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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卫东 | 回望的乡愁(6)【可爱的玉米君】

罗卫东 来英书院 2022-07-15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深秋更是。
收获总是让人高兴的,在一年当中的大部分时间,农民都在付出,现在终于陆陆续续地从外面往家里收东西了。这种感觉,是最纯粹的获得感,大概也是只有农民才能特别感性地体验到的一种心理感受。
同样是收获,同样是获得,不同的庄稼,不同的劳动,不同的人,感觉自然不同,感受也很不一样。
有人喜欢稻子,有人喜欢豆子,有人喜欢番薯,有人喜欢洋芋,不同的人喜欢不同的庄稼。
就我来说,最喜欢的是玉米。

玉米养大了我

玉米,北方人叫“苞谷”,在我们那儿,叫它“苞芦”。
有人感到很纳闷,玉米不是北方的作物吗,怎么江南这地界也种这庄稼?是的,没有错,我的家乡,现在因千岛湖而名扬天下的浙江省淳安县的广大山区,也种玉米这种作物,不仅种,而且漫山遍野地种。
老家的村子位于千岛湖源头白际山脉的深山里,人均水田很少。公社化时代,为了解决吃饭和交公粮的需要,每年要种两季水稻。山高田薄,亩产自然很低,每亩也就能够平均打个六七百斤谷子。晒干碾米,除去糠麸,每百斤谷子得到的不到七十斤精米。每个生产队十来亩水田,七八千斤谷子,一季水稻收下来总共也就四五千斤大米。全队一百多人,人均只有三四十斤米。稻米,无论如何是做不了主粮的。
所以,我记得,家乡的旱地,小麦,大豆,土豆,番薯,什么能活就种什么,什么产量高就种什么。
说来你都不相信,我们那儿居然还种过高粱这种地道的北方作物。读大学以后,我对同学们说过这事,他们都很惊讶。可这是事实,因为高粱在我的记忆里留下十分特殊的印象。高粱成熟时,那绚烂的深红色穗子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新高粱面烙的饼,又软糯,又香甜,口感极佳,实在好吃。可是这饼一旦冷了,就难吃得无法下咽。在我吃过的粮食中,这无疑是冷热口感对比反差最大的一种,没有之一。
当然,新高粱秆子嚼着是甜甜的,水分不如甘蔗多,但甜过玉米秆子,而且皮容易剥,门牙一磕一撕就下来了,不像生玉米秸秆的皮那么硬,稍不小心就割伤唇舌,弄得满嘴血污。这也是让我记忆深刻的原因之一。
林林总总的杂粮,种来种去,到头来种得最多的还是玉米。
自然,从小到大,吃得最多的就是玉米。玉米,是养活我们的主粮,不能想象,没有它,我们这代人怎么长大。
玉米这种作物,实在好伺候,田头地角,犄角旮旯,甚至在高山石缝的一点点泥土里,都能生长,真是给点雨露就发芽,给点阳光就灿烂。相比于水稻,它对水、肥、种、土、密、保、管、工这农业八字方针的要求都很低。而且全身都能用,籽实可做主粮,秸秆可做牲畜过冬的饲料,就是留在地里的根桩和脱过粒的棒子芯,也可晒干了做燃料,什么都不浪费,实在是一种性价比极高的农作物。
我们大队有千余亩山地,一到双抢后,就种上了玉米秧子。

