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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变”!2017两性法律关系关键词有哪些?| 律新社观察
律新社主笔 | 吴迪迪
一年一度的“西方情人节”又开启了虐狗模式,四处洋溢着甜蜜粉红的气息,朋友圈晒花晒包晒口红,秀恩爱方式千千万,那么王子与公主就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吗?
现实有些残酷,根据民政局官网公布的离婚大数据分析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新婚558万对夫妇,同时有185万对离婚,离婚率最高的依次为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
婚姻,越来越是一门关系的学问。
就在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很难再有一起婚姻事件能够像“宝马”案起到这样的婚姻法普法效果了,大家知道了很多关于婚姻家事法律关系的词语。同时也知道了为什么她是“不忠”的女人也能得到女儿抚养权?为什么判他们离婚又不分夫妻财产?
除当事人以外,家事律师也许是最了解两性之间爱恨情仇的人,在他们眼中,为什么离婚率高涨不下?是什么让人想爱又恐婚?要怎样防范婚姻风险、安顿家庭财富?
律新社从全国多个家事律师团队理出了2017年中国两性新关系——“婚姻法促使双方均要成为有产者”、“夫妻、家人书面协议约定财产”、“许多女性离婚后没有再找配偶的强烈意愿”“ 用法律进行财富管理的时代来临”……诸多带有趋势性的判断金句,早知道早受益!
离婚大师→契约男女,两性问题不只是离婚
关键词:独立人格、婚姻并非唯一两性关系、双方均要成为有产者
一个公号的名称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之一,也是读者首先识别的符号。然而2018年伊始,律新社发现,在婚姻法律界颇有知名度的公众号“离婚大师”改!名!了!新名号为“契约男女”。改名出于什么样的缘由与目的?与当下两性法律关系的变化、发展又有怎样千丝万缕的关联呢?
“‘离婚大师’是我们婚姻家事律师团队为广大粉丝普及婚姻法律知识的一个平台,是传播我们婚姻观、价值观的一个有力媒介。”负责该公号运营的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主任吴杰臻坦率地告诉律新社,“离婚大师”这个名称在团队发展的初期发挥了巨大作用,因为它简洁、直观、一针见血!
随着办案经验的积累、业务类型的拓展以及粉丝人数、类型的增多,团队逐渐意识到,“婚姻法律”不应该局限于“离婚”,公号推送的文章也不应该只专注于离婚中的法律陷阱。
事实上,公号里的文章在秉承“说人话、有深度、坚持原创”的服务宗旨的同时,已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比如团队会根据粉丝的要求,结合生活实际,普及一些婚姻登记方面的法律知识;针对很多女粉丝亲身经历的家暴遭遇,及时推出文章,阐述关于“家暴”在当前我国法律框架下的漏洞和无奈,以及为女同胞应付家暴建言献策;曾经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长期以来是许多被负债女同胞的噩梦,不少女性因此产生严重的恐婚心理,公号也一直在呼吁,相关文章前后不断推出,最后成功推动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的出台。
吴杰臻认为,婚姻关系在变、粉丝诉求在变、服务要紧随其后。“离婚大师”这个名称符合此前粉丝的属性特征和情感诉求,有其阶段性价值,但同时自带很大的局限性。“特别要说明的是,公号服务宗旨一直未变,初心不改。更名,只是为了更好的为广大粉丝服务。”
离婚大师(现名契约男女)公众号界面
纵观婚姻现状,吴杰臻认为“两性法律关系”的描述比起“婚姻法律关系”更符合当下的发展趋势。“以前谈男女之间的结合,就等同于婚姻。在法律上,我们很少去提及同居、试婚、丁克、AA制等话题。”
他指出,2017年婚姻法律制度最大的变化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修正,(准确地说是今年2018年年初进行了公告)。“这是我们都能容易看得到的。但是,如果回顾1980年以来婚姻法律制度的变迁,会发现变化得很快。”
以往,婚姻只要经历了8年,婚前重大的生产资料就会变成共同的。
2001年的婚姻法改过来了。
2013年,婚前个人按揭房产和父母在婚内给孩子购买的房产,都算个人财产了。
2018年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更加重视夫妻个体的独立人格。
