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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随聊] 汇缴有必要更正申报一次性奖金吗?省税的空间有多大?

如歌税月 如歌税月 2023-02-24



发一发昨天做的个税计算题,顺便再分享咱们的计算模板,对文中的测算模板有兴趣的可以关注回复 “模型” 下载,以前下过的就不用下了。

图片字体较小,可点击放大观看。


群里的税友问:

预扣时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了综合所得计税,汇缴时还能改变吗?


一看这个问题 ,小编的职业病又犯了(不对,是职业怀疑精神):

并入了综合所得,现在想分出来重新报?如果工资奖金混在一起的话,能分出工资是多少,奖金是多少吗?一定要如实分吗?能想分多少就分多少吗?是不是想人为调节?调节的空间有多大?......

并入了能拆出来,那原来就是分开报的呢?能更正一次性年终奖的金额吗?


言归正传,操作过个税汇算APP的税友们都知道,对于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已经分开申报的,汇算时APP有提供重新选择的机会。


那对于问题中:全年一次性奖金已经并入了综合所得的,怎么办呢?APP上没有可供修改申报的入口。

《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上面有答案:

显然,APP关了一扇门,但是政策也打开了一扇窗,还是可以改的,就是麻烦些。需扣缴义务人办理 更正综合申报,先把工资 和奖金拆开来,纳税人才可以办理年度汇算。

好像有点麻烦呀,还得找单位的财务办更正,也不知道财务乐不乐意。

如果能省税不少,麻烦一下也值得,如果省不了多少,就不麻烦了吧。


以下案例均设定:

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合计
6000048001200076800


何时年终奖适合并入综合所得?

以上述设定为例,合计的扣除费用=76800元,假如综合所得=70000<76800元时,还有6800元的费用未能充分扣除,此时年终奖适合并入综合所得,让费用能够充分扣除,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除此情况外,由于个人所得税是超额累进税率,收入越高税负越高,所以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很可能造成增加的所得采用的税率会高于原来的税率,并不划算。所以,在搭配得当的情况下,分开报会划算。

即使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后,仍然没有跨级,税率不变,但是分开计算可以分别扣除速算扣除数。即使在36000以内没有速算扣除数,也只是相等。

小结:综合所得<扣除费用时,年终奖适合并入综合所得。


更正申报差异测算

汇算的时候,年终奖及每月的工资已经实际发放了,不能自由搭配了。如果在之前申报时,年终奖并入了综合所得,现在更正的话,会有多少空间呢?

1

测算1:

更正申报也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年终奖是一次性的,所以只能在其中一个月更正,所以最大的更正范围=当月工资+年终奖<12万。

还记得小编之前分享的 “个税模型” 吗?还是使用它


测算结果显示:

把年终奖纳入综合所得的个税=31720,最省税的搭配方法是,年终奖在99200-144000之间,个税合计=21590,差异=10130。

相差一万多元,而且不超过12万的更正范围,应该可以考虑更正申报的。

2

测算2:

月工资1万,年终奖5万,月份收高收入在6万左右,所以最大的更正范围在6万左右



测算结果显示:年终奖=36000元时,税负最低,为4280元,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的个税=6800元,差异=2520元。

而当年终奖>36000元时,差异就只有210元了,可以忽略不计了。

所以,如果打算更正申报的话,最大的省税空间是2520元,同时考虑年终奖的合理性。

同时发现,年终奖=36000元,和年终奖=36100元之间,税费相差=2310元。为什么会这样,这就是所谓的年终奖临界点了。是由于速算扣除数的变化带来的。有兴趣的话,可以在贴子最后作一个数学分析。


3

测算3


月工资5万,年终奖50万,最高月份收入在55万以上,最大的更正范围估计在60万内



测试结果显示:


年终奖
总税费
差异
单独申报30万
22579052730
单独申报50万
249630
28890
并入综合所得
278520

最佳的年终奖是申报金额是30万,如果按50万如实申报,只能省税=28890元,如果按30万更正申报,省税=52730元。假如原来已经单独申报了50万,想更正为30万,则可省税=23840元,同时要考虑合理性。

不知道该高收入的高管是否在意这点税费呢?



小结:整体来看,事后的更正,受限于每月实际发放数已经不能更改,而且受限于合理性,通过更正申报 人为调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金额省税的空间一般不大,除非是涉及到一次性奖金临界点的调整。而且财务也未必愿意帮忙,有些鸡肋了。

所以还是要提前规划。做好搭配。欢迎关注回复 ” 模型” 获取测算模板。



年终奖单独申报不省税的原因

搭配得当的话,除了前面所说其他收入低于扣除费用的情况外,单独申报肯定是省税的。

但是搭配不当,单独申报年终奖,有时税费会更高

4

测算4:

假如上述测算3中的高管工资不高,以业绩年终奖为主要收入,全年工资34万,年终奖96万。

测试结果显示:


年终奖
总税费
差异
单独申报30万
29579072730
单独申报96万
364560
3960
单独申报96.01万452585
-84065
并入综合所得
368520

这个测算显示,搭配不合理的话,单独申报年终奖,很可能交税更多。

也就是所谓的年终奖临界点

临界点税友们都听过,但是原理是什么呢?把年终奖分开申报,税率应该比合起来申报更低呀,为什么税费反而高了?咱们再来做一道数学题;

以下测算不再考虑扣除费用了

综合所得(不含年终奖)=X,年终奖=Y,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后=A

A应纳税额=36000×3%+108000×10%+156000×20%+120000×25%+240000×30%+300000×35%+尾数×45%

综合所得的税率是从低到高依次适用的,是分级适用的,假如要将年终奖Y分出来,那必要是从高税率处分离,如果分离出来的Y单独适用的税率,低于分离前的税率,那么就是省税了。

假如Y分离出来之后,单独适用税率,比分离前的高,而Y的速算扣除数远远小于综合所得的预扣速算扣除数,并不能弥补高税率带来的税费增加。那年终奖单独计税,会反而增加税费。



具体到测算4

A=1223200,X=263200, 年终奖Y=960000

A的应纳税额=36000×3%+108000×10%+156000×20%+120000×25%+240000×30%+300000×35%+263200×45%
把年终奖Y=960000单独分出来报税之后,上面等式中红色字体部分的数据就从高到低消掉了。

税费减少的部分=263200×45%+300000×35%+240000×30%+120000×25%+36800×20%=332800

年终奖Y=960000,对应的税率是35%,红色算式中的税率是20%-45%,相比35%r的税率有点偏高,但是速算扣除数抵除了部分差异。

Y的应纳税额=960000×35%-7160=328840

332800跟328840比较接近。所以当年终奖是960000时,是否并入综合所得,差异不大。

5

稍稍把年终奖Y调大一些,超过税率的临界点

A=1223200,X=263199, 年终奖Y=960001

A的应纳税额=36000×3%+108000×10%+156000×20%+120000×25%+240000×30%+300000×35%+263200×45%
把年终奖Y=960000单独分出来报税之后,上面等式中红色字体部分的数据就从高到低消掉了。

减少的部分=263200×45%+300000×35%+240000×30%+120000×25%+36801×20%=332800.2

年终奖Y=960001,对应的税率是45%,红色算式中的税率是20%-45%,Y的税率是最高值,可能预测Y的税费很可能超过A减少的税费,Y的速算扣除数能否抵消差异呢?不行,年终奖的速算扣数太小了。

Y的应纳税额=960001×45%-15160=416840.45

把年终奖Y分出来单独申报,反而税费增加了。

此时,A因为拆分了年终奖减少了税费 332800.2,但是年终奖拆出来单独计税增加了税费 416840.45得不偿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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