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第5期法学论文要目
1.公证制度改革理论探索
作者:廖永安(湘潭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发轫于罗马时期的公证制度在现代社会依然焕发着勃勃生机。作为预防纷争和安定秩序的有力武器,现代公证制度凭借其在漫长历史演变中形成的证明效力、执行效力、要件效力等三大效力,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公证制度作为预防纷争的准司法制度,在西方国家常被誉为“预防司法”。清末民初“西法东渐”之际,西方公证制度被引入中国,自此公证制度的发展如同中国其他法律制度一样,经历了多个极不平凡的发展阶段。从民国时期的制度初创,到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制度尝试,再到“文化大革命”前后的发展低谷和改革开放以后的恢复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公证制度迎来一场“静悄悄的革命”。以2000年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为改革起点,公证机构的组织形式由单一的“行政体制”转变为“行政体制”“事业体制”“合作制”多元并存;与此同时,公证制度的功能也在不断地延伸和扩张,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证明功能”,逐渐演变为综合的“法律服务功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理清自身的角色和定位,已然成为公证制度未来发展所面临的新问题与新挑战。
2.强制执行公证中执行证书性质的再审视
作者:廖永安;张红旺(湘潭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司法解释对执行证书的证明材料定性不仅未能平息旷日持久的执行证书性质之争,还与许多现行规定产生冲突。争议的实质在于执行证书的功能定位不明。在公证债权文书缺乏既判力与确定力的情况下,为减少执行错误,同时保障执行效率,可将法院部分实体性执行要件的审查工作交由公证机构承担,并在此基础上将执行证书的功能定位为对法院执行要件审查工作的合理分担。在执行机关准予执行的模式下,执行证书虽然与执行文性质一致,却是公证机构分担部分法院执行要件审查权后的产物。如此,执行证书的内容。效力。送达。申请期限和不予出具的事由等与其性质密切相关的争议问题便可得到合理解决。
关键词:公证制度;强制执行公证;执行证书;执行文;执行要件
3.限缩抑或扩张:强制执行公证适用范围的立法选择
作者:段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作为公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制执行公证制度因具有疏减讼源。节省成本。督促践约等功能优势,逐渐受到司法机关和市场主体的信任和青睐。强制执行公证制度的核心问题是适用范围的设定,而适用范围的设定直接影响着该制度在纠纷预防中的功能发挥。立法层面为因应社会现实的需要,在适用范围设定上逐渐由“限缩主义”走向“扩张主义”。然而实务中对适用范围的态度却存在诸多分歧,由此呈现出适用混乱的实践样态。强制执行公证适用范围的设定应当充分考量公证法。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的基本法理。快速实现以公证债权为目标的指引,寻求适用范围与程序保障之间的动态平衡,走向基于程序保障的“扩张主义”,应是强制执行公证适用范围立法的恰当选择。
关键词:公证制度;强制执行公证;适用范围;程序保障;扩张主义
4.多维论域下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的理论检视
作者:夏先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但却因缺乏坚实的理论根基而存在正当性隐忧,有必要在理论层面予以回应。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在理念上表现为公证辅助司法参与纠纷的社会共治,具体可从与司法社会化趋势的内在契合。社会治理理念下的纠纷共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个方面得以体现。从权力论域看,司法权分解下部分权力的可让渡性与公证权的准司法性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提供了合理性基础。从职能论域看,公证的证明。判断。证据保全。监督。送达职能与司法辅助事务之间的衔接是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的内在逻辑。
关键词:公证参与司法;司法辅助事务;纠纷共治;公证权;司法权
5.论互联网电子证据的出示
作者:冯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但却因缺乏坚实的理论根基而存在正当性隐忧,有必要在理论层面予以回应。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在理念上表现为公证辅助司法参与纠纷的社会共治,具体可从与司法社会化趋势的内在契合。社会治理理念下的纠纷共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个方面得以体现。从权力论域看,司法权分解下部分权力的可让渡性与公证权的准司法性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提供了合理性基础。从职能论域看,公证的证明。判断。证据保全。监督。送达职能与司法辅助事务之间的衔接是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的内在逻辑。
