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丨田军:我在英国的车族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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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军,1957年生,北京大学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78级,本科毕业后就职于国家物价局和国务院价格研究中心,1988年赴英,获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伦敦经济学院ST国际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经济学会(英国)主席,高诚-MTM集团副总裁。1999年回归香港,任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富地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总裁。
现为君正控股集团总裁,下属“君正集团”“博晖创新”两家A股上市公司和天弘基金(余额宝)、华泰保险等知名金融机构以及大安制药、卫伦生物、格林泰科等医疗机构。北大校友众筹企业“未名酒庄”董事长。天使投资人,项目包括:玖富金融、玖创资本、中视博雅基金、香港未名基金等。
北大校友易纲、田军与英国前首相希思在一起
原题
英伦杂记
1988年~1999年旅居英伦11载,乃吾人生中最珍贵一段经历。随着岁月积累,感到愈发宝贵,而其中印象深刻的无疑包括购车、驾车与打官司的过程。
旅英之前,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是个遥远的梦;而1980年代在大西洋彼岸,小轿车已进入千家万户,普通得像中国大陆的自行车。1989年当我的身份由“访问学者”变为博士研究生时,购车便提上议事日程。当然首选是二手车,一则受制于经济能力,二则考虑“性价比”。
买二手车主要有三个途径:二手车行、拍卖会、看广告直接与车主联系。车行价格偏高,拍卖会次之,且没有机会试车、讨价还价,对英文和汽车专业知识要求较高。中国人留学生大都走第三条路。二手车广告五花八门,常见的有橱窗广告、车窗广告、公共广告栏上贴小条和报刊杂志分类广告等;而在伦敦,人们更多地依靠一份名为《战利品》(LOOT)的报纸。
留学英国的日子
《战利品》出版商反向思维,极富创意,通过免费广告方式吸引大量的二手车、二手家具、租房、找工作等方面的信息,从而成为伦敦平民的抢手货。报纸售价每份一英镑,是普通报纸的四倍,实际上由消费者反向支付广告费。每逢周末,许多消费者早早起床,第一时间抢购《战利品》,像淘宝一样寻觅各式各样的好东西。
我通过《战利品》淘到了想要的车:福特·菲亚斯特,排气量1.1,行驶里程19000英里,售价仅2100英镑。这辆车似乎满足所有留学生购车标准:大众品牌(零件与维修低)、小排气量(省油、保费低)、低里程、年份新(1987年)。或许用今天的眼光看,这辆“二手福特”寒酸得很,当年却为我的“车族生涯”做出巨大贡献。我与太太用该车起步学车,取得驾照,转遍了伦敦大街小巷,还带着许多朋友游走英伦三岛,包括中国当今副总理马凯先生。随着汽车知识增加,后来发现“二手福特”的里程表被改动过,还出过大事故,车底的主钢架不正; 印证了“便宜没好货”的道理。
田军陪同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英国考察
伦敦乃世界上小轿车保有量最多的城市之一,为减少道路拥堵,政府设置各种行车和停车限制。作为驾车族,一不小心就会被罚;稍一怠慢,难免犯上官司。当然,多数起于不守规矩和侥幸心理,但被冤枉的案例也时有发生。有一次去市中心办事,我将车停在泊车位上并在表中塞足了费用,返回时竟然收到罚款单,原因是计费表不工作。
还有一次在家门口的自由停车位上被罚,冤枉到了极点。那时住在伦敦海布里阿森纳足球场附近,每逢比赛日,足球迷会在路边“双泊车”(doubleparking)。由于家门口的位置被占,于是跟着球迷“双泊”;然而球赛结束后,泊在路边的一排车开走了,我的车被认为是泊在道路中间而被罚。中国人不喜欢打官司,罚单不按时交就会被法院传呼;看到法院传票, 浑身紧张得发抖,只好自认倒霉,缴款了事。
留学英国的日子
后来与伦敦经济学院的一位老师聊起此事,他哈哈大笑,说我不懂得基本维权。这位犹太籍法学教授大言不惭地说他接到过无数罚单,却从来没有交过款。窍门是每逢收到罚单,他总是第一时间写信给警察要求提供证据,接下来继续与警方通信,阐述自己的理由并强调警方证据不充分。通常警方对于处理此类罚款不够重视,法律档处理人手与能力斗不过这位法学教授,最终由于没有精力继续周旋不再回信件而放弃罚款追诉。
