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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在线丨轻信保本高息,百余名老人被坑

宁波检察
2024-08-20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

大家好

一周一期的FM939检察官在线

如约和大家见面了

今天由鄞州区检察院的朱宬和大家分享一则案例

保本高息?养老无忧?你以为找到了赚钱的捷径,殊不知已掉入高息诱惑的陷阱。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有100余名老人因轻信保本高息,被“坑”走了养老钱,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身心健康和家庭和睦。

案情简介

63岁的王大爷在散步时,收到宁波某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分发的宣传单,上面罗列多款理财产品,还承诺保本付息,年化收益率高达10%-14%。王大爷一寻思,这利息可比放在银行高多了。

心动的王大爷根据宣传单上写明的地址,来到该公司,见公司内摆放着很多佛像,这让老人家顿时放下了警惕,认为老板是个好人。随后,业务员一脸热情地介绍道,公司将投资人的钱款用于投资养老、农林、影视等项目,盈利后会给投资人每月付息,收益率有保障,并向王大爷展示了多份项目资料。

王大爷在业务员的推荐下,陆续投资了10万余元购买该公司的理财产品,还将这个高息返利的投资渠道分享给了身边的亲友。但让王大爷没想到的是,自己仅拿回3万余元后就再也没拿到过钱,一问其他亲友,也是如此。无奈的王大爷只能报案。

公安机关很快查明:2015年4月开始,陈某设立多家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在未经金融等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组织人员通过打电话、发传单等方式公开宣传,以高息返利为诱饵,宣称投资款用于养老、影视、农林等项目,以与投资人签订《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等形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集资款被其用于兑付投资人本息、公司运营、部分项目投资等。 

2017年,陈某还注册成立宁波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开办宁波某助老服务中心,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学习、娱乐、健身等服务,借此吸引投资者。后因资金链断裂,养老项目不了了之。

陈某投资的农林、影视等项目也都烂尾了。

经审计,截至2018年11月,陈某利用上述公司非法募集资金1.58亿余元,支付投资人本息合计1.24亿余元,未兑付共计3300万余元。其中已报案投资人120余人,造成损失1600万余元。

这120余名投资人中有108人系老年人,占比86%。

此外,2014年8月开始,陈某明知虞某(已判刑)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仍以“无息借款”为由,向虞某提供资金账户用于转移非法集资款。至2018年8月,陈某帮助虞某移犯罪所得共计4300万余元。其中,1900万余元陆续又以“还款”之名交还虞某,其余款项则被陈某用于兑付投资人本息、公司运营等。


检察官说法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经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本案中,陈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洗钱行为均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之前,根据我国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规定,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金;陈某明知是他人金融诈骗犯罪所得的财产,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以借款形式协助转移资金,依法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陈某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最终,经鄞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七十万元。




警示分析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骗局越来越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对健康有强烈需求、寻求养老保障等特点,通过涉诈APP、非法养老服务机构、涉老旅游项目,销售“保健品”、非法集资等手段骗取老年人的财产,给老年人带来经济损失与精神痛苦。

如何有效预防养老诈骗?检察官提醒各位老年人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不要贪图便宜。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二是提高法治意识。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提高警惕,提高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

三是端正保健理念。要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进口药,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

四是树立安全思维。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各种身份信息等,不向他人透露,并尽量避免通过公共网络环境使用金融服务。

五是提高反诈意识。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公检法,提到钱款时,第一时间要核实其身份,无法核实则立即拨打110或96110进行求助。

作为子女,也要主动帮助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时刻关注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毕竟,再多的反诈宣传和案例总结,也比不上子女在父母身边真切温暖的陪伴。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检察官在线》栏目介绍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做到用典型案例宣传检察职能、讲好检察故事,经市检察院与FM939宁波交通广播协商,共同开设一档《检察官在线》栏目,于每周三中午12:30播出,通过对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释法说理,实现办好案件、选好案例、用足案例的目标定位,扩大宁波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承办人: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查明霞 

展播人: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朱宬


来源: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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