种玉米

头年留的玉米种子,到当年立秋前后,就开始在圃园平地播入泥土。两个礼拜左右的时间,幼苗就长到一尺来高。待豆类作物全部收割完毕,即对山地进行除草、松土、施基肥的前序作业,完成后,就可以将玉米秧移至这些山地种植。
种植玉米的时候,别的没有多少讲究,就是深度要适当,密度要合理。玉米的根系较发达,一株玉米所需要的营养需要一定的根系来获取和输送,因此,土壤就需要相应的厚度和幅度。长大的玉米株,有发达扩张的茎叶,玉米叶子面阔且长,以便最大幅度地吸收阳光,因此,前后左右也需要足够大的上部空间。一般来说,两株玉米中间必须留出一尺以上的间隔。
玉米秧植入山地后,到籽粒饱满成熟,大约需要近三个月时间,这期间必须定期除草,并根据降雨的情况来决定施肥浇水的频率。社员的劳动可以说是纯粹体力的,似乎不需要动什么脑子。照着祖传下来的法子去操作就足矣。一些受过新式教育的人,不太理会老把式庄稼汉的那一套,要另起炉灶,效果往往适得其反,欲速不达。我父亲大概是其中的典型,不仅是个文化人,而且性子急,以为水肥多施一点,频率加大一点,玉米就会长快一点,结果根系腐烂,玉米秧死亡。他有时候会想当然地以为中午大太阳照晒下的庄稼是最需要浇水的,万万想不到,这个时候给庄稼浇水,等于是谋杀。浇在根部的水被地表的焦土变成了热水,一定会把玉米的嫩根烫死。结果,是浇一株死一株。所以,母亲再苦再累,从不敢让父亲搭把手。
就这样,反复地除草、松土、浇水、施肥……。玉米杆子节节长高,玉米地有了茂盛的深绿色。当中秋来临,山上的乔木会褪去翠绿,灌木开始萧条,茅草变黄,但是你把眼光调低,映入眼帘的是郁郁葱葱的一片绿色,那就是连绵的种满玉米的山边坡地了。
微风催得玉米的花穗开始扬粉,雌株和雄株便联姻结合并孕育后代。
再过个把月,每一株玉米都会结出个数不等的谷苞,少的一个,多的两三个。斜着向上,生气勃勃地长在玉米杆的节界上。谷苞顶部的玉米须穿过苞衣伸到了外面,起初是嫩黄的亮丝,颜色随着谷苞的长大慢慢变深,逐渐转绿,再转褐。
到农历十月初,玉米完全成熟了。这时候,山风吹来,干枯变黄的玉米叶子沙沙地响。玉米棒子的那几层苞衣也干燥收缩,包不住身子了,头上就露出了玉米粒,和已经由青转黑的玉米须。这时候乌鸦、白獾这些鸟兽也开始光顾苞谷地。有啄有啃的,山地边缘的那些苞谷的相貌就不太好看了。
社员都知道,是时候了,该收玉米了!

掰玉米

漫山遍野成熟的玉米要在一个星期之内收完,劳动量也不可谓不大,学校于是也放三四天假,让我们回家帮忙。
掰玉米的农活,大人很放心,一不怕踩坏地里的庄稼,因为这时候,地里已经在没有别的庄稼了。你就是在上面打滚,也没有任何损失。二来这劳动很简单,不用担心小孩子学不会。
日上三竿,阳光洒在玉米叶子上,晒干了上面的露水,我们背着布缚或者背篓就去地里了。到了目的地,开始动手。左手抓住玉米棒的底部,右手把苞衣一层层揭开下翻至根部,右手握住裸露的玉米棒,朝下用力一折,啪的一声,玉米棒与主干联结处就断开了,不必很用力,断得很干脆,很舒爽。
很快,箩筐就装满了,背到一处空地,将其倒入布袋之中,几趟下来,两只布袋也就装满了。力气大的担起来,接近两百斤的两布袋生玉米棒子会把扁担压弯,挑着走,随着左右步伐的节奏,这担子在肩上一弹一弹的,看上去很欢喜,与收获的心情很合拍,看得人入迷。
白天掰来的玉米棒子,被均匀地摊在晒谷场,让阳光照晒,蒸发其水份,使玉米粒之间适当干缩,便于脱粒。



