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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君:一个群众身边的律师 | 十大感动公益故事参评展示

2018-03-05 律新社


编者按


“2017法律服务产业十大感动公益故事”评选由律新社与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共同主办,面向全国法律服务行业人士及机构开放征集。一个多月来,组委会收到了来自北京、上海、广州、山西、江苏、深圳、浙江等多个省市、近百家律所、法律科技机构等法律服务产业成员发来如雪花般的公益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一股股暖流。


即日起,“2017法律服务产业十大感动公益故事”评选网络投票已正式开启!3月2日-3月6日,您可以在律新社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中浏览参评故事展示,并为您喜欢的故事投上宝贵的一票!

 

快来动动手指,支持这些公益法律人吧!


参评人: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玉君

事迹简介:刘玉君,一个一直行走在公益道路上,秉承“以公益为己任,用专业服务社会”的执业理念,在公益法律服务中注重实效而不流于形式,将法律公益真正惠及到群众的一个群众身边的律师。2017年以来,刘玉君律师主要通过三种形式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一是接待来访咨询;二是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沙龙、参加社区公益普法、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等;三是参与社区群众矛盾调解。

 



01

公益咨询那些事儿


刘律师日常工作除办理业务外,其它时间都在宜兴市路漫法律风险研究所值班,接待来访咨询。宜兴市路漫法律风险研究所是路漫品牌设立的一个公益组织,主要是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活动。它位于宜兴市人民南路89-1号,处于城市中心地段,过往人流较大,群众易于找寻。


刘玉君律师每天都会去值班,2017年刘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314次,接待来访咨询342人次。在提供法律咨询过程中,刘律师都会认真听取,敏捷地判断咨询者的法律需求,从而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喜爱和好评。


在接待法律咨询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咨询者,其中有一部分是上访的群众。每接待这种群众,刘玉君律师本能的提高政治敏感度,秉成“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的理念去解决问题。下面通过一个事例来具体了解一下。


我再也不折腾了


2017年12月1日9点左右,刘玉君律师照常在宜兴市路漫法律风险研究所值班。进来一位约70多岁的老人,头发全白,满脸倦容,手上提了一个鼓鼓的已经破了的皮包,进门就说:“你能帮帮我吗?我已走投无路了,我身上有两代人的冤还没有得到伸张,我死不瞑目啊。”


刘律师一听,敏感地意识到这个爷爷有故事,可能是法律也无法解决的,微笑着说:“大爷,你有什么事?慢慢说,我先了解一下情况,如果能帮你,我会尽量帮你的。”


老人从包里拿出了一叠厚厚的资料,单单判决书就有十几份。其中三份是老人要求恢复与前妻吕XX的婚姻关系的一审、二审、再审判决书。三份判决书的判决结果都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还有好几份红头文件。刘律师引导大爷将他的事情说一个详细。


原来大爷名叫卢自强,其父亲名叫卢厚梓,家庭出身为地主,又曾参加国民党,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定为反革命分子,1978年给平反了,其父虽然平反了,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惨死,他对此事耿耿于怀,觉得自己很冤。


另外一件是1972年老人经人介绍与前妻吕XX相识,两人一见钟情,二个月后按当地的风俗办了喜酒举行了婚礼,两人于1972年9月17日在宜兴县大塍人民公社领取了(72)塍字第24号结婚证,1973年1月两人育有一子。


无奈当时老人的成份是“地主”,娘家人不同意,且新娘小新郎十二岁,又逢文化大革命,当时人民法院判决老人与吕某冒称夫妻名义,非法同居要求老人与前妻解除关系并且给老人安了一个拐骗妇女罪。


迫于时势,吕某当时只能回娘家,三年后复婚无望的情况下,再嫁他人。老人带着孩子一直未娶,直到1977年宜兴市革命委员会为其平反,但老人要求与前妻吕XX恢复婚姻关系,因吕XX已经再嫁,故没有判决恢复。老人一直耿耿于怀,心里想是法院当时判错了,理应纠正过来。


这么多年来,先后找了政府各个部门,政府各个部门都因身份关系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不再予以恢复。多次找政府部门无法达成其诉请后,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因历史原因造成的,且身份关系无法恢复,驳回其诉讼请求。老人觉得冤没平,故这么多年来一直奔波于各个单位及法院,前前后后写过许许多多的申诉书,也曾上访过多次都无果。


