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微史记丨孔捷生:回溯痛史,先谈谈咱们的发型自由
孔捷生,1952年生于广州,当过水乡插队知青、海南兵团知青、广州工厂工人。文革后发表文学作品,曾获1978年度、1979年度两届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曾获全国第二届优秀中篇小说奖。出版过多部小说、散文集。1980年代末移居美国。
原题
头顶与颅内的自由
作者:孔捷生
回溯国人之毫髮痛史,试想连颅顶自由都没有,头颅内还有何自由可言?
我曾经历的年代火红而炽热,举国“破四旧立四新”,狂澜既倒,无数民众与商铺一月之间更名易牌。旺灶、旺财、金灿、满仓等名字被团灭,向红、卫东、学军、朝阳……蔚为大观。
我认识的就有四人叫继红,我的朋友旅美小提琴家何东原名何超东,文革骤起就不得不把超字拿掉,以避忌讳。
触及皮肉与灵魂的革命当然要触及衣着与毫髮,红卫兵四处暴走,女子烫髮及男子西装头均难逃一劫,当街被剃阴阳头。
近两百年,国人颅顶毫髮的纠葛就未平息过。辛弃疾《水调歌头》句曰:“人间万事,毫髮常重泰山轻”,是对南宋世风与朝政痛心疾首之笔。我反转其意作文,倒也切题。
在西方,毫髮确具仪式感。体毛自是毫髮之一种,女露腋毛,男露鼻毛,均为西方文化禁忌。追想当年罗中立名画《父亲》,颇具震撼力,画中老农不但黝黑的脸上沟壑纵横,连鼻毛也倔强不屈伸出鼻孔。他是“父亲”的象征,也是生息黄土高原的中华先民之象征。
“身体髮肤,受诸父母”。炎黄子孙确实不必为西方人划下的规矩方圆所困。女性腋下寸草不生,男性鼻毛要长短适度,毫釐不爽。这西方价值一点也不普世。
只不过,中国人的毫髮却常受政治侵害。当初满清入主中原,敏锐察觉颅顶仪式感的重要,于是书同文、车同轨之外添上“头同髮”,留髮不留头,此为臣服归顺的象征。
不知多少明朝遗民为拒绝辫子而殉国。“毫髮常重泰山轻”有了别样意味。然而毫髮和脑袋比,毕竟要轻一些,未几汉人也就认命了。
话说十九世纪中期北美发现金矿,人类社会任何发现都带来清浊互见的变迁。当美国梦镀上金色,燃起人的理想或欲念,带来罪恶或开拓精神,书写出无数善恶交织的故事。历史记住西部大开发的黄金岁月,也记住了淘金退潮后的狼藉砾石。
彼时大清国被两次鸦片战争打掉天朝威仪,痛定思痛开始“师夷之长”的洋务运动。当时美国驻华大使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 是怀有民权思想的废奴主义者。在他的推动下,迭遭不平等条约羞辱的清朝与美国签订了难得的平等条约,即《蒲安臣条约》。
它赋予中国人免签证自由进出美国旅游、贸易、永久居留的权利。于是中介公司签约大批华工赴北美淘金,包食宿和预付安家费,但要靠血汗工钱偿还。这种劳工契约被称為“卖猪仔”。后来美国修建横贯东西的大铁路,引进了更多华工,一同引进的还有陌生符号——辫子。
华人是美国历史一部分,更是西部开发史的重要篇章。早期来美华人贡献良多,但他们自成一统,很难也无意融入社会。
余英时在《华侨与中国文化》中指出,北美华侨历史虽逾一百几十年,但前期很少有人愿意扎根,多叶落归根,带着积蓄回乡养老。故而他们只是飘萍万里的寄居者。
加州政府接纳华人,除却他们的贡献值,亦因华人几乎不佔税金社会支出(比如教育)。而华人勤劳和学习技能的聪明,又令雇主满意。这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文化抵触。
最大摩擦系数反而来自同一阶层其他族群,比如祖家比中国还贫穷的爱尔兰人。Ching Chong就是白人淘金者嘲笑华人口音的辱华词汇。那时华人多来自广东四邑,他们称西人為“番鬼佬”,实已超越口音歧视而语涉种族。然而大家同为天涯游子,哪怕不相安,倒也大致无事。
说到歧视,华夷均不能免俗,越是等级森严的社会就越严重。扪心自问,以大清官民对洋人的鄙夷和敌意,以及现时充斥网络的“鬼子”“毛子”、“阿三”“棒子”“猴子”“香蕉”“殖狗”……当然还有“蝗虫”,此类汉语词汇之输出,属顺差抑或逆差,不必细究。值得探讨的是另一悬案——辫子问题。
金矿淘空,东西铁路贯通,经济与人性都进入衰退期。白人与华人的隔阂被放大。从看不惯到看不上,这是危险的一级台阶;从看不上到不容忍,就是台阶走完的陡然坠落。