手工脱粒

几天下来,各家各户分得的玉米棒子就堆满了屋子一楼的厅堂,靠墙面垒起了一座小山。接下来的任务就是脱粒。社员们发扬互助合作的精神,逐户集中会战,今天解决这户,明天解决另外一户。
那几天,白天下地掰玉米,晚饭后,几家人的大大小小聚集到某户,一起剥玉米粒。
玉米脱粒的活,是全手工的,既不像水稻可以用脚踏脱粒机,也没有今天形形色色的脱粒神器可用。
我记得,当时寻常的做法是,一个人用一把专用的长条形扁铁钻从玉米棒子的根部两排玉米的缝隙中插入,左右摇摆钻身,拨去两排玉米粒,拓出一条一两指宽的缝。
剥玉米粒专用的手钻
其他人再左手逆时针旋转玉米棒,右手使竹木制作的间刀,在已经开出的玉米缝中按照顺时针方向循序渐进剥去大部分玉米。间刀不够用,一些经验丰富的好手,会用已经脱完粒的玉米芯子当工具,以它坑坑洼洼的表面摩擦力再逐列将苞米剥离。
劳动的社员,满手都是厚厚的老茧,并不怕手皮与玉米棒子的反复摩擦。我们这些学生娃子,手掌太小,不能熟练地使用竹刀,更不能直接用玉米芯来搓脱玉米。开始只能用大拇指的指肚去操作,速度慢,效率低,时间长了,手掌也会起泡。但比起拔豆子的劳动,这剥玉米粒的活,就太轻松也有意思得多了。
十月初,高海拔山区的深秋,空气是明净而清冽的,半月当空的夜晚,村子里社员们相互帮助在各家掰玉米的场景是美得迷人的。那些老手,给苞芦脱粒真是熟练灵巧,左手拿着棒子身,右手用竹间刀在开出的缝隙里有力地插入,左手反向旋转棒子,玉米粒就齐刷刷哗啦啦地撒在了篾匾之中。粒根拔离芯子的声音,米粒自由落体敲打篾匾的声音十分动听,很是治愈。一支支裹满玉米粒的棒子转眼就变成了光秃秃的芯子,不一会,眼前就积起来一座玉米粒的小山包,身后则是一小堆脱完粒被丢弃的玉米芯子。这样的操作,令人赏心悦目。我们这些孩子笨拙地模仿大人们的操作,引来一阵阵的笑声。若是与爱讲故事的长辈一起剥玉米,那这夜晚就变得更加美妙了。
我最爱看那已经被扯去外衣的裸露的鲜玉米棒子,密密麻麻、闪着娇嫩光泽的玉米粒紧紧地抱在一起。这样的玉米棒子拿在手上有一种奇异的美妙手感,用手指去抚摸玉米粒,有弹性的、张力十足、丰润的玉米粒的表皮会让你产生要去亲它的冲动。拿着它凑到鼻子,可以闻到一股生玉米特有的香气,是清新的,又是醇厚的。
山玉米色泽丰润,五彩缤纷,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齐全。拿在手上,那美丽让人看得入神,都舍不得下手去脱粒。
干完一家,如果夜不太深,马上转场子到另外一家去会战。
最忙的那几天,一个晚上转个三四家是家常便饭。三四天下来,几户人家,相互帮忙,基本上就能够给所有的玉米棒子脱完粒。
白天,秋阳高照,大队的那块大的晒谷场,被按照人口划出相应的面积作为每家晒玉米用。我们把玉米粒装进大大的圆竹篓,大人一人挑两篓,孩子或者力气小的社员,两人抬一篓运去晒谷场,倾倒在平地或大篾匾上,用木耘将它们梳匀摊平,让阳光照晒。太阳下山再收起装篓挑回家,天公作美的话,有个三四天时间,这玉米就彻底晒干装进谷仓了。



玉米做的吃食

这些干玉米粒,将成为未来几个月全家的主粮。用石磨将其碾成粉末,稍粗的用来做玉米糊,细粉用做玉米烙饼。家境好的社员,会用一些玉米麸去喂猪,而像我家这样没有整劳力,分得玉米较少的家庭,猪就不可能有吃得上玉米食品的口福了。即便是玉米麸,也会掺在玉米粉中做成饭食糊口。
新玉米面烙的饼是特别香的,这香味自然是玉米特有的。母亲有一种特别的手艺,做的玉米烙饼特别好吃。小时候,我经常在厨房帮她准备全家一天的饭菜,主要是照管柴火,调控灶膛的温度。因此,得以仔细观察她从和面打芡开始的这个流程。分量合适的温水加入细玉米面和匀成团,放入温热的大铁锅,以铁铲反复翻转挤压,这叫做“打芡”,是做好玉米烙饼的关键一环。由于玉米面也有一定的粘性,这打芡的活是比较吃力的,但又是最不能偷工的。
打完芡的大面团被移回到灶台上的大面板,开始做坯饼,大锅里留下一大圈锅巴,铲起后先给我解馋。坯饼被按照顺序逐个贴到锅面,灶膛加柴,炉膛加热,开始烙饼。柴灶控制温度不是很容易,刚开始,我总是用柴过多,结果大铁锅热得通红,这饼一下子就烤焦了,后来母亲指导示范加上我的反复试验,终于找到了最稳定有效的办法。
刚烙好的、表皮金黄的玉米饼,配任何菜都很好吃,青菜豆腐、腌长梗青菜、腌油豆腐……。其中让我回味无穷的是与土制腐乳与酥肉的搭配。
在烫手的烙饼表面,抹上一层土制腐乳,那种烫出来的混合着新玉米和腐乳气息的香味是特殊的。若是把它放在火炉的铁架子上再烘烤一会,香味会更浓郁。上下门牙一碰,齿尖先穿过柔软的腐乳层,在接触到酥脆的烙饼表层,舌尖先尝到鲜美的咸味,再感觉到鲜玉米面的微甜,那种咸甜交织、软脆混合的口感的确相当奇妙,只要吃过就忘不了的。
冬天来了,年猪宰了,新鲜猪肉在砂锅里炖得酥烂,五花肉,连肥带精,夹到饼上,掰下一块热饼摁住这酥肉在饼上涂抹。酥肉皮、走油脂和精肉丝末混在一起,匀布在金黄的玉米饼表皮,美味的猪油脂渗进热饼,融合成出一种诱人的香味,吃的时候,会直冲心窍,熏得令人发晕。难怪,隔壁的云山大哥在三年困难时期,曾豪言,如果让他再吃上一回这样的美食,就是被枪毙他也觉得值了。
其实,等不到玉米成熟,母亲为了给我们解馋,每天会有选择地从自留地里掰下一两支,带回来让我们烤着吃。
烤玉米棒子是这样做的,玉米衣和玉米穗都原封不动,整支扔进生着旺火的灶膛里,用拨火棍不时地翻动让其均匀受热,十几分钟,待其外衣被火烤制焦黑,米须全无,即可取出。剥去烧剩下已经变得干脆的外衣,用竹筷或者细柴棒插入棒子的根部,横着拿在手上吃。
我喜欢烤得更焦一些,大部分玉米粒已经焦黄的那种,是真正的皮焦里嫩。一颗玉米吃进嘴里,用舌头抵住,中间用门牙切开,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烤得微硬焦香的,另一部分则是娇嫩甜润的,特别是玉米粒中藏着的那颗嫩芽,甜且柔脆,口感十分独特。
母亲总是告诫我们,吃任何东西都要节制,“少吃慢吃多滋味”,尚未熟透的玉米,淀粉不多糖分多,是用来尝鲜而不是充饥的。我们姐弟三人,总是把一支玉米饼掰成三段分着吃。我拿到最粗的根段,二姐在中段,大姐只能吃到又细玉米粒又小而且只有稀稀拉拉几颗的末端。至于母亲,她只是慈爱地看着我们吃。
有一种玉米做的东西,大概很多人都没有吃过,甚至根本就没有见过。那是一种将玉米粒炒熟后与番薯熬的糖汁混合做成的团子,每一只有小孩子拳头那么大。因为久放不坏,食用方便,成为山民外出随身带着的充饥必备。农闲时节,无所事事的社员也会兜里带上几个串门交换食用。
由于是热薯糖冷却后凝结了熟玉米粒,一遇到温度,就化开,放在麻布衫的口袋里,容易沾上各种细碎的杂物,食用时需要细心择去。化得厉害的,粘在口袋里,就掏不出来了,遇到这种情况,自己苦笑,别人哂笑。也是一景!

