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财富不规划 难免生变化
每个人都会想着把财富留给自己最亲的家人,很少有人会把财富留给离异的前妻。但是如果当事人去世时儿女尚未成年,其监护人很有可能会在代为管理遗产期间把遗产转移为自己的财产。这无疑违背了当事人财富传承的本意。今天就让陈凯老师向我们讲述真实案例:离婚多年的前妻通过对女儿的监护权获得前夫巨额财产管理权。
王良和郑丽都是温州人,2000年经人介绍认识并确立了关系,不久两人组建了家庭。2002年,两人的女儿小琳琳出生。2003年,王良和别人合伙开办了一家镜框生产企业,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由于工作繁忙,王良照顾家庭的时间越来越少,和郑丽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大。2005年,王良和郑丽离婚。
离婚时,法院把小琳琳判给了郑丽,但没想到,半年后郑丽找到王良,表示自己已经在深圳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恐怕没有时间照顾小琳琳,想让王良来抚养小琳琳。
其实在离婚的时候,王良就不想把小琳琳交给郑丽抚养,但是因为小琳琳还小,法院优先把孩子判给母亲,所以王良就没有坚持。现在既然郑丽有这个想法,虽然自己一个人带小琳琳确实困难一点,但能和小琳琳在一起生活,王良还是很高兴的。小琳琳这时已经4岁了,越发乖巧可人,王良也很疼爱女儿,父女二人过得其乐融融。
谁知道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2013年,王良在一次体检中发现患上急性白血病,3个月后撒手人寰。王良去世前最不放心的就是自己的女儿,在住院期间,他每次见到小琳琳都要紧紧地抱住,不舍得放手,仿佛一放手就会失去她。
王良在最后的日子里,把小琳琳托付给了自己的弟弟,同时也把自己的银行账号密码、股票账号密码和镜框公司的股权证都交给了弟弟。
不久王良参股的镜框公司准备上市。回乡探亲的郑丽听说后,核实了这个消息,发现王良的股份在上市后可能价值5000万元。不久,郑丽向法院提出诉讼,以自己是小琳琳唯一法定监护人为由,要求王良的弟弟将小琳琳交给自己抚养。王良的弟弟和所有家人一样对郑丽没有丝毫好感,并不同意这样做,他向法官表示自己完全有能力抚养小琳琳。但是,由于郑丽是小琳琳唯一法定监护人,法院最后判决小琳琳归郑丽抚养。
法院之所以这样判决,是因为对于子女而言,父母具有天然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失。法定监护权就是其中的一项权利。所谓法定监护权,就是父母天然地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不论子女愿不愿意,也不论别人愿不愿意,除非因为遗弃、虐待等事由被法院剥夺监护权,否则父母都是子女的监护人,无论是否离婚,也无论离婚时子女是否由父母抚养。
在法定监护权的权力中,最重要的权利是代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简单地说,孩子的财产由父母代为管理。在本案中,小琳琳是王良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王良的所有遗产。因此,在王良已经去世的情况下,郑丽是唯一有权代管这些遗产的人。
至于郑丽代为管理这些遗产期间,是否侵占、挪用、转移了这些遗产,甚至不排除郑丽利用自己身为母亲的威严、亲情的绑架和子女的孝顺,将这些遗产永远据为己有,即使在小琳琳成年以后也不移交给她,这些可能的问题是法律无法事前顾及的。
许多人已经意识到,如果不对财富传承尽早做出安排,难免会陷入像本案王良这样的家庭纠纷中,财富最终落入自己不愿意给的人的手中,自己却无力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许多人也许认为王良需要立一份遗嘱,但是仅仅依靠遗嘱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依靠遗嘱与保险、家族信托等新型法律工具的结合,从根本上实现财富传承目标。
文源:本文节选于陈凯律师即将出版的著作《守富与传富——家庭财产的保护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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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这里,
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欣赏一下陈凯律师即将出版的新作
(封面)
(封底)
陈凯老师
知名律师,多次荣获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北京市十佳婚姻家庭法律师;连续三年被英国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认定为中国私人财富管理领域第一名、国际法律评级机构Legal band认定为中国私人财富管理领域第一梯队律师。最早提出财富传承法律服务理念。其对家族信托、慈善基金会、财富保全传承规划、婚姻继承风险管理、债务隔离等领域有深入研究,发表了许多财富传承方面的文章并出版了《传递财富传递爱》、《如何立一份有效遗嘱》等著作。法学泰斗江平老师称他为“财富传承法律服务的开辟者”。
陈凯律师还是财富传承理念的布道者,担任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受到包括央视《新闻直播间》《面对面》《新闻调查》等知名媒体的专访和采访,曾多次受东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特邀进行全国巡回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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