我开始意识到东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中国人不喜欢打官司,往往喜欢私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究其原因,就是“衙门口朝南开”观念;中国古代司法公正,往往掌握在少数地方长官的手中,而现实中真正的清官甚少。再深入看,打官司意味着与官府和有钱人对抗,往往没有好果子吃。从人的思想和教育角度看,中国人相信“人之初,性本善”,教育强调驯服人们遵守规矩和社会秩序,而不是质疑和挑战官府。
北大校友田军、朱力为(数学系76级)与英国前首相希思在一起
而西方人相信人是带着“原罪”来到这个世界的。圣经中讲:人有两种罪即原罪与本罪,原罪是指人类生而俱来、洗脱不掉的罪性与恶根,本罪是各人今生所犯的罪。正因为如此,社会制定了众多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来约束人的行为;同时也给予每个人权利,在他人犯罪时保护个人利益不受侵害。他们相信,只有每个人的恶行都被限制且权利都得到尊重,社会才能正常的运行。中国人有事爱私了,路上两车碰撞,公说公理,婆说婆理,最后怕事者妥协。在西方出了车祸,不用吵架,让保险公司去判断,再不服就上法庭判决。西方人爱打管司,反映了他们对法治的信任,认为打官司不仅不丢人,反而诉诸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效手段。
然而社会现实非常复杂,现实中的维权过程与结果也充满不公正。西方人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是好东西,但前提是大家自觉遵守且在上帝的监督(宗教作用)下执行;而当不自律的人们开始利用法律钻空子时,法律的低效和事实上不公正也普遍存在。
北大校友在英国,1980年代着装颇受嬉皮士影响,左起:经济系田军(1)、中文系王志兴(2)、化学系李育(3)、国政系韩越丹(6)
1992年夏,太太在《战利品》上发现了一部二手尼桑·蓝鸟,各方面指标都非常理想,售价仅为2200英镑,比正常价格便宜30%左右。车主是一位摩洛哥籍“留学生”,读完学位回国前处理车和各种用品。我们急匆匆赶过去,按响门铃后车主说:“你们来晚了一步,车刚刚出手”。看到闪光发亮的车依然停在门前,我们有些不死心,磨蹭了永久才悻悻然离开。恰巧此时,车主推门出来讲:“这辆车与你们有缘,预定车的人刚刚来电话说凑不出钱来,无法成交”。
我们顿时像捡到了金元宝,兴奋地验车、试车。鉴于第一辆车的教训,我们查验得非常细,结果发现车况比想象的还要好,当即交付定金。车主第二天将车开到我们住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慎重起见,我们又请开二手车行的中国人老潘再次试驾,确认没有问题后才付款。我们的“车族”生活即将上一个新台阶,不由喜上眉梢。
田军陪同李剑阁(时任国家体改办副主任)与邱晓华(时任国家统计局长)访问英国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第二天打电话给车主发现他已经退租,且该房仅租用一周。一种不详的感觉袭上心头,惴惴不安地走进警察局查证,一位警官查验计算机记录后说:“信不信由你,这是一部被盗的车”。我们争辩说自己付了钱,有收据证明。警官说,我相信你们,不会追究其它责任,但车要归还第一债权人即一家保险公司(丢车人已经索赔);而且该车还有第二债权人,盗贼此前已经卖过一次车,当晚用另一把钥匙将车开走;如果你们不是发现及时,估计到晚上车就不见了。2200英镑!我们一年多辛苦积累的全部财富,就这样被“摩洛哥留学生”无情地拿走了。
基于过往教训,我没有立刻将车交给警方,而第一时间给“犹太法学教授”打电话。得到的答复是:车最终要交上去,但保险公司要履行一系列法律程序才能拿到车,而法庭判决前我可以保管并使用这辆车。我采纳“犹太法学教授”的建议,将车放置在一个高档小区朋友车库里,签署车库租用合同,并保留这段时间所有费用凭据。
待保险公司律师根据警方线索来信让我交还车时,我写信说明此期间为了有效地保障车的安全,专门租用车位,因此要求对方给予补偿。考虑到打官司需要时间和费用,对方律师同意我的要求,开具了320英镑的支票。在已经损失2200英镑的前提下,我通过“合理维权”拿回320英镑,心理得到一点补偿。
田军与吴敬琏教授在伦敦参加国际会议
我的法律维权意识不断提升,是年秋办理车险时竟然缴纳了一笔8英镑的“车辆交通事故法律服务”保险。过往办理车险时认为此类保险荒唐,绝不考虑;而这次主动缴纳8英镑,事后被证明具有重要意义。
1992年11月14日凌晨两点,我经历了人生第一次车祸,倾囊购置的第一部车就此报废。没有想到,接下来的车辆索赔官司更是一场噩梦。但在犹太法学教授的指导下,我的维权能力大大增强,不仅咬牙挺了过来,且最终赢得胜利。