“2001年和2013年的规定是对个人积极财产的隔离,2018年的规定是对消极财产的隔离。”他剖析道,这些规定正是在现代人们婚姻不再像以前那样牢固、离婚率不断攀升的背景下出台的;反之,它们也会加快大众婚姻观的改变,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认为结婚就是一辈子,命运都捆绑在了一起。尤其在2015年以来,借助反24条的浪潮,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婚姻并非唯一的两性关系,甚至恐婚情绪越发高涨。
而婚姻法规对个人积极财产的隔离,则促使了婚姻中双方均要成为有产者,要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那么,婚姻中的家务究竟如何来承担,这就与传统的婚姻观念产生巨大的冲击。目前婚姻法并不认可家务劳动的价值,这就导致承担大部分家务一方的剩余价值被另一方剥削。
基于以上冲突,当下的婚姻制度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两性的多元化需求。作为家事律师,更应参与到大量的婚姻纠纷中,密切关注和体会两性关系变化,通过一定途径参与到我国婚姻制度的建设,承担家事律师应有的社会责任。“这也是团队一直以来坚持以解决婚姻家事纠纷为主的原因之一。”
然而他也表示,“离婚大师”的改名并非因为当下两性法律关系的改变、发展。尽管婚姻法律制度在2001年、2013年和2018年有了三次大变化,两性关系也有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但吴杰臻认为并非世道变了,变化的其实一直是“人心”。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婚姻出现变故,甚至以离婚收场,双方都应该从自身找原因。但无论如何,婚姻法律律师能做到的,也仅仅是从法律角度为大家全方位解析婚姻的本质——只有清晰认知,你才能更好的作出理性抉择。“我们只为你提供一个视角,决定权,还在于你自己。”
公号改名获得粉丝的热烈参与他表示很感激,最终选定“契约男女”这个名称,理由很简单:有辨识度、有个性、能体现公号性质且容易被接受。“这与团队创办公号的初衷和核心价值非常贴切。我们承担着家事律师应有的社会责任,并希望积极推动婚姻法律制度的建设。”
用法律进行财富管理的时代来临
关键词:离婚率明显上升、家暴及债务、财产协议
“2017年,离婚率仍在明显上升。”通过公开资料与团队代理的离婚案件,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桂芳芳盘点了2017年婚姻案件特点。
首先,不论是民政部的统计资料还是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数据,都显示离婚率在增长,而上海的离婚率也居高不下。“我们团队代理以及接受咨询的离婚案件数与往年相比有量上的提升。”
其次,从团队代理的案件来看,离婚的主要原因有一方出轨、家庭经济原因以及双方性格不合等,另外还有一些备受关注的原因,例如与《反家庭暴力法》出台有关的家庭暴力,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有关的夫妻债务问题等。
再次,夫妻、家人间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关系的情况增多。“我们代理的离婚案中,涉及财产处理时,夫妻之间曾经签订了婚前协议、婚内协议等书面约定的案件增多,还有的案件中存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书面赠与协议等。我们团队也提供了很多代写文书、协议谈判等有关的法律服务。”桂芳芳指出,说明大家法律意识提高,也能更理智地用协议来明确财产归属,通过法律进行财富管理的时代正在来临。
谈到当下的爱情观和婚姻观,根据桂芳芳的观察呈现了以下几个变化:对待爱情和婚姻更开放,社会对他们的选择也更包容。例如,我们团队代理的案件中,有不少都是90后闪婚闪离的情况。另外,在不健康婚姻中委曲求全的人越来越少,大家可以更成熟理智地对待婚姻,离婚率提高与此有一定关系。
另外,非婚同居的比例明显增多,既包括年轻男女婚前同居,也包括有婚姻者与他人婚外同居等,同时由此发生的财产纠纷、子女抚养权纠纷等案件也随之增多。
桂芳芳认为,新的一年最值得关注的一定会是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运用,以及之前因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承担不利后果的配偶可能会出现较多的维权情况。
其次,两性关系中涉及家庭财产的问题会比较突出。家庭财产增多,无论是离婚案件还是分家析产纠纷或者是签订财产协议中,涉及的财产数量越来越大,财产种类越来越多,例如人寿保险分割、拆迁补偿分配等比较复杂的财产关系等是不可回避的焦点。
