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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指南 | “浑元形意派”商标保护指南(上)

曾祥欣 知识产权那点事 2022-11-17


朋友们好啊,我是浑元形意派游戏制作人马某,刚才有个朋友问我马老师发生什么事了,我说怎么回事?给我发了几张截图,我一看!嗷!原来是昨天,有个年轻人打电话给我,说我们原创的游戏名称和LOGO被别人注册为了商标,现在商标的所有权在他们手上,要求我向他们支付授权费,否则就得停止使用我们的名称和LOGO,看来是有备而来。这个年轻人,不讲武德,来,骗!来,偷袭!我29岁的游戏制作人。



虽然上述情节是小编根据某经典桥段改编而来,但是若游戏企业不注重自身游戏作品的商标保护,上述情节是极有可能发生的。实际上,在视频创作领域,2019年就曾经发生过B站知名UP主“敬汉卿”的名称被抢注商标进而被商标机构要求禁止使用的情况,虽然事件最终以相对妥善的方式解决,但还是给敬汉卿本人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图:敬汉卿关于商标被抢注的节目封面


商标抢注者们通常会紧紧盯住各种时事热点,利用权利人知识产权布局的时间差大量抢注相关领域的商标,在取得商标后再通过向权利人或第三方主张或行使商标权获益。


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国产独立游戏的开发和发行环境逐渐好转,2021年初《戴森球计划》、《鬼谷八荒》、《烟火》等游戏的热卖再一次证明了独立游戏的商业价值,但与热度相伴的不仅有鲜花和掌声,也引来了商标恶意抢注者不怀好意的觊觎。


由于团队的精简和成本有限,独立游戏团队往往将全部的人力物力投入开发而疏于对游戏产品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另一方面,出于对游戏市场前景的担心以及成本等诸多考虑,发行商也较少会对其发行的游戏进行完备的知识产权布局。


因此,相比较拥有成熟风控及法务团队的中大型游戏企业,独立游戏团队及小型的游戏企业更容易被商标抢注者“偷袭”并进而带来本不必要的损失或支出。那么,如何预防和应对商标抢注者的“偷袭”,本专栏就分两期为读者朋友们简单介绍一下:


事前预防——循序渐进的布局


正如此前关于虚拟角色保护专栏中提到的(《漫谈游戏 | 影视游戏作品中虚拟角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成熟的影视及游戏企业会对旗下具有较高商业价值的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商标保护布局,不仅内容涵盖作品中的所有要素,在商标分类上也是尽可能的涵盖尽可能多的相关类别。


这里简单科普一下什么是商标分类: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一家企业在某一行业取得的知名度仅限于该行业的从业者和目标客户,其在该行业的知名度并不能辐射至其他的行业。例如说到比亚迪很多读者朋友只会想到是国内知名的汽车企业,但并不知道比亚迪其实也是世界第二大充电电池的供应商。


图:比亚迪的商用充电电池产品


同样的,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也根据行业的不同划分成了45个类别,分别对应不同的行业。一个名称或标志在其中一个类别下注册成为商标并不影响该名称或标志在其他类别注册为商标或进行商标性使用。


另一方面,申请商标需要相应的费用,自行申请的话每申请一个商标至少需要花费270元的注册费,若申请被驳回需复审的,还需额外支付不低于750元的复审费用。若交由商标代理机构处理商标的注册和复审,则会产生更多的费用。


因此,若要像前述企业那样进行全要素、全类别的商标注册保护,需投入较大的人力及经济成本,对于独立游戏团队及小型游戏企业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小编的建议是根据游戏的商业价值,优先保护核心资源,再由点至面逐渐拓展游戏的商标保护布局。具体可分为要素、时间点和类别的选择三个维度:


要素的选择


游戏的核心要素无疑是其名称、LOGO以及程序图标,这三者作为游戏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直接承载者,是商标价值的核心。只要具备基本市场前景的游戏,小编都建议将游戏的名称和LOGO注册为商标以保护最核心的商标权益,防止抢注者对游戏的开发和发行程序的干扰。


图:游戏商标的核心三大要素(以魔兽世界为例)


游戏的主要角色、游戏的关键装备、物品的名称和形象,游戏中主要的虚拟组织名、地名虽然重要性不及名称和LOGO等核心要素,但对于游戏的后续商业开发具有较大的价值。因此,建议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注册为商标。


至于游戏内的其他要素是否进行商标布局,根据游戏的市场反响、商业价值以及不同要素在玩家群体中的人气以及游戏企业的经济实力确定。


除游戏内的要素外,小编还建议关注游戏爱好者社区,对较有影响力的游戏代称以及游戏角色昵称也应适时的注册为商标。


图:对于玩家来说“山口山”的含义不言自明


时间点的选择


名称和LOGO等核心要素应在确立后尽快申请注册商标,最迟不建议晚于游戏首次对外公开时。


而对于游戏内的其他主要要素,也建议在游戏正式上线前申请注册。


类别的选择


与游戏行业直接相关的商标类别是第9类(含游戏软件)和41类(含提供在线游戏服务)。因此,应至少将相关商标注册至第9类和第41类以保证游戏的开发和发行领域的商标权利不落入他人之手。


此外,虽然根据游戏类型的不同未必需两种类别都进行注册(例如完全不具备联网功能的单机游戏理论上仅需注册第9类商标),但是考虑到目前游戏的代理和发行模式,小编仍然建议同时申请第9类和第41类的注册商标以确保游戏的商标安全。


若有能力在第9类和第41类外继续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布局,首先建议的优先注册是有关游戏的周边产业,例如第28类(含游戏机、玩具、运动器械)、第16类(含纸制品、文具、办公用品)、第32类(含饮料)等类别。


图:口令怎么说大家应该都熟吧


以上就是本期的内容,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能有所收获。下期专栏将继续介绍游戏企业在遭遇抢注人恶意维权的情况下的应对方式,敬请期待~



(本文为授权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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