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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条公益群“: 我们真的可以不再被负债了?|律新社观察

2018-01-17 律新社


律新社|冯璞 吴迪迪


“2018年1月17日的太阳一如每个寻常日子一般升起。全国人大依法行权针对24条备案审查以来,对无辜被负债的群友而言,对无私无畏坚持大声喊废的各界老师而言,每一个黎明又有了值得期待的意义。这一刻,在今天这样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念念不忘,终有回响。”


  ——24条公益群群主李秀萍(地图姐)


最高人民法院1月17日上午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共四个条文。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这条消息,意味着公益群千名受害者的呼声获得了积极回应。2016年成立的微信群“24条公益群”告诉律新社,这个群就是为呼吁推动修法而设立。 2016年,24条公益群首倡针对24条受害者展开大样本调查(独家对话!1130人受害或是冰山一角,“24条”千人调查挖出了什么?|律新社观察),面向全国人大推动提案修法。24条公益群希望新司法解释真正帮助到每一个无辜被负债的个案上。



01


24条公益群:维权脚步并未停歇


24条受害案例层出不穷。


小马奔腾案被称为24条有史以来额度最大的案件。(对赌失败!小马奔腾创始人遗孀被判承担2亿债务,“24条”再掀热议),也许,新司法解释的出台是该案上诉前的一场“及时雨”。


24条公益群还分享了另外一个真实的故事:


2017年09月23日,对陕西省铜川市武女士而言不堪回首。这一天下班后又一次遭遇债权人逼债骚扰,此前的09月08日因无力偿还无辜被判连带的夫妻共同债务,她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警告将司法拘留,并连累弟弟被迫为其签下担保。倍感绝望的武女士吞药求死,所幸被及时发现送医抢救,两位年幼的孩子这才没有失去母亲。


武女士的绝望不是孤例。2017年06月以来,河南、广东、浙江、江苏、四川、山东、福建、河北、辽宁、江西等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及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门前,相继有“24条”受害者鸣冤维权。维权群体以女性为主,是“24条”催生的“被负债”群体。


终于,在2018年1月17日,24条受害人等来了新司法解释的发布。


面对阶段性“胜利”,24条公益群群主“地图姐”向律新社表示:本次新的修正,强调共债共签精神,初步体现规范债权的意义,保护的不仅是婚姻安全、夫妻中非举债方的权益,更是维护市场经济正常交易秩序、切实保障善意债权的措施,遏制的是非规范债权甚至是恶意债权、违法债权,这是立法与司法层面的进步。举证责任方面,实现债权人举证责任转换,这对有效减少无辜被负债冤假错案发生,同规范债权一样,具有明显进步意义。


针对24条的批评和修正的建议,长期存在于四个方面:


  1. 严格限制日常家事代理权,超越日常家事代理权的大额举债需要夫妻双方明示同意;


  2.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回归《婚姻法》41条的规定;


  3. “证有不证无”,举证责任转化,实现举债人和债权人共同举证;


  4. 重构夫妻共同债务分担与清偿的追偿原则和责任原则。


这四点在本次的修正里均有所体现,但是还有欠缺——


第一,必须明确多笔小额举债总数明显超出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也属于个人债务。希望立法进一步明确涉及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的各个方面,让在中国注册的婚姻和中国公民的婚姻真正安全起来。


第二,必须明确由举债人和债权人能够证明实际用于家庭生活家庭共同财产增益,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单方举债声称用于投资经营或者单方投资经营举债的受益并未用于夫妻之间财产增益的,这类举债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上的可能受益与现实中的真实受益是两回事,共同生活与生产经营、投资经营也不能混为一谈,仅仅由于夫妻法定共有财产制,并不能推导出夫妻之间应当互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4条案件特征显示,精研法律漏洞的高利贷债权人占比高达70.2%,这类案件中,职业高利贷者跟举债人串通举债理由、号称债款用于投资经营的占比很高。


第三,必须确立正向追偿制度,必须明确界定责任财产范围。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后,应强制性优先执行举债方财产,明确规定先由举债方偿还财产,再由举债方向非举债方追偿。关于责任财产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未举债的配偶一方对该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其责任范围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个人婚前财产以及离婚后取得财产等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财产应排除在外,  而举债一方应以个人全部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享有的部分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四,必须明确由举债人和债权人共同举证。

 


下一步,则要严格贯彻执行新解释,切实做好针对现有受害人的个案纠错工作。24条公益群呼吁,各级法院、检察院、妇联在这一工作中积极担当、勇于作为,尽快搭建起日常工作机制,专项对接针对24条受害人,打造真正意义上的维权绿色通道。


公益群愿意尽所能为这项工作提供志愿义务服务和所需要的公益资料,力争早日实现皆大欢喜各方共赢的社会效果。“需要大声疾呼的是,针对此类案件中的非举债方,应该立即停止执行,避免催生更多极端个案!”


24条公益群表示,无论如何本次的修正都是中国法制历史上的重要事件,感谢全国人大依法行权,让“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落到实处。



新司法解释的出台是否能够彻底清除24条所造成的后果?受害人的权利如何落实?已经裁判生效的案件还能否救济?