无可否认,辫子是陋习,它本非汉族徽记,而是两百年来中国人的耻辱烙印。更难堪者,它给种族歧视者提供了攻击靶标,并生出极具侮辱性的造句:猪尾巴(Pigtail)。这和现时口水爱国者爱用的“白皮猪”堪有一比。然而语言攻诋再恶毒,杀伤力也比不上佩带法律腰牌的歧视压迫。
1873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社会郁结之气怒冲冲地寻觅洩洪区。同年三藩市议会通过《猪尾巴条例》(Pigtail Ordinance),规定囚犯必须剪辫,为卫生健康和滋生虱子计,囚犯头髮长度只能在一英寸以下,拒绝者将罚款和加判刑期。
此法案被三藩市奥尔沃德市长否决,他在否决书上写道:“这条可耻法案是对三藩市中国居民的恶意加害,唯一原因就是他们的外侨地位和肤色种族。”
经济衰退期的失意白人正是政客票仓,只要够煽情就能收割选票。空头许诺分量不够,就诉诸仇恨。于是政客群起鼓譟造势,推动州议会通过了《猪尾巴条例》,并掀起排华运动。三藩市议会乘势重新通过《猪尾巴条例》,新任市长将之签署成地方法律。以法律之名的种族歧视,就此与权力捆绑。
请勿疏漏一段史实。同年,江西瑞昌乡民群起拆毁美国教堂,亦受到官府和士绅支持。那几年密集发生的攘夷扬州教案、酉阳教案、安庆教案、天津教案,背后都不无权力影子。
同在这一年,“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发,情节离奇跌宕,堪称晚清四大奇案。此时美国也发生了一宗戏剧性讼案——“何安裘诉努曼案”。
话说《猪尾巴条例》之后,三藩市又通过了《立方空气法》(又称《住家条例》),规定每个居民必须有五百立方空气。唐人街脏乱差,华人居住挤迫,从肺活量到呼吸空间都不易达标。有论者认为此法律含有排华意味。但平心而论,别的族裔也会触犯此法,而且一样受罚。
此案主角何安裘因违反《立方空气法》被捕,被监狱警长努曼强制执行《猪尾巴条例》,剪掉辫子。何安裘“敝辫自珍”,愤而把警长告上联邦法庭,起诉理由是“不能挽回的损失”。
案子落在菲尔德法官手里,此公日后成了最高法院大法官。他素有种族偏见劣跡,既赞成种族隔离政策,又认為法庭有权不许黑人入列陪审团。
但此案菲尔德法官俨然正义附体,词锋咄咄质问加州检察官:“《猪尾巴条例》假如不是专门针对中国男性,为何不把美国女囚的辫子也剪掉?莫非虱子只咬男不咬女?只咬中国人而不咬美国人?”
菲尔德当庭宣判,加州议会和三藩市议会无权制定违背《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公平保障原则的地方法律,《猪尾巴条例》立即失效作废。
从历史后视镜观察这段故事,何安裘为华人长脸了吗?《立方空气法》保障所有族裔呼吸自由和健康,是否文明进步?时至今日,中国监狱犯人一样要剃头,莫非当年华人辫子是动不得的国粹?
何安裘案三十年后,满清被推翻,革命军沿街剪辫,不知几多遗民呼天抢地捍卫辫权,无数根油光水滑的辫子却终被革了命去。然而,自家人剪辫和洋夷犯我毫髮,性质截然不同。
好比当下法国禁止公立学校内戴伊斯兰头巾、犹太帽、十字架,并非所有族群都认为是公平的。在悲情叙事的语境,那是对某种文明的轻侮和欺凌。同样,近代中国历史叙事充满悲情话语,苦大仇深,当年国共两党都要反帝,这种屈辱情结是革命的重要原动力。
除却辫子,辛亥革命革掉了君权。然而革命最终果实还是权力,如同宿命,权力所衍生的政治决定着新秩序。民国废而新中国兴,“兴无灭资”,头髮风波了犹未了。直至开放改革之初,蓄长髮穿喇叭裤的新潮后生仍遭众口所诛。哀哉毫髮!
所幸斗转星移,若论中国文明最大的进步,不在联合国公约的公民权利,而是争得毫髮支配权。中国特色全能社会,无微不至的关怀已有所简化,只要在政治领域之外,个人身体髮肤渐趋不设防。于是毫髮率先取得独立与自由,君不见一条鞭式、三花聚顶式、二龙戏珠式、百川归海式……哪怕文革阴阳头,也演化出时髦变种!
“人间万事,毫髮常重泰山轻”。回溯国人之毫髮痛史,别轻视这点进步,试想连颅顶自由都没有,头颅内还有何自由可言?
(作者注:油画图片均系广东旅美画家司徒绵作品。)
文图由作者提供本号分享
给老编续杯咖啡
就摁下打赏二维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