高山甜玉米之魅

玉米中的极品,自然是老黄玉米,这是一种高山甜玉米。
老黄玉米生长在高海拔地区,小气候特殊,昼夜温差大,生长周期长,亩产很低。这种玉米,身形小巧,米粒也比普通玉米小,但颜色深黄。
无论是米粒灌浆期就和衣掰下的青苗棒子,还是成熟后粒色金黄的老玉米棒子,做成的食品都要比普通玉米好吃很多。吃过它,就不喜欢吃别的玉米了,特别是后来普遍种植的杂交玉米,口感差到简直难以下咽。
成熟的老黄玉米磨出来的细粉烙饼,闻着特别地香,吃着特别甜而糯,真是好东西。然而,还有比这更好吃的,那就是半成熟的高山嫩玉米,粗磨成浆,烙出的饼,那种清香甜美,令人难以忘怀。我一直想用文字描述这种特殊的味道,可力不从心。
记得,最后一次吃到这种饼,应该是四十年前了,虽然时间过去那么久了,可我一想到它,就马上清晰地回忆起了这种味道,只是秃笔无力,无法用文字来形容。世界上有一些感受是只可体验不可言传的,那么这无疑就是。
由于山玉米产量低,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后,大部分家庭都改种了产量更高也更好伺候的杂交玉米,这种山玉米饼再也吃不到了。而且,估计这辈子也很难吃到这样的美味了,越是吃不到越觉得好吃,越是想吃。



我爱玉米君

玉米是可敬的,也是可爱的。
它的可敬之处就在于它向人类索要得少,但几乎贡献出自己的全部,除了种子,没有一样它是留给自己的。
它的可爱,来自于它那美丽的表型。那五颜六色的玉米粒,有的金橙,像琥珀,有的晕红,像石榴籽,有的美白,像象牙,五彩缤纷,让人目不暇接。
它的可爱,也来自于它的朴实。每一支玉米棒子都是密密麻麻长满了饱满的籽实,从不偷工减料。
如果将它们串扎在一起,成排地挂在屋前的墙面,那场景是美好的,盛世太平的安逸和丰裕富足的踏实,尽在其中,那是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玉米是有德之物,我受它的恩惠之大,无以言表。我爱玉米,希望自己是一个像玉米那样的人,不娇气、不矫情,索要得少,奉献得多。果粒充实饱满,外表丰润仁厚;视之赏心悦目,食之强身健体。它文质彬彬,简直就是君子的象征。
将来某一天,当自己告老还乡,如能得一块山地,我希望把它全种上玉米。我愿意和这种有德的作物相伴相守,和它在一起,我感到自在舒适充实。
玉米君,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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