最后,涉外婚姻方面,尤其是涉港澳台的婚姻一直处于增长趋势,涉外婚姻和涉外财产关系也是值得关注的一个点。
佳和家事公众号界面
桂芳芳告诉律新社,团队一直在通过多种方式关注和普及婚姻家事法律,微信公号“佳和家事”就是一个重要的途径,这也是团队负责人谭芳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尝试。
在2017年,佳和家事密切关注婚姻家事领域的热点事件,既包括该团队代理的重大案件,例如许麟庐遗传继承案、全国首例代孕龙凤胎监护权案等,“在案件办结之后我们从代理律师的角度发出我们合理的声音。”
同时,团队也关注其他社会热点事件,例如琼瑶的预嘱、乐视资产冻结、王宝强离婚、苏享茂之死等,撰写了很多原创文章,表达团队的观点,其中不乏10w+阅读量的文章。“这既是婚姻家事法律的普及,也是我们价值观念的传播。”
通过“佳和家事”这几年来的尝试,发现粉丝从纯粹的旁观者开始向法律的参与者转变。很多人都会在后台留言,发表自己对事件的看法,也有不少人学会用公号推送的文章解决自己生活面临的法律问题,这让团队很有成就感。“发现这个趋势后,我们也更有针对性地推送一些实务问题的总结,制作了法律大数据的相关文章,聚焦大家很关心的保单处理、股权继承、房产代持等常见又较为新型的法律问题,这些文章一直很受关注。”
2018年,“佳和家事”除了一如既往地做家事法律类专业有趣的微信号外,也会着力关注婚姻家事在财富管理领域的作用和发展,让家事律师的工作从事后的诉讼救济转变为事前的预防规划,在法律的温情中让财富不再成为亲人反目的枷锁,而是最好的祝福。
区别于商事,家事必须考量情感因素
关键词:“二判不离”增多、女性经济独立接受单身、家事关系合同化
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范晓峰在2017年办理了约30件婚姻案件,他告诉律新社,与以往承办的婚姻案件相比,有特点也有变化。
首先,婚姻案件的“首判不离”仍然是普遍现象,对于大多数离婚当事人来说,要证明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是非常困难的,只要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也确实不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时就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由此“首判不离”已经形成了一种司法习惯。
但在2017年代理的婚姻案件中,“二判不离”的情况比往年增多。“法院案件过多、结案压力过大是促使‘二判不离’重要原因之一。其二,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上,双方为争夺孩子直接抚养权而‘抢孩子’现象更为严重,或许这与‘维持孩子现有生活状态’的原则以及抚养权问题的司法执行障碍有关。”范晓峰指出,虽然也有法院因为一方抢孩子而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的判例,但是尚属凤毛麟角。
其三,他犀利地指出,婚姻过错问题仍然是离婚案件中的鸡肋,且越来越不受司法重视。虽然《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出台,也有相应的“人身保护令”制度,但是凭此认定一方存在家暴的婚姻过错仍有困难。而以婚外情认定构成婚姻过错在司法实践中更加困难。“我曾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女方因男方出轨提出离婚并掌握男方与其他异性性爱视频的情况下,法院仍未认定构成婚姻过错,且在裁判文书的法院认为中也只字不提,可见法院对婚姻过错问题是慎之又慎,似乎超出了常人的理解范畴。”
其四,就是婚姻案件中的老大难问题——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今年最高院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但范晓峰认为在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上始终是补漏洞,还没有梳理清楚夫妻共同债务的关系,没有一个符合逻辑的规则体系。
他质疑道,就目前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中一个很明显的漏洞,如果按照新的司法解释认定债权人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可否主张执行共同财产?法理上,共同财产也是举债人的财产。如果能执行共同财产,那么认定个人债务的意义在哪?如果不能执行共同财产,那么会不会再次重燃夫妻间串通躲债的问题?因为只要举债方的财产加一个妻子名字就不能执行了?
