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主义城市是基于市场经济效率导向的,其空间主要呈现增量扩张的快速发展态势,但逐步失去了对“人的抚育”功能,尤其忽视老人、妇女、儿童以及身体残障人群的需求。本文基于儿童权利和儿童健康成长的需求,分析国外以“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为代表的空间实践,强调和保障儿童空间权利行使的主体地位,以儿童参与为重点,将儿童的根本需求纳入街区或城市的规划中,形成“儿童空间需求表达→设计与决策→物理空间呈现”的有效途径和制度保障体系。就国内而言,在儿童尚作为“权利客体”的境况下,深圳市尝试探寻由成人与儿童合作、从战略引领到项目落实的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建设机制。现代主义与城市化同步发展。现代主义是人类社会从自然的地域性关联中“脱域”出来后形成的一种新的“人为的”理性化的运行机制和运行规则,其主导下的城市空间是一种可介入、可干预并操控、能动的“实体空间”,是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和工具。现代主义空间中生存的人们,成为被动的“存在者”并不断被“原子化”,且因现代性内在张力和冲突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出现某种危机。“现代主义城市在改善物质生活时伤害了儿童的健康发展,儿童的空间生活日益趋向驯养化、制度化和孤岛化”,儿童为现代主义所鼓吹的文化富足和城市管治付出了沉重的生理和心理健康代价。城市建成区趋于高密度发展,儿童游戏空间被商业化、标准化的游戏设施所限制,城市公园逐步增多,但儿童可利用的空间和设施却不足,日常生活可接触的自然空间越来越少,儿童“自然缺失症”现象突出。据统计,全国约有16.33%的孩子有自然缺失症倾向,深圳约有12.85%的孩子每天户外活动几乎为零,儿童课余活动正被电子产品所取代,“宅”在儿童日常行为中更趋普遍。在空间使用上,管理策略更倾向于“如何使公共空间不被容易惹麻烦的年轻人所占据”;基于风险焦虑和机动交通依赖,儿童单独出行和有限制的出行呈下降趋势,儿童步行更趋困难,儿童活动日益远离户外而进入封闭且“被保护起来”的空间,呈现出驯养化特征。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中亦缺乏儿童专属的活动空间,学校空间过分强调知识性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健康的儿童早期教育被扭曲;儿童活动空间被各类成人活动设施占据。更需注意的是,对于生活质量认知的差异或者社会再生产的体制惯性,以及现代主义城市的“无根性”,使其缺乏兼顾父母工作和育儿需求的服务空间,只能寄望于“代际抚养”;城市“寄养儿童”的抑郁症、焦虑症等心理疾病不断增多。此外,快速城镇化带来的城市流动儿童,更加凸显城市应对外来人口的教育设施和健康措施不足。现代主义空间观信奉通过改造建筑布局、城市结构、人的活动方式等手段达到改造社会的目的。服务于快速城市化下的城乡规划,是践行现代主义空间观的直接手段;忽视了空间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将居民作为均质的整体对待,对不同人群实际需求与主观决策考虑不足,难以及时、精细地应对城市问题,实际效果与理想状态存在较大差异。以儿童为代表的弱势群体的空间权利伸张作为社会结构转型的重要方面,是逐步促进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倘若从儿童权利的视角去思考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实践,或者说,从价值立场的扭转上重估既往的城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提出乃是必然。1儿童空间及其背后的权利与运作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