了解了老人的情况后,刘律师从三个角度给老人分析为什么不能恢复其与前妻的婚姻关系,一从法律上给其分析:婚姻关系是身份关系,吕XX再嫁已与他人结为夫妻,如恢复与老人婚姻关系,便会导致两个婚姻关系,而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如恢复会导致一女嫁二夫,此不符合现行法律。


二从现实的角度分析:吕XX已嫁他人,且与他人生儿育女,如果与卢某恢复婚姻关系,会导致吕XX与现有的丈夫妻离子散,且吕XX愿不愿意还难说的,此现实不可操作。


三是老人的心态上分析:老人当时是因为法院强行判决冒称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现在法院不判决恢复婚姻关系,觉得不公平,同时感觉无法洗脱这个罪名,心里越想越不舒服,多年来这已经成为他的心中的一个死结了,此是心态造成的。


老人点点头说:“是的,这么多年来,这成了我心里的死结了,我无法解开,我一直为这事奔波。”说着老人拿出了一叠厚厚的火车票,擅抖着站递了过来,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说:“这么多的火车票,就是我为这事奔波的轨迹。这事不给我个说法,我无法安生,刘律师你说我该怎么办?”


刘律师耐心的安抚了一阵老人说:“你身上的事情我非常能理解,都是当时的形势造成的,再折腾也不济于事的,现你年近古稀,你对这件事唯一能做的就是:放下,回去好好地活着,活得比当时冤枉你的每一个人都长,你就赢了,也公平了”。


良久,老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是的,其实我心里也清楚,我这事没办法解决的,但我不甘心,我一直申诉中,可没有理我,从未有人完整的听我讲完我的故事,今天我将这么多年的委屈说了个痛快,我心也痛快了。我听你的,我再也不折腾了,我要活得比他们都长。”


后来老人再也没有去上访了。通过这件事,刘律师在公益方面又多了一个感悟:法律公益不仅是提供一些法律建议,有时学会倾听,给群众一个倾诉的机会,也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其实也是一种公益。



02

创新法律服务那些事儿


刘玉君律师还一直坚持深入社区给社区群众普法,与多个社区合作,在社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沙龙等。2017年度在宜兴各社区举办了法律知识讲座,故事说法,法律沙龙等共计20次,并在文峰社区举办了“群众法律讲堂”。每月中旬会根据社区群众反馈到社区的法律诉求,准备法律讲座内容。


在给社区普法的过程中,刘律师发现,群众对于生硬的法律法规讲解并不感兴趣,为了能生动、形象地向群众普法,让群众更直接,更深刻地了解法律,刘玉君律师走访了大量的群众,做了市场调研,创新了多种新的普法形式。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刘律师的新的普法形式。


(一)律师”故事说法”获社区群众点赞


2017年6月15日,在东虹社区为群众举办了一次有关《继承法》故事说法,有50多名群众前来听讲座。


刘律师先通过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主题——“真假遗嘱?”再结合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将枯燥的继承法法律条文融入妙趣横生的法律故事中,使故事因素与法律因素有机无缝地相结合,从而深刻地进行法理阐释。


在群众聆听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过程中勾勒出《继承法》的立法思想和主要内容,通俗易懂,趣味盎然,起到了寓教于乐的作用。使普法活动更为贴近群众现实生活,更为接地气,注重实效而不流于形式。


每讲座完毕后,群众纷纷表示意犹未尽,感觉故事中的人和事就发生在自己的身边,很喜欢这种以故事说法形式,纷纷要求刘律师以后再到社区讲法律故事。该种普法形式也得到了其他社区的群众喜爱。

 

(二)普法新形式——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2017年度刘玉君律师参与青少年普法活动共计8次。在青少年普法的过程中,刘玉君律师根据青少年思维活跃、好奇心强、求知欲盛的特点,给青少年量身定做了一套普法方案。主要是举办法律沙龙3次,模拟法庭2次,法律知识讲座3次。


路漫模拟法庭


2017年7月24日,刘玉君律师在宜兴市路漫法律风险研究所的模拟法庭为文峰社区的青少年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一个未成年人犯抢劫罪的案例,让青少年分别扮演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害人,让他们身临其境地参与到现实中法庭庭审活动中来。通过一个半小时的法庭庭审活动,青少年们见证了两个未成年人因冲动而犯罪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参加此次法庭模拟活动的共计32名青少年,还有家长及老师10人。活动结束后,学生们兴趣盎然,家长拍手称赞。学生和家长表示这种寓教于乐的活动,形式新颖且容易接受,在实践过程不知不觉中形象深刻地学习到了法律知识,创新了普法形式,希望刘玉君律师以后能多多举办此类活动。


