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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第三度嫌疑人》中的日本刑事律师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律读库 Author 刘玲

【编者语:这是一篇法律影评。日本影片《第三度嫌疑人》曾在国内公映,从该片中 能够了解日本刑事程序,其中的法律问题也值得法律人探讨。片中辩护律师的敬业与执着,也可圈可点。全文2800字。】



日本电影《第三度嫌疑人》,主人公是刑事律师,代理了一件扑朔迷离的杀人案件。

这是一部法律电影

《第三度嫌疑人》曾获奖无数,演员星光熠熠。海报宣传为“悬疑”,如果从法律人视角,影片从案件发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到律师介入后开始辩护准备,到庭前会议、开庭、判决,整个就是一门日本刑事法律实务课程。

主人公是刑事律师,影片展示了刑事律师对个案的几乎全程的辩护工作:律师会见、调查取证、案件讨论、庭前辅导、与检察官沟通,庭上与控方辩论,说服法官,宣判后回访等,这些工作和国内辩护律师的工作内容相似,很容易产生共鸣。

日本法律和我国法律同属大陆法系,法律存在相似之处。影片中的诉讼程序很完整,庭前会议在法官主持下干脆利落,庭审中出示证据、询问证人很规范,突发状况休庭后,审判长听取控辩双方意见。


我们从中也看到日本庭审的不同之处,比如检察官在法庭上能够走动,径直走到证人面前查看证据。还有在庭审中,被告人不被询问时,其座位在辩护人席前面,与三位出庭律师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辩方区域。

影片通过案件提出了数个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也是各国法学院学生从读法律就开始思考的问题,比如死刑存废问题,法官自由裁量权,私力救济,诉讼资源,罪犯重返社会问题等等。


此片适合作为法学院刑事诉讼案例教学片,因为它涉及了诉讼制度、规则、程序,涵盖了庭前会议及证据开示制度、认罪制度、控辩对抗制度、证人出庭作证、证据裁判原则、客观证据与主观证据的采信等等。

主人公是刑事律师

主人公重盛是一位颇为成功的刑事律师,日本著名影星福山雅治饰演。重盛律师有一家以自己名义命名的小型律所,其父亲退休前曾是刑事法官,重盛还是一位“法二代”。

影片从重盛律师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三隅开始,将刑事辩护律师为此案所做的工作几乎全搬到荧幕上。


重盛律师代理案件,也是我们很流行的“团队模式”,重盛和一名老律师、一名律师助理三人组团,共同为被告人三隅辩护。

重盛律师团队相当敬业。初始介入案件时,三隅认罪,用律师行话讲,这是一个没啥“辩头儿”的案件。但是重盛律师依然全身心投入案件中,去案发现场、被告人租住地、被告人工作单位进行走访了解信息,搜寻蛛丝马迹,甚至去天寒地冻的北海道了解被告人历史经历。其敬业精神,应当点赞。

影片中的律师西装革履,公文包考究,举止谦和彬彬有礼。去被害人家拜访要带礼物,诚心表达被告人的歉意,礼数很周到。谦和、礼貌的举止谈吐,能够将冲突消除在萌芽中,把人际关系梳理的顺畅。尤其在对抗性极强的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之间互有敌意,但是依然能保持着平和、理性、礼貌,这非常可贵,值得我们借鉴。


辩护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

重盛律师在走访、调查案情过程中,不为人知的隐情逐渐浮出水面,看似简单的杀人案变得扑朔迷离。重盛律师努力寻找真相,三隅情绪剧烈波动,三隅准备翻供否定杀人,打乱了重盛律师之前确定的罪轻辩护方案,可能对重盛律师的职业声誉造成影响。两人关系因此变得紧张。


辩护律师追求个案的辩护成功,这是职业追求。辩护律师其工作目标是维护被告人的权益。所以,二者目标一致,具备合作基础。二者形成合作关系,成为法庭中共同的辩方。

但是,合作中也会出现分歧,这是难免的,也很常见。如何消除分歧,关系如何博弈?

分析辩护权的来源,现代刑事诉讼,是控辩审三角形结构,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律师因接受被告人委托而获得辩护权,系衍生权。谁主谁次,自然分晓。所以,二者发生分歧、矛盾时,律师要尊重并顺应被告人的抉择。当然如果分歧过大,律师难以认同,可以解除委托。影片中,三隅庭前翻供,否定杀人,重盛律师告知其翻供可能导致死刑后果,但是三隅执意翻供不认罪,所以在法庭上,重盛律师将既定的罪轻辩护改为无罪辩护。

影片中被害人究竟是谁杀死的?悬疑片留给了观众思考的空间。重盛律师通过调查对案件有充分了解,再加上有相同的父亲经历和情感体验,他知道案件真相。他能揭发吗?不能。

辩护律师的任务是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不能侵犯其权益,这是律师行业的底线。律师行业大厦的基石是信任,这种信任关系不仅律师与当事人都严格恪守,法律、规则对这种信任关系也给予充分保护。比如,法律规定了律师的拒证特权,即属此列。


三隅被采取逮捕后,认罪并做有罪供述。庭审前翻供否定犯罪。之前认罪供述能否成为认定其有罪的证据呢?

影片中,三隅翻供并没有使庭审回到初始,法官以经济(诉讼成本)原因继续审理。这让几位律师很沮丧,愤愤然表达着对法官、对诉讼程序的不满。

证据法学告诉我们,犯罪后的行为要区别开来、审慎对待,不能一概作为定罪证据。比如,案发后,行为人积极救助被害人、支付医疗费,不能将这些事后行为作为认定行为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对于行为人诉讼中的认罪,同样要区别对待,不能一方面鼓励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以节约诉讼资源,另一方面在其翻供后将其认罪供述作为定罪根据。

影片节奏舒缓,画面简洁,演员功力深厚,虽说是悬疑加法庭片,但是却让人看着很舒服。看守所内律师会见三隅的场景数次出现,镜头变换丰富,谈话内容抓人,一点也不觉得乏味。影片细节处理很到位,看守所里,三隅被鸟鸣惊醒,打开窗户向外看,满脸喜悦。但是镜头中却没有出现小鸟,产生“只闻其声”的效果。影片中偶有小bug,重盛律师有个十四岁的女儿,处于叛逆期的问题女孩,在影片中现身两次,之后导演好像把她忘了,让观众一直为她揪着心。

但是,瑕不掩瑜,这依旧是一部优秀电影作品,尤其对于广大刑事律师而言,它塑造的重盛律师形象,给人启发、鼓励。

END


【作者刘玲,刑事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律师—检察官—律师27年。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法律与生活》《法制与新闻》《方圆》等五家杂志特邀专栏作者。】
编辑:Ka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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