02


24条尚未废止,新解释显得“出尔反尔”




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范晓峰认为,该新解释是在配偶“被负债”问题严重化、社会舆论反响强烈的背景下出台的,“共债共举”和债权人承担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等对于避免夫妻一方“被负债”肯定是有利的,但夫妻串通躲避债务的问题是否会重燃战火?“如果对‘夫妻共同债务’没有逻辑性认识,而仅停留在‘出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层面,注定是补丁不断。”


在范晓峰看来,新司法解释效力层级并没有高于24条,更谈不上会对其产生毁灭性打击,只是对司法者来说,会有多重标准。在24条没有被废止的情况下,新司法解释显得“出尔反尔”——按照法理,法律不溯及既往,但司法解释并不是法律,当然可以作为以往案件的司法依据。但在实践中,可能只会作为司法政策性操作,对已生效的案件不适用新解释进行翻案。


这让人联想到24条出台以来额度最大的案件——小马奔腾案,创始人遗孀金燕替代了意外离世的创始人的位置,成为被负债人,一审判决负债2亿元。其愤慨道:“当年的‘对赌协议’,我没有签字,巨额的投资款项,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我甚至都没有持有过小马奔腾的股权,这一切为什么要我来承担?直到被推到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位置,我才知道了‘对赌协议’的存在。”1月6日,她在微博上表示不服,要向北京高院申请二审。


范晓峰认为,因为金燕准备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二审时运用这个“及时雨”司法解释可能会是翻案的关键。


此外,范晓峰还提出,夫妻共同债务本身仅仅是解决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问题,着眼点并不在于债权人。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应适用合同法规定,遵循相对性原理,保障债权人的措施应仅仅在于执行举债方的个人财产及其与配偶的共同财产,而不是直接把配偶也列为当然的债务人。而夫妻之间对于用共同财产清偿一方的债务,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对配偶进行补偿,或者配偶是否具有追偿权,这才是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本质。



03


既往审判并非无效,但可依法予以纠正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桂芳芳认为,新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积极意义,首先要点赞。


本质上,24条和新司法解释都有通过对债权人及夫妻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从而达到公平正义效果的法律目的,且24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中对虚构债务和非法债务的规定仍然有效


但新司法解释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进一步细化规定,将举证责任进行了重新分配,更容易明确债权人和夫妻双方对债务的合理划分,可以说是对24条的重大修订,这与民诉法解释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规定相适应。


桂芳芳建议,在今后的民事活动中,债权人在出借较大数额的借款时,要求夫妻双方签字确认或者有其他证据进行明确,夫妻一方出现财务问题时,尽量划清财务往来关系,以免出现财产损失。


就执行问题而言,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做出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在权利和义务的承担上将会更加明确规范,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执行的困难,但桂芳芳表示,执行本身属于单独的程序,能否顺利执行还要考虑到财产涉及隐匿、财产的固定等现实因素。


新司法解释出台不代表以往审判均属无效,但如果经过法院详细审查,若已生效判决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事实认定不清、结果显失公平的情况,则可以依法予以纠正。桂芳芳提出,从具体程序而言,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对再审的规定来进行救济。


04


回顾:24条公益群修法故事时间线



24条公益群本身是一个非组织的自发型学习型松散型公益群,建群之初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24条受害者抱团取暖个案维权群,可以说,24条公益群就是为推动调研修正24条、提案修正24条而生,成立伊始,就致力于用数据说话,促司法公正,明确修法路径选择是面向全国人大推动提案修法。


2016年,该群首倡针对24条受害者展开大样本调查,7月推出79人版实名问卷调查报告第一版,并进一步整肃24条受害者群体,明确提出欢迎的是能够跳脱个案聚焦公益修法的阳光公民。


2016年10月,该群进一步升级设计全新24条受害者实名问卷调查,推出284人版数据分析结果,并通过参加调研座谈方式向全国妇联以及最高院反映问卷调查显示出:24条受害者涉案诉讼特征、债权特征、举债方特征、受害者特征,均与大众流行认识误区不同。随后不断更新数据,并一路引爆大众媒体集中关注。截止到2017年4月,24条公益群的问卷调查达成1130人数据分析结果。2018年元月版问卷调查数据结果公布在即。


依托本群调查报告,24条公益群渡己渡人道义分享本群智力成果,不仅道义分享个案法律文书示范样本和各省胜诉案例高院文件,帮助受害人自学法律、阳光维权。


在此基础上,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24条公益群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以及妇联系统和法院系统等相关机构积极反映24条问题,并从2017年2月开始,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集中递交公民备案审查24条合法性申请。最终,3月全国“两会”上,十多个省市区代表、委员就24条问题发声建言。


2017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后,24条公益群整理全国各省24条受害者案情登记表,主动递交全国妇联用于调研,并配合全国妇联、最高院联合调研组在各省调研时参与受害人座谈环节,据实传递基层声音,传播积极能量,大声疾呼各方共赢皆大欢喜破解24条困局,如实陈述需要正视24条舆情的客观存在,分析指出如能早日达成主动废止,不仅受害人会感恩,而且专业圈会称赞,舆论界会叫好。同时,强烈建议区分长远修法和眼前出路聚焦矛盾化解,有诚意地避免增量,不推诿地消化存量,区分现有受害者的不同阶段给予不同政策救济,在法院和妇联之间构建起维权绿色通道。


2017年10月,24条公益群达成受害者工作生活半径线下一对一万人大普法目标,征集到跨地域、跨民族、跨职业、跨党派、跨国界11021人的万余公民志愿实名呼吁废止24条。


2017年11月8日记者节,24条公益群梳理总结“两补一通”出台以来的各地24条舆情和极端个案,撰写舆情报告。并依法依规投递,公开据实向党中央反映24条引发的法治与民生隐患,不容忽视。


201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期 55 41185 55 22615 0 0 7524 0 0:00:05 0:00:03 0:00:02 7525,全国人大法工委备案审查部门介绍,收到针对24条的备案审查建议近千件,并于2017年6月召集全国人大代表等调研座谈备案审查24条事宜。据悉,2018年全国人大将开展备案审查“回头看”,对已经提出审查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没有及时纠正的,将集中清理,督促予以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违宪违法文件,将适时启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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