此活动也得到了法制网的关注,法制网2017年7月24日刊登并报道该举措。

 

(三)法律沙龙进社区


2017年度配合宜兴市司法局的“防范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普法活动。刘玉君律师根据青少年的特点,推行了“法律沙龙活动”,让青少年积极参与讨论,在互动的过程,让青少年们学习到如何防范校园欺凌。



其中2017年5月28日,刘玉君律师在文峰社区开展了“亲子关系调试‘计’——《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沙龙,为了让青少年能有一个健全的心理去对待校园欺凌,刘玉君律师还邀请了青鸟工作室心理咨询师许琦老师共同来参与。从法律上和心理上为文峰社区中小学生及家长送上丰富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深受好评。


该种普法活动得到了宜兴市司法局的肯定和认可,2017年6月1日江苏司法行政网报道该活动。

 


03

参与社区群众矛盾调解那些事儿


律师参与社区矛盾纠纷的调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社区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利于创造和谐社区,同时也将公益落到实处,惠及百姓的日常生活。2017年刘玉君律师参与社区群众矛盾调解共计5起。下面我们就通过一个小案例来了解一下刘律师如何给群众调解矛盾的。


为方便土城社区群众来访,集中解决土城群众的法律需求。刘玉君律师与土城社区合作成立了“法律工作站”。 每月双周五,刘玉君律师都会到土城社区去值班,集中回复社区群众两周来的法律需求。


2017年5月5日早上9点,刘玉君照常去土城社区法律工作站值班,刚坐下还没来得及打开电脑,家住社区居民楼的陈大爷和刘大娘急勿勿地走进值班室说:“刘律师,你可来了,我有事要找你帮忙去协调。你可得帮我啊?我都为这事烦了好久,一直没有解决”,刘大爷的话急促而带有恳请之意。


刘律师说:“大爷,不急,有事慢慢说,如果能帮到你的我会尽量帮”。刘律师一边请大爷坐下顺手给倒了两杯茶水分别给陈大爷和刘大娘。


陈大爷慢慢平静下来,向刘律师道明事情的原委:陈大爷住土城社区12幢的二楼,这几个月来,阳台的天花板经常出现漏水,导致开花板石灰脱落,且无法在自家的阳台上晒衣服。其怀疑是三楼葛大爷家的阳台防护栏上放置了一块大铁片所致。


陈大爷多次找葛大爷商量解决此事。葛大爷都说不关他的事,是楼房陈旧,开发商没有造好导致渗水。刘律师了解完事情的前因后果后,便与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前往陈大爷家查明情况,发现阳台的天花板因为漏水部分已经翘起。


鉴于两家因这事互不相让,心存芥蒂。刘律师提出:社区人员和律师先到楼上人家查看情况,了解楼上葛大爷真实想法,然后视情况再做出调解方案,以免一同上去各执一理而争吵。


于是社区工作人员与刘律师敲开了三楼葛大爷的门,说明了来意,查看了实况,发现葛大爷的阳台上是放置了一大块铁片,该铁片外高内低,如遇下雨,雨水就有可能从铁皮高处流向低处,从而渗进墙壁里。


发现此情况后,刘律师耐心向葛大爷分析了渗水的可能性并建议其拿掉铁皮,葛大爷断然拒绝说:“ 我的铁片放在这里没有妨碍到谁,且我上面放了好多盆栽,拿走,盆栽没地放。”


刘律师见无法解决,提出了一个较折衷的办法:建议葛大爷将铁皮内侧垫高, 这样雨水就流向外面,不会渗到墙里,也不影响其放置东西。并顺势地普及了《相邻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在刘律师对葛大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葛大爷觉得可行,愉快地答应了。楼下的陈大爷也同意这样处理,两家握手言欢,重归于好。

 


以上就是刘玉君律师在公益法律服务过程中的一些事儿。刘玉君律师一直坚持公益注重实效而不流于形式,在公益法律服务的路上坚持着用专业服务社会。“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她的行为也得到了群众的喜爱和肯定。 2017年,中共宜兴市宜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宜兴市宜城街道办事处为刘律师颁发了2017年度“民主法治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刘玉君,一个群众身边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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