“司法解释尚不能完全解决现存问题,原因就是规则逻辑上存在问题。”范晓峰在他运营的公众号“范范尔谈”里曾发布了两篇文章《浅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的三个疾症》和《另类解读《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此稍作详述。
“范范尔谈”公众号界面
范晓峰还发现另一个值得关注的两性发展趋势——许多女性客户离婚后并没有再找配偶的强烈意愿,往往都能接受一直单身,她们似乎对男人、对婚姻已丧失了信心。经过个别的深入交流,得出的是惊人类似的答案:“我经济上并不依靠男人,结婚后还要伺候男人,何苦?遇到喜欢就谈谈恋爱,何必一定要结婚?”
近期,有网文吐槽婚姻制度已经不再符合现代社会的需求,是将来人类发展必然会淘汰的制度。
范晓峰分析道,其中谈到婚姻制度的基础是根据男女之间的差异性而各司其职的一种平衡。按中国人的老话说就是“男主外,女主内”。“男主外”决定了男性挑起了家庭的经济重担,“女主内”意味着女性承担更多的家庭义务。男人需要女人相夫教子,女人需要男人经济支撑。
而现今社会倡导男女平等下的女权崛起,导致很多女性具备了经济独立的能力,甚至有些女性创造财富的能力超过了男性,女性再也不甘于相夫教子的弱势。相比之下,男人失去了赚钱优势,若仍以“女德”作为自己少履行家庭义务的借口,那么这个婚姻平衡就被打破了。“从离婚率逐年递增的现实来看,似乎这个吐槽是说到了一些点子上的。”
他认为,人们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发生了重大变化,其实和很多价值观发生变化的原因是一致的,是浮躁、重利、贪欲等人性的原罪过度释放。文明把人性的原罪进行了约束,文明的修建确实需要完善的法律。
就此他着重指出当下婚姻法存在的两个问题:首先是“家事关系合同化”。法律人注重权益保护,所以为了防止婚姻风险,更贴切地说应该是婚姻财务风险,都建议运用起婚前协议、婚内协议等法律工具。不可否认,婚姻协议确实有效保障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益,但是婚姻关系中除了财产,还有情感、经营和陪护等元素。所以婚姻关系中过多地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则逻辑去处理问题,有些确实会让人觉得合法但不合情。这些婚姻协议难免会产生一种“婚姻像是交易”的误解,这也是婚姻观变异的原因之一。“我认为家事法律必须考量一些情感因素,适当地区别于商事法律规则。”
其次,权益保障不到位。“我虽然谈不上是女权主义维护者,但始终认为女性生孩子,是对婚姻家庭所作的卓越贡献。”范晓峰很坦率地对律新社说,目前婚姻法对女性的妊娠、分娩、养育子女等没有任何可以量化的权益保护。参照国外的家事法律,离婚后男方需要对女方,尤其是生育养育子女的女方给于可观的经济补助。
而我国家事法律在夫妻离婚时,仅仅考虑孩子的抚养费,而对女性生育方面贡献的补助不加探索,共同财产基本也就是均等分割,其实对女性权益保护是不充分的。“这种注重物质而轻视贡献的处理规则,也造成现在很多自主女性不太愿意结婚的原因。当然,男性在家庭中的贡献也不应当得到忽视。”总之他认为,我国目前的家事法律,在婚姻关系中对双方在家庭的实际贡献因素并没有一个比较完善的考量规则。
通过最高院对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出台的新司法解释,可以看出目前在家事法律上仍然停留在“打补丁”的阶段。但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制定,民法体系内的各部法律应该都会进行相应修订。在如今社会高速发展,人们价值观已经受到影响发生颠覆性变化的情况下,有待于完善的法律和严明的司法来拨乱反正。
爱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婚姻不是让人幸福的唯一方式,但爱是。离婚率高也好,结婚率低也罢,都不必为此恐慌,被动摇的只是原本就根基不稳、将就凑合、问题重重的婚姻;真正幸福的人会享受婚姻,并因彼此的存在而深感幸福。
每一个公益行动的背后都可能有一段感人至深的故事。
由律新社与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共同主办的“2017法律服务产业十大感动公益故事”评选已经开始征集啦!
如果你一直践行公益精神,持续投身公益行动并且在2017年有所推进,留下一段感人的公益故事,都可以书写下来,参与本次评选。
报名参评不收取任何费用,截止日期为 2 月 28 日。
公益常在,感动你我!快来说出你的公益故事吧!(欢迎推荐和爆料你身边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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