13号逢周五,在西方被认为是不吉利的日子。信奉基督教的西方人通常会比较谨慎,尽量避免驾车出行。而我们从小受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教育,对此说法毫无顾忌,照常进行周末聚会。次日凌晨两点驾车回家行至Hackney Wick附近,一座拱形桥半边关闭维修,临时增设红绿灯控制双方交替行车。由于是绿灯,我几乎不假思索地冲上拱桥。当车行至桥顶的一刹那,迎面看到一束亮光。我紧急制动,但一切都太晚了。两辆车迎头相撞,太太由于没有带安全带,一头撞上挡风玻璃,鼻梁一道深深的口子鲜血直流。
留学英国的日子
我打开车门,冲出去指责对方闯红灯。车里走出一位身高马大的黑人,情绪比我还要激动。约10分钟后,一辆警车赶过来,仔细勘察现场后说:“双方不要互相指责,是临时增设的交通灯出了问题,两面同时亮红灯,接下来又同时变为绿灯。”随后警察做了笔录,要求我们天亮后与保险公司联系。太太的身体是大事,我们立刻赶到医院检查,好在无大碍。
不幸中的万幸,人无事,损坏的车可以得到赔偿,我顿时轻松了许多。然而我错了。报告撞车事故几天后,我接到保险公司来信说,那家修路公司律师调查了现场,没有发现交通灯存在问题,要我提供证据。我懵了,诚实的英国人怎么会撒谎呢?在事故现场,由于相信英国社会和警察,我们没有留下任何照片或文字证据。后来提供证据的8位人证(同车4人,赶过来救援4人),都是经常一起打牌的中国朋友,被对方律师认为不可靠、拒绝接受。
田军与证监会主席刘鸿儒在国际会议上
个人证据不被接受没有关系,可以找警察。然而,Hackney Wick警察局说没有收到任何报告。毕竟我们8个人在现场,相信不会有错,再去警察局查询。第二次遇到一位有经验的警察,听了我的叙述后说,既然那天有警察过来,就一定会有记录,由于描述的出事地点位于两个警察局管辖交界处,建议我去另外一个警察局查证。果然,他说对了。
有了证据,便找回信心。但问题没有那么简单;对方律师回信说,即使交通灯出现问题,根据他们现场勘察,道路宽度足够两辆车交错开过去,并非一定引起撞车,并进一步说撞车的真正原因是双方观察不够仔细,车速太快、措施不当造成的。
田军与导师斯特恩 ——伦敦经济学院教授,曾任世界银行副行长,首席经济学家
西方社会,民事诉讼的原告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证据,否则即使有理也打不赢官司。而且,这些证据资料要专业、具有说服力。我们根据对方律师的要求,开始提供详细现场照片,绘图说明出事现场的详细情况。随后对方的律师不时设置难题,要求我们提供各种各样的人证、物证;并对各种证明资料提出挑战,认为不符合要求、说服力不够。
所有这一切交流,都由对方律师按照当事人要求准备,写信给我的律师,我的律师附上评论和建议寄给我,我准备好答复后寄给我的律师,经过协商修改认为合适后再转交对方律师,接着转交当事人征求意见,若有不同意见,原路返回,再无休止地重复上述程序。在此过程中,每个细节的求证至少需要6封信才能完成。
留学英国的日子
西方社会一沾上律师,各项费用昂贵得出奇,要由当事人支付,官司结束后按照法庭判决承担费用。由于法律调查和诉讼过程漫长,一般人应对不起。我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得益于前面提到的那8英镑“车辆交通事故法律服务”保险,所有的费用均由保险公司支付。
官司旷日持久,对方的策略是拖垮我们。事实上,事故的另一方即来自尼日利亚的黑人留学生,由于拖不起而被迫选择放弃。这样一个简单的官司打了两年,对方律师依然采取各种办法拖延。我只能找“犹太法学教授”帮忙。
田军与英国前首相、中国经济学会(英国)名誉主席希思爵士在一起(1993)
他详细地查询各种细节后问到,太太去医院是否有记录,是否有回医院复查。我们立马明白了,随即去医院复查,不仅证明事故伤到她的鼻梁和牙齿,还看了心理医生,谈到太太在事故后出现夜间不敢开车、不敢乘车、偶尔做恶梦等后遗症。
这份医院诊断书给了对方致命一击,情况急转直下,对方很快给了一个赔偿方案,不仅赔偿了全部车款,还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健康补偿,但要求一次性了结。拖了两周,对方律师又进一步完善条件,赔付款项不仅足以补偿出事故的福特车,还抵得上被摩洛哥人骗走的蓝鸟车款。
拿到支票,我们兴奋地请犹太教授喝咖啡,结果被他骂了很久,说补偿太低,如果是他,支票数字后面需要加一个零。
1993海口国际会议上:田军与Jeffery Sachs - 哈佛大学国际发展研究院院长,苏东改革之父,阵痛疗法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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