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号公约-个人数据跨境转移示范合同条款(中译本)
1992年,欧洲理事会(The Council of Europe)制定了一份《示范合同》,随后在2002年制定了《示范合同指南》,两者都以1981年制定的《关于个人数据自动化处理的个人保护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ividuals with regard to AutomaticProcessing of Personal Data,以下简称“《第108号公约》”)为基础。(点此查看《第108号公约》全文翻译)
《第108号公约》自制定以来经历了数次修订。1998年,欧洲理事会对其进行了首次修订;2001年,《第108号公约》加入了《有关监管机构和跨境数据流通的附加协定》;2012年,欧洲理事会对公约进一步修订,去掉了针对“个人数据处理”中的“自动化”限定,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2018年,《第108号公约》再次被修订。
有鉴于《第108号公约》的更新与实践的发展,欧洲理事会于2022年12月颁布了新的《示范合同》(草案),并于2023年2月2日结束征询意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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