关键词:公证参与司法;司法辅助事务;纠纷共治;公证权;司法权
【政治文明与法律发展】
1.不利行政行为程序漏洞的认定标准
作者:侍海艳;杨登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法律漏洞是制定法自始至终在所难免的问题。与民法漏洞不同的是行政法漏洞有实体与程序之分。从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角度而言,为不利行政行为的做出制定符合正当程序原则要求的程序,是行政法的题中应有之义。倘若立法者因为疏忽或者其他原因而未为该类行政行为制定出符合正当程序要求的法律程序,程序漏洞问题就可能因此显现。不利行政行为程序漏洞的认定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依据正当程序原则的最低程序正当要求认定既定程序存在漏洞的可能性;第二步是借鉴由审判实践产生的个案程序正当标准认定既定程序存在漏洞的真实性。
关键词:不利行政行为;法律漏洞;程序漏洞;程序漏洞的认定
2.公法视域下的信用承诺及其规制研究
作者:张鲁萍(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内容提要: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背景下,针对公民个人、组织所设定的信用承诺被广泛运用于行政审批、登记、救助等各个领域,且贯穿事前、事中、事后所有环节。在功能定位上,信用承诺有利于提高规制效率,实现多元共治,亦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相契合。在法律属性上,信用承诺并非独立的行政行为,而是信用规制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为了促进信用承诺合法、有序运行,需要在明确规范依据、细化制度设计、理清救济路径的基础上,协调好信用承诺与其他规制方式间的关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与多元互动机制。
关键词: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信用承诺;法律属性;信用承诺规制
3.中国语境下行政主体概念规范认识危机:反思与重构
作者:张明(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内容提要:行政主体概念规范认识问题是行政法学体系化的一个元问题。中国语境下行政主体概念规范认识危机是指衍生于西方语境已成“规范性”的行政主体概念无法有效回应解释其所依附的公共行政现实结构变化的一种认知解体状态。产生这一危机的法之通理在于概念的功能与功效混淆、封闭与开放的内在结构割裂、所承载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辩证关系误解及构造方法上民法技术迁入的整全性缺失;法之殊理在于中西概念功效上“分”与“合”的价值期待、建构原点上国家机关与国家的独立公法地位选择、公共行政体制上党政关系差异的三重悖论。化解这一危机的路径在于重构行政主体概念的本土化规范认识框架。
关键词:行政主体;规范认识危机;法理诠释;本土化规范
4.大数据时代下中国海上交通立法的理论嬗变与制度表达
作者:王崇(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
内容提要:随着卡口、电子警察、互联网数据传输、摄像头、感应器等设备数量的增加,大数据技术正逐渐成熟地运用于中国海上交通运输活动之中,这必然影响中国海上交通相关立法的出台和修订。由于“海陆统筹”立法论与“功能”立法论有着较强的包容性和可嬗变性,大数据与中国海上交通立法理论之间有着良好的切合性基础,其主要体现在横向维度上的多式联运立法和纵向维度上的行政执法服务体系两个方面。同时,面对大数据与中国海洋立法发展之间存在的鸿沟与间隙,应该以完善中国海上交通立法为研究的根本要义,通过运用法政策学理论的研究方法,对运用于海上交通立法中的、与大数据技术有关的规范进行相对纲领化,并注重政策在其中的导向性作用,为中国海上交通立法的数据化建议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大数据;海上交通立法;“海陆统筹”立法论;“功能”立法论
5.早期国家的强制力与法律运行模式
——以古代冰岛共和国“资格刑”为研究对象
作者:朱桉成(武汉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在传统的国家与法律关系理论研究中,容易脱离具体的社会经济生产力背景,过于强调国家公权强制力对法律运行的单方面保障作用,或者将其视为法律运行的唯一保障机制。古代冰岛共和国作为早期国家,正处于生产力不发达、国家机器不完善、公共强制力薄弱的阶段,但冰岛共和国的立法者却结合社会经济背景,制定了以“资格刑”为代表的法律法规,通过树立立法与司法权威并运用多种手段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的方式,在国家公权难以垄断强制力使用权的情况下,维持了社会秩序基本稳定。研究古代冰岛共和国相关法律制度,有助于探讨强制力薄弱的早期国家法律的具体运行模式,进一步加深我们对国家与法律真正关系的认识。
关键词:早期国家;古代冰岛共和国;资格刑;法律强制力;法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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