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总第680篇2021第91篇
导读
城市更新类型很多,可以按更新对象划分,可以按更新的主客体划分,可以按更新的主导模式划分等。但不论如何划分,一般都可归为三类:拆除重建类(全面改造类)、有机更新类(微改造类)和综合整治类(混合改造类)。
城市更新需要明确相应的政策,广东探索较早,2008年开始探索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试点,在总结试点和前期政策基础上,今年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链接阅读:借鉴 | 广东省“三旧”改造管理办法】;上海、重庆等地也出台了相应政策【链接阅读:1.上海市加快推进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意见;2.借鉴 | 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相对来说,广东政策则比较全面,尤其是对拆除重建全面改造类明确了相应的规划、供地政策与程序。
5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1]10号)。从10号文件内容及其后印发的相关实施细则《关于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保护性修缮和恢复性修建工作的意见》、《关于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等看,北京的城市更新政策主要集中在微改造(有机更新)、功能完善等上,基本不涉及拆除重建类。
此后,上海公布了《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全面且切合上海实际。详见:一文看全《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附条例全文!
30日,住建部发文收紧城市更新,详见:住建部正式收紧城市更新:《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
日前,北京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基本聚焦于综合整治类和有机更新类城市更新。
相关链接阅读:
1.政策速递 | 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
8.住建部正式收紧城市更新:《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21日
城市更新行动政策清单
土言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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