐是说该得多的得多,该得少的得少,你得10%的不要去嫉妒别人90%的。他讲的是这种差距格局,是大家都认可的格局。
吴思:对。咱们来说古今中外如何接通。中国古代,说名分,本分,不能犯分,不能越分,这些名分有大有小,合起来就是礼义结构。名分、礼义就是不同角度,在谈同一个东西,都是各种权利构成的体系。
在西方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那里,权利最大,分最大,然后对这个说法又有一个合法性正当性的论证,上帝给的,天赋人权等等。到朱熹那儿也有论证,也求助于天,什么是天理,什么叫仁义等等。比如说你是县级干部,你的午餐标准就是四菜一汤,这就是天理;五菜一汤,多的那一个菜,那叫人欲。这个区分很好,不是说我好色,我贪吃,就是人欲,是你该吃的那一份,恰到好处,这就是天理;超出来的,多的那一份,那才叫人欲。天理人欲得到了这么好的区分,相应的他会从天理这个层面上支持你这个分。你如果注意这个分等于权利、公民权,你就看,哎哟,这个论证很好,这个论证的思路很精彩,而且在中国历史上能得到各色人等的认账和支持,宋代发展出两种合法性或正当性的论证方式,一种向外走向天理,一种向内走向良知。我们的传统有不少好东西,一旦与当代接通了,我们就可以老根发新枝,很有历史厚度地茁壮成长。
我就想用一个字把古今中外的核心概念这个打通,打通的关键,就是“right”这个词怎么翻译。这个词的翻译只要接上了中国的传统,马上中西方就通了。那怎么翻译呢?现在译成权利,是晚清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翻译的,他后来当了京师大学堂总教习,相当于北大的副校长。
严复当时就说译得不好,以霸译王,你看看,“权”多霸道,“利”多霸道,“right”那个词带着正义感,把这么一个正义的、正当的、应得的东西,译成权,还有利,这两种东西,把那正当的意思弄丢了。“right”本来不就是“正确”吗?我们打一个对勾,不就是“right”的简写吗?这全都给译丢了,严复说应该译成直,直截了当的直,对,理直气壮。或者译成“民直”。你说说看,这词多拗口啊,人们不接受,没流传开来,包括严复自己写文章都要用“权利”。但这个词又跟“权力”那个词,也就是“power”,在发音上完全一样。
丁韪良自己也觉得“权利”这个译名不好,他为自己辩护说,新的学问进来,很难用一个老词对应上,不得不造一个新的。其实,他解释说,权利所指的就是个人应得之分。他在给自己辩护的时候用了“分”,可是译的时候却没用这个“分”字。如果咱们替他补救一下,换个译法,译做“权分”,这就具备正当性的感觉了。是该我得的,那就是我的分,你可以大喊:这是我的分!充满了正当性。
这么一来,这个“权分”的译法一改,你就发现中国的历史,完全可以看作权分的变迁史,你看《资治通鉴》的开篇,第一段,说的是三家分晋,然后周天子承认“犯分”的合法性,他用的就是“分”这个字。你发现,中国史学传统的核心原来是对“名分”变迁的分析。周天子承认三家分晋合法,封三家犯分的大夫为诸侯,这就意味着,与权分相关的意识形态,在那个时刻改了。司马光认为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而这个重大的历史事件最核心的利益变化,就是权分的重新划分。每个朝代都在做这个事情。你看,中国史学并不肤浅。一旦你意识到这个观察角度,二十四史就不是满本的帝王将相家谱了,而是权分变迁史,还有非常精妙的辨析。
封新城:你就专门写一本有关分的书,不是挺好吗?
吴思:我写了篇文章,题目就叫做《洋人的权利,我们的分》。总之,我觉得接通道统或继承传统这个问题的关键环节就是,来自西方的观念体系跟中国的过去怎么对接。
潜规则这种现象会逐步萎缩
但不会消失
封新城:在潜规则这个话题上你还会有进一步的文章出现吗?吴思:在《潜规则》那本书出了以后,还有进一步的东西,一个是说,什么东西决定潜规则的面积扩张或者是缩小,我说的是合法伤害权。合法伤害权又来自哪里呢?来自暴力集团,暴力集团的成本和收益要用血酬定律来计算。暴力集团他们与规则有什么关系呢?暴力最强者可以立法定规,于是又说了个“元规则”。元规则就是决定规则的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就是中国历史上的元规则。
另外一步进展,又是一个新概念——抱歉,我老杜撰新词,杜撰新词很讨厌,你每次都得跟人家解释,你用起来人家都不懂,但是不杜撰你又没法办。我杜撰那个新词叫官家主义。从潜规则和元规则、血酬定律的角度看中国历史,可以看到一些新景象,官家主义就是我对这幅包含新景象的社会体系的称呼,我认为秦汉以来的中国社会就是官家主义社会。
这是我出完那本书之后,又往前走的几步,以后还能往哪儿走我不知道。
封新城:你做潜规则的解释时有一个限定——中国社会,那你这本书有没有翻译成英文呢?
吴思:没有,翻译成韩文了。
封新城:那最准确的英文译法呢?
吴思:他们有两种译法,经常看到有“Hidden Rules”就是藏起来的规矩。
封新城:藏起来的规矩,这翻译回汉语又没有那个味道了。西方有潜规则吗?
吴思:我看赫尔岑写的《往事与回想》,他生活那个时代,19世纪中的俄国社会,就跟中国明清差不多,比中国明清还野蛮一点,还赤裸裸一点,但仍然是大规模的贪污,徇私枉法,充满这类的事。
封新城:再往前看,你觉得潜规则会不会消失,或者会怎么变?
吴思:二三十年之内,在中国,潜规则这种现象不会消失,然后会逐步萎缩。我说的萎缩是在有了宪政和民主的条件之下,它会逐步萎缩,但萎缩了十年八年之后,比如说在台湾,在台湾《潜规则》卖了将近3万册,人均密度比大陆还要高。台湾那个社会的潜规则已经没大陆厉害了,它尚且能卖那么多,我看即使大陆实现了宪Z民主之后,二三十年之内,这个现象和这个概念,就是需要把它当作工具来用的迫切性,需要的强度,不会大幅度衰竭。再往后我就不知道了。(全文完)
(注:文章原载《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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