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共同富裕”,该买房还是卖房?
总第678篇2021第89篇
导读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了一次重要的会议,专题研究分配体制改革,就促进“共同富裕”问题进行部署。会议提出,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那么“共同富裕”到底是什么,分配体制会如何改革?“共同富裕”和新型收入分配制度下,对房地产市场与投资会有什么影响?普通民众该如何认识和应对?走近“共同富裕”,你该继续买房还是卖房?(对8月21日的文章进行了修正)
“共同富裕”来临,该买房还是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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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的时代背景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部署如何促进“共同富裕”。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请注意其中:
初次分配、
再分配、
三次分配、
橄榄型、
共同富裕
……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先富起来;第二,全面小康;第三,共同富裕。
2021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宣告全面实现小康,完成前两个阶段:“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标志着开始转入第三阶段,努力实现共同富裕。
2
“共同富裕”与收入分配
促进共同富裕,需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自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后,“三次分配”概念再度提出,并上升到国家战略体系层面。
经济制度中的“分配”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国民收入,按一定的方式在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割,形成流量的收入分配格局和存量的财产分配格局。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可分为三次分配:
——初次分配,一般由市场按照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作用进行分配,比如居民收入、资本的投资收益、地租、科技成果收入等。初次分配主要体现效率优先原则,即以生产中要素的效率功能来进行分配。初次分配是分配制度的基础,相关政策要注重激励市场主体、社会成员在生产活动中辛勤劳动多劳多得“做大蛋糕”, 以市场为主导的要素合作博弈,使要素总体贡献最大化,
——再分配,主要解决“分好蛋糕”问题,是指生产之后,由政府按照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通过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方式,在不同收入主体之间进行再分配, 比如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等,更多地体现政府和企业、政府和居民关系,以及居民间收入分配情况的调整,这是分配制度的关键,强调公平,对不同主体收入进行调节,是政府在公平正义等国家价值导向下的强制性干预。
——第三次分配,则是通过民间主体与组织自愿捐献等公益慈善,对公益或低收入阶层进行扶助,通过非强制方式再一次进行分配,是在向善、为公、乐施等社会价值理念的引导下,在法律政策的鼓励和促进下,由“社会之手”所推动的。第三次分配是辅助,体现不同收入群体的爱心,政府应当引导、鼓励,并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一些必要的配套,鼓励中高收入群体奉献爱心。但不能误读成强制性的“均贫富”和“大锅饭”,更不能真的强制搞“均贫富”和“大锅饭”,真要这样,就不会有富裕,更不会有“共同富裕”,只能倒退回改革开放之前的集体贫困。
3
房地产市场的几个可能变化
“共同富裕”强调集体勤劳“做大蛋糕”,更强调公平“分好蛋糕”,也鼓励爱心公益捐助,扶助低收入阶层。三次分配中,前两次分配是基础和关键,是分配体系的主要内容,第三次分配是辅助和补充。“共同富裕”要求进一步完善第一、二、三次分配,在做大蛋糕基础上,公平分好蛋糕,鼓励自愿进行第三次分配,这些对房地产市场与投资必将产生影响:
——廉租房、租赁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供地比例及相应的住房比例会提高,保障低收入及普通民众住房需求;
——购地及房地产开发建设资金来源监管严格,控制金融融资、借贷资金投向;
——增加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报酬比例,普通员工工资等劳动报酬及社保等逐步提高;
——低收入民众补贴住房租金或提供廉租房,普通商品住房按揭贷款享受优惠利率等,高收入群体依靠市场解决住房问题,大户型、别墅等高端商品住宅按揭贷款等受一定限制;
——学区房可能逐渐淡化,学区房价有望恢复正常;
——房地产(不动产)税立法进程加快,或试点城市增多、试点征收范围扩大都有可能。实际上,“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今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研究;8月18日,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再次明确: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可以预期,继重庆上海对增量高端住宅征收房地产税试点(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税,链接阅读:1.房地产税会马上开征吗?2.往期回放 | 开征房地产税没那么简单,需要理顺税制、出台《房地产税法》;3.价、税、费角色不同不可互替--房地产税代替不了土地出让金)之后,房地产税试点有望在征收范围、试点城市等方面扩围,房地产税立法进程也将随之加快。
房地产税如开征,将直接增强再分配环节的收益调节,房子越多、价格越贵的富人,要做好交更多税的准备。房地产税作为保有环节的财产税,每年都要缴纳,其税负及其引发的心理恐慌,有可能引发竞相抛售的踩踏,可能会成为压倒房地产市场的最后一根稻草,也将成为房地产市场下行的一大杀器。
——遗产税将逐步提上日程。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发达国家都有遗产税,比如美国、日本遗产税都采用超额累进制,税率分别在18%-40%之间和10%-55%之间,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遗产税。按照共同富裕和理顺分配的要求,遗产税势必会提上日程,可能会在十年内出台,这对房地产市场和投资也将有较大影响。据《胡润财富报告2020》,中国600万资产“富裕家庭”数量突破500万户,未来10年将有17万亿元财富传给下一代。
——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s Tax)也可能提上日程。这在国际上也是普遍征收的,其实,目前国内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相当于资本利得税,以后有无可能扩围,值得关注。
——捐助、捐献等慈善活动有望增多。
4
“共同富裕”来临,该买房还是卖房?
“共同富裕”来临,房地产市场和投资以及分配制度发生变化,势必引发房地产价格重估和变化,各类收入、收入再分配都会有所变化,面对这些变化,民众该如何应对,该继续买房还是卖房呢?
Tips:
——努力勤奋工作,优化资产配置和各类投资,积极参与做大蛋糕,在初次分配中分享应得的工资收入、资本收益、房租、科研成果收入等;
——对无房或需要改善居住的刚需,有合适房屋合适价格,该买还得买,但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城市、地段、房屋类型、面积;对已有房产,特别是同一个城市有多套房产的,应当择机进行适度减仓和优化重组:在3-5年内减少或置换为一套最适合自己的优质房产,一个城市内最多不超过2套,以减轻将来房地产税负担,同时避免开征房地产税引发的房地产市场下行踩踏。当然,资产过多需要继续投资房产的除外,
购买或优化重组后置换房产,应当是适合自己的优质房产,具体需要根据自己家庭的工作、生活需要及所在城市内部区位、房产类型等综合确定,可参见链接:民法典告诉你该买什么房?(点击标题阅读)
——拥有学区房的,特别是近期无学生入学需要的,可择机转让,以免降价损失;
——给子女购买婚房等,应直接落户给子女,或者具备赠与条件的,及时办理赠与手续,登记给子女(这个不用那么急,遗产税进程应当比房地产税慢一些);
——做一个热心公益、热心慈善的好公民,捐助财物可以,做义工、志愿者也是不错的选择;
……
土言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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