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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瑞恒泰】我们是一家动漫企业,请问职工培训费是按工资总额8%扣除还是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网上答疑38)

浩瑞恒泰
2024-08-28

网友问:我们是一家动漫企业,请问职工培训费是按工资总额8%扣除还是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董红岩/原创整理

浩瑞恒泰解析:
首先梳理一下,职工教育经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1、工资薪金总额2.5%及8%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几个规定:
财税[2015]63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税[2017]79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综上总结一下:
①2018.1.1以前,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②2015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③2017年1月1日起,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④2018.1.1以后,所有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全额扣除
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六条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第二条规定,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说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四条规定,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综上所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经认定的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动漫企业、航空企业以及核力发电企业发生的相关职工培训费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您公司如果符合经认定的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动漫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参考文件及链接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

3、<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7、《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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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浩瑞恒泰会计师事务所、吉林浩瑞恒泰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董红岩,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个人微信号:dhy15704423555,添加可互动交流,并可申请加入“浩瑞恒泰财